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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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a期:1. 在研究药物给药前3个月或其他试验用药物5个半衰期(以较长者为准)内接受过其他试验用药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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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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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a期:2. 在给药前2周内使用过任何处方药、草药补充剂、非处方(OTC)药、膳食补充剂(包括维生素)或接种过任何类型的疫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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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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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a期:3. 有严重食物过敏史(如速发严重过敏反应)。乳糖不耐受/葡萄糖耐受不良等轻度(非过敏性、超敏反应)食物过敏受试者允许入组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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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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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a期:4.对多种药物过敏,或对瑞舒伐他汀和研究药物的任何成分有过敏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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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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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a期:5. 有临床表现异常的疾病或因素,包括但不限于神经、心血管、血液、肝脏、肾脏、胃肠道、呼吸、代谢、内分泌、免疫、骨骼系统疾病或因其它原因研究者认为不适合参加本研究的受试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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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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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a期:6. 有肌病/肌痛史,或易患肌病/横纹肌溶解(如遗传性肌病家族史、既往
存在 HMG-CoA 还原酶抑制剂和贝特类药物联合使用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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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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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a期:7.出现甲状腺功能减退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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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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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a期:8. 3年内出现急性或慢性支气管痉挛性疾病(包括哮喘和慢性阻塞性肺病,经治或未治),或心功能失调或心肌梗死,和/或有此类疾病复发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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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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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a期:9. 给药前6个月内曾出现炎症性肠病、溃疡、胃肠道或直肠出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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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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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a期:10. 给药前6个月内曾出现胰腺损伤或胰腺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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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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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a期:11. 有尿路梗阻或排尿困难症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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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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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a期:12. 3年内出现自主神经功能不良和/或有此类疾病复发史(如昏晕、心悸等反复发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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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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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a期:13. 给药前2周内有重大疾病未痊愈,或试验期间预期需要进行重大手术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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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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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a期:14. 有肾功能损害史,具体表现为具有临床意义的肌酐或尿素氮/尿素值异常,或尿液成分异常(如蛋白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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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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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a期:15. 肝病或肝损伤,具体表现为肝功能检查异常,符合如下任一标准则排除受试者:
a) ALT、AST或血清胆红素中的任一参数超过1.5倍正常值上限(ULN);
b) ALT、AST或血清胆红素中有2个及以上参数升高超过UL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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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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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a期:16. 空腹甘油三酯浓度>3.4 mmol/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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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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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a期:17. 存在具有临床意义的ECG异常史,或者在筛选或基线时出现以下任何ECG异常:
QTcF>470 msec(男性)
QTcF>480 msec(女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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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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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a期:18. 筛选时血红蛋白水平男性低于120 g/L,女性低于110 g/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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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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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a期:19. 在筛选前3个月内献血或失血超过400 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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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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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a期:20. 筛选前3个月内每日吸烟量大于10支或习惯性使用含尼古丁制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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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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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a期:21. 筛选前12个月内有药物滥用史,或筛选前3个月内使用过任何毒品,或基线期药物滥用筛查阳性者(例如大麻和吗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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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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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a期:22. 筛选前3个月内每周饮酒量大于14单位酒精(1单位酒精=285 mL啤酒或25 mL烈酒或100 mL葡萄酒)或接受试验药物前48 h服用过含酒精的制品,或基线期酒精呼气测试阳性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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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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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a期:23. 乙型肝炎表面抗原(HBsAg)检测结果呈阳性,或丙型肝炎病毒(HCV)、人免疫缺陷病毒(HIV)、或者梅毒螺旋体抗体(TP-Ab)检测结果呈阳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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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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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a期:24. 研究者认为不适合参加本研究的其他疾病或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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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b/IIa期:1. 在研究药物首次给药前30天或其他试验用药物5个半衰期(以较长者为准)内接受过其他试验用药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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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b/IIa期:2. 首次给药前4周内接种过任何类型的疫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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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b/IIa期:3. 靶血管存在严重钙化病灶或迂曲,导致无法进行 IVUS 评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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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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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b/IIa期:4. 已知为家族性高胆固醇血症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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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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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b/IIa期:5. 既往 3 个月内存在反复发作、症状严重、药物治疗无效的心律失常,诸
如室性心动过速、心室率过快的心房颤动和阵发性室上性心动过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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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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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b/IIa期:6. 既往6个月内脑卒中发作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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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b/IIa期:7. 有肌病/肌痛史或易患肌病/横纹肌溶解(如遗传性肌病家族史、既往存
在他汀类药物不耐受、既往存在 HMG-CoA 还原酶抑制剂和贝特类药物联合使用等)
物联合使用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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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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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b/IIa期:8. 给药前6个月内曾出现炎症性肠病、溃疡、胃肠道或直肠出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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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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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b/IIa期:9. 给药前6个月内曾出现胰腺损伤或胰腺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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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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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b/IIa期:10. 给药前2周内有重大疾病未痊愈,或试验期间预期需要进行重大手术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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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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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b/IIa期:11. 计划在研究期间接受其他任何外科手术治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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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b/IIa期:12. 恶性肿瘤病史(经充分治疗的基底细胞癌、鳞状细胞癌、非黑色素瘤皮
肤癌或原位宫颈癌;或经充分治疗的 I 期癌症,目前缓解且已缓解时间>2年者除外)
间>2 年者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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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b/IIa期:13. 合并自身免疫性疾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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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b/IIa期:14. 对多种食物、药物过敏,或对瑞舒伐他汀或研究药物的任何成分有过敏
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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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b/IIa期:15. 既往接受过CABG、心脏移植、SAVR/TAVR等治疗;或研究期间计划进行CABG、PCI、心脏移植、SAVR/TAVR等治疗的患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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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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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b/IIa期:16. 随机前2周内急性ST段抬高型心肌梗死(STEMI)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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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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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b/IIa期:17. 预期剩余寿命不足1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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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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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b/IIa期:18. 左心室射血分数(LVEF)<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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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b/IIa期:19. 左主干病变,定义为冠脉造影显示左冠状动脉主干狭窄程度 ≥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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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b/IIa期:20. 未受控制的高血压,定义为静息状态下收缩压≥150 mmHg或舒张压≥100 mmH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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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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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b/IIa期:21. 活动性肝病或肝功能障碍,具体表现为筛选时ALT、AST或血清胆红素中任一参数超过1.5倍正常值上限(UL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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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b/IIa期:22. 肾功能不全患者(eGFR<30 ml/min/1.73m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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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b/IIa期:23. 甲状腺功能减退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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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b/IIa期:24. 1型糖尿病或控制不理想的2型糖尿病(HbA1c >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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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b/IIa期:25. 乙型肝炎表面抗原(HBsAg)检测结果呈阳性,或丙型肝炎病毒(HCV)、人免疫缺陷病毒(HIV)、或者梅毒螺旋体抗体(TP-Ab)检测结果呈阳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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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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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b/IIa期:26. 研究者认为不适合参加本研究的其他疾病或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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