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题目和背景信息
| 登记号 |
CTR20230946 |
| 相关登记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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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药物名称 |
注射用HS-20093
曾用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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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药物类型 |
生物制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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临床申请受理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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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选择不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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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适应症 |
复发或难治性骨与软组织肉瘤 |
| 试验专业题目 |
注射用HS-20093 在复发或难治性骨与软组织肉瘤患者中的II 期临床研究 |
| 试验通俗题目 |
HS-20093 在复发或难治性骨与软组织肉瘤患者中的临床研究 |
| 试验方案编号 |
HS-20093-201 |
方案最新版本号
|
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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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版本日期: |
2023-03-01 |
方案是否为联合用药 |
否 |
二、申请人信息
三、临床试验信息
1、试验目的
评价静脉注射HS-20093 的有效性、安全性、药代动力学特征和免疫原性。
2、试验设计
| 试验分类 |
安全性和有效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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试验分期 |
II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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设计类型 |
单臂试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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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随机化 |
非随机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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盲法 |
开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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试验范围 |
国内试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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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受试者信息
| 年龄 |
18岁(最小年龄)至
无上限
(最大年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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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性别 |
男+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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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健康受试者 |
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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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入选标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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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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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满18 周岁(≥18 周岁)的男性或女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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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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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病理学确诊的复发或难治性骨与软组织肉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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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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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RECIST 1.1,受试者至少有1 个靶病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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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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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时需要提供外周血样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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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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ECOG PS 评分为0~1 分并且在首次给药前2 周没有恶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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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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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小预期生存大于12 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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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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具有生育能力的女性受试者从签署知情同意起到末次给药后6 个月内愿意采取合适的避孕措施且不应该哺乳;男性受试者从签署知情同意起到终止治疗后6 个月内愿意使用屏障避孕(即避孕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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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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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性受试者在首次给药前7 天内,血妊娠试验结果为阴性,或者证明没有妊娠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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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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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愿参加本次临床试验,理解研究程序且能够书面签署知情同意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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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排除标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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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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接受过或正在进行以下治疗:
