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题目和背景信息
| 登记号 |
CTR20230670 |
| 相关登记号 |
CTR20222822 |
| 药物名称 |
MH080乳膏
曾用名:MH080乳膏
|
| 药物类型 |
化学药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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临床申请受理号
|
企业选择不公示
|
| 适应症 |
斑块型银屑病 |
| 试验专业题目 |
MH080乳膏在健康受试者及斑块型银屑病患者中的I/II期临床试验 |
| 试验通俗题目 |
MH080乳膏在健康受试者及斑块型银屑病患者中的I/II期临床试验 |
| 试验方案编号 |
MH080-CP001CN |
方案最新版本号
|
2.0
|
| 版本日期: |
2023-01-13 |
方案是否为联合用药 |
否 |
二、申请人信息
三、临床试验信息
1、试验目的
主要目的:评价MH080乳膏治疗斑块型银屑病患者中的初步疗效。次要目的: 1.评价MH080乳膏在斑块型银屑病患者中的安全性和耐受性。2.评价MH080乳膏在斑块型银屑病患者中的药代动力学特征。
2、试验设计
| 试验分类 |
安全性和有效性
|
试验分期 |
II期
|
设计类型 |
平行分组
|
| 随机化 |
随机化
|
盲法 |
双盲
|
试验范围 |
国内试验
|
3、受试者信息
| 年龄 |
18岁(最小年龄)至
65岁(最大年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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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性别 |
男+女
|
| 健康受试者 |
无
|
| 入选标准 |
|
1
|
签署ICF时,患者年龄在18岁(含)至65岁(含)之间,男女不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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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
|
稳定的斑块型银屑病患者,筛选时(定义:签署知情同意书时)斑块型银屑病临床确诊≥6个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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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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筛选时,银屑病皮损面积≥1%且≤15%的BSA(皮损面积计算不应包括头皮、掌跖和甲周部位的皮损面积)。注:银屑病皮损面积计算方法:采用PASI中评分标准计算方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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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筛选时,医师整体评分(PGA)≥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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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能够充分了解试验内容,自愿参加试验,并签署ICF。在试验期间愿意并能够依从计划访视和治疗计划、实验室检查和其他研究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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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排除标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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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非斑块型银屑病,如点滴型、反转型、脓疱型、红皮病型银屑病和银屑病关节炎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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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
