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题目和背景信息
登记号 |
CTR20233260 |
相关登记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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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物名称 |
YY201片
曾用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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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物类型 |
化学药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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临床申请受理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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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XHL2300521/CXHL23005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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适应症 |
晚期实体瘤、恶性血液肿瘤 |
试验专业题目 |
评价YY201在晚期实体瘤和恶性血液肿瘤中的安全性、药代动力学和疗效的多中心、开放I期临床研究 |
试验通俗题目 |
评价YY201在晚期实体瘤和恶性血液肿瘤中的安全性和疗效研究 |
试验方案编号 |
2022-YY201-CH1 |
方案最新版本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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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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版本日期: |
2023-08-04 |
方案是否为联合用药 |
否 |
二、申请人信息
三、临床试验信息
1、试验目的
剂量递增阶段主要目的:评价YY201在晚期实体瘤和复发难治性恶性血液肿瘤患者中的安全性和耐受性,观察可能出现的剂量限制性毒性(DLT)及最大耐受剂量(MTD)和/或 II 期临床试验推荐剂量(RP2D)。次要目的:评价YY201在晚期实体瘤和复发难治性恶性血液肿瘤患者中的药代动力学(PK)特征和初步疗效。探索性目的: 探索生物标志物与疗效之间的关系。
剂量扩展阶段主要目的: 评价YY201在标准治疗失败或无标准治疗的实体瘤(包括三阴性乳腺癌、胰腺癌、头颈部鳞癌等)和复发难治性恶性血液肿瘤(包括急性髓系白血病)以及外周T细胞淋巴瘤患者中的安全性和耐受性,以及初步疗效。次要目的:评价YY201在标准治疗失败或无标准治疗的实体瘤(包括三阴性乳腺癌、胰腺癌、头颈部鳞癌等)和复发难治性恶性血液肿瘤(包括急性髓系白血病)以及外周 T 细胞淋巴瘤患者中的PK特征。探索性目的: 探索生物标志物与疗效之间的关系。
2、试验设计
试验分类 |
安全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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试验分期 |
I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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设计类型 |
单臂试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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随机化 |
非随机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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盲法 |
开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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试验范围 |
国内试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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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受试者信息
年龄 |
18岁(最小年龄)至
80岁(最大年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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性别 |
男+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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健康受试者 |
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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入选标准 |
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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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本研究已充分了解并自愿签署知情同意书(执行任何试验特别规定程序之前须签署知情同意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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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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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龄18-80岁(含上下限),性别不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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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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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标准治疗失败(治疗后疾病进展或治疗毒副作用不可耐受),或无标准治疗,或现阶段不适用标准治疗的患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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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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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于晚期实体瘤患者,(剂量递增阶段)根据 RECIST 1.1 版,至少有一个可评估的肿瘤病灶;(剂量扩展阶段)根据 RECIST 1.1 版,至少有一个可测量的肿瘤病灶(位于既往放疗区域或其他局部区域性治疗部位的肿瘤病灶,一般不作为可测量病灶,除非该病灶出现明确进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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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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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剂量扩展期,纳入患者限定为:
晚期实体瘤(以三阴性乳腺癌、胰腺癌、头颈部鳞癌为主);
接受过至少一线及以上系统性治疗无效或复发的外周 T细胞淋巴瘤(PTCL);对于 PTCL 患者,在研究入组前 28 天内进行的计算机断层扫描,应显示在 2 个垂直方向至少存在一个可明确测量的肿瘤病灶,结内病灶最长径>1.5cm,结外病灶最长径>1.0cm(依据 Lugano 2014 标准);
复发/难治性急性髓系白血病,除外急性早幼粒细胞白血病(APL)以及其他继发性 AML(如 MDS 转化、CML 急变期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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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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ECOG 体力状况≤1 分(见临床试验方案附件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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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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若为晚期原发性肝癌患者需满足Child-Pugh肝功能评级:A级与较好的B级(≤7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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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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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规检查需要满足以下要求:
对于晚期实体瘤,需具有足够的骨髓、肝肾器官功能:
血液系统(14天内未接受过输血或造血刺激因子治疗)
中性粒细胞绝对值(ANC)≥1.5×10^9/L
血小板(PLT)≥75×10^9/L
血红蛋白(Hb)≥85g/L
肝功能
总胆红素(TBIL)≤1.5×ULN
丙氨酸氨基转移酶(ALT)≤3×ULN;肝转移或肝癌患者:≤5×ULN
天门冬氨酸氨基转移酶(AST)≤3×ULN;肝转移或肝癌患者:≤5×ULN
肾功能
肌酐(Cr)≤1.5× ULN
肌酐清除率(Ccr)(仅肌酐>1.5× ULN时需计算)≥50ml/min(根据Cockcroft-Gault公式计算,见临床试验方案附件2)
