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题目和背景信息
登记号 |
CTR20240113 |
相关登记号 |
CTR20170822 |
药物名称 |
注射用和厚朴酚脂质体冻干粉
曾用名:
|
药物类型 |
中药/天然药物
|
临床申请受理号
|
企业选择不公示
|
适应症 |
二次及以上复发/进展胶质母细胞瘤(GBM)受试者 |
试验专业题目 |
评价注射用和厚朴酚脂质体(HKI)治疗二次及以上复发/进展胶质母细胞瘤(GBM)受试者的有效性和安全性的多中心、随机、开放、对照的II期临床研究 |
试验通俗题目 |
评价注射用和厚朴酚脂质体(HKI)治疗二次及以上复发/进展胶质母细胞瘤(GBM)受试者的有效性和安全性的多中心、随机、开放、对照的II期临床研究 |
试验方案编号 |
JRF101-202 |
方案最新版本号
|
V2.0
|
版本日期: |
2024-10-10 |
方案是否为联合用药 |
否 |
二、申请人信息
三、临床试验信息
1、试验目的
比较注射用和厚朴酚脂质体(HKI)对比医生选择的治疗(TPC)对成人二次及以上复发/进展GBM的有效性和安全性
2、试验设计
试验分类 |
安全性和有效性
|
试验分期 |
II期
|
设计类型 |
平行分组
|
随机化 |
随机化
|
盲法 |
开放
|
试验范围 |
国内试验
|
3、受试者信息
年龄 |
18岁(最小年龄)至
无上限
(最大年龄)
|
性别 |
男+女
|
健康受试者 |
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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入选标准 |
1
|
自愿参与本研究,同意按照研究方案完成相应访视及检查,并签署知情同意书(ICF);
|
2
|
≥18岁(以签署ICF当天为准),性别不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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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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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分子病理学确诊的(符合2021年版WHO中枢神经系统肿瘤分类标准)GBM患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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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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既往针对GBM接受贝发珠单抗治疗后二次及以上复发/进展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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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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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RANO标准,至少有一个颅内可测量病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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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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预期生存时间≥12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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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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卡式评分(Karnofsky Performance Score,KPS)≥6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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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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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次给予研究药物前7天内,主要器官和骨髓功能符合以下标准(检测前14天内未接受输血、造血刺激因子类等药物纠正的状况下):
中性粒细胞计数≥1.5×109/L;
血小板计数≥75×109/L;
血红蛋白≥100g/L;
肝功能:总胆红素(TBIL)≤1.5×参考值上限(ULN);丙氨酸氨基转移酶(ALT)和天门冬氨酸氨基转移酶(AST)≤2.5×ULN;
肾功能:血清肌酐≤1.5×ULN或肌酐>1.5×ULN时,内生肌酐清除率≥50mL/min(采用Cockcroft-Gault公式计算);
凝血功能:国际标准化比率(INR)≤1.5×ULN,且活化部分凝血活酶时间(APTT)≤1.5×UL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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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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育龄期妇女受试者,必须在入组前7天内进行血妊娠研究,结果为阴性,且同意在研究治疗期间和末次研究治疗后6个月内采用可靠有效的方法避孕;对于伴侣为育龄期妇女的男性受试者,必须同意在研究治疗期间和末次研究治疗后6个月内采用可靠有效的方法避孕(以最长时间为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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排除标准 |
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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既往抗肿瘤治疗的毒性等级尚未恢复到不良事件通用术语标准5.0版(CTCAE 5.0)≤1级者(脱发、外周神经毒性、单纯性实验室检查等研究者判断无安全风险的毒性需缓解至≤2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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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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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注射用和厚朴酚脂质体(HKI)及其成分或辅料存在超敏反应病史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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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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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次给予研究药物前7天内,存在不能控制的需要频繁引流或医疗干预的浆膜腔积液(如胸腔积液、腹腔积液、心包积液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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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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伴有无法控制的或重要的心脑血管疾病者,包括但不限于:
筛选前6个月内出现纽约心脏病协会(NYHA)Ⅱ级或以上充血性心力衰竭、不稳定型心绞痛、心肌梗死,或引起血液动力学不稳定的心律失常;
原发性心肌病(如扩张型心肌病、肥厚型心肌病、致心律失常性右室心肌病、限制型心肌病、未定型心肌病);
有临床意义的QT间期延长史,或筛选期QTcF(采用Fridericia公式计算)≥450ms;
筛选前6个月内发生过动/静脉血栓事件,如脑血管意外(包括暂时性缺血性发作、脑出血、脑梗塞)、深静脉血栓及肺栓塞等;
左心室射血分数(LVEF)<5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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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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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过最佳治疗后仍未控制的高血压者(收缩压>160mmHg或舒张压>100mmH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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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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筛选期存在活动性乙型肝炎者[乙肝表面抗原(HBsAg)或HBcAb检测阳性,且HBV-DNA≥正常值上限]或丙型肝炎者[丙肝抗体(Anti-HCV)检测阳性,且HCV-RNA≥正常值上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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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
