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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境医 / 临床实验 / HBW-3220胶囊在中国成熟B细胞淋巴瘤患者中的Ⅰ/II期临床研究

HBW-3220胶囊在中国成熟B细胞淋巴瘤患者中的Ⅰ/II期临床研究

登记号 CTR20221130 试验状态 进行中
申请人联系人 毛勇 首次公示信息日期 2022-05-20
申请人名称 成都海博为药业有限公司
一、题目和背景信息
登记号 CTR20221130
相关登记号
药物名称 HBW-3220胶囊   曾用名:
药物类型 化学药物
临床申请受理号 CXHL2101795
适应症 成熟 B 细胞淋巴瘤
试验专业题目 HBW-3220胶囊在中国成熟B细胞淋巴瘤患者中的安全性、耐受性、有效性和药代动力学的多中心Ⅰ/II期临床研究
试验通俗题目 HBW-3220胶囊在中国成熟B细胞淋巴瘤患者中的Ⅰ/II期临床研究
试验方案编号 HBW-3220-101 方案最新版本号 3.0
版本日期: 2024-04-15 方案是否为联合用药
二、申请人信息
申请人名称
1
联系人姓名 毛勇 联系人座机 028-87014968 联系人手机号 13918765968
联系人Email yongmao@hyperwaypharma.com 联系人邮政地址 四川省-成都市-武侯区科园南路88号8栋809号 联系人邮编 610000
三、临床试验信息
1、试验目的
剂量爬坡阶段(I) 1)主要目的: 评估HBW-3220单药口服给药在复发/难治B细胞淋巴瘤患者中的安全性和耐受性,确定最大耐受剂量(MTD)和剂量限制性毒性(DLT)。 2)次要目的: 评价HBW-3220在复发/难治B细胞淋巴瘤患者的药代动力学特征。 初步评估HBW-3220在复发/难治B细胞淋巴瘤患者中的有效性。 扩展队列阶段(II) 1)主要目的 评估HBW-3220在继发性耐药或疾病进展的B细胞淋巴瘤患者的客观缓解率(ORR,即CR+PR)。 2)次要目的: 评价HBW-3220在B细胞淋巴瘤患者的药代动力学特征。 评价HBW-3220在B细胞淋巴瘤患者中的安全性。 评价HBW-3220在B细胞淋巴瘤患者中的其它有效性指标,例如起效时间(TTR)、缓解持续时间(DOR)、无进展生存期(PFS)、总生存期(OS)、部分缓解率(PR)、完全缓解率(CR)、疾病控制率(DCR)。
2、试验设计
试验分类 安全性和有效性 试验分期 其它 其他说明:Ⅰ/Ⅱ期 设计类型 单臂试验
随机化 非随机化 盲法 开放 试验范围 国内试验
3、受试者信息
年龄 18岁(最小年龄)至 75岁(最大年龄)
性别 男+女
健康受试者
入选标准
1 经研究者判断,预计生存期≥3个月。
2 东部肿瘤协作组(ECOG)体能状态评分为0~2分(剂量爬坡阶段ECOG体能状态评分要求为0~1分)。
3 获得组织学和/或细胞学检查报告,诊断为复发/难治性B细胞非霍奇金淋巴瘤或在规范治疗期间对治疗不耐受的B细胞非霍奇金淋巴瘤。复发的定义:患者达到CR或PR,≥6个月后PD;难治的定义:治疗失败(未获CR或PR)或最后1次化疗后<6个月PD。
4 入组的受试者不能成为规范治疗方案的候选人,必须对规范治疗失败或不耐受:既往接受过至少2次规范治疗且治疗≥2个周期,既往治疗方案中的用药里需有CD20抗体(单药或者联合)和/或烷基化药物/嘌呤类似药物/蒽环类药物/分子靶向药物,这些药物可在同一个治疗方案中,也可在不同的治疗方案中。 特殊要求:慢性淋巴细胞白血病/小淋巴细胞淋巴瘤[CLL/SLL]受试者既往治疗需包含BTK抑制剂。如存在Richter转化(RT),则既往至少有1次治疗失败。
5 在开始HBW-3220治疗前7天内血液学状态满足以下要求: 中性粒细胞绝对计数(ANC)≥0.75×109/L且不需要生长因子。如果有骨髓受累,可以在 C1D1 之前的任何时间使用生长因子来达到 0.75×109/L 阈值 ; 血小板计数 ≥75×109/L不需要输血支持。如果有骨髓受累则为≥50×109/L,可以在 C1D1 前 7 天之前使用血小板输注或生长因子来达到50×109/L阈值; 血红蛋白≥80g/L且不需要输血支持或生长因子。如伴骨髓浸润者可以在 C1D1 之前的任何时间使用生长因子来达到这个80g/L 阈值。
