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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存在任何具有临床意义的疾病或异常史,且研究者认为可能会使受试者因参加研究而面临风险,或影响研究结果或受试者参加研究的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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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既往或当前患有胃肠道、肝脏或肾脏疾病或任何其他已知可干扰药物吸收、分布、代谢或排泄的疾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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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任何不受控制的或严重的疾病,或研究者认为可能干扰参加临床研究和/或使受试者面临重大风险的任何内科(例如,已知的严重活动性感染或严重血液、肾脏、代谢、胃肠道、呼吸或内分泌系统功能障碍)或外科状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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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过去10年内曾患恶性肿瘤(非黑色素瘤皮肤癌、宫颈原位癌、乳腺导管原位癌或1期前列腺癌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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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接受过任何主要器官移植,例如肺、肝、心脏、骨髓、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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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纯合子型家族性高胆固醇血症、已知诊断为HeFH、筛选前12个月内接受过LDL分离或血浆分离,或存在研究者认为可能干扰临床研究结果解释的任何其他已知基础疾病或状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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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任何实验室检查值出现以下偏离;如果检查结果异常,研究者可酌情决定复检:
(a) 筛选时乙型肝炎、丙型肝炎或HIV检测的任何结果呈阳性。
(b) ALT>ULN。
(c) AST>ULN。
(d) eGFR(使用CKD-EPI公式计算)<60 mL/min/1.73 m2
(e) 总胆红素>ULN
(f) 血红蛋白<LLN。
(g) 钾<LL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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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根据研究者的判断,临床生化、凝血、血液学或尿分析结果存在任何具有临床意义的异常,但不包括排除标准7中所述的异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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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在筛选时和入住研究中心时,仰卧位休息10 min后测量的生命体征出现以下任何一项异常。对于异常值,可由研究者酌情决定进行一次复检:
(a) SBP<90 mmHg或>135 mmHg
(b) DBP<50 mmHg或>90 mmHg
(c) 脉率<50或>100 bp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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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出现一项或多项后述异常结果(QTcF缩短至<340 ms;有长QT综合征家族史;PR间期缩短至<120 ms;PR间期延长至>220 ms;持续性或间歇性完全性束支阻滞、不完全性束支阻滞或室间传导延迟伴QRS>110 ms)的受试者,仅当研究者判段其具有临床重要性时才应被排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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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QTcF>450 ms;Ⅱ-Ⅲ度高度房室传导阻滞和窦房结功能障碍伴严重窦性停搏且未经起搏器治疗;心脏快速性心律失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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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瑞舒伐他汀导入期治疗后(第-8天),LDL-C降低幅度<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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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根据研究者的判断,有重度过敏/超敏反应病史或持续存在具有临床意义的过敏/超敏反应,或对化学结构与AZD0780相似的药物有超敏反应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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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研究干预首次给药前4周内发生任何具有临床意义的疾病、内科/外科手术操作或创伤。除上述情况以外,研究者或申办者临床研究医生认为,既往或当前患有可能影响受试者提供书面知情同意的能力、会对受试者的安全构成风险或者干扰研究评价、程序或完成的任何其他具有临床意义的障碍(例如,认知障碍)、状况或疾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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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当前/既往接受英克司兰或其他试验用siRNA PCSK9抑制剂给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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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当前/既往在筛选前12个月内接受PCSK9抑制(已获批或试验用)治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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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当前接受的LLT包含可影响胆固醇水平的药物(如他汀类药物、依折麦布、bempedoic acid、烟酸、贝特类药物)和补充剂(如ω-3脂肪酸)。如果受试者既往接受过LLT治疗且在筛选前至少8周接受LLT药物末次给药,则可以入组本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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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随机分组前12个月内接受过微粒体甘油三酯转移蛋白抑制剂(例如,lomitapid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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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筛选前8周内使用过除血脂康以外的任何降脂中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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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正在接受或在筛选前14天内接受过已知具有QT间期延长作用且有显著QT间期延长黑框警告的药物(附录F)和其他已知具有QT间期延长作用的药物(参考当地说明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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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IMP首次给药前3周内使用过具有酶诱导特性的药物,如圣约翰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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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在IMP首次给药前2周内或更长时间(如果相应药物半衰期较长)使用过任何处方或非处方药物,包括抗酸药、镇痛药(扑热息痛/对乙酰氨基酚除外)、草药、大剂量维生素(摄入推荐日剂量的20-600倍)和矿物质。使用HRT者禁止入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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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在本研究IMP首次给药前30天内或5个半衰期内(以最长者为准)接受过另一种新化学实体(定义为尚未批准上市的化合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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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参加另一项临床研究且研究干预给药时间距本研究随机分组不足3个月或末次给药时间距本研究首次给药不足5个半衰期(以最长者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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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接受另一种新化学实体(定义为尚未批准上市的化合物)且末次随访距本研究的研究干预首次给药不足30天或末次给药距研究干预首次给药不足5个半衰期(以最长者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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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研究期间使用其他试验用药品或试验用器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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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研究者认为可能干扰研究实施的任何状况,例如:
1. 无法可靠沟通或无法配合研究者。
