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题目和背景信息
登记号 |
CTR20250133 |
相关登记号 |
CTR20240561 |
药物名称 |
盐酸(R)氯胺酮鼻喷剂
|
药物类型 |
化学药物
|
临床申请受理号
|
企业选择不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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适应症 |
拟定为成人难治性抑郁症患者的治疗 |
试验专业题目 |
评估盐酸(R)氯胺酮鼻用喷雾剂在难治性抑郁症患者中的有效性和安全性的多中心、随机、双盲、安慰剂对照的II期临床研究 |
试验通俗题目 |
评估盐酸(R)氯胺酮鼻用喷雾剂在难治性抑郁症患者中的有效性和安全性的多中心、随机、双盲、安慰剂对照的II期临床研究 |
试验方案编号 |
YH1910-Z01-21 |
方案最新版本号
|
1.0
|
版本日期: |
2024-12-10 |
方案是否为联合用药 |
否 |
二、申请人信息
三、临床试验信息
1、试验目的
主要目的:探索不同给药剂量的盐酸(R)氯胺酮鼻用喷雾剂治疗难治性抑郁症(TRD)的有效性。
次要目的:评估在TRD患者中多次经鼻给予不同剂量的盐酸(R)氯胺酮鼻用喷雾剂,连续4周的安全性和耐受性;评估在TRD患者中多次经鼻给予不同剂量的盐酸(R)氯胺酮鼻用喷雾剂,连续4周的药代动力学特性。
2、试验设计
试验分类 |
安全性和有效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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试验分期 |
II期
|
设计类型 |
平行分组
|
随机化 |
随机化
|
盲法 |
双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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试验范围 |
国内试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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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受试者信息
年龄 |
18岁(最小年龄)至
64岁(最大年龄)
|
性别 |
男+女
|
健康受试者 |
无
|
入选标准 |
1
|
签署知情同意书时年龄在18-64岁(含边界值)之间的男性和女性受试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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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筛选时必须符合《精神障碍诊断与统计手册-第5版》(DSM-5)抑郁症的诊断标准,反复发作或单次发作的抑郁症患者(若为单次发作,持续时间必须≥3个月),并结合临床评估及经《简明国际神经精神访谈》(MINI)确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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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受试者当前抑郁发作期对≥2种口服抗抑郁药物经足量足疗程治疗后均疗效不佳或无效,其中的1种(单胺氧化酶抑制剂类除外)可以是正在使用中的口服抗抑郁药物;(估计改善 ≤25%,此评估基于研究者与受试者的共识,并由研究者记录),采用麻省总医院-抗抑郁治疗史问卷(MGH-ATRQ)进行记录并尽量通过诊疗记录(如病历、处方等)证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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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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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筛选期的蒙哥马利抑郁评定量表(MADRS)总分≥28分,且临床总体印象-疾病的严重程度量表(CGI-S)≥4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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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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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于筛选期进行的临床实验室检查结果、体格检查、生命体征等,若出现超出正常参考范围的情况时,只有当研究者判断该异常值无临床意义或符合本研究人群的疾病特征时,受试者方可入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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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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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试者同意在整个研究期间继续口服固定剂量的抗抑郁药物基础治疗直至研究结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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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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理解试验的目的、内容、流程以及可能的风险后,自愿参加并签署知情同意书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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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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能够与研究者良好沟通,愿意并能够遵守方案中规定的生活方式的限制,配合完成试验过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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排除标准 |
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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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试者当前被诊断为以下疾病:精神分裂症及其他精神病性障碍、双相或相关障碍、创伤后应激障碍、强迫症(原发性)、智力障碍、边缘型人格障碍、反社会型人格障碍、表演型人格障碍和自恋型人格障碍(以上均基于DSM-5标准);或存在因临床状况引起的任何其他精神或神经系统疾病或症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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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受试者当前的抑郁发作期持续≥2年,在此期间症状持续存在,且经过规范治疗仍未出现明显改善(估计改善 <50%,此评估基于研究者与受试者的共识,并由研究者记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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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基线期MADRS总分较筛选期减分率 >25%;
|