6 凝血功能:活化部分凝血活酶时间(aPTT)、凝血酶原时间(PT)和国际标准化比值(INR) ≤ 1.5 ×ULN。
7 肝功能: a. 丙氨酸氨基转移酶(ALT)和天冬氨酸氨基转移酶(AST)≤3 ×ULN,或存在肝脏累及的患者 ≤5 × ULN; b. 总胆红素 ≤1.5 × ULN,或存在肝脏累及和/或Gilbert综合征的患者 ≤3 × ULN。
8 肾功能:根据CKD-EPI公式估算的肾小球滤过率eGFR≥60mL/min。计算公式为eGFR=a×(Scr/b)c×(0.993)年龄
排除标准
1 开始HBW-3220治疗前7天内接受强效细胞色素P450 3A4(CYP3A4)抑制剂或诱导剂或强效P-糖蛋白(P-gp)抑制剂治疗。包括但不限于以下药物:中强效CYP3A4抑制剂如氟康唑、酮康唑和克拉霉素;中强效的CYP3A4诱导剂,如利福平、卡马西平、苯妥英和圣约翰草等。
2 开始HBW-3220治疗前5个半衰期内或28天内(以较短者为准,但不少于7天)接受过试验性药物或抗癌治疗,包括某些说明书中具有抗肿瘤适应症的传统中药、化疗、内分泌治疗和重大手术等,如:美罗华至少洗脱15天;维奈克拉至少洗脱7天;硼替佐米至少洗脱22天;BTK抑制剂[伊布替尼、泽布替尼、奥布替尼等]、来那度胺至少洗脱7天)。
3 计划在研究期间使用其他全身性抗癌治疗。
4 开始HBW-3220治疗前28天内接受重大手术(不包括血管通路置管或活检)。
5 开始HBW-3220治疗前28天内骨盆、颅骨或胸骨区域(含有骨髓的区域)放疗或全脑放疗;7天内接受其它局部照射区域的姑息性放疗。
6 开始HBW-3220治疗前28天内或研究期间,需要接受华法林或维生素K拮抗剂等抗凝治疗,或存在出血倾向或凝血障碍。
7 在开始研究治疗时,存在任何来自既往治疗的2级和2级以上的未消退毒性,但脱发除外(按不良事件通用术语标准CTCAE [第5.0版]评估)。
8 开始HBW-3220治疗前28内连续使用超过14天的大剂量糖皮质激素(相当量:强的松≥20 mg/d)或使用过其它免疫抑制剂,但允许局部外用(如喷鼻、吸入)或临时使用糖皮质激素(如治疗哮喘、慢性阻塞性肺炎)。
9 开始HBW-3220治疗前12个月内,接受异基因或自体干细胞移植(SCT)或嵌合抗原受体T细胞(CAR-T)治疗,或者存在以下任何情况: a.活动性移植物抗宿主病(GVHD);b.存在需要输血支持的血细胞减少症,表示移植后血细胞计数不完全恢复; c.需要抗细胞因子疗法以治疗CAR-T治疗引起的毒性;CAR-T治疗引起的神经毒性残余症状 >1级; d.正在接受免疫抑制治疗。
10 已知的全身性淋巴瘤累及中枢神经系统(CNS)。
11 控制不佳的活动性自身免疫性血细胞减少症(例如自身免疫性溶血性贫血[AIHA]、特发性血小板减少性紫癜 [ITP]),在入组研究前28天内需要开始新的治疗或原有治疗需要加大剂量来维持充足的血细胞计数。
12 患有显著的心血管疾病,定义为:a.不稳定型心绞痛; b.开始HBW-3220治疗前6个月内发生心肌梗死; c.开始HBW-3220治疗前12个月内通过任何方法测得的左心室射血分数(LVEF)≤45%; d.根据纽约心脏协会功能分级定义,患有任何3级或4级心脏疾病; e.控制不佳的或有症状的心律失常。
13 筛选期间3次连续心电图(ECG)中至少2次显示按心率校正的QT间期(QTcF)延长至 >470 msec。QTcF使用Fridericia公式(QTcF)计算:QTcF=QT/(RR0.33)。
14 既往或目前有严重的肺纤维化史、间质性肺炎、尘肺、放射性肺炎、药物相关肺炎、肺功能严重受损等。
4、试验分组
试验药
序号 名称 用法
1 中文通用名:HBW-3220
英文通用名:HBW-3220
商品名称:NA
剂型:胶囊
规格:15mg
用法用量:用量暂未定,每日一次,空腹口服
用药时程:4周为一个给药周期,持续给药直至疾病进展、撤销同意书、不可接受的毒性,或由于其他原因而终止研究,总体治疗时间不超过36个治疗周期。
