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题目和背景信息
| 登记号 |
CTR20213180 |
| 相关登记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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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药物名称 |
JS014注射液
曾用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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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药物类型 |
生物制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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临床申请受理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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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XSL21011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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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适应症 |
晚期肿瘤 |
| 试验专业题目 |
重组白介素 21-抗人血清白蛋白纳米抗体融合蛋白(JS014)单药及联合特瑞普利单抗在晚期肿瘤患者中的安全性、耐受性、药代动力学和初步疗效的 I 期临床研究 |
| 试验通俗题目 |
重组白介素 21-抗人血清白蛋白纳米抗体融合蛋白在晚期肿瘤患者中的安全性研究 |
| 试验方案编号 |
JS014-001-I |
方案最新版本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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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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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版本日期: |
2022-12-12 |
方案是否为联合用药 |
是 |
二、申请人信息
三、临床试验信息
1、试验目的
主要目的:
评价 JS014 单药及联合特瑞普利单抗在晚期肿瘤患者中的安全性和耐受性;
确定JS014单药及联合特瑞普利单抗在晚期肿瘤患者中的最大耐受剂量(MTD) 和II期推荐剂量(RP2D)。
次要目的:
评价 JS014 单药及联合特瑞普利单抗在晚期肿瘤患者中的药代动力学(PK)特征;
评价 JS014 单药及联合特瑞普利单抗在晚期肿瘤患者中的免疫原性;
初步评价 JS014 单药及联合特瑞普利单抗治疗晚期肿瘤的有效性。
评价 JS014 单药及联合特瑞普利单抗的药效学特征;
探索性目的: 探索相关生物标志物与临床疗效的关系。
2、试验设计
| 试验分类 |
安全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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试验分期 |
I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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设计类型 |
单臂试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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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随机化 |
非随机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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盲法 |
开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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试验范围 |
国内试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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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受试者信息
| 年龄 |
18岁(最小年龄)至
75岁(最大年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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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性别 |
男+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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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健康受试者 |
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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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入选标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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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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理解并自愿签署知情同意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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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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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龄 18 岁-75 岁(包含 18 和 75 岁),男女均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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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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病理学确诊的晚期恶性肿瘤患者,经标准治疗失败、或不能耐受标准治疗或没有标准治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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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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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部肿瘤协作组织(ECOG)体能状况评分:0~1 分(见附录 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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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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预期生存期≥12 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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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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至少一个符合 RECIST v1.1 标准(见附录 2),或 Lugano 2014 标准(见附录4)的可测量病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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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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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要器官的功能符合下列要求(检查前 14 天内未输血或血液制品、未使用造血刺激因子和其他药物纠正血细胞数): 中性粒细胞绝对值(ANC)≥1.5×109/L; 血小板计数(PLT)≥90×109/L; 血红蛋白(Hb)≥90g/L; 总胆红素(TBIL)≤1.5×ULN,如存在肝脏转移,或 Gilbert 综合征患者,TBIL≤3×ULN; 丙氨酸氨基转移酶(ALT)和天门冬氨酸氨基转移酶(AST)≤3×ULN,如存在肝脏转移,则 ALT 和 AST≤5×ULN; 血肌酐(Cr)≤1.5×ULN,或计算的肌酐清除率(Cockcroft -Gault 公式)≥50 mL/min; 未接受抗凝治疗的患者,国际标准化比值(INR),凝血酶原时间(PT)和活化部分凝血活酶时间(aPTT)≤1.5×ULN;接受抗凝治疗(如低分子肝素或华法林)者,要求抗凝药物剂量稳定至少 4 周且无需剂量调整;
按照 Fridericia 标准计算的 QTc 间期,男性≤450 ms,女性≤470 m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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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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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生育能力的女性患者,以及伴侣为有生育能力的女性的男性患者,需要在研究治疗期间和末次给药后 6 个月内采用有效避孕措施;有生育能力的女性患者在研究入组前的 7 天内血清 HCG 检查必须为阴性,而且必须为非哺乳期。具有生育能力是指未进行过手术绝育、子宫切除术和/或双侧卵巢切除术或未绝经的妇女(闭经≤12 个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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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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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意提供肿瘤组织标本,对于部分无法提供合格肿瘤组织样本的受试者,经研究者与申办方讨论同意后也可入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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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排除标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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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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已知对特瑞普利单抗或 JS014 组成成分过敏的患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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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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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次给药前 4 周内接受过白介素-21、白介素-2 、白介素-15或相关靶点 CD25 抗体治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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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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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次给药前 4 周内参加其他临床研究,除非是观察性(非干预性)临床研究或干预性研究的随访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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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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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次给药前 4 周内接受重大手术(由研究者判断)或正处于手术恢复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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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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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次给药前 4 周内接受过系统性抗肿瘤治疗,如化疗(亚硝基脲或丝裂霉素末次化疗需待 6 周)、放疗、靶向治疗、免疫治疗或生物治疗。JS014首次给药前 2 周内接受有抗肿瘤适应症的中药或中成药制剂。可接受激素治疗非肿瘤相关疾病(如胰岛素治疗糖尿病以及激素替代疗法等)。不影响疗效评价的前提下,可接受对孤立病灶的局部姑息性治疗(如局部手术或放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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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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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免疫相关不良反应而终止既往免疫治疗的患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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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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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次给药前 4 周内使用过免疫抑制药物,但皮质类固醇喷鼻剂、吸入剂或≤10 mg/日全身性泼尼松及相当用量同类药物治疗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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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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既往接受过异体骨髓移植或实体器官移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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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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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次给药前 30 天内接种减毒活疫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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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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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次给药前 5 年内患有两种及两种以上恶性肿瘤。已根治的早期恶性肿瘤(原位癌或Ⅰ期肿瘤)除外,如充分治疗的宫颈原位癌、基底细胞或鳞状上皮细胞皮肤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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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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存在症状性、未治疗或需要接受持续治疗(包括皮质类固醇和抗癫痫药)的中枢神经系统(CNS)转移。既往接受治疗者,入组前临床稳定至少4 周、排除新发或扩大转移证据并停用类固醇治疗的,可以入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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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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既往抗肿瘤治疗后毒性未缓解,即未恢复至基线、NCI-CTCAE 5.0 规定的