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题目和背景信息
登记号 |
CTR20234267 |
相关登记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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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物名称 |
ZG005粉针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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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物类型 |
生物制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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临床申请受理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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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选择不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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适应症 |
晚期宫颈癌 |
试验专业题目 |
ZG005 联合紫杉醇及铂类±贝伐珠单抗方案在晚期宫颈癌患者中的安全性、药代动力学特征及初步疗效的 I/II 期临床研究 |
试验通俗题目 |
ZG005 联合紫杉醇及铂类±贝伐珠单抗方案在晚期宫颈癌患者中的 I/II 期临床研究 |
试验方案编号 |
ZG005-003 |
方案最新版本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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V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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版本日期: |
2024-06-25 |
方案是否为联合用药 |
否 |
二、申请人信息
三、临床试验信息
1、试验目的
PART 1 :主要目的(1)评价 ZG005 联合紫杉醇及铂类±贝伐珠单抗方案在晚期宫颈癌一线治疗的耐受性和安全性;(2)确认联合方案的 II 期推荐剂量(RP2D)。次要目的(1)评价上述 ZG005 联合方案用于晚期宫颈癌一线治疗的有效性;(2)评价 ZG005 的人体药代动力学特征;(3)评价 ZG005 的免疫原性;(4)如数据允许,评估生物标志物表达水平与疗效的相关性。
PART 2 :主要目的(1)评价 ZG005 联合紫杉醇及铂类±贝伐珠单抗方案在晚期宫颈癌一线治疗的有效性。次要目的(1)评价上述 ZG005 联合方案的安全性;(2)评价 ZG005 的人体药代动力学特征;(3)评价 ZG005 的免疫原性;(4)如数据允许,评估生物标志物表达水平与疗效的相关性。
2、试验设计
试验分类 |
安全性和有效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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试验分期 |
其它
其他说明:I/II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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设计类型 |
单臂试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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随机化 |
非随机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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盲法 |
开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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试验范围 |
国内试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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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受试者信息
年龄 |
18岁(最小年龄)至
70岁(最大年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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性别 |
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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健康受试者 |
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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入选标准 |
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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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本试验已充分了解并自愿签署知情同意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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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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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龄 18~75 岁,女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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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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预计生存时间超过 3 个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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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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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组织学确诊(需提供病理报告)的复发或转移性宫颈癌,病理类型包括鳞状细胞癌、腺癌及腺鳞癌,不适合根治性手术和/或根治性放疗或放化疗,未接受过任何针对复发或转移性宫颈癌的全身系统性抗肿瘤治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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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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至少有一个可测量的肿瘤病灶作为靶病灶(根据 RECIST v1.1),对于既往进行过放射性治疗的病灶,仅当该病灶在放疗后出现明确疾病进展,才可将该病灶纳入可测量病灶。