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题目和背景信息
登记号 |
CTR20241841 |
相关登记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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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物名称 |
GC101腺相关病毒注射液
曾用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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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物类型 |
生物制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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临床申请受理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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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XSL23000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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适应症 |
3型脊髓性肌萎缩症 |
试验专业题目 |
评价GC101腺相关病毒注射液鞘内(IT)注射治疗3型脊髓性肌萎缩症(SMA)患者的安全性以及疗效性的开放、多中心、单臂Ⅰ/Ⅱ期临床试验 |
试验通俗题目 |
评价GC101腺相关病毒注射液鞘内(IT)注射治疗3型脊髓性肌萎缩症(SMA)患者的安全性以及疗效性的开放、多中心、单臂Ⅰ/Ⅱ期临床试验 |
试验方案编号 |
JLJY-GC101-SMA-010 |
方案最新版本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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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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版本日期: |
2024-03-20 |
方案是否为联合用药 |
否 |
二、申请人信息
三、临床试验信息
1、试验目的
I期(安全性观察)
主要目的:观察GC101腺相关病毒注射液单次鞘内(IT)注射治疗3型SMA患者的安全性。
次要目的:评价GC101腺相关病毒注射液单次鞘内(IT)注射治疗3型SMA患者的AAV病毒载体基因组和免疫原性。
II期(疗效观察)
主要目的:评价GC101腺相关病毒注射液单次鞘内(IT)注射治疗3型SMA患者的疗效。
次要目的:观察GC101腺相关病毒注射液单次鞘内(IT)注射治疗3型SMA患者的安全性。
2、试验设计
试验分类 |
安全性和有效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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试验分期 |
其它
其他说明:Ⅰ/Ⅱ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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设计类型 |
单臂试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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随机化 |
非随机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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盲法 |
开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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试验范围 |
国内试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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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受试者信息
年龄 |
2岁(最小年龄)至
无上限
(最大年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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性别 |
男+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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健康受试者 |
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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入选标准 |
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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筛选时(签署知情同意书时),年龄≥2岁,性别不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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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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符合3型SMA的遗传学及临床诊断标准,筛选期间确诊为SMN1双等位基因致病突变的5qSM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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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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筛选时汉默史密斯功能运动-扩展量表(HFMSE)评分≥10分且≤54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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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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育龄期女性非妊娠期、非哺乳期,所有入组患者(不论男性或女性)均应在治疗给药后6个月内采取有效的避孕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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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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患者和/或患者的监护人能够理解且愿意遵守研究方案要求和流程,自愿参加并签署知情同意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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排除标准 |
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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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加过AAV基因治疗临床试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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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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筛选前3个月内参加过其他SMA药物临床试验或参加过其他任何临床试验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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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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患者在给药前120天内接受过诺西那生钠注射液治疗或15天内接受过利司扑兰等疾病修正治疗的患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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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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呼吸功能不全,定义为使用或需要有创或无创通气支持超过16小时/天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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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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需要鼻饲或胃饲管辅助进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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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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筛选时血清Anti-AAV9中和抗体滴度>1:2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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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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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MN2基因拷贝数大于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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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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筛选期或基线期研究者认为有临床意义的肝功能、肾功能、血小板(降低)、尿常规检查异