|
任何银屑病皮损部位存在感染症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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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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伴随以下疾病或有以下病史:a)筛选期人免疫缺陷病毒(HIV)抗体阳性; b)基线评估前4周内发生过需要系统性抗细菌、抗病毒、抗真菌、抗寄生虫或抗原虫感染的治疗;c)基线评估前1周内,发生过急性细菌、真菌或病毒所致的皮肤感染;d)筛选期乙型肝炎表面抗原(HBsAg)阳性且乙型肝炎病毒脱氧核糖核酸(HBV DNA)阳性;e)筛选期丙型肝炎病毒(HCV)抗体阳性和梅毒螺旋体特异性抗体阳性;f)筛选期结核菌感染IFN-γ释放试验(例如:T-SPOT或IGRA)阳性,同时胸部CT检查提示活动性结核;g)除斑块型银屑病以外的其它严重皮肤疾病或炎症性疾病,经研究者判断会导致疗效或安全性难以评估。
|
|
4
|
筛选期肝肾功能检查:天冬氨酸氨基转移酶(AST)或丙氨酸氨基转移酶(ALT)≥2×正常上限(ULN);碱性磷酸酶和总胆红素均>1.5×ULN;血清肌酐>1.5×UL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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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5
|
筛选前使用过下列治疗:a)任何JAK抑制剂治疗史,包括全身和局部用药;b)给药前使用过生物制剂且未超过5个消除半衰期:包括但不限于给药前6个月内使用过乌司奴单抗(Ustekinumab)、给药前5个月内使用过苏金单抗 (Secukinumab)、给药前10周内使用过戈利木单抗(Golimumab)或艾克珠单抗(Ixekizumab)、给药前8周内使用过英夫利昔单抗(Infliximab)、阿达木单抗(adalimumab)或阿法赛特(Alefacept)、给药前4周内使用过依那西普(Etanercept);c)给药前4周内接受过治疗斑块型银屑病的系统治疗:包括但不限于甲氨蝶呤、环孢素、维A酸类、硫唑嘌呤、来氟米特、吗替麦考酚酯、糖皮质激素的全身治疗;d)给药前4周内接受过中波紫外线(UVB)光疗或补骨脂素长波紫外线(PUVA)光化学疗法,或受试者处于长期暴露于自然或人工紫外线辐射源环境,和/或在研究期间有意暴露于此类紫外线辐射环境,研究者认为这可能会影响斑块型银屑病的治疗;e)给药前4周内接种过,或计划在研究期间接种活疫苗或减毒疫苗;f)给药前2周内使用过治疗斑块型银屑病的外用药物(无活性药物成分的润肤剂除外),包括但不限于局部用糖皮质激素、局部用维A酸制剂、维生素D衍生物、他克莫司、匹美克莫司、地蒽酚等;g)给药前2周内使用过已知可能加重银屑病的药物,如β-受体阻滞剂(如普萘洛尔)、锂化物、碘化物、血管紧张素转换酶抑制剂、吲哚美辛等,除非稳定剂量下使用超过12周;h)筛选前4周内参加过其它临床试验(以接受实际给药或治疗计算时间)。
|
|
6
|
妊娠期、哺乳期,整个研究期间或研究治疗结束后3个月内有妊娠计划的女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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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
筛选前5年内伴有恶性肿瘤史,局部可治愈且已经明显治愈的癌症除外,如皮肤基底细胞或鳞状细胞癌,前列腺、宫颈或乳腺原位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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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
已知或研究者怀疑可能对试验药物中任一种成分过敏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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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9
