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题目和背景信息
登记号 |
CTR20231428 |
相关登记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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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物名称 |
GC101腺相关病毒注射液
曾用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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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物类型 |
生物制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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临床申请受理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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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选择不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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适应症 |
2型脊髓性肌萎缩症 |
试验专业题目 |
评价GC101腺相关病毒注射液鞘内(IT)注射治疗2型脊髓性肌萎缩症(SMA)患者的安全性、耐受性以及疗效的开放、多中心、单臂Ⅰ/Ⅱ期临床试验 |
试验通俗题目 |
评价GC101腺相关病毒注射液鞘内(IT)注射治疗2型脊髓性肌萎缩症(SMA)患者的安全性、耐受性以及疗效研究 |
试验方案编号 |
JLJY-GC101-SMA-003 |
方案最新版本号
|
V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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版本日期: |
2023-06-09 |
方案是否为联合用药 |
否 |
二、申请人信息
三、临床试验信息
1、试验目的
I期(剂量爬坡) 评价GC101腺相关病毒注射液单次鞘内(IT)注射治疗2型SMA患者的安全性和耐受性。 II期(疗效观察) 主要目的: 评价GC101腺相关病毒注射液单次鞘内(IT)注射治疗2型SMA患者的疗效。 次要目的: 评价GC101腺相关病毒注射液单次鞘内(IT)注射治疗2型SMA患者的安全性、AAV病毒载量及免疫原性。
2、试验设计
试验分类 |
安全性和有效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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试验分期 |
其它
其他说明:Ⅰ/Ⅱ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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设计类型 |
单臂试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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随机化 |
非随机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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盲法 |
开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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试验范围 |
国内试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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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受试者信息
年龄 |
6月(最小年龄)至
60月(最大年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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性别 |
男+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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健康受试者 |
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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入选标准 |
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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筛选时(签署知情同意书时),年龄≥2岁且≤12岁,性别不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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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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符合2型SMA的临床诊断标准,发病年龄>6个月龄且<18个月龄,筛选期间确诊为SMN1双等位基因致病突变的5qSM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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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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能够独坐但从未获得独走能力(独坐:WHO-MGRS标准定义,即能够在没有手臂或手支撑的情况下坐直,头部直立维持至少10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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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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患者的监护人能够理解且愿意遵守研究方案要求和流程,自愿参加并签署知情同意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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排除标准 |
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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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加过或正在参加其他SMA药物临床试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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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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给药前4个月内接受过诺西那生钠注射液治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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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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给药前15天内接受过利司扑兰治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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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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治疗前30天内经β2受体激动剂治疗者(沙丁胺醇吸入性给药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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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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筛选时血清Anti-AAV9中和抗体滴度>1:2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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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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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MN2基因修饰突变(c.859G>C)为阳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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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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筛选期或基线期实验室检查异常,如:
(1) 肝功能障碍者,即丙氨酸氨基转移酶(ALT)、天冬氨酸氨基转移酶(AST)≥3倍正常值上限(ULN);总胆红素(TBil)≥1.5倍正常值上限(ULN);
(2)肾功能损伤:血肌酐>正常值;
(3)血小板(PLT)<正常值下限(LLN);
(4)尿常规:白细胞(WBC)>5个/HP、尿蛋白(PRO)阳性、红细胞(RBC)>3个/HP;
