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题目和背景信息
登记号 |
CTR20240489 |
相关登记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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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物名称 |
注射用A型肉毒毒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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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物类型 |
生物制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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临床申请受理号
|
企业选择不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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适应症 |
治疗成人脑卒中后下肢痉挛状态 |
试验专业题目 |
注射用A型肉毒毒素(衡力®)治疗成人脑卒中后下肢痉挛状态的多中心、随机、双盲、安慰剂平行对照的Ⅲ期临床研究 |
试验通俗题目 |
注射用A型肉毒毒素(衡力®)治疗成人脑卒中后下肢痉挛状态的多中心、随机、双盲、安慰剂平行对照的Ⅲ期临床研究 |
试验方案编号 |
HengLi012 |
方案最新版本号
|
第 1.0 版
|
版本日期: |
2023-12-19 |
方案是否为联合用药 |
否 |
二、申请人信息
三、临床试验信息
1、试验目的
评价兰州生物技术开发有限公司生产的注射用 A 型肉毒毒素(衡力®)治疗脑卒中后下肢痉挛状态的有效性和安全性
2、试验设计
试验分类 |
安全性和有效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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试验分期 |
III期
|
设计类型 |
平行分组
|
随机化 |
随机化
|
盲法 |
双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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试验范围 |
国内试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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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受试者信息
年龄 |
18岁(最小年龄)至
80岁(最大年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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性别 |
男+女
|
健康受试者 |
无
|
入选标准 |
1
|
脑卒中单侧偏瘫患者(脑卒中发病距随机入组≥3 个月)出现下肢痉挛状态,痉挛状态的部位位于被研究肢体的踝足;
|
2
|
受试者进行改良 Ashworth 量表(Modified Ashworth Scale, MAS) (0~4 级)评级:伸膝位下受累肢体的踝跖屈肌群的肌张力≥2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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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目标达成量表中的 2 个领域 7 类目标显示基线至少存在 2 项与研究的下肢痉挛状态相关的损伤/症状或活动功能的损害;(研究采用 GAS-Leg 评价治疗目标的达成情况,目标包括 2 大领域 7 种类型:领域 1-损伤/症状:疼痛/不适、非自主运动/痉挛、挛缩的预
防;领域 2-活动功能:被动功能、主动功能-转移/站立、主动功能-移动;美观/易化治疗/其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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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如果口服抗痉挛药物,其用药情况必须在随机入组前稳定至少 1个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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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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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接受物理治疗或矫形器,其类型、频率和强度必须在入组研究前,稳定至少 2 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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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
充分了解试验内容,自愿参加试验,并书面签署知情同意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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排除标准 |
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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已知对研究药物及其成份过敏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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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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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射部位存在感染或皮肤病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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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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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研究的肢体炎症明显,限制关节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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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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研究肢体的踝关节存在固定挛缩,被动伸展时踝关节活动严重受限;或研究者判断注射部位肌肉存在严重萎缩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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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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即使有器具辅助的情况下也不能完成 10 米步行测试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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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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任何可能使受试者在使用 