|
任何可能影响试验结果评价的全身性疾病或活动性的其它皮肤疾病,如特应性皮炎、湿疹、脂溢性皮炎,以及大面积皮肤疤痕和纹身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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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
受试者在筛选期实验室指标异常,且经研究者判断可能会影响受试者的安全性或影响其参与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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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1
|
有严重呼吸系统、内分泌系统、血液系统、神经系统、心血管系统、精神异常,研究者认为可能影响其参与试验,包括理解知情同意书、使用试验药物、参加必要的研究访视,或研究者认为这些影响对受试者的健康可能构成重大风险、或影响其疗效及安全性结果的解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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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
|
研究者认为具有其他不适宜参加本试验因素的受试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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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试验分组
| 试验药 |
| 序号 |
名称 |
用法 |
|
1
|
中文通用名:MH080乳膏
英文通用名:NA
商品名称:NA
|
剂型:乳膏
规格:0.25%,20g/支
用法用量:将乳膏均匀涂抹于所有皮损部位(头皮、掌跖部位、甲周部位的皮损,受试者可选择性进行用药,但这些部位不记入疗效评估),形成薄层(1指尖单位乳膏约涂抹自身一个手掌面积皮肤)。连续用药8周。
用药时程:每日2次,早晚各1次,间隔时间12±4小时。
|
|
2
|
中文通用名:MH080乳膏
英文通用名:NA
商品名称:NA
|
剂型:乳膏
规格:0.5%,20g/支
用法用量:将乳膏均匀涂抹于所有皮损部位(头皮、掌跖部位、甲周部位的皮损,受试者可选择性进行用药,但这些部位不记入疗效评估),形成薄层(1指尖单位乳膏约涂抹自身一个手掌面积皮肤)。连续用药8周。
用药时程:每日2次,早晚各1次,间隔时间12±4小时。
|
|
3
|
中文通用名:MH080乳膏
英文通用名:NA
商品名称:NA
|
剂型:乳膏
规格:1.0%,20g/支
用法用量:将乳膏均匀涂抹于所有皮损部位(头皮、掌跖部位、甲周部位的皮损,受试者可选择性进行用药,但这些部位不记入疗效评估),形成薄层(1指尖单位乳膏约涂抹自身一个手掌面积皮肤)。连续用药8周。
用药时程:每日2次,早晚各1次,间隔时间12±4小时。
|
|
| 对照药 |
| 序号 |
名称 |
用法 |
| 1 |
中文通用名:MH080乳膏安慰剂
英文通用名:NA
商品名称:NA
|
剂型:乳膏
规格:20g/支
用法用量:将乳膏均匀涂抹于所有皮损部位(头皮、掌跖部位、甲周部位的皮损,受试者可选择性进行用药,但这些部位不记入疗效评估),形成薄层(1指尖单位乳膏约涂抹自身一个手掌面积皮肤)。连续用药8周。
用药时程:每日2次,早晚各1次,间隔时间12±4小时。
|
|
5、终点指标
| 主要终点指标及评价时间 |
| 序号 |
指标 |
评价时间 |
终点指标选择 |
| 1 |
用药8周后,达到银屑病皮损面积和严重性指数PASI75的受试者比例 |
首次给药前当天及给药后每2周进行1次 |
有效性指标
|
|
| 次要终点指标及评价时间 |
| 序号 |
指标 |
评价时间 |
终点指标选择 |
| 1 |
与基线相比,每次随访时,达到PASI50、PASI75、PASI90的受试者比例 |
首次给药前当天及给药后每2周进行1次 |
有效性指标
|
| 2 |
与基线相比,每次随访时,PGA评分为0~1且较基线降低≥2分的受试者比例 |
首次给药前当天及给药后每2周进行1次 |
有效性指标
|
| 3 |
每次随访时,PGA评分为0~1的受试者比例 |
首次给药前当天及给药后每2周进行1次 |
有效性指标
|
| 4 |
达到PGA评分0~1分且较基线降低≥2分所需的时间 |
首次给药前当天及给药后每2周进行1次 |
有效性指标
|
| 5 |
与基线相比,每次随访时,PGA评分的平均变化值 |
首次给药前当天及给药后每2周进行1次 |
有效性指标
|
| 6 |