凝血功能
活化部分凝血活酶时间(APTT)≤1.5×ULN
国际标准化比值(INR)≤1.5×ULN
尿蛋白
尿常规/24小时尿蛋白
尿蛋白定性≤1+;或尿蛋白定性≥2+,24小时尿蛋白<1g;
对于 PTCL 患者,血常规要求血红蛋白≥80g/L,中性粒细胞≥1.0×10^9/L,血小板≥75×10^9/L(检测前 14 天内未输或使用生物刺激因子);
对于 AML 患者,白细胞计数≤25×10^9/L(允许服用羟基脲治疗,但给予试验药物前 3 天不允许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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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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预期生存≥12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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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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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生育能力的女性必须在首次服药前 7 天内,血清或尿妊娠试验结果为阴性。有生育能力的男性或女性患者自愿在研究期间和末次研究用药 30 天内使用有效的避孕方法,例如禁欲、双重屏障式避孕方法、避孕套、口服或注射避孕药物、宫内节育器等。所有女性患者将被认为具有生育能力,除非该女性患者已自然绝经、已行人工绝经或绝育术(如子宫切除、双侧附件切除或放射性卵巢照射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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排除标准 |
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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既往抗肿瘤治疗的不良反应尚未恢复到 CTCAE V5.0 等级评价≤1 级或基线(研究者判断无安全风险的毒性除外,如脱发、2级外周神经毒性、经激素替代治疗稳定的甲状腺功能减退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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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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具有临床症状的脑实质转移经治疗后稳定时间少于 4 周(即筛选时发现因脑转移导致的新的神经功能缺损、中枢神经系统影像学检查发现新的病灶、并且需要糖皮质激素/类固醇进行治疗)的患者,或者存在脊髓压迫、癌性脑膜炎或脑膜转移,经研究者判断不适合入组,对于 AML 患者,已知存在中枢神经系统(CNS)侵犯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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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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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次给药前3周内接受过化疗,前4周内接受过放疗、生物治疗、内分泌治疗、免疫治疗等抗肿瘤药物治疗,除外以下情况:
亚硝基脲或丝裂霉素C为首次使用研究药物前6周内;
口服氟尿嘧啶类和小分子靶向药物为首次使用研究药物前2周内;
有抗肿瘤适应症的中药为首次使用研究药物前2周内;
对于外周血白细胞计数升高(WBC>25×10^9/L)的患者,允许在入组前及 YY201 治疗中使用羟基脲控制外周血白细胞;
预防性鞘内注射化疗药物(阿糖胞苷、地塞米松和甲氨蝶呤)预防中枢白血病除外;
姑息性放疗为首次使用研究药物前 2 周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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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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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次给药前 4 周内接受过其它未上市的临床研究药物或治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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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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既往接受过 STAT3 抑制剂用于抗肿瘤治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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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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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次用药前 4 周内接受过主要脏器外科手术(不包括穿刺活检),或需要在试验期间接受择期手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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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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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能控制的恶性胸水、腹水或心包积液,经研究者判断不适合入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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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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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法口服吞咽药物,或存在经研究者判断严重影响胃肠道吸收的状况,包括但不限于炎症性肠病等(例如克罗恩氏病、溃疡性结肠炎),或者吸收不良综合征,或者慢性腹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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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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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次用药前1周内接受过CYP3A4强效诱导剂或抑制剂(见临床试验方案附件3),或研究期间需要继续接受这些药物治疗的患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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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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患者目前存在胃及十二指肠活动性溃疡、溃疡性结肠炎等消化道疾病或未切除的肿瘤存在活动出血,或研究者判定的可能引起消化道出血、穿孔的其他状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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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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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显著临床意义的心血管疾病,包括但不限于首次用药前 6 个月内急性心肌梗死、严重/不稳定心绞痛或者冠脉搭桥术;充血性心力衰竭纽约心脏协会(NYHA)分级≥2 级;左心室射血分数(LVEF)<50%;原发性心肌病、有临床意义的 QTc 间期延长病史,或筛选期 QTc 间期女性>470ms、男性>450m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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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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患有活动性、或曾患过且有复发可能的自身免疫性疾病的患者(如系统性红斑狼疮,类风湿性关节炎,血管炎等),除外临床稳定的自身免疫甲状腺病、I 型糖尿病患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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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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患者有活动性感染需要静脉抗感染治疗或在筛选期间、首次给药前发生原因不明的发热(体温>38.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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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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患有活动性肺结核(TB)的患者,正在接受抗结核治疗或者首次用药前 1 年内接受过抗结核治疗;已知的人类免疫缺陷病毒(HIV)感染;有乙肝肝炎病史患者处于活动性感染阶段(HBsAg 阳性且 HBV-DNA>研究中心检测下限);有丙型肝炎病史患者处于活动性感染阶段,定义为 HCV 抗体检测阳性且 HCV RNA 高于当地检测临界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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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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研究治疗开始前 60 天内接受过造血干细胞移植(HSCT),或筛选时正在接受 HSCT 后的免疫抑制治疗,或伴有需要药物控制的移植物抗宿主病(GVHD)的患者:
