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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境医 / 临床实验 / 评估aHUS研究受试者从抗C5抗体治疗转换至iptacopan治疗的有效性和安全性

评估aHUS研究受试者从抗C5抗体治疗转换至iptacopan治疗的有效性和安全性

登记号 CTR20241663 试验状态 进行中
申请人联系人 诺华医学热线(临床登记) 首次公示信息日期 2024-05-22
申请人名称 Novartis Pharma AG/ 诺华(中国)生物医学研究有限公司/ Novartis Pharma Produktions GmbH
一、题目和背景信息
登记号 CTR20241663
相关登记号
药物名称 LNP023胶囊
药物类型 化学药物
临床申请受理号 企业选择不公示
适应症 非典型溶血尿毒综合征
试验专业题目 一项评估aHUS研究受试者从抗C5抗体治疗转换至iptacopan治疗的有效性和安全性的多中心、单臂、开放标签研究
试验通俗题目 评估aHUS研究受试者从抗C5抗体治疗转换至iptacopan治疗的有效性和安全性
试验方案编号 CLNP023F12302 方案最新版本号 v02
版本日期: 2024-07-26 方案是否为联合用药
二、申请人信息
申请人名称
1
2
3
联系人姓名 诺华医学热线(临床登记) 联系人座机 400-6213132 联系人手机号
联系人Email clinicaltrial.cn@novartis.com 联系人邮政地址 北京市-北京市-朝阳区针织路26号中国人寿金融中心3层 联系人邮编 100026
三、临床试验信息
1、试验目的
本研究的目的是评估接受抗C5抗体治疗产生临床应答的成人aHUS研究受试者(年龄 ≥ 18岁)从抗C5抗体治疗(依库珠单抗或ravulizumab)转换至iptacopan治疗的有效性和安全性。本研究将为从关键性III期研究CLNP023F12301获得的iptacopan治疗aHUS受试者的获益/风险关系提供支持性证据(从抗C5抗体治疗转换为iptacopan治疗)。本研究为一项单臂、开放标签研究,期间研究受试者将接受研究药物治疗24个月。主要终点是在iptacopan治疗的前12个月内无血栓性微血管病(TMA)表现的受试者比例。
2、试验设计
试验分类 安全性和有效性 试验分期 III期 设计类型 单臂试验
随机化 非随机化 盲法 开放 试验范围 国际多中心试验
3、受试者信息
年龄 18岁(最小年龄)至 无上限 (最大年龄)
性别 男+女
健康受试者
入选标准
1 诊断aHUS、年龄 ≥ 18岁的男性和女性成人受试者,且排除其他类型的TMA(例如血栓性血小板减少性紫癜、产志贺毒素大肠埃希菌(STEC)型TMA、肺炎球菌溶血尿毒症综合征、钴胺素C缺陷继发性TMA、与二酰甘油激酶ε(DGKE)肾病相关的TMA)和aHUS以外的肾脏疾病。
2 在筛选访视前至少3个月维持基于体重的推荐抗C5抗体(例如依库珠单抗或ravulizumab)治疗给药方案。
3 在进入筛选期前,应至少3个月持续观察到抗C5抗体治疗产生临床应答的证据(未进行PE/PI),定义为: 1. 血液学参数恢复正常,表现为血小板计数 ≥ 150 × 109/L且LDH低于正常上限 [ULN],同时 2. 肾功能保持稳定或有所改善,定义为血清肌酐升高 ≤ 15%。
4 Iptacopan治疗开始前需要接种抗脑膜炎奈瑟菌和抗肺炎链球菌疫苗。如果受试者之前未接种过疫苗或者需要接种疫苗加强针,则应在iptacopan首次给药前至少2周根据当地法规接种疫苗。如果iptacopan治疗必须在疫苗接种后不到2周开始,则必须启用预防性抗生素治疗。
5 如果之前未接种过抗流感嗜血杆菌疫苗或者需要接种疫苗加强针,应在iptacopan首次给药前至少2周根据当地法规接种抗流感嗜血杆菌感染疫苗(如可用)。
排除标准
1 抗C5抗体治疗期间有aHUS复发病史。
2 eGFR < 30 mL/min/1.73m2。
3 荚膜细菌(即脑膜炎球菌(例如脑膜炎奈瑟菌)、肺炎球菌(例如肺炎链球菌)或流感嗜血杆菌)引起的活动性感染或复发性侵袭性感染史。
4 受试者在研究治疗给药前14天内存在脓毒症或活动性全身性细菌、病毒(包括COVID-19)或真菌感染。
5 肾脏移植、骨髓移植(BMT)/造血干细胞移植(HSCT)以及心脏、肺、小肠、胰腺、肝移植或任何其他细胞或实体器官移植
4、试验分组
试验药
序号 名称 用法
1 中文通用名:LNP023胶囊
英文通用名:LNP023 hard gelatin Capsule
商品名称:NA
剂型:胶囊剂
规格:200mg
用法用量:200 mg,口服,每日两次。
用药时程:24个月
2 中文通用名:LNP023胶囊