与基线相比,每次随访时,银屑病皮损面积百分比的平均变化值 |
首次给药前当天及给药后每2周进行1次 |
有效性指标
|
| 7 |
与基线相比,每次随访时,PASI评分的平均变化值 |
首次给药前当天及给药后每2周进行1次 |
有效性指标
|
| 8 |
与基线相比,每次随访时,受试者DLQI评分的平均变化值 |
首次给药前当天及给药后每2周进行1次 |
有效性指标
|
| 9 |
治疗期间不良事(TEAE)、严重不良事件(SAE)、导致治疗终止的不良事件的例 数及发生率 |
筛选期至末次给药后14+3天 |
安全性指标
|
| 10 |
与基线相比,有临床意义的实验室检查指标的显著改变 |
筛选期至末次给药后14+3天 |
安全性指标
|
| 11 |
与基线相比,有临床意义的生命体征指标的显著改变 |
筛选期至末次给药后14+3天 |
安全性指标
|
| 12 |
给药后第2周(D14±2)和第6周(D42±2)时的血浆药物浓度 |
第2周和第6周第一天第一次涂药前采血 |
安全性指标
|
|
6、数据安全监查委员会(DMC)
无
7、是否购买保险
有
四、研究者信息
1、主要研究者信息
| 1 |
姓名 |
徐金华 |
学位 |
医学博士 |
职称 |
主任医师 |
| 电话 |
02152889999 |
Email |
xjhhsyy@163.com |
邮政地址 |
上海市-上海市-静安区乌鲁木齐中路12号 |
| 邮编 |
200040 |
单位名称 |
复旦大学附属华山医院 |
2、各参加机构信息
| 序号 |
机构名称 |
主要研究者 |
国家或地区 |
省(州) |
城市 |
| 1 |
复旦大学附属华山医院 |
徐金华 |
中国 |
上海市 |
上海市 |
| 2 |
上海交通大学医学院附属瑞金医院 |
李霞 |
中国 |
上海市 |
上海市 |
| 3 |
上海市皮肤病医院 |
丁杨峰 |
中国 |
上海市 |
上海市 |
| 4 |
北京大学第三医院 |
张春雷 |
中国 |
北京市 |
北京市 |
| 5 |
首都医科大学附属北京友谊医院 |
李邻峰 |
中国 |
北京市 |
北京市 |
| 6 |
天津市中医药研究院附属医院 |
张理涛 |
中国 |
天津市 |
天津市 |
| 7 |
中国医科大学附属盛京医院 |
韩秀萍 |
中国 |
辽宁省 |
沈阳市 |
| 8 |
吉林大学第一医院 |
李珊山 |
中国 |
吉林省 |
长春市 |
| 9 |
济南市中心医院 |
王丽华 |
中国 |
山东省 |
济南市 |
| 10 |
山东大学齐鲁医院 |
李颖 |
中国 |
山东省 |
济南市 |
| 11 |
中国医学科学院皮肤病医院 |
杨雪源 |
中国 |
江苏省 |
南京市 |
| 12 |
江苏大学附属医院 |
李遇梅 |
中国 |
江苏省 |
镇江市 |
| 13 |
南阳市第一人民医院 |
陈日新 |
中国 |
河南省 |
南阳市 |
| 14 |
浙江大学医学院附属邵逸夫医院 |
程浩 |
中国 |
浙江省 |
杭州市 |
| 15 |
杭州市第一人民医院 |
吴黎明 |
中国 |
浙江省 |
杭州市 |
| 16 |
皖南医学院弋矶山医院 |
慈超 |
中国 |
安徽省 |
芜湖市 |
| 17 |
南方医科大学皮肤病医院 |
王晓华 |
中国 |
广东省 |
广州市 |
| 18 |
广州医科大学附属第二医院 |
杨文林 |
中国 |
广东省 |
广州市 |
| 19 |
中山大学孙逸仙纪念医院 |
谭国珍 |
中国 |
广东省 |
广州市 |
| 20 |
广东省人民医院 |
万建绩 |
中国 |
广东省 |
广州市 |
| 21 |
东莞市人民医院 |
韩光明 |
中国 |
广东省 |
东莞市 |
| 22 |
重庆医科大学附属第一医院 |
陈爱军 |
中国 |
重庆市 |
重庆市 |
| 23 |
武汉大学人民医院 |
雷铁池 |
中国 |
湖北省 |
武汉市 |
| 24 |
华中科技大学同济医学院附属同济医院 |
陈辉 |
中国 |
湖北省 |
武汉市 |
| 25 |
华中科技大学同济医学院附属协和医院 |
陶娟 |
中国 |
湖北省 |
武汉市 |
五、伦理委员会信息
| 序号 |
名称 |
审查结论 |
批准日期/备案日期 |
| 1 |
复旦大学附属华山医院伦理审查委员会 |
同意
|
2022-09-08 |
| 2 |
复旦大学附属华山医院伦理审查委员会 |
同意
|
2023-02-17 |
六、试验状态信息
1、试验状态
进行中
(尚未招募)
2、试验人数
| 目标入组人数 |
国内: 148 ;
|
| 已入组人数 |
国内: 登记人暂未填写该信息;
|
| 实际入组总人数 |
国内: 登记人暂未填写该信息;
|
3、受试者招募及试验完成日期
| 第一例受试者签署知情同意书日期 |
国内:登记人暂未填写该信息;
|
| 第一例受试者入组日期 |
国内:登记人暂未填写该信息;
|
|
试验完成日期
|
国内:登记人暂未填写该信息;
|
七、临床试验结果摘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