使用固定口服剂量和/或局部外用的糖皮质激素治疗皮肤GVHD 的患者,经申办者批准后可以入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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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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妊娠(用药前妊娠检测阳性)或正在哺乳的女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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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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已知有酒精或药物依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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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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精神障碍者或依从性差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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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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研究者认为受试者存在其他原因而不适合参加本临床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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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试验分组
试验药 |
序号 |
名称 |
用法 |
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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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文通用名:YY201片
英文通用名:YY201 Tablets
商品名称:N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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剂型:片剂
规格:5mg/片;20mg/片
用法用量:起始剂量 5mg,最高剂量 60mg,空腹给药(用药前 2h 或用
药后 1h 内禁食),每日一次连续给药
用药时程:1. 受试者将接受单次给药和连续给药治疗; 2. 单次给药期为3天; 3. 连续给药期28天为一个给药周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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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照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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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终点指标
主要终点指标及评价时间 |
序号 |
指标 |
评价时间 |
终点指标选择 |
1 |
剂量限制性毒性(DLT)、最大耐受剂量(MTD)和/或 II 期临床试验推荐剂量(RP2D) |
治疗期 |
有效性指标+安全性指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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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不良事件、生命体征以及临床
实验室参数,根据 CTCAE V5.0 判断 |
筛选期、治疗期和随访期 |
安全性指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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次要终点指标及评价时间 |
序号 |
指标 |
评价时间 |
终点指标选择 |
1 |
药代动力学指标:单次给药 PK 参数包括:AUC0-t、AUC0-inf、AUC0-24h、Cmax等;多次给药 PK 参数包括:AUC0-t,ss、AUC0-inf,ss、AUC0-τ,ss等。 |
1. 单次给药期给药前30分钟内、给药后0.5至48小时内; 2. 连续给药期第一周期的第1、8、15、22、28天给药前30分钟内,以及第28天给药后0.5至24小时内。 |
有效性指标+安全性指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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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实体瘤的疗效评价指标:基于 RECIST 1.1 和 Lugano 2014 标准,ORR、DoR、DCR、PFS和OS; |
自连续给药起每8周(±7天)进行1次肿瘤影像学评估,48周后每12周(±7天)进行1次肿瘤影像学评估。 |
有效性指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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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AML 的疗效评价指标:基于 ELN 2022 标准,确定ORR(CR+CRi+CRh+MLFS+PR)、DOR、EFS; |
接受研究药物治疗前6个治疗周期,每周期进行一次疗效评估,治疗6周期后每2
个周期进行一次疗效评估,终止治疗后随访以及每次EFS随访时进行。 |
有效性指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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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淋巴瘤的疗效评价指标:基于 RECIST 1.1 和 Lugano 2014 标准,ORR、DoR、DCR、PFS和OS; |
在研究的前 24周,每8周(±7天)进行一次肿瘤评估,之后每12周(±7天)进行一次。 |
有效性指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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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数据安全监查委员会(DMC)
无
7、是否购买保险
有
四、研究者信息
1、主要研究者信息
1 |
姓名 |
郭晔 |
学位 |
医学博士 |
职称 |
主任医师 |
电话 |
13501678472 |
Email |
pattrickguo@gmail.com |
邮政地址 |
上海市-上海市-浦东新区云台路1800号 |
邮编 |
200120 |
单位名称 |
上海东方医院 |
2、各参加机构信息
序号 |
机构名称 |
主要研究者 |
国家或地区 |
省(州) |
城市 |
1 |
上海东方医院 |
郭晔 |
中国 |
上海市 |
上海市 |
2 |
中山大学肿瘤防治中心 |
蔡清清 |
中国 |
广东省 |
广州市 |
五、伦理委员会信息
序号 |
名称 |
审查结论 |
批准日期/备案日期 |
1 |
上海东方医院(同济大学附属东方医院)医学伦理委员会 |
同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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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09-11 |
六、试验状态信息
1、试验状态
进行中
(招募中)
2、试验人数
目标入组人数 |
国内: 9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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已入组人数 |
国内: 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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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际入组总人数 |
国内: 登记人暂未填写该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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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受试者招募及试验完成日期
第一例受试者签署知情同意书日期 |
国内:2023-11-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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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例受试者入组日期 |
国内:2023-11-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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试验完成日期
|
国内:登记人暂未填写该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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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临床试验结果摘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