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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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试者既往或当前的抑郁症状对以下治疗疗效不佳或无效:
-氯胺酮、(R)氯胺酮或(S)氯胺酮,或:
-足疗程的改良电抽搐治疗(MECT)(4周内≥6次);
|
5
|
经研究者评估,受试者存在较大的自杀风险,或:
-C-SSRS中 “自杀行为” 部分(过去1年)中 “实际尝试” 项目的回答为 “是” ,或
-MADRS中第10项(自杀观念)评分≥5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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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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研究者判断当前或既往病史存在以下疾病且影响临床试验者,包括但不限于中枢神经系统、心血管系统(包括不稳定型冠状动脉疾病和充血性心力衰竭、病理性心动过速和近期心肌梗死)、泌尿系统(包括间质性膀胱炎和Hunner’s溃疡)、呼吸系统、消化系统、内分泌系统(包括未控制的甲状腺功能异常)、血液系统、风湿免疫或代谢疾病(包括严重脱水/低血容量)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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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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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惊厥发作病史,儿童期发热性惊厥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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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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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适合经鼻喷给药的患者(包括但不限于鼻腔结构异常、鼻腔内有肉眼可见的溃疡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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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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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验室检查异常:谷丙转氨酶ALT和(或)谷草转氨酶AST ≥3倍正常值上限(ULN);血尿素氮(BUN)或尿素(Urea)≥1.5倍ULN;肌酐(Cr)≥1.2倍ULN,或其他经研究者判断为有临床意义者;(潜在受试者在筛选时发生指标超出范围值时,在不增加额外药物控制的情况下允许进行一次重复筛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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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
控制不佳的甲状腺疾病或促甲状腺激素(TSH)检查结果异常且经研究者判定为有临床意义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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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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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试者在筛选时,接受稳定剂量的降压药但高血压仍未得到有效控制(SBP≥140mmHg或DBP≥90mmHg);或既往有高血压危象史;(潜在受试者在筛选时发生异常血压值可在放松5~10分钟后重复一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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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
|
受试者有显著的心电图异常,包括但不限于:Friericia校正的QT间期(QTcF)>450 ms(男性),或QTcF >470 ms(女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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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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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试者在筛选前6个月内符合DSM-5中度或重度物质或酒精使用障碍的严重程度标准;或受试者在筛选期的尿液药物筛查试验呈阳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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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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已知对任何试验用药品中任何成分有过敏、超敏反应、或不耐受的受试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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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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乙型肝炎表面抗原(HBsAg)、丙型肝炎抗体(HCV-Ab)、HIV抗体(HIV-Ab)、梅毒螺旋体抗体(TP-Ab)非阴性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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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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怀孕及哺乳期妇女;或在整个研究期间及研究结束后3个月内拒绝采取有效的非药物避孕措施(如禁欲、宫内节育器),或有捐精或捐卵计划的男性或女性;或有潜在生育能力的女性血/尿妊娠检测阳性(绝经后妇女闭经至少12个月被视为无生育能力。