若靶病灶需要穿刺活检,则穿刺后至少两周再进行基线肿瘤评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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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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已从既往治疗的不良反应中恢复至 CTCAE 5.0 标准≤1 级或基线水平(研究者判断无安全风险的毒性除外,如脱发、可激素替代治疗的甲状腺功能低下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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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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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生育能力的女性受试者在研究药物首次给药前 7 天内的血妊娠结果为阴性;女性受试者(除非为绝经后、手术绝育)及伴侣,均必须在研究期间及停止治疗后 6 个月内采取至少 1 种医学认可有效的避孕方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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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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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部肿瘤协作组(ECOG)体能状态评分:0~1 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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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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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有受试者应提供距离开始研究治疗最近的经福尔马林固定-石蜡包埋(FFPE)处理的肿瘤样本,或在筛选期进行新鲜肿瘤病灶活检用于生物标志物分析;如受试者因特殊原因无法提供符合上述要求的标本,经申办方同意后,受试者也可参与筛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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排除标准 |
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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病史、计算机断层扫描(CT)或磁共振成像(MRI)检测提示存在中枢神经系统(CNS)转移灶(脑部转移病灶经过放射治疗,最近4 周未使用皮质醇类、抗惊厥类、脱水药物控制症状,影像学提示脑部病灶无进展或新发,且无神经系统症状者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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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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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难以控制的第三腔隙积液(如中量及以上的胸腔积液、腹水或心包积液),或需要反复引流、给予脱水、利尿治疗的积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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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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研究药物首次给药前 14 天内接受过输血、EPO、G-CSF、输注白蛋白治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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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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研究药物首次给药前 7 天内,符合下列任何一项或多项标准:
① 血常规:白细胞计数<3.0×10^9 /L,中性粒细胞计数<1.5×10^9 /L,血小板<100×10^9 /L,血红蛋白<90 g/L;
② 肝功能:谷丙转氨酶(ALT)或谷草转氨酶(AST)≥3×ULN,肝转移患者 ALT 或 AST≥5×ULN;总胆红素(TBIL)≥1.5×ULN,肝转移患者 TBIL≥2×ULN;白蛋白<28 g/L;
③ 根据 Cockcroft-Gault 公式计算的肌酐清除率<50 mL/min,因肿瘤压迫导致肌酐升高的患者,经过相关治疗措施处理且恢复或稳定后,可以入组;
④ 尿蛋白≥2+,且 24 h 尿蛋白定量>1 g(尿蛋白<2+时,不必进行24 h 尿蛋白定量检查);
⑤ 国际标准化比率(INR)>1.5,或活化部分凝血酶原时间(APTT)>1.5×UL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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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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具有重大出凝血障碍或其他明显出血、穿孔、痿管等风险证据:
①首次给药前6个月内出现过血栓形成或栓塞事件,或具有显著临床意义的出血症状或具有明确的出血倾向;或患有显著的血管疾病; ② 首次给药前6个月内出现消化道穿孔或消化道瘘,或首次给药前1个月内发生肠梗阻; ③ 进入联用贝伐珠单抗组者,首次给药治疗前2周内,使用出于治疗目的的抗凝治疗(预防用低分子量肝素除外);或使用抗血小板药物治疗,如阿司匹林(> 325 mg/天)、氯吡格雷(> 75 mg/天)、双嘧达莫、噻氯匹定或西洛他唑等;或需要长期抗血小板治疗者;④ 肿瘤病灶累及大血管;或具有颅内出血、脊髓内出血或其他出血性疾病史; ⑤ 具有临床意义的肾盂积水,但无法经肾造瘘术或输尿管支架置入术以缓解症状者。 ⑥既往已知有女性生殖道瘘病史,如果穿孔或痿管已经经过改道手术、切除或修补等治疗,且经研究者判断疾病恢复或缓解,可允许入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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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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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法控制的肿瘤相关疼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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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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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年内患有任何其他恶性肿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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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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接受以下任何治疗的患者:
① 在研究药物首次给药前 4 周内接受过重大外科手术、有重大创伤、研究过程中预计进行重大外科手术者;
② 既往使用过任何作用于 T 细胞协同刺激或检查点通路的抗体/药物(包括但不限于 PD-1、PD-L1、PD-L2、CTLA-4、OX40、C137 抑制剂等,含研究性质)或抗 VEGF 靶点类药物;
③ 在研究药物首次给药前 14 天内或正在接受全身应用的免疫调节药物或皮质类固醇药物(强的松>10 mg/天或等效剂量);
④ 在研究药物首次给药前90天内接受过最后一次以根治性或新辅助/辅助为目的的同步放化疗;或研究药物首次给药前2周内接受过姑息性放疗;
⑤ 在研究药物首次给药前 14 天内或正在接受静脉输注抗生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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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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患有严重的心脑血管疾病,包括但不限于以下情况:
① 研究药物首次给药前 6 个月内患有急性心肌梗塞、不稳定性心绞痛、脑血管意外,接受过冠状动脉成形术或支架;
② 纽约心脏病协会 III 级或 IV 级充血性心力衰竭或左室射血分数(LVEF)<50%;
③ 未能控制的高血压(尽管使用了最优治疗,但收缩压≥140mmHg 和/或舒张压≥90 mmHg),或既往有高血压危象或高血压脑病病史;
④ >2 级的心律失常(CTCAE v5.0);
⑤ 基线期心电图 QTc 间期延长(Fridericia 方法,QTcF>480 m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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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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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临床症状的甲状腺功能异常,且经治疗无法控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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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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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自身免疫疾病病史,包括但不限于系统性红斑狼疮、肾炎、银屑病、类风湿性关节炎、炎性肠道疾病、自身免疫性肝炎(除外以下:I 型糖尿病、无需全身治疗的皮肤病(如白癜风)、已控制的乳糜泻、童年患哮喘成人后完全缓解无需任何干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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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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间质性肺部疾病或非感染性肺炎者(由放射治疗所致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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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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既往接受过同种异体干细胞或实质器官移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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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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存在活动性感染(例如急性细菌感染、结核病、活动性梅毒等)。
①活动性丙型肝炎定义为:丙型肝炎抗体阳性且 HCV-RNA 阳性;
②活动性人类免疫缺陷病毒感染定义为:人类免疫缺陷病毒抗体阳性;
③在研究药物首次给药前90天内接受过最后一次以根治性或新辅助/辅助为目的的同步放化疗;或研究药物首次给药前2周内接受过姑息性放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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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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已知对试验药物或其任何辅料过敏;对人源化抗体或融合蛋白产生重度变态反应、类过敏或其它超敏反应病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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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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既往有明确的神经或精神障碍史,包括癫痫或痴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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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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研究者认为受试者存在其他原因而不适合参加本临床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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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试验分组
