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题目和背景信息
| 登记号 |
CTR20223427 |
| 相关登记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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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药物名称 |
TAEST1901注射液
曾用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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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药物类型 |
生物制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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临床申请受理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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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XSL220005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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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适应症 |
肝癌或其它晚期肿瘤 |
| 试验专业题目 |
TAEST1901注射液治疗基因型为 HLA-A*02:01,肿瘤抗原 AFP表达为阳性的晚期肝癌或其它晚期肿瘤开放式 、安全性和有效评价I期临床试验 |
| 试验通俗题目 |
TAEST1901注射液治疗晚期肝癌或其它晚期肿瘤的I期临床试验 |
| 试验方案编号 |
XLS-H02AF-HCIP01 |
方案最新版本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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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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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版本日期: |
2025-01-27 |
方案是否为联合用药 |
否 |
二、申请人信息
三、临床试验信息
1、试验目的
主要目的:
研究TAEST1901治疗基因型为HLA-A*02:01,肿瘤抗原AFP表达为阳性的晚期肝癌或其它晚期肿瘤受试者的安全性和耐受性。
次要目的:
1.研究TAEST1901治疗基因型为HLA-A*02:01,肿瘤抗原AFP表达为阳性的晚期肝癌或其它晚期肿瘤受试者的初步有效性。
2.研究TAEST1901细胞回输人体后的药代动力学(PK)特征、药效动力学(PD)特征,观察其在体内的增殖和持续性,以及对人体免疫学活性的影响。
3.研究TAEST1901治疗前后受试者体内的AFP表达及慢病毒的复制情况。
2、试验设计
| 试验分类 |
安全性和有效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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试验分期 |
I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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设计类型 |
单臂试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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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随机化 |
非随机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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盲法 |
开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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试验范围 |
国内试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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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受试者信息
| 年龄 |
18岁(最小年龄)至
75岁(最大年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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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性别 |
男+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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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健康受试者 |
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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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入选标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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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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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开展任何以参加本试验相关活动之前,需签署相应的知情同意书ICF(基因型和肿瘤抗原预筛选的知情同意书和主筛选的知情同意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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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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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龄≥18,且≤75岁;性别不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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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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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组织学确诊的晚期肝细胞癌(Hepatocellularcarcinoma,HCC)或表达AFP的其它晚期肿瘤(如胆管癌、胃癌、畸胎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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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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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能接受移植或切除的、经过标准治疗失败的巴塞罗那临床肝癌分期B期或C期(BCLC B/C)或原发性肝癌诊疗规范(2022年版)定义的IIa/IIb或IIIa/IIIb期的肝癌受试p者(清淋之前);或经过标准治疗失败或无标准治疗的其它实体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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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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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因型和肿瘤抗原预筛选须同时符合下列2项标准:
A. HLA-A*02:01阳性;
B. 肝细胞癌或表达AFP的其它晚期肿瘤(例如胆管癌、胃癌、畸胎瘤)受试者的AFP检测结果需要符合以下其中一条:
a)肿瘤组织免疫组化(IHC)检测肿瘤细胞显示AFP阳性;
b)血清AFP≥400ng/ml(仅适用于肝癌患者),对于非肝癌患者血清AFP高于正常值范围上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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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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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RECIST1.1,至少有1个可测量病灶(清淋之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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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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ECOG评分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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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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预计生存期>4个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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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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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hild-Pugh分级A或B(<7分)(仅适用于肝癌患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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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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左心室射血分数≥50%(超声心动图检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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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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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验室检查结果应至少满足下列指标(除非特别说明,以研究中心的检测结果为准):
白细胞计数≥3.0×10^9/L
中性粒细胞绝对计数(ANC)≥1.5×10^9/L(清淋化疗前至少14天,没有G-CSF和GM-CSF支持或其它输血治疗)