a) 既往使用过或正在使用以B7-H3 为靶点的治疗。
b) 研究治疗首次给药前14 天内,接受过细胞毒性化疗药物、试验性药物、以抗肿瘤为适应症的中药治疗或其他抗肿瘤药物;或研究期间需要继续接受这些药物治疗。
c) 在研究治疗首次给药前28 天内接受大分子抗肿瘤药物治疗。
d) 研究治疗首次给药前2 周内曾经接受局部放疗;研究治疗首次给药前4 周内,接受过超过30%的骨髓照射,或接受过大面积放疗。
e) 存在需要临床干预的胸腔积液/腹腔积液;存在心包积液。如引流时局部使用过抗肿瘤药物,同时需满足研究治疗首次给药前洗脱至少5 个药物半衰期或21 天才可入组。
f) 研究治疗首次给药前4 周内,曾接受过大手术。
g) 脑转移;最近一次发现的脑转移疾病进展未经局部或全身性抗肿瘤治疗、且距离首次研究给药时间不足4 周的患者;存在脑膜转移或脑干转移;存在脊髓压迫的患者。
h) 研究药物首次给药前7 天内,使用过CYP3A4、CYP2D6、P-gp 或BCRP 的强抑制剂、强诱导剂或为CYP3A4、CYP2D6、P-gp 或BCRP 敏感底物治疗窗窄的药物;或研究期间需要继续接受这些药物治疗。
i) 正在接受已知可延长QT 间期或可能导致尖端扭转性室性心动过速的药物治疗;或研究期间需要继续接受这些药物治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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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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存在既往治疗遗留的按不良事件常用术语标准(CTCAE 5.0 版)≥2 级的毒性(脱发和遗留的神经毒性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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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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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原发性实体瘤病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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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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骨髓储备或肝肾器官功能不足,达到以下任何一项实验室限值:
a) 中性粒细胞计数<1.5×109/L;
b) 血小板计数<90×109/L;
c) 血红蛋白<90g/L;
d) 总胆红素>1.5×正常值上限(ULN);若有明确的Gilbert 综合症或肝转移,总胆红素>3.0×ULN;
e) ALT 和/或AST>2.5×ULN;如存在肝脏转移,则ALT 和/或AST >5.0×ULN;
f) 肌酐>1.5×ULN 并且肌酐清除率<50mL/min;仅当肌酐>1.5×ULN 时才需要确认肌酐清除率;
g) 国际标准化比值(INR)>1.5,且部分活化凝血酶原时间(APTT)>1.5×ULN;
h) 血清白蛋白(ALB)<28 g/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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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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符合以下任一项心脏检查标准:
a) 静息状态下的心电图(ECG)检查得出的经Fridericia 校正的QT 间期(QTcF)平均值>470 msec;
b) 静息ECG 提示存在任何有临床意义的经研究者判断重要的节律、传导或ECG 形态学异常(例如完全性左束支传导阻滞、3 度房室传导阻滞、2 度房室传导阻滞和PR 间期> 250 msec 等);
c) 存在任何增加QTc 延长或心律失常事件风险的因素,如心力衰竭、顽固性低钾血症、先天性长QT 综合征、长QT 综合征家族史或40 岁以下直系亲属的不明原因猝死或延长QT 间期的任何合并药物;
d) 左室射血分数(LVEF)<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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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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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严重、未控制或活动性心血管疾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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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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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次给药前6 个月内发生过糖尿病酮症酸中毒或高血糖高渗状态;或筛选期糖化血红蛋白检测值≥7.5%的患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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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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严重或控制不佳的高血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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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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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次给药前1 个月内出现过具有显著临床意义的出血症状或具有明显的出血倾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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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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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次给药前3 个月内发生过严重动静脉栓塞事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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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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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次给药前4 周内发生过严重感染,包括但不限于≥2 周抗生素静脉给药治疗的感染并发症、菌血症、重症肺炎等;或筛选期存在不可控制的活动性感染。正在接受或接受过预防性抗生素治疗的受试者可以入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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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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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次给药前30 天内已接受连续糖皮质激素治疗超过30 天、或需要长期(≥30天)使用糖皮质激素治疗者,或患有其他获得性、先天性免疫缺陷疾病,或有器官移植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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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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已获知存在活动性传染病,如活动性乙肝或丙肝、结核、梅毒或人类免疫缺陷病毒HIV 感染等。不主动筛查活动性传染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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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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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患肝性脑病、肝肾综合征或≥Child-Pugh B 级肝硬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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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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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可能会干扰药物相关肺毒性的检测或处理的、严重影响呼吸功能的中重度肺部疾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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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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既往有严重的神经或精神障碍史,包括癫痫、痴呆或重度抑郁等干扰评估的状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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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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妊娠期、哺乳期或计划在研究期间妊娠的女性患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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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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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次给药前4 