对于已被证实接受了输卵管结扎术、子宫或双侧卵巢切除的妇女,不要求进行妊娠试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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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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筛选前3个月内参与过任何临床试验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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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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筛选前3个月内献血(含成分献血)或大量失血(≥200 mL);接受输血或使用血制品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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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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筛选前3个月内有手术史,或未从手术中康复,或者在研究期间有预期手术计划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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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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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从性差或其他问题,研究者认为不适合参加研究的受试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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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试验分组
试验药 |
序号 |
名称 |
用法 |
1
|
中文通用名:盐酸(R)氯胺酮鼻喷剂
英文通用名:NA
商品名称:NA
|
剂型:鼻用喷雾剂
规格:0.1ml:14mg,单喷
用法用量:56 mg剂量组-4支/次;84 mg剂量组-6支/次;126 mg剂量组-9支/次;
用药时程:每次9喷,每周2次,连续4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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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照药 |
序号 |
名称 |
用法 |
1 |
中文通用名:盐酸(R)氯胺酮鼻用喷雾剂安慰剂
英文通用名:NA
商品名称:NA
|
剂型:鼻用喷雾剂
规格:0.1ml:0mg,单喷
用法用量:56 mg剂量组-5支/次;84 mg剂量组-3支/次;安慰剂量组-9支/次;
用药时程:每次9喷,每周2次,连续4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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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终点指标
主要终点指标及评价时间 |
序号 |
指标 |
评价时间 |
终点指标选择 |
1 |
与安慰剂组(口服抗抑郁药联合安慰剂)相比,试验药物组(口服抗抑郁药联合盐酸(R)氯胺酮鼻喷剂)4周双盲治疗期结束时蒙哥马利抑郁评定量表(MADRS)总分相较基线的变化。 |
筛选期、第1、2、8、15、22和28天 |
有效性指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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次要终点指标及评价时间 |
序号 |
指标 |
评价时间 |
终点指标选择 |
1 |
与安慰剂组相比,试验药物组在4周双盲治疗期结束时临床总体印象量表-疾病严重程度(CGI-S)的评分相较基线的变化; |
筛选期、第1、4、8、11、15、18、22、25和28天 |
有效性指标+安全性指标
|
2 |
与安慰剂组相比,试验药物组在4周双盲治疗期结束时广泛性焦虑症量表(GAD-7)的评分相较基线的变化; |
筛选期、第1、15、28天 |
有效性指标+安全性指标
|
3 |
第2天(首次给药后24 h)以及第8、15、22和28天时临床有效的受试者比例(临床有效定义为MADRS总分较基线降低≥50%); |
筛选期、第2、8、15、22和28天 |
有效性指标+安全性指标
|
4 |
第2天(首次给药后24 h)以及第8、15、22和28天时临床治愈的受试者比例(临床治愈的定义为MADRS≤12分); |
筛选期、第2、8、15、22和28天 |
有效性指标+安全性指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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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安全相关参数变化:生命体征、体格检查、鼻腔检查、体重、血/尿常规、凝血功能、血生化、女性血/尿妊娠、12导联心电图、TEAEs、SAE、MOAA/S、CADSS、C-SSRS及PWC-20 |
从首次访视到末次访视的整个研究期间 |
安全性指标
|
|
6、数据安全监查委员会(DMC)
无
7、是否购买保险
有
四、研究者信息
1、主要研究者信息
1 |
姓名 |
王刚 |
学位 |
医学博士 |
职称 |
主任医师 |
电话 |
010-58303236 |
Email |
adwanggang@163.com |
邮政地址 |
北京市-北京市-西城区德胜门外安康胡同5号 |
邮编 |
100088 |
单位名称 |
首都医科大学附属北京安定医院 |
2、各参加机构信息
序号 |
机构名称 |
主要研究者 |
国家或地区 |
省(州) |
城市 |
1 |
首都医科大学附属北京安定医院 |
王刚 |
中国 |
北京市 |
北京市 |
2 |
北京大学第六医院 |
付艺 |
中国 |
北京市 |
北京市 |
3 |
北京回龙观医院 |
谭云龙 |
中国 |
北京市 |
北京市 |
4 |
哈尔滨医科大学附属第一医院 |
夏炎 |
中国 |
黑龙江省 |
哈尔滨市 |
5 |
河北省精神卫生中心(河北省第六人民医院) |
栗克清 |
中国 |
河北省 |
保定市 |
6 |
河北医科大学第一医院 |
王学义 |
中国 |
河北省 |
石家庄市 |
7 |
天津市安定医院 |
王立娜 |
中国 |
天津市 |
天津市 |
8 |
山东省精神卫生中心 |
陈旭 |
中国 |
山东省 |
济南市 |
9 |
山东省戴庄医院 |
王建军 |
中国 |
山东省 |
济宁市 |
10 |
河南省精神病医院 |
李强 |
中国 |
河南省 |
新乡市 |
11 |
驻马店市精神病医院 |
王景丽 |
中国 |
河南省 |
驻马店市 |
12 |
郑州大学第一附属医院 |
宋学勤 |
中国 |
河南省 |
郑州市 |
13 |
镇江市精神卫生中心 |
赵蓓 |
中国 |
江苏省 |
镇江市 |
14 |
无锡市精神卫生中心 |
王志强 |
中国 |
江苏省 |
无锡市 |
15 |
苏州市广济医院 |
柳艳松 |
中国 |
江苏省 |
苏州市 |
16 |
安徽省精神卫生中心(合肥市第四人民医院) |
朱道民 |
中国 |
安徽省 |
合肥市 |
17 |
武汉大学人民医院 |
刘浩 |
中国 |
湖北省 |
武汉市 |
18 |
湖南省脑科医院(湖南省第二人民医院) |
周旭辉 |
中国 |
湖南省 |
长沙市 |
19 |
中南大学湘雅二医院 |
李乐华 |
中国 |
湖南省 |
长沙市 |
20 |
重庆市精神卫生中心 |
符巍 |
中国 |
重庆市 |
重庆市 |
21 |
贵州医科大学附属医院 |
杨丽霞 |
中国 |
贵州省 |
贵阳市 |
22 |
成都市第四人民医院 |
王飞燕 |
中国 |
四川省 |
成都市 |
23 |
宁波大学附属康宁医院 |
徐永明 |
中国 |
浙江省 |
宁波市 |
24 |
杭州市第七人民医院 |
李涛/谭忠林 |
中国 |
浙江省 |
杭州市 |
25 |
南昌大学第一附属医院 |
李梦倩 |
中国 |
江西省 |
南昌市 |
26 |
广州医科大学附属脑科医院 |
李烜 |
中国 |
广东省 |
广州市 |
27 |
广东省人民医院 |
何红波 |
中国 |
广东省 |
广州市 |
28 |
乌鲁木齐市第四人民医院 |
吕淑云 |
中国 |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 |
乌鲁木齐市 |
五、伦理委员会信息
序号 |
名称 |
审查结论 |
批准日期/备案日期 |
1 |
首都医科大学附属北京安定医院伦理委员会 |
修改后同意
|
2024-12-25 |
2 |
首都医科大学附属北京安定医院伦理委员会 |
同意
|
2025-01-07 |
六、试验状态信息
1、试验状态
进行中
(尚未招募)
2、试验人数
目标入组人数 |
国内: 192 ;
|
已入组人数 |
国内: 登记人暂未填写该信息;
|
实际入组总人数 |
国内: 登记人暂未填写该信息;
|
3、受试者招募及试验完成日期
第一例受试者签署知情同意书日期 |
国内:登记人暂未填写该信息;
|
第一例受试者入组日期 |
国内:登记人暂未填写该信息;
|
试验完成日期
|
国内:登记人暂未填写该信息;
|
七、临床试验结果摘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