2. 无法理解或不太可能遵守研究方案的要求、说明、研究相关限制条件且无法理解研究的性质、范围和可能的后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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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根据研究者的判断,有已知或疑似药物滥用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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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经常吸烟者(定义为每天吸烟者)或在过去1个月内吸烟或使用尼古丁产品者(包括电子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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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根据研究者判断,有酒精滥用或过度饮酒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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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根据研究者的判断,摄入了过量含咖啡因的饮料或食物(例如,咖啡、茶、巧克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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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筛选时药物滥用、可替宁(尼古丁)或酒精筛查结果呈阳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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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筛选前1个月内捐献血浆或筛选前3个月内任何献血/失血>500 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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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筛选前7天内发生急性缺血性心血管事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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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计划在筛选程序后6个月内行冠状动脉血运重建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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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筛选时使用CKD-EPI 2021(年龄、性别)公式计算的eGFR<45 mL/min/1.73m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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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既往或当前患有胃肠道、肝脏或肾脏疾病或任何其他已知可干扰药物吸收、分布、代谢或排泄的疾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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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任何不受控制的或严重的疾病,或研究者认为可能干扰参加临床研究和/或使受试者面临重大风险任何内科(例如,已知的严重活动性感染或严重血液、肾脏、代谢、胃肠道、呼吸或内分泌系统功能障碍)或外科状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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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控制不佳的2型糖尿病,定义为筛选时HbA1c>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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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纽约心脏病协会心功能分级为IV级的心力衰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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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筛选前5年内曾患恶性肿瘤(非黑色素瘤皮肤癌、宫颈原位癌、乳腺导管原位癌或1期前列腺癌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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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伴有严重非CVD,存在预期寿命<2年的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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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接受过任何主要器官移植,例如肺、肝、心脏、骨髓、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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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纯合子型家族性高胆固醇血症、筛选前12个月内接受过LDL分离或血浆分离,或存在研究者认为可能干扰临床研究结果解释的任何其他已知基础疾病或状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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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未受控制的高血压,定义为筛选时平均坐位SBP>160 mmHg或DBP>90 mmHg。建议根据PI的判断并按照适用的临床指南考虑/启动抗高血压治疗,以在研究期间优化高血压受试者的血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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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筛选时休息10 min后测量的脉率<50 bpm或>100 bp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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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筛选时任何实验室检查值出现以下偏离;如果检查结果异常,研究者可酌情决定复检:
(a) 筛选时乙型肝炎、丙型肝炎或HIV检测的任何结果呈阳性。
(b) ALT>1.5×ULN。
(c) AST>1.5×ULN。
(d) TBL>ULN。
(e) 血红蛋白<12 g/dL(男性)或<11 g/dL(女性)。
(f) 钾<LL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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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出现一项或多项后述异常结果(QTcF缩短至<340 ms;有长QT综合征家族史;PR间期缩短至<120 ms;PR间期延长至>220 ms;持续性或间歇性完全性束支阻滞、不完全性束支阻滞或室间传导延迟伴QRS>110 ms)的受试者,仅当研究者判断其具有临床重要性时才应被排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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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QTcF>450 ms;Ⅱ-Ⅲ度高度房室传导阻滞和窦房结功能障碍伴严重窦性停搏且未经起搏器治疗;心脏快速性心律失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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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根据研究者的判断,有已知或疑似药物滥用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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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根据研究者判断,有酒精滥用或过度饮酒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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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根据研究者的判断,有重度过敏/超敏反应病史或持续存在具有临床意义的过敏/超敏反应,或对化学结构与AZD0780相似的药物有超敏反应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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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研究干预首次给药前4周内发生任何具有临床意义的疾病、内科/外科手术操作或创伤。除上述情况以外,研究者或申办者临床研究医生认为,既往或当前患有可能影响受试者提供书面知情同意的能力、会对受试者的安全构成风险或者干扰研究评价、程序或完成的任何其他具有临床意义的障碍(例如,认知障碍)、状况或疾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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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筛选时正在接受PCSK9抑制剂、siRNA或mAb(已获批或试验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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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随机分组前12个月内接受过微粒体甘油三酯转移蛋白抑制剂(例如,lomitapid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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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筛选前12个月内接受过siRNA PCSK9抑制剂治疗(已获批或试验用药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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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筛选前6个月内接受过mAb PCSK9抑制剂治疗(已获批或试验用药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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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筛选前8周内使用过除血脂康以外的任何降脂中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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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筛选前1周内使用过或计划在研究期间使用除非诺贝特以外的贝特类药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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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应避免使用会延长QT间期的药物(如可能),如果有其他无QT方面风险的替代药物,则应首选此类替代药物。如果仍然需要此类延长QT间期的药物,研究者必须确保根据临床判断对ECG和电解质进行适当监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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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参加另一项临床研究且研究干预给药时间距本研究随机分组不足3个月或末次给药时间距本研究首次给药不足5个半衰期(以最长者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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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接受另一种新化学实体(定义为尚未批准上市的化合物)且末次随访距本研究的研究干预首次给药不足30天或末次给药距研究干预首次给药不足5个半衰期(以最长者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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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接受另一种新化学实体(定义为尚未批准上市的化合物)且末次随访距本研究的研究干预首次给药不足30天或末次给药距研究干预首次给药不足5个半衰期(以最长者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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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研究者认为可能干扰研究实施的任何状况,例如:
(a) 无法可靠沟通或无法配合研究者。
(b) 无法理解或不太可能遵守研究方案的要求、说明、研究相关限制条件且无法理解研究的性质、范围和可能的后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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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筛选访视前1个月内捐献血浆或筛选前3个月内任何献血/失血>500 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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