A 型肉毒毒素时风险升高的医疗情况,包括诊断为重症肌无力、Lambert-Eaton 综合征、肌萎缩性侧索硬化症或其他可能干扰神经肌肉功能的疾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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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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既往有癫痫病史者,或经研究者评估认为伴有严重认知障碍或精神疾病而影响试验执行或测评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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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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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试者伴有严重的心血管、呼吸系统、肝脏、肾脏、胃肠道、泌尿系统、内分泌系统或血液系统疾病,且研究者认为可能混淆研究结果或者影响受试者安全性
|
9
|
本研究前已进行或研究期间计划对被研究的下肢进行手术治疗痉挛状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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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
随机入组前 12 个月内针对被研究的肢体进行过苯酚或酒精阻滞治疗,或研究期间计划对被研究的肢体进行苯酚或酒精阻滞治疗以缓解痉挛状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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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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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研究随机入组前 6 个月内接受过任何类型肉毒制剂治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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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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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研究随机入组前 3 个月内或核心治疗期间计划对被研究的下肢进行石膏治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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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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随机入组前 7 天内正在使用鞘内注射巴氯芬治疗痉挛状态或计划在研究期间接受此类治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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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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研究期间需要使用氨基糖苷类抗生素以及其他干扰神经肌肉功能药物治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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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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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本研究核心治疗期间计划或预计使用新的抗痉挛药物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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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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筛选期实验室检查显示:谷草转氨酶(AST)和/或谷丙转氨酶(ALT)≥2 倍正常值上限;碱性磷酸酶(ALP)和/或总胆红素(TBIL)>1.5 倍正常值上限者;(研究允许进行 1 次复查,如仍不满足入选要求则排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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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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筛选期心电图(ECG)显示严重的心律失常且经研究者判断可能会影响试验药物安全性评价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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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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入组前 12 个月内有酒精依赖或药物滥用的病史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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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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妊娠或哺乳期女性,或女性受试者近两周内发生无保护性行为者,或女性受试者妊娠试验阳性;受试者(或其伴侣)在整个试验期间及末次给药后 3 个月内有生育计划或捐精/捐卵者,试验期间及末次给药后 3 个月内不愿采取一种或一种以上有效避孕措施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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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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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研究随机入组前 1 个月内参加了其他药物临床试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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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1
|
研究者认为有其他因素不适宜参加本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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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试验分组
试验药 |
序号 |
名称 |
用法 |
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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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文通用名:注射用A型肉毒毒素