试验药 |
序号 |
名称 |
用法 |
1
|
中文通用名:ZG005粉针剂
英文通用名:ZG005 power for Injection
商品名称:NA
|
剂型:粉针剂
规格:100mg/瓶
用法用量:静脉输注,每3周一次
用药时程:治疗直至研究者或受试者决定退出研究,受试者撤回知情同意、失访或死亡,受试者病情进展、发生不可耐受毒性或开始新的抗肿瘤治疗,研究提前终止,以最先发生的为准。
|
2
|
中文通用名:注射用ZG005
英文通用名:ZG005 Power for Injection
商品名称:NA
|
剂型:注射剂
规格:100mg/瓶
用法用量:静脉输注,每3周一次
用药时程:治疗直至研究者或受试者决定退出研究,受试者撤回知情同意、失访或死亡,受试者病情进展、发生不可耐受毒性或开始新的抗肿瘤治疗,研究提前终止,以最先发生的为准。
|
|
对照药 |
|
5、终点指标
主要终点指标及评价时间 |
序号 |
指标 |
评价时间 |
终点指标选择 |
1 |
PART 1:耐受性:剂量限制性毒性(DLT)事件。 |
研究期间 |
安全性指标
|
2 |
PART 1:安全性:不良事件(AE),包括免疫相关不良事件(irAE)、严重不良事件(SAE)等;生命体征、12 导联心电图、体格检查、ECOG评分、实验室检查等。 |
研究期间 |
安全性指标
|
3 |
PART 1:最大耐受剂量(MTD)。 |
研究期间 |
安全性指标
|
4 |
PART 1:II 期推荐剂量(RP2D)。 |
研究期间 |
安全性指标
|
5 |
PART 2 :根据 RECIST 1.1 标准评价的客观缓解率(ORR)。 |
研究期间 |
安全性指标
|
|
次要终点指标及评价时间 |
序号 |
指标 |
评价时间 |
终点指标选择 |
1 |
PART 1:有效性终点:根据 RECIST 1.1 标准评价的客观缓解率、缓解持续时间、疾病控制率、至缓解时间、至进展时间、无进展生存期、生存率。 |
研究期间 |
安全性指标
|
2 |
PART 1:药代动力学(PK)评价指标:药物浓度及相应 PK 参数。 |
第1、3周期ZG005 给药前1 h内,开始给药(以 ZG005 开始给药进行计算)后2 h、6 h、24 h、168 h、336 h、504 h;第2、4、5周期 ZG005 给药前1 h内 |
安全性指标
|
3 |
PART 1:免疫原性评价指标:抗药抗体(ADA)及中和抗体(NAb)的受试者数量和发生率。 |
第1周期 ZG005 给药前1 h内,开始给药(以ZG005 开始给药进行计算)后168 h、336 h、504 h;第2、3、5周期,每周期ZG005给药前1h内。 |
安全性指标
|
4 |
PART 1:如数据允许,评估肿瘤组织 PD-L1 表达水平和外周血淋巴细胞免疫表型与疗效的相关性。 |
筛选期 |
安全性指标
|
5 |
PART 2 :安全性:不良事件(AE),包括免疫相关不良事件(irAE)、严重不良事件(SAE)等;生命体征、12 导联心电图、体格检查、ECOG评分、实验室检查等。 |
研究期间 |
安全性指标
|
6 |
PART 2 :药代动力学(PK)评价指标:药物浓度及相应 PK 参数。 |
第 1、2、3、5周期,每周期ZG005给药前1 h内;如条件允许,后续每4个周期ZG005给药前1h内。 |
安全性指标
|
7 |
PART 2 :有效性终点:根据 RECIST 1.1 标准评价的无进展生存期(PFS)、缓解持续时间(DOR)、疾病控制率(DCR)、至缓解时间(TTR)、至进展时间(TTP)、生存率。 |
研究期间 |
有效性指标
|
8 |
PART 2 :免疫原性评价指标:抗药抗体(ADA)及中和抗体(NAb)的受试者数量和发生率。 |
第 1、2、3、5 周期,每周期 ZG005 给药前 1 h 内。 |
安全性指标
|
9 |
PART 2 :如数据允许,评估肿瘤组织 PD-L1 表达水平和外周血淋巴细胞免疫表型与疗效的相关性。 |
筛选期 |
安全性指标
|
|
6、数据安全监查委员会(DMC)
无
7、是否购买保险
有
四、研究者信息
1、主要研究者信息
1 |
姓名 |
楼寒梅 |
学位 |
医学硕士 |
职称 |
主任医师 |
电话 |
0571-88122038 |
Email |
louhm@zjcc.org.cn |
邮政地址 |
浙江省-杭州市-拱墅区半山东路1号 |
邮编 |
310022 |
单位名称 |
浙江省肿瘤医院 |
2 |
姓名 |
程淑霞 |
学位 |
医学硕士 |
职称 |
主任医师 |
电话 |
0371-6558 7588 |
Email |
13653718356@139.com |
邮政地址 |
河南省-郑州市-东明路127号 |
邮编 |
450000 |
单位名称 |
河南省肿瘤医院 |
2、各参加机构信息
序号 |
机构名称 |
主要研究者 |
国家或地区 |
省(州) |
城市 |
1 |
浙江省肿瘤医院 |
楼寒梅 |
中国 |
浙江省 |
杭州市 |
2 |
河南省肿瘤医院 |
程淑霞 |
中国 |
河南省 |
郑州市 |
3 |
哈尔滨医科大学附属肿瘤医院 |
张云艳 |
中国 |
黑龙江省 |
哈尔滨市 |
4 |
福建省肿瘤医院 |
徐沁 |
中国 |
福建省 |
福州市 |
5 |
河北医科大学第四医院 |
张辉 |
中国 |
河北省 |
石家庄市 |
6 |
云南省肿瘤医院 |
吴星娆 |
中国 |
云南省 |
昆明市 |
7 |
广东医科大学附属医院 |
廖思海 |
中国 |
广东省 |
湛江市 |
8 |
江西省妇幼保健院 |
何林生 |
中国 |
江西省 |
南昌市 |
9 |
常德市第一人民医院 |
李卉 |
中国 |
湖南省 |
常德市 |
10 |
广西医科大学附属肿瘤医院 |
张洁清 |
中国 |
广西壮族自治区 |
南宁市 |
11 |
茂名市人民医院 |
林华明 |
中国 |
广东省 |
茂名市 |
12 |
蚌埠医学院附属第一医院 |
李玉芝/周焕 |
中国 |
安徽省 |
蚌埠市 |
13 |
浙江台州医院 |
杨海华 |
中国 |
浙江省 |
台州市 |
14 |
中山大学肿瘤防治中心 |
黄欣 |
中国 |
广东省 |
广州市 |
15 |
中山大学孙逸仙纪念医院 |
张丙忠 |
中国 |
广东省 |
广州市 |
16 |
复旦大学附属妇产科医院 |
康玉 |
中国 |
上海市 |
上海市 |
五、伦理委员会信息
序号 |
名称 |
审查结论 |
批准日期/备案日期 |
1 |
浙江省肿瘤医院医学伦理委员会 |
同意
|
2023-12-14 |
2 |
浙江省肿瘤医院医学伦理委员会 |
同意
|
2024-03-14 |
3 |
河南省肿瘤医院医学伦理委员会 |
同意
|
2024-05-13 |
4 |
浙江省肿瘤医院医学伦理委员会 |
同意
|
2024-05-21 |
5 |
河南省肿瘤医院医学伦理委员会 |
同意
|
2024-07-19 |
6 |
浙江省肿瘤医院医学伦理委员会 |
同意
|
2024-07-25 |
六、试验状态信息
1、试验状态
进行中
(招募中)
2、试验人数
目标入组人数 |
国内: 48 ;
|
已入组人数 |
国内: 1 ;
|
实际入组总人数 |
国内: 登记人暂未填写该信息;
|
3、受试者招募及试验完成日期
第一例受试者签署知情同意书日期 |
国内:2024-03-18;
|
第一例受试者入组日期 |
国内:2024-03-27;
|
试验完成日期
|
国内:登记人暂未填写该信息;
|
七、临床试验结果摘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