周内接种过疫苗或发生过任何程度的过敏或超敏反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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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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既往有严重过敏史者,或发生过严重的输液反应,或对重组人源或鼠源蛋白类物质过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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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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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HS-20093 的任何组分过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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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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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研究者判断可能对研究的程序和要求依从性不佳的患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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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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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研究者判断存在任何危及患者安全或干扰研究评估的状况的患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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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试验分组
| 试验药 |
| 序号 |
名称 |
用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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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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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文通用名:注射用HS-20093
英文通用名:HS-20093 for Injection
商品名称:NA
|
剂型:粉针剂
规格:100mg/瓶
用法用量:静脉滴注给药,8.0mg/kg或12.0mg/kg,首次静脉滴注时长至少90min。其后的每次输注可根据受试者耐受情况调整,但不应少于30 min)。
用药时程:每3 周1 次,21 天为一个治疗周期,持续给药直至客观疾病进展(赠药除外)或达到方案规定的其他终止研究治疗的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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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对照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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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终点指标
| 主要终点指标及评价时间 |
| 序号 |
指标 |
评价时间 |
终点指标选择 |
| 1 |
研究者根据RECIST 1.1 标准评估的客观缓解率(ORR) |
24 周内每6 周进行一次肿瘤影像学评估,第25 周开始每12 周进行一次肿瘤影像学评估,直至受试者疾病进展或退出试验。 |
有效性指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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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次要终点指标及评价时间 |
| 序号 |
指标 |
评价时间 |
终点指标选择 |
| 1 |
静脉注射HS-20093 的安全性 |
整个研究周期,直至患者末次用药后90 天。 |
安全性指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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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 |
静脉注射HS-20093 的药代动力学特征。 |
在首次用药后及连续用药期间。 |
安全性指标
|
| 3 |
研究者根据RECIST 1.1 标准评估的DCR、DoR、PFS 和4 个月PFS 率;IRC根据RECIST 1.1 标准评估的ORR、DCR、DoR、PFS 和4 个月PFS 率; |
根据实体瘤疗效评价标准(RECIST v1.1),受试者自C1D1 后,24 周内每6 周进行一次肿瘤影像学评估,第25 周开始每12 周进行一次肿瘤影像学评估,直至受试者疾病进展或退出试验。 |
有效性指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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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4 |
总生存期(OS) |
自末次给药起,每 12 周(±7 天)进行一次生存随访,直至受试者死亡或达到其他退出试验的标准. |
有效性指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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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5 |
静脉注射HS-20093 的免疫原性:抗HS-20093 抗体(ADA)阳性的受试者比例。 |
在首次用药后及连续用药期间。 |
安全性指标
|
|
6、数据安全监查委员会(DMC)
无
7、是否购买保险
有
四、研究者信息
1、主要研究者信息
| 1 |
姓名 |
郭卫 |
学位 |
医学博士 |
职称 |
主任医师,教授 |
| 电话 |
010-88324516 |
Email |
bonetumor@163.com |
邮政地址 |
北京市-北京市-西城区西直门南大街11号 |
| 邮编 |
100044 |
单位名称 |
北京大学人民医院 |
2、各参加机构信息
| 序号 |
机构名称 |
主要研究者 |
国家或地区 |
省(州) |
城市 |
| 1 |
北京大学人民医院 |
郭卫 |
中国 |
北京市 |
北京市 |
| 2 |
天津市肿瘤医院 |
王国文 |
中国 |
天津市 |
天津市 |
| 3 |
上海市第六人民医院 |
胡海燕 |
中国 |
上海市 |
上海市 |
| 4 |
上海市第一人民医院 |
华莹奇 |
中国 |
上海市 |
上海市 |
| 5 |
中山大学附属第一医院 |
沈靖南 |
中国 |
广东省 |
广州市 |
| 6 |
中山大学肿瘤防治中心 |
张星 |
中国 |
广东省 |
广州市 |
| 7 |
中山大学肿瘤防治中心 |
王晋 |
中国 |
广东省 |
广州市 |
| 8 |
华中科技大学同济医学院附属协和医院 |
陈静 |
中国 |
湖北省 |
武汉市 |
| 9 |
河南省肿瘤医院 |
姚伟涛 |
中国 |
河南省 |
郑州市 |
| 10 |
浙江大学医学院附属第二医院 |
叶招明 |
中国 |
浙江省 |
杭州市 |
| 11 |
中国人民解放军东部战区总医院 |
赵建宁 |
中国 |
江苏省 |
南京市 |
| 12 |
辽宁省肿瘤医院 |
张晓晶 |
中国 |
辽宁省 |
沈阳市 |
| 13 |
河北医科大学第三医院 |
张国川 |
中国 |
河北省 |
石家庄市 |
| 14 |
湖南省肿瘤医院 |
李先安 |
中国 |
湖南省 |
长沙市 |
| 15 |
上海交通大学医学院附属瑞金医院 |
张伟滨 |
中国 |
上海市 |
上海市 |
| 16 |
浙江省肿瘤医院 |
方美玉 |
中国 |
浙江省 |
杭州市 |
| 17 |
复旦大学附属中山医院 |
周宇红 |
中国 |
上海市 |
上海市 |
| 18 |
北京大学肿瘤医院 |
樊征夫 |
中国 |
北京市 |
北京市 |
| 19 |
北京大学肿瘤医院 |
斯璐 |
中国 |
北京市 |
北京市 |
| 20 |
北京积水潭医院 |
牛晓辉 |
中国 |
北京市 |
北京市 |
| 21 |
四川大学华西医院 |
屠重棋 |
中国 |
四川省 |
成都市 |
五、伦理委员会信息
| 序号 |
名称 |
审查结论 |
批准日期/备案日期 |
| 1 |
北京大学人民医院伦理审查委员会 |
修改后同意
|
2023-02-27 |
| 2 |
北京大学人民医院伦理审查委员会 |
同意
|
2023-03-10 |
六、试验状态信息
1、试验状态
进行中
(招募中)
2、试验人数
| 目标入组人数 |
国内: 170 ;
|
| 已入组人数 |
国内: 1 ;
|
| 实际入组总人数 |
国内: 登记人暂未填写该信息;
|
3、受试者招募及试验完成日期
| 第一例受试者签署知情同意书日期 |
国内:2023-06-08;
|
| 第一例受试者入组日期 |
国内:2023-06-15;
|
|
试验完成日期
|
国内:登记人暂未填写该信息;
|
七、临床试验结果摘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