英文通用名:LNP023 hard gelatin Capsule
商品名称:NA
剂型:胶囊剂
规格:200mg
用法用量:200 mg,口服,每日两次。
用药时程:24个月
对照药
序号 名称 用法
暂未填写此信息
5、终点指标
主要终点指标及评价时间
序号 指标 评价时间 终点指标选择
1 在从抗C5抗体转换为iptacopan治疗后12个月iptacopan治疗期间未使用抗C5抗体的情况下仍无TMA表现。 第12个月 有效性指标
次要终点指标及评价时间
序号 指标 评价时间 终点指标选择
1 在存在补体基因显著功能性突变和/或抗FB抗体检测呈阳性的研究受试者中,在从抗C5抗体治疗转换为iptacopan治疗后12个月iptacopan治疗期间未使用抗C5抗体的情况下仍无TMA表现。 第12个月 有效性指标
2 12个月iptacopan治疗期间至出现TMA表现的时间 第12个月 有效性指标
3 第12个月iptacopan治疗时血液学参数(血小板、LDH、血红蛋白)和肾功能参数(血清肌酐、UPCR、eGFR、CKD分期)较基线变化。 第12个月 有效性指标
4 12个月iptacopan治疗期间的透析需求状态(是/否) 12个月iptacopan治疗期间 有效性指标
5 第12个月iptacopan治疗时的安全性评价(包括不良事件/严重不良事件、安全性实验室参数和生命体征)。 第12个月 安全性指标
6 第12个月iptacopan治疗时的TMA相关事件。 第12个月 有效性指标
7 24个月iptacopan治疗期间未使用抗C5抗体情况下仍无TMA表现。 第24个月 有效性指标
8 在存在补体基因显著功能性突变和/或抗FB抗体检测呈阳性的研究受试者中,在从抗C5抗体治疗转换为iptacopan治疗后,24个月iptacopan治疗期间未使用抗C5抗体的情况下仍无TMA表现。 第24个月 有效性指标
9 24个月iptacopan治疗期间至出现TMA表现的时间 第24个月 有效性指标
10 第24个月iptacopan治疗时血液学参数(血小板、LDH、血红蛋白)和肾功能参数(血清肌酐、UPCR、eGFR、CKD分期)较基线变化。 第24个月 有效性指标
11 24个月iptacopan治疗期间的透析需求状态(是/否) 24个月iptacopan治疗期间 有效性指标
12 第24个月iptacopan治疗时的安全性评价(包括不良事件/严重不良事件、安全性实验室参数和生命体征)。 第24个月 安全性指标
13 第24个月iptacopan治疗时的TMA相关事件。 第24个月 有效性指标
6、数据安全监查委员会(DMC)
7、是否购买保险
四、研究者信息
1、主要研究者信息
1 姓名 赵明辉 学位 医学博士 职称 正高级
电话 010-83572388 Email mhzhao@bjmu.edu.cn 邮政地址 北京市-北京市-西城区西什库大街8号
邮编 100034 单位名称 北京大学第一医院
2、各参加机构信息
序号 机构名称 主要研究者 国家或地区 省(州) 城市
1 北京大学第一医院 赵明辉 中国 北京市 北京市
2 中国医学科学院北京协和医院 李雪梅 中国 北京市 北京市
3 东南大学附属中大医院 刘必成 中国 江苏省 南京市
4 上海交通大学医学院附属瑞金医院 任红 中国 上海市 上海市
5 Saitama Medical University Hospital Yoshitaka Miyakawa Japan Saitama Iruma-gun
6 Gazi University Medical Faculty Ozant Helvaci Turkey / Ankara
7 Mersin University Medical Faculty Kenan Turgutalp Turkey / Mersin
五、伦理委员会信息
序号 名称 审查结论 批准日期/备案日期
1 北京大学第一医院生物医学研究伦理委员会 同意 2024-03-19
2 北京大学第一医院生物医学研究伦理委员会 同意 2024-11-17
六、试验状态信息
1、试验状态
进行中 (招募中)
2、试验人数
目标入组人数 国内: 10 ; 国际: 50 ;
已入组人数 国内: 3 ; 国际: 8 ;
实际入组总人数 国内: 登记人暂未填写该信息; 国际: 登记人暂未填写该信息;
3、受试者招募及试验完成日期
第一例受试者签署知情同意书日期 国内:2024-09-11;     国际:2024-02-28;
第一例受试者入组日期 国内:2024-10-10;     国际:2024-03-26;
试验完成日期 国内:登记人暂未填写该信息;     国际:登记人暂未填写该信息;
七、临床试验结果摘要
序号 版本号 版本日期
暂未填写此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