(5)心功能:根据改良ROSS心力衰竭分级(婴幼儿)达到中度心衰标准、有恶性心律失常((室颤、需要治疗的室速、室上速、房速房扑房颤、需要起搏治疗的传导阻滞和心动过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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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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筛选期根据中国儿童生长标准,低于同龄同性别儿童平均体重2个标准差(?X-2SD)或非口服喂养者(如经鼻饲喂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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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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过敏体质患者,包括对泼尼松龙或其他糖皮质激素或其赋形剂过敏或超敏反应、对碘或含碘产品过敏或超敏反应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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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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存在脊椎穿刺手术或鞘内治疗的禁忌症及严重的脊柱侧弯(Cobb角≥50度的脊柱侧凸)或存在严重关节挛缩畸形可能影响运动能力评估者、计划在观察期内进行脊柱矫正手术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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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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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C101鞘内注射治疗前2周患有活动性感染并需要接受全身用药治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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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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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C101鞘内注射治疗前4周患有严重上呼吸道或下呼吸道感染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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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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患者伴随疾病,例如:严重的心脑血管系统疾病、消化道系统疾病、肝肾功能障碍性疾病、糖尿病、自身免疫性疾病、已知的癫痫、脑膜炎、惊厥或抽搐史或有精神病家族史;脑脊液循环障碍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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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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既往损伤(如上肢或下肢骨折)或外科手术影响受试者进行方案所要求的任何结果指标测定,并且受试者在进入筛选期时尚未完全从既往损伤或外科手术中恢复或达到稳定的基线状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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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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存在腰椎穿刺术的禁忌症(包括但不限于给药部位皮肤感染和颅内压升高的体征或症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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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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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类免疫缺陷病毒(HIV)抗体阳性,或乙肝表面抗原阳性,或丙肝抗体阳性,或梅毒螺旋体抗体阳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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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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既往患有结核病史和与活动性结核接触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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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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使用或需要有创呼吸机(如气管切开)支持、治疗前2周内使用或需要无创呼吸机支持超过12小时/天,或清醒安静时脉搏血氧饱和度<9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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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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接种疫苗与给药间隔<2周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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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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研究者认为不适合参加本研究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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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试验分组
试验药 |
序号 |
名称 |
用法 |
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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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文通用名:GC101腺相关病毒注射液
英文通用名:NA
商品名称:N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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剂型:注射液
规格:1ml:1.2E+14vg
用法用量:鞘内注射, 1.2E+14vg/人,2.4E+14 vg/人,4.8E+14vg/人,
用药时程:解冻后药品须在1小时内使用。若需延后使用,应保存2~8℃,并在7天内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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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照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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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终点指标
主要终点指标及评价时间 |
序号 |
指标 |
评价时间 |
终点指标选择 |
1 |
I期(剂量爬坡) 评价单次给药后30天不良事件的发生情况; |
给药后30天 |
安全性指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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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II期(疗效观察) A组 评价单次给药后第12个月能够在没有支撑的情况下站立至少3秒钟的患者百分比(HFMSE#19); B组 评价单次给药后第12个月HFMSE评分较基线的变化。 |
给药后第12个月 |
有效性指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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次要终点指标及评价时间 |
序号 |
指标 |
评价时间 |
终点指标选择 |
1 |
A组 评价单次给药后第12个月能够在没有帮助的情况下独立行走5步的患者百分比(HFMSE#20); B组 评价单次给药后第12个月能够在没有帮助的情况下独立行走5步的患者百分比(HFMSE#20)。 |
给药后第12个月 |
有效性指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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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数据安全监查委员会(DMC)
无
7、是否购买保险
有
四、研究者信息
1、主要研究者信息
1 |
姓名 |
姜玉武 |
学位 |
博士 |
职称 |
主任医师 |
电话 |
13701398992 |
Email |
jiangyw@263.net |
邮政地址 |
北京市-北京市-大兴区高米店街道乐园路5号 |
邮编 |
102627 |
单位名称 |
北京大学第一医院 |
2 |
姓名 |
魏翠洁 |
学位 |
博士 |
职称 |
副主任医师 |
电话 |
18511878530 |
Email |
quietcat16@163.com |
邮政地址 |
北京市-北京市-大兴区高米店街道乐园路5号 |
邮编 |
102627 |
单位名称 |
北京大学第一医院 |
2、各参加机构信息
序号 |
机构名称 |
主要研究者 |
国家或地区 |
省(州) |
城市 |
1 |
北京大学第一医院 |
姜玉武 |
中国 |
北京市 |
北京市 |
2 |
北京大学第一医院 |
魏翠洁 |
中国 |
北京市 |
北京市 |
3 |
中国人民解放军总医院第七医学中心 |
封志纯 |
中国 |
北京市 |
北京市 |
4 |
华中科技大学同济医学院附属武汉儿童医院 |
孙丹 |
中国 |
湖北省 |
武汉市 |
5 |
重庆医科大学附属儿童医院 |
洪思琦 |
中国 |
重庆市 |
重庆市 |
6 |
四川大学华西第二医院 |
罗蓉 |
中国 |
四川省 |
成都市 |
五、伦理委员会信息
序号 |
名称 |
审查结论 |
批准日期/备案日期 |
1 |
北京大学第一医院生物医学研究伦理委员会 |
同意
|
2023-04-28 |
2 |
北京大学第一医院生物医学研究伦理委员会 |
同意
|
2023-08-17 |
六、试验状态信息
1、试验状态
进行中
(招募中)
2、试验人数
目标入组人数 |
国内: 33 ;
|
已入组人数 |
国内: 3 ;
|
实际入组总人数 |
国内: 登记人暂未填写该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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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受试者招募及试验完成日期
第一例受试者签署知情同意书日期 |
国内:2023-07-31;
|
第一例受试者入组日期 |
国内:2023-08-17;
|
试验完成日期
|
国内:登记人暂未填写该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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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临床试验结果摘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