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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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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心功能达到以下标准者:根据改良ROSS心力衰竭分级(婴幼儿)达到中度心衰标准、NYHA分级达到3级以上,或有恶性心律失常(如室颤,需要治疗的室速、室上速、房速、房扑、房颤,需要起搏治疗的传导阻滞和心动过缓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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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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过敏体质患者,包括对泼尼松龙或其他糖皮质激素或其赋形剂过敏或超敏反应、对碘或含碘产品过敏或超敏反应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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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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存在脊椎穿刺手术或鞘内治疗的禁忌症(包括但不限于给药部位皮肤感染和颅内压升高的体征或症状)及严重的脊柱侧弯(Cobb角≥50度的脊柱侧凸)或存在严重关节挛缩畸形可能影响运动能力评估者、计划在观察期内进行脊柱矫正手术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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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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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C101鞘内注射治疗前2周患有活动性感染并需要接受全身用药治疗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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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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研究者判断受试者存在糖皮质激素应用禁忌,如严重高血压、严重感染性疾病、青光眼、骨质疏松、结核病(包括潜伏性和活动性感染)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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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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患者合并其他严重疾病,例如:严重的心脑血管系统疾病、消化系统疾病、泌尿系统疾病、内分泌系统疾病、血液系统疾病、免疫系统疾病、神经系统疾病(包括但不限于癫痫、脑膜炎、惊厥或抽搐史、脑脊液循环障碍者)和精神病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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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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既往损伤(如上肢或下肢骨折)或外科手术未完全恢复或达到稳定状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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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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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类免疫缺陷病毒(HIV)抗体阳性,或乙肝表面抗原阳性,或丙肝抗体阳性,或梅毒螺旋体抗体阳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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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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接种疫苗与给药间隔<2周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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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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研究者评估认为不适合参加本研究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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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试验分组
试验药 |
序号 |
名称 |
用法 |
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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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文通用名:GC101腺相关病毒注射液
英文通用名:NA
商品名称:N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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剂型:注射液
规格:1mL:1.2E+14vg
用法用量:鞘内注射, 1.2E+14vg/人
用药时程:解冻后药品须在1小时内使用。若需延后使用,应保存2~8℃,并在7天内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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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照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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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终点指标
主要终点指标及评价时间 |
序号 |
指标 |
评价时间 |
终点指标选择 |
1 |
I期(安全性观察):评价单次给药后不良事件的发生情况; |
给药后12个月 |
安全性指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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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II期(疗效观察):给药后12个月时,汉默史密斯功能运动-扩展量表(HFMSE)评分较基线的改变。 |
给药后12个月 |
有效性指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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次要终点指标及评价时间 |
序号 |
指标 |
评价时间 |
终点指标选择 |
1 |
II期(疗效观察):给药后12个月时,HFMSE评分与基线相比提高3分的受试者比例; |
给药后12个月 |
有效性指标
|
2 |
II期(疗效观察):给药后12个月时,修正版上肢功能(Revised Upper Limb Module,RULM)测试评分较基线的改变。 |
给药后12个月 |
有效性指标
|
|
6、数据安全监查委员会(DMC)
无
7、是否购买保险
有
四、研究者信息
1、主要研究者信息
1 |
姓名 |
张在强 |
学位 |
博士 |
职称 |
主任医师 |
电话 |
13910838816 |
Email |
ttyy0142011@126.com |
邮政地址 |
北京市-北京市-丰台区南四环西路119号 |
邮编 |
100070 |
单位名称 |
首都医科大学附属北京天坛医院 |
2 |
姓名 |
王雅洁 |
学位 |
博士 |
职称 |
主任医师 |
电话 |
18600265376 |
Email |
yajienet@126.com |
邮政地址 |
北京市-北京市-丰台区南四环西路119号 |
邮编 |
100070 |
单位名称 |
首都医科大学附属北京天坛医院 |
3 |
姓名 |
曾进胜 |
学位 |
博士 |
职称 |
主任医师 |
电话 |
87755766-8293 |
Email |
zengjs@pub.guangzhou.gd.cn |
邮政地址 |
广东省-广州市-中山二路58号 |
邮编 |
510080 |
单位名称 |
中山大学附属第一医院 |
2、各参加机构信息
序号 |
机构名称 |
主要研究者 |
国家或地区 |
省(州) |
城市 |
1 |
首都医科大学附属北京天坛医院 |
张在强 |
中国 |
北京市 |
北京市 |
2 |
首都医科大学附属北京天坛医院 |
王雅洁 |
中国 |
北京市 |
北京市 |
3 |
中山大学附属第一医院 |
曾进胜 |
中国 |
广东省 |
广州市 |
五、伦理委员会信息
序号 |
名称 |
审查结论 |
批准日期/备案日期 |
1 |
首都医科大学附属北京天坛医院医学伦理委员会 |
修改后同意
|
2024-03-14 |
2 |
首都医科大学附属北京天坛医院医学伦理委员会 |
同意
|
2024-05-06 |
六、试验状态信息
1、试验状态
进行中
(尚未招募)
2、试验人数
目标入组人数 |
国内: 21 ;
|
已入组人数 |
国内: 登记人暂未填写该信息;
|
实际入组总人数 |
国内: 登记人暂未填写该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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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受试者招募及试验完成日期
第一例受试者签署知情同意书日期 |
国内:登记人暂未填写该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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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例受试者入组日期 |
国内:登记人暂未填写该信息;
|
试验完成日期
|
国内:登记人暂未填写该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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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临床试验结果摘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