淋巴细胞绝对计数(ALC)≥0.7×10^9/L
血小板(PLT)≥50×10^9/L(清淋化疗前14天未接受输血治疗)
肌酐清除率≥50mL/分(清淋后)
谷草转氨酶(AST)≤5×ULN
谷丙转氨酶(ALT)≤5×ULN
总胆红素(TBIL)≤2.0×UL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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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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绝经前并未接受过绝育手术的育龄女性须同意从研究治疗(清淋化疗)开始至末次细胞回输后一年内采用有效避孕措施,且在首次细胞回输前14天内血清妊娠检查为阴性。未接受过绝育手术的男性须同意从研究治疗(清淋化疗)开始直至给予末次细胞回输后一年内,采用有效避孕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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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排除标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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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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妊娠或哺乳期女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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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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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法律行为能力或限制行为能力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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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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既往接受过肝移植、器官同种移植、异体干细胞移植和肾脏替代治疗的受试者(仅适用于肝癌患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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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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临床可发现的肝性脑病或需要药物治疗的肝性脑病受试者(仅适用于肝癌患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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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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既往有原发或继发脑肿瘤病史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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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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细胞回输前6个月内有明确中枢神经系统基础疾病,并遗留显著症状的受试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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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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需要类固醇或其它免疫抑制治疗的慢性或复发(最近一年内)的严重的自身免疫疾病或免疫介导性疾病的受试者,不包括有特发性自身免疫性肝炎病史的受试者,但是包括在使用检查点抑制抗体治疗期间经历肝炎的受试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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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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除目标肿瘤之外,最近3年内患有的其它活动性恶性肿瘤受试者,已根治的早期恶性肿瘤(原位癌或I期肿瘤)除外,如充分治疗的宫颈原位癌、甲状腺癌、基底细胞或鳞状上皮细胞皮肤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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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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临床发现患有中重度腹水的受试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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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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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较明显的出血倾向,如活动性消化道出血、凝血功能障碍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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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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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磷酰胺、氟达拉滨、G-CSF或其它与研究治疗相关的药物的已知禁忌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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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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白细胞分离术(单采)前接受以下治疗的受试者:
①2周内接受过骨或软组织引导姑息性放疗;
②2周内参加过任何临床试验,包括研究者发起的临床研究;
③3个月内接受过肝导向放疗;
④4周内接受过大手术者;
⑤3周内接受过局部区域疗法、化疗、免疫治疗(包括PD-1/PD-L1的单抗等)和生物治疗;
⑥2周内接受过皮质类固醇或任何其它免疫抑制治疗(也包括吸入或局部使用类固醇的治疗);1周内接受过索拉非尼(Sorafenib)、或瑞戈非尼(regorafenib)、或仑伐替尼(lenvatinib)的治疗;2周内接受过卡博替尼(cabozantinib)的治疗;
⑦2个月内使用肿瘤疫苗(肿瘤疫苗未对肿瘤产生疗效);6个月内使用肿瘤疫苗(肿瘤疫苗对肿瘤产生疗效);
⑧首次回输前4周内使用活疫苗或减毒疫苗,或预计研究期间需要使用活疫苗或减毒疫苗(新冠疫苗接种除外);
⑨既往接受过整合载体(integrated vector)、工程化的基因或细胞治疗;
⑩接受任何其它抗癌治疗的受试者,单采前的洗脱时间,经过研究者和申办者讨论后确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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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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既往手术或治疗相关毒性≥2级的毒性(CTCAE 5.0,不包括不具有临床意义的毒性,如脱发、白癜风等);对于被视为稳定或不可逆的2级毒性(如周围神经病变)的情况,需要报告给申办者,由需要根据受试者的实际情况进行判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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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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接受治疗前的3个月内出现过细菌或机会性感染(不包括上呼吸道感染和简单的尿路感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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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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患有需要治疗的全身性活动性感染,包括但不限于活动性结核受试者、乙肝表面抗原(HbsAg)阳性者(包括活动性肝炎或乙肝携带者)、丙肝(HCV)RNA阳性、人类免疫缺陷病毒(HIV)血清阳性受试者、梅毒螺旋体血清阳性受试者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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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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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淋至血小板恢复到正常的期间需要进行抗凝治疗(允许预防性肝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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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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心电图(ECG)检查显示临床显著异常、或男性QTc间期≥450毫秒,女性QTc间期≥470毫秒(连续心电图上束支传导阻滞(BBB)的受试者≥480毫秒);QTc间期计算公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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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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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加研究会显著增加风险的一些无法控制或难以控制的并发症,包括但不限于:
①纽约心脏病协会(NYHA)分级大于2级的临床重大心脏疾病;过去6个月内有重要临床意义的不受控制的心律失常;过去6个月内有急性冠状动脉综合征(心绞痛或心肌梗死);
中风或中枢神经系统出血史;过去6个月内短暂性脑缺血发作(TIA)或可逆性缺血性神经功能缺损(RIN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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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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研究者评估认为其它不合适参加本研究的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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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试验分组