对照药
序号 名称 用法
暂未填写此信息
5、终点指标
主要终点指标及评价时间
序号 指标 评价时间 终点指标选择
1 剂量爬坡阶段(I) 安全性和耐受性:最大耐受剂量(MTD);剂量限制性毒性(DLT)。 剂量爬坡的第0周期到第1周期研究连续服药28天内 安全性指标
2 扩展队列阶段(II) 客观缓解率(ORR)。 每8周进行一次,服药24个周期后每12周进行一次 有效性指标
次要终点指标及评价时间
序号 指标 评价时间 终点指标选择
1 客观缓解率、缓解持续时间、起效时间、无进展生存期、总生存期、部分缓解率、完全缓解率,疾病控制率; 每8周进行一次,服药24个周期后每12周进行一次 有效性指标
2 不良事件、严重不良事件、TEAE 每8周进行一次 安全性指标
6、数据安全监查委员会(DMC)
7、是否购买保险
四、研究者信息
1、主要研究者信息
1 姓名 张会来 学位 医学博士 职称 主任医师
电话 18622221228 Email zhlwgq@126.com 邮政地址 天津市-天津市-河西区体院北环湖西路8号
邮编 300060 单位名称 天津医科大学肿瘤医院
2 姓名 李志铭 学位 医学博士 职称 主任医师
电话 020-87343392 Email lizhm@sysucc.org.cn 邮政地址 广东省-广州市-东风东路651号
邮编 510060 单位名称 中山大学肿瘤防治中心
2、各参加机构信息
序号 机构名称 主要研究者 国家或地区 省(州) 城市
1 天津市肿瘤医院 张会来 中国 天津市 天津市
2 中山大学肿瘤防治中心 李志铭 中国 广东省 广州市
3 青岛大学附属医院 曹玉/薛宏伟 中国 山东省 青岛市
4 河北医科大学第四医院 刘丽宏 中国 河北省 石家庄市
5 河南省肿瘤医院 周可树 中国 河南省 郑州市
6 华中科技大学同济医学院附属同济医院 李登举 中国 湖北省 武汉市
7 湖南省肿瘤医院 李亚军 中国 湖南省 长沙市
8 四川大学华西医院 邹立群/郑莉 中国 四川省 成都市
9 苏州大学附属第一医院 黄海雯 中国 江苏省 苏州市
10 福建省肿瘤医院 杨瑜 中国 福建省 福州市
11 四川省肿瘤医院 洪煌明 中国 四川省 成都市
12 四川省人民医院 黄晓兵 中国 四川省 成都市
13 德阳市人民医院 张娜/樊莲莲 中国 四川省 德阳市
14 新疆医科大学第一附属医院 王蕾 中国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 乌鲁木齐市
15 临沂市肿瘤医院 郑美芳 中国 山东省 临沂市
16 贵州医科大学附属医院 王季石 中国 贵州省 贵阳市
17 南昌大学第一附属医院 李菲 中国 江西省 南昌市
18 河南科技大学第一附属医院 郭双双 中国 河南省 洛阳市
19 厦门大学附属第一医院 徐兵 中国 福建省 厦门市
20 上海交通大学医学院附属瑞金医院 糜坚青 中国 上海市 上海市
21 复旦大学附属中山医院 刘澎 中国 上海市 上海市
22 浙江大学医学院附属第一医院 俞文娟 中国 浙江省 杭州市
23 南京鼓楼医院 许景艳 中国 江苏省 南京市
五、伦理委员会信息
序号 名称 审查结论 批准日期/备案日期
1 天津市肿瘤医院医学伦理委员会 同意 2022-03-25
2 中山大学肿瘤防治中心 同意 2022-07-28
3 天津市肿瘤医院医学伦理委员会 同意 2023-02-17
4 天津市肿瘤医院医学伦理委员会 同意 2024-05-31
5 中山大学肿瘤防治中心伦理委员会 修改后同意 2024-07-31
六、试验状态信息
1、试验状态
进行中 (招募中)
2、试验人数
目标入组人数 国内: 120 ;
已入组人数 国内: 1 ;
实际入组总人数 国内: 登记人暂未填写该信息;
3、受试者招募及试验完成日期
第一例受试者签署知情同意书日期 国内:2022-05-09;    
第一例受试者入组日期 国内:2022-05-17;    
试验完成日期 国内:登记人暂未填写该信息;    
七、临床试验结果摘要
序号 版本号 版本日期
暂未填写此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