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患有其他组织病理学类型肝细胞癌的受试者,包括纤维板层HCC、肉瘤样HCC或混合胆管癌的HCC受试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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筛选前3 年内或同时患有其他活动性恶性肿瘤。除外已治愈的局部肿瘤(基底细胞癌、鳞状细胞皮肤癌、浅表膀胱癌、前列腺原位癌、宫颈原位癌和乳腺原位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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筛选前接受过肝移植,或同种异体器官或骨髓移植,或计划在研究期间接受移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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筛选前有肝性脑病病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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存在以下有临床意义的腹水:筛查时通过体格检查发现的任何腹水,或
既往接受过治疗并需要持续预防的腹水,或当前需要治疗的腹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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筛选前存在门静脉主干、左门静脉或右门静脉(任一者或两者)静脉分支或下腔静脉有癌栓的受试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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筛查时存在以下中枢神经系统疾病:
(1)脊髓压迫症,且尚未接受手术和/或放疗根治。
(2)有症状的中枢神经系统(CNS)转移和/或癌性脑膜炎。
(3)既往接受过脑转移治疗的受试者,只要临床症状稳定至少4 周,头颅MR(存在MR检查禁忌情况下可考虑CT)没有新的或扩大的脑转移灶的证据,并且在服用研究药物前 2周已停用类固醇(> 10 mg/天泼尼松当量),即可参加治疗。稳定的脑转移灶应在首次用药前确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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随机前 6 个月内存在门静脉高压并伴有食管或胃静脉曲张出血证据的受试者。在入组前必须接受内窥镜检查以排除出血风险较高的受试者。对于随机前6个月内已接受内窥镜检查的受试者不需要重复检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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筛查前 3 个月内存在任何> CTCAE 3 级出血事件,除外食管或胃静脉曲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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随机前3个月内存在未愈合的伤口、骨折或有出血风险的溃疡病史的受试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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随机前 28 天内接受过任何大手术、开放性活检或严重外伤,或随机前7 天内接受过小手术(如穿刺活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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筛查前已知患有活动性或疑似自身免疫性疾病。病情稳定且无需系统性免疫抑制治疗的患者也可参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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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次接受研究药物前 14 天内或研究期间接受过全身皮质类固醇(泼尼松药效剂量大于 10 毫克/天)或其他免疫抑制剂治疗。但受试者可在以下条件下入选:在无活动性自身免疫性疾病的情况下,受试者可使用局部或吸入类固醇和肾上腺激素替代疗法,剂量相当于≤10毫克/天的泼尼松药效剂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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存在活动性乙型和丙型肝炎合并感染(或筛选期间HBsAg检测呈阳性或HBVDNA可检出,HCV-RNA可检出),或活动性乙型和丁型肝炎合并感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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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 既往已知乙型和丙型肝炎合并感染,包括但不限于以下情况:
(1)HBV DNA 可检出或HBsAg检测呈阳性,且可检测到 HCV 抗体的受试者,或
(2)HCV-RNA 可检出,通过HBsAb检测呈阳性、HBcAb检测呈阳性、HBV-DNA 未检出和HBsAg检测呈阴性证明HBV 感染已治愈,或
(3)任何 HBV检测阳性(不包括HBsAb)表明慢性或已治愈的 HBV 感染(HBcAb检测呈阳性、HBsAg检测呈阳性或HBV-DNA可检出),以及任何 HCV 检测阳性表明慢性或已治愈HCV(HCV 抗体检测呈阳性或HCV-RNA可检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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筛查前存在人类免疫缺陷病毒(HIV)感染(或筛查时抗 HIV 阳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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筛查前 14天有任何需要系统治疗的活动性感染(包括但不限于细菌、真菌、支原体、衣原体、带状疱疹病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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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8. 筛查前 6 个月内存在未经控制的心血管疾病,包括:
(1)高血压定义为尽管已采取最佳对症治疗,收缩压仍> 150 mmHg 或舒张压> 90 mmHg
(2)心力衰竭(根据 NYHA 分级为 III 至 IV 级)
(3)筛查前 6 个月内患有冠状动脉疾病、不稳定或新诊断的心绞痛或心肌梗死
(4)心律失常控制不佳,需要除β受体阻滞剂或地高辛以外的抗心律失常治疗
(5)> CTCAE 2 级的心脏瓣膜疾病
(6)两次连续心电图QTc 间期(按Fridericia公式校正)> 450 毫秒(如果基线时发现 QTc > 450 毫秒,则应重复心电图检查)
(7)有症状的周围血管疾病
(8)有症状的脑血管疾病
(9)肺栓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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筛查前有间质性肺炎、尘肺、放射性肺炎、与药物相关的肺炎,以及严重的肺功能异常,可能会妨碍研究人员在筛查前诊断和处理与药物相关的肺毒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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随机前14天内使用过中药或其他具有抗肿瘤适应症的药物的受试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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随机前28 天内接种过活疫苗(允许接种季节性流感病毒或COVID-19灭活疫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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既往接受过任何T细胞共刺激剂或免疫检查点阻断治疗的患者,包括但不限于细胞毒性T淋巴细胞相关抗原4(CTLA-4)抑制剂、PD-1抑制剂、PD-L1/2抑制剂、或其他靶向 T 细胞的药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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随机前 4周内接受过根治性放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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研究者认为可能增加与参加研究或使用研究药物相关的风险、损害受试者接受方案治疗的能力或干扰对研究结果解释的任何严重或不受控制的医疗疾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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筛查前对伊匹木单抗、纳武利尤单抗(Nivolumab)或任何其他单克隆抗体、或研究用医药产品的任何成分有过敏性反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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筛选前存在精神药物滥用或研究者判断的非法药物使用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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孕妇和哺乳期妇女,以及计划在试验期间或最后一次接受研究治疗后5个月内怀孕的妇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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筛查前正在参加其他临床研究,或开始本研究筛查距离前一项临床研究结束治疗时间不足4周,或不足前一项临床研究药物的5个半衰期(以较长者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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研究者判断,受试者具有任何不适宜参加此试验的其它因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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