英文通用名:Botulinum Toxin Type A for Injection
商品名称:衡力
|
剂型:注射用冻干制剂
规格:每瓶含A型肉毒毒素50单位(U)、100单位(U)
用法用量:核心期踝跖屈肌群MAS≥3级者,每次注射剂量不超过400U(必须注射肌肉300U,可选注射肌肉不超过100U);MAS=2级者,每次注射剂量不超过400U(必须注射肌肉200-300U,可选注射肌肉不超过100U)。扩展治疗期1次注射(包含必须注射肌肉和可选注射肌肉)总剂量不超过500U。
用药时程:核心治疗期1天,访视期12周±7天,扩展治疗期最多接受3个周期治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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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照药 |
序号 |
名称 |
用法 |
1 |
中文通用名:注射用A型肉毒毒素安慰剂
英文通用名:placebo
商品名称:N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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剂型:注射用冻干制剂
规格:每瓶含A型肉毒毒素0单位(U)
用法用量:按方案规定剂量进行注射。
用药时程:治疗期1天,访视期12周±7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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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终点指标
主要终点指标及评价时间 |
序号 |
指标 |
评价时间 |
终点指标选择 |
1 |
研究肢体踝跖屈肌群MAS评分(伸膝位)较基线的变化值 |
第4周 |
有效性指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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次要终点指标及评价时间 |
序号 |
指标 |
评价时间 |
终点指标选择 |
1 |
医师整体评估量表(PGA)评分 |
第4周 |
有效性指标
|
2 |
目标达成量表(GAS)评分较基线的变化 |
第4、8、12周 |
有效性指标
|
3 |
目标达成量表中预设的主要目标达到“部分实现”的受试者比例 |
第4、8、12周 |
有效性指标
|
4 |
目标达成量表中预设的主要目标达到“符合预期”的受试者比例 |
第4、8、12周 |
有效性指标
|
5 |
医师整体评估量表(PGA)评分 |
第2、8、12周 |
有效性指标
|
6 |
研究肢体的踝跖屈肌群的MAS评分(伸膝位)较基线的变化值 |
第2、8、12周 |
有效性指标
|
7 |
研究肢体的踝跖屈肌群的三倍痉挛状态量表(TSS)评分较基线的变化值 |
第2、4、8、12周 |
有效性指标
|
8 |
研究肢体的踝跖屈肌群治疗有效者的比例(治疗有效定义:踝跖屈肌群伸膝位MAS评分较治疗前降低至少1分) |
第2、4、8、12周 |
有效性指标
|
9 |
研究肢体的伸膝位下主动、被动踝关节活动范围(AROM/PROM)较基线的变化值 |
第2、4、8、12周 |
有效性指标
|
10 |
10m步行测试(10-MWT)“舒适速度”和“快速”下较基线的变化值 |
第4、8、12周 |
有效性指标
|
11 |
研究肢体踝跖屈肌群MAS评分(伸膝位)较基线的变化值 |
扩展治疗期每次治疗后4、12周 |
有效性指标
|
12 |
研究肢体踝跖屈肌群三倍痉挛状态量表(TSS)评分较基线的变化值 |
扩展治疗期每次治疗后4、12周 |
有效性指标
|
13 |
医师整体评估量表(PGA)评分 |
扩展治疗期每次治疗后4、12周 |
有效性指标
|
14 |
研究肢体的伸膝位下主动、被动踝关节活动范围(AROM/PROM)较基线的变化值 |
扩展治疗期每次治疗后4、12周 |
有效性指标
|
15 |
10m步行测试(10-MWT)“舒适速度”和“快速”下较基线的变化值 |
扩展治疗期每次治疗后4、12周 |
有效性指标
|
16 |
抗药抗体(ADA)和中和抗体(Nab)发生率(如适用) |
核心治疗期第12周、扩展治疗期的第36周/提前退出 |
安全性指标
|
17 |
生命体征;体格检查;实验室检查(血、尿常规,血生化检查);12导联心电图检查不良事件和严重不良事件 |
整个研究期间 |
安全性指标
|
|
6、数据安全监查委员会(DMC)
无
7、是否购买保险
有
四、研究者信息
1、主要研究者信息
1 |
姓名 |
李放 |
学位 |
博士 |
职称 |
主任医师 |
电话 |
13370004556 |
Email |
fangl@fudan.edu.cn |
邮政地址 |
上海市-上海市-静安区乌鲁木齐中路12号华山医院 |
邮编 |
200040 |
单位名称 |
复旦大学附属华山医院 |
2、各参加机构信息
序号 |
机构名称 |
主要研究者 |
国家或地区 |
省(州) |
城市 |
1 |
复旦大学附属华山医院 |
李放 |
中国 |
上海市 |
上海市 |
2 |
中国医学科学院北京协和医院 |
万新华 |
中国 |
北京市 |
北京市 |
3 |
上海市养志康复医院 |
靳令经 |
中国 |
上海市 |
上海市 |
4 |
浙江大学医学院附属邵逸夫医院 |
胡兴越 |
中国 |
浙江省 |
杭州市 |
5 |
青岛大学附属医院 |
孙妍萍 |
中国 |
山东省 |
青岛市 |
6 |
华中科技大学同济医学院附属协和医院 |
熊念 |
中国 |
湖北省 |
武汉市 |
7 |
中山大学附属第三医院 |
胡昔权 |
中国 |
广东省 |
广州市 |
8 |
南京医科大学第一附属医院 |
陆晓 |
中国 |
江苏省 |
南京市 |
9 |
襄阳市第一人民医院 |
丁旭东 |
中国 |
湖北省 |
襄阳市 |
10 |
中山大学孙逸仙纪念医院 |
马超 |
中国 |
广东省 |
广州市 |
11 |
北京清华长庚医院 |
潘钰 |
中国 |
北京市 |
北京市 |
12 |
南方医科大学珠江医院 |
吴文 |
中国 |
江苏省 |
南京市 |
13 |
昆明医科大学第二附属医院 |
姚黎清 |
中国 |
云南省 |
昆明市 |
14 |
南京医科大学附属淮安第一医院 |
祈玉军 |
中国 |
江苏省 |
淮安市 |
15 |
深圳市第二人民医院 |
王玉龙 |
中国 |
广东省 |
深圳市 |
16 |
山西白求恩医院 |
王萍芝 |
中国 |
山西省 |
太原市 |
17 |
中国医科大学附属盛京医院 |
张立新 |
中国 |
辽宁省 |
沈阳市 |
18 |
辽宁中医药大学附属第二医院 |
孙秀业 |
中国 |
辽宁省 |
沈阳市 |
19 |
东南大学附属中大医院 |
王红星 |
中国 |
江苏省 |
南京市 |
20 |
徐州医科大学附属医院 |
项洁 |
中国 |
江苏省 |
徐州市 |
21 |
哈尔滨市第二医院 |
李红颖 |
中国 |
黑龙江省 |
哈尔滨市 |
22 |
湖州市中心医院 |
吴锋锋 |
中国 |
浙江省 |
湖州市 |
23 |
蚌埠医学院第一附属医院 |
徐磊 |
中国 |
安徽省 |
蚌埠市 |
24 |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人民医院 |
李金贤 |
中国 |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 |
乌鲁木齐市 |
25 |
武汉市中心医院 |
马朝阳 |
中国 |
湖北省 |
武汉市 |
26 |
武汉市第三医院 |
张照庆 |
中国 |
湖北省 |
武汉市 |
27 |
郑州大学第二附属医院 |
吴睿 |
中国 |
河南省 |
郑州市 |
28 |
江门市五邑中医院 |
林海波 |
中国 |
广东省 |
江门市 |
29 |
苏州大学第二附属医院 |
方琪 |
中国 |
江苏省 |
苏州市 |
30 |
眉山心脑血管病医院 |
张绒 |
中国 |
四川省 |
眉山市 |
31 |
潍坊市中医院 |
郝风玲 |
中国 |
山东省 |
潍坊市 |
32 |
首都医科大学附属北京中医医院 |
李彬 |
中国 |
北京市 |
北京市 |
33 |
山东大学齐鲁医院(青岛) |
赵翠萍 |
中国 |
山东省 |
青岛市 |
34 |
惠州市第三人民医院 |
朴钟源 |
中国 |
广东省 |
惠州市 |
35 |
华中科技大学同济医学院附属同济医院 |
陈红 |
中国 |
湖北省 |
武汉市 |
五、伦理委员会信息
序号 |
名称 |
审查结论 |
批准日期/备案日期 |
1 |
复旦大学附属华山医院伦理审查委员会 |
修改后同意
|
2024-02-02 |
六、试验状态信息
1、试验状态
进行中
(招募中)
2、试验人数
目标入组人数 |
国内: 636 ;
|
已入组人数 |
国内: 212 ;
|
实际入组总人数 |
国内: 登记人暂未填写该信息;
|
3、受试者招募及试验完成日期
第一例受试者签署知情同意书日期 |
国内:2024-03-25;
|
第一例受试者入组日期 |
国内:2024-03-28;
|
试验完成日期
|
国内:登记人暂未填写该信息;
|
七、临床试验结果摘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