| 试验药 |
| 序号 |
名称 |
用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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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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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文通用名:TAEST1901注射液
英文通用名:无
商品名称:N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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剂型:注射液
规格:1×10^7-5×10^7TCR阳性细胞/mL,1-100mL/袋
用法用量:2ml,静脉输注
用药时程:按总量在研究第1天进行单次回输。剂量水平1:1×10^8±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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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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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文通用名:TAEST1901注射液
英文通用名:无
商品名称:N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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剂型:注射液
规格:1×10^7-5×10^7TCR阳性细胞/mL,1-100mL/袋
用法用量:10ml,静脉输注
用药时程:按总量在研究第1天进行单次回输。剂量水平2:5×10^8±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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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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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文通用名:TAEST1901注射液
英文通用名:无
商品名称:N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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剂型:注射液
规格:1×10^7-5×10^7TCR阳性细胞/mL,1-100mL/袋
用法用量:40ml,静脉输注
用药时程:按总量在研究第1天进行单次回输。剂量水平3:2×10^9±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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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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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文通用名:TAEST1901注射液
英文通用名:无
商品名称:N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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剂型:注射液
规格:1×10^7-5×10^7TCR阳性细胞/mL,1-100mL/袋
用法用量:80ml,静脉输注
用药时程:按总量在研究第1天和第2天按照50%和50%的比例分2次进行回输。剂量水平4:4×10^9±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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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对照药 |
| 序号 |
名称 |
用法 |
| 1 |
中文通用名:TAEST1901注射液
英文通用名:无
商品名称:NA
|
剂型:注射液
规格:1×10^7-5×10^7TCR阳性细胞/mL,1-100mL/袋
用法用量:80ml,静脉输注
用药时程:按总量在研究第1天和第2天按照50%和50%的比例分2次进行回输。剂量水平4:4×10^9±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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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终点指标
| 主要终点指标及评价时间 |
| 序号 |
指标 |
评价时间 |
终点指标选择 |
| 1 |
剂量限制性毒性(DLT)和最大耐受量(MTD); |
完成首次细胞回输后28天内 |
安全性指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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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 |
不良事件(AE)、严重不良事件(SAE)、特别关注的不良事件(AESI)(包括CRS、神经毒性)、实验室检查(类型、频率和严重程度)、心电图和生命体征等异常发生率。 |
从患者签署知情同意书开始至完成研究或提前退出研究后 |
安全性指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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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次要终点指标及评价时间 |
| 序号 |
指标 |
评价时间 |
终点指标选择 |
| 1 |
根据RECIST1.1标准评价的客观缓解率(ORR)、疾病控制率(DCR)以及无进展生存期(PFS); |
从患者签署知情同意书开始至完成研究或提前退出研究后 |
有效性指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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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 |
探索使用iRECIST标准评价的客观缓解率(iORR)、疾病控制率(iDCR)以及无进展生存期(iPFS); |
从患者签署知情同意书开始至完成研究或提前退出研究后 |
有效性指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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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 |
TAEST1901细胞回输后,外周血TAEST1901细胞峰值(Cmax)、达峰时间(Tmax)和AUC0-28。如果可能,将评价AUC0-inf,末端相消除速率常数(λz)和消除半衰期(t1/2); |
从患者签署知情同意书开始至完成研究或提前退出研究后 |
有效性指标+安全性指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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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4 |
免疫学活性:T细胞亚群、外周血抗原特异性CTL、效应细胞活性; |
从患者签署知情同意书开始至完成研究或提前退出研究后 |
有效性指标+安全性指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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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5 |
检测治疗前后,受试者体内的AFP表达及检测TAEST1901回输后慢病毒的复制情况。 |
从患者签署知情同意书开始至完成研究或提前退出研究后 |
有效性指标+安全性指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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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数据安全监查委员会(DMC)
无
7、是否购买保险
无
四、研究者信息
1、主要研究者信息
| 1 |
姓名 |
李宁 |
学位 |
医学博士 |
职称 |
主任医师 |
| 电话 |
15601395554 |
Email |
lining@cicams.ac.cn |
邮政地址 |
北京市-北京市-朝阳区潘家园南里17号 |
| 邮编 |
100021 |
单位名称 |
中国医学科学院肿瘤医院 |
2、各参加机构信息
| 序号 |
机构名称 |
主要研究者 |
国家或地区 |
省(州) |
城市 |
| 1 |
中国医学科学院肿瘤医院 |
李宁 |
中国 |
北京市 |
北京市 |
| 2 |
中国人民解放军总医院 |
徐建明 |
中国 |
北京市 |
北京市 |
| 3 |
南方医科大学南方医院 |
侯金林 |
中国 |
广东省 |
广州市 |
五、伦理委员会信息
| 序号 |
名称 |
审查结论 |
批准日期/备案日期 |
| 1 |
中国人民解放军总医院医学伦理委员会 |
同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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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10-26 |
| 2 |
中国医学科学院肿瘤医院伦理会 |
同意
|
2025-02-19 |
六、试验状态信息
1、试验状态
进行中
(招募中)
2、试验人数
| 目标入组人数 |
国内: 1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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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已入组人数 |
国内: 登记人暂未填写该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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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实际入组总人数 |
国内: 登记人暂未填写该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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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受试者招募及试验完成日期
| 第一例受试者签署知情同意书日期 |
国内:2025-03-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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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一例受试者入组日期 |
国内:登记人暂未填写该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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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试验完成日期
|
国内:登记人暂未填写该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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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临床试验结果摘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