已知合并人类免疫缺陷病毒(HIV)感染病史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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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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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次给予研究药物前14天内,存在无法控制的需要接受系统性抗感染治疗的危及生命的严重慢性或活动性感染者(包括结核菌感染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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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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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次给药前4周或5个半衰期(以较短者为准)接受过靶向治疗、免疫治疗或其他干预性临床研究等;首次给药前2周或5个半衰期(以较短者为准)接受过化疗药物、中药治疗(说明书中有明确抗肿瘤适应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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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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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次给药前90天内接受过头部放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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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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研究者判断的明显的颅内压升高并可能需要手术干预者,或存在危及生命的脑疝综合征受试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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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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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次给予研究药物前28天内接受过主要脏器外科手术或计划在研究期间接受择期手术者(不包括穿刺活检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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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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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次给予研究药物前28天接种过疫苗或计划在研究期间接种疫苗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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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
|
妊娠或哺乳期妇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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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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既往3年内或同时患有其它恶性肿瘤者,但3年以上已治愈的皮肤鳞状细胞癌、皮肤基底细胞癌或宫颈原位癌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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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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筛选期正在参加其他干预性临床研究(非干预性临床研究或处于干预性研究的随访期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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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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已知存在可能影响研究依从性的精神或神经疾病病史者,有药物或酒精依赖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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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8
|
存在其他研究者评估不适合参加本研究的受试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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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试验分组
试验药 |
序号 |
名称 |
用法 |
1
|
中文通用名:和厚朴酚脂质体冻干粉
英文通用名:NA
商品名称:NA
|
剂型:注射剂
规格:20mg
用法用量:700mg/天
用药时程:每4周为1个治疗周期,每周期给药3周(每周期第1周~第3周),休息1周;每周连续给药5天,停药2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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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照药 |
序号 |
名称 |
用法 |
1 |
中文通用名:NA
英文通用名:NA
商品名称:NA
|
剂型:NA
规格:NA
用法用量:NA
用药时程:NA
|
|
5、终点指标
主要终点指标及评价时间 |
序号 |
指标 |
评价时间 |
终点指标选择 |
1 |
总生存期(OS) |
2024.01-2026.01 |
有效性指标+安全性指标
|
|
次要终点指标及评价时间 |
序号 |
指标 |
评价时间 |
终点指标选择 |
1 |
无进展生存期
客观缓解率
疾病控制率
持续缓解时间(DOR,
6个月生存率(OS-6);
12个月生存率(OS-12);
相对于基线KPS评分的变化;
相对于基线量表评分的变化; |
2024.01-2026.01 |
有效性指标+安全性指标
|
|
6、数据安全监查委员会(DMC)
无
7、是否购买保险
有
四、研究者信息
1、主要研究者信息
1 |
姓名 |
李文斌 |
学位 |
医学博士 |
职称 |
教授 |
电话 |
010-59978585 |
Email |
neure55@126.com |
邮政地址 |
北京市-北京市-北京市丰台区南四环西路119号 |
邮编 |
100070 |
单位名称 |
首都医科大学附属北京天坛医院 |
2、各参加机构信息
序号 |
机构名称 |
主要研究者 |
国家或地区 |
省(州) |
城市 |
1 |
首都医科大学附属北京天坛医院 |
李文斌 |
中国 |
北京市 |
北京市 |
2 |
广东三九脑科医院 |
蔡林波 |
中国 |
广东省 |
广州市 |
3 |
北京市大兴区人民医院 |
李文斌 |
中国 |
北京市 |
北京市 |
4 |
中山大学附属肿瘤医院 |
郭琤琤 |
中国 |
广东省 |
广州市 |
5 |
福建省漳州市医院 |
于涛 |
中国 |
福建省 |
漳州市 |
6 |
福建医科大学附属第一医院 |
洪金省 |
中国 |
福建省 |
福州市 |
7 |
吉林大学中日联谊医院 |
刘林林 |
中国 |
吉林省 |
长春市 |
8 |
中南大学湘雅医院 |
申良方 |
中国 |
湖南省 |
长沙市 |
9 |
重庆大学附属肿瘤医院 |
杨海峰 |
中国 |
重庆市 |
重庆市 |
10 |
郑州大学第一附属医院 |
魏新亭 |
中国 |
河南省 |
郑州市 |
11 |
华中科技大学同济医学院附属同济医院 |
胡广原 |
中国 |
湖北省 |
武汉市 |
12 |
重庆医科大学附属第一医院 |
罗弋 |
中国 |
重庆市 |
重庆市 |
13 |
北京市小汤山医院 |
李文斌 |
中国 |
北京市 |
北京市 |
五、伦理委员会信息
序号 |
名称 |
审查结论 |
批准日期/备案日期 |
1 |
首都医科大学附属北京天坛医院医学伦理委员会 |
修改后同意
|
2023-11-20 |
2 |
首都医科大学附属北京天坛医院医学伦理委员会 |
同意
|
2024-01-05 |
3 |
首都医科大学附属北京天坛医院医学伦理委员会 |
同意
|
2024-11-26 |
六、试验状态信息
1、试验状态
进行中
(招募中)
2、试验人数
目标入组人数 |
国内: 30 ;
|
已入组人数 |
国内: 2 ;
|
实际入组总人数 |
国内: 登记人暂未填写该信息;
|
3、受试者招募及试验完成日期
第一例受试者签署知情同意书日期 |
国内:2025-02-20;
|
第一例受试者入组日期 |
国内:2025-02-21;
|
试验完成日期
|
国内:登记人暂未填写该信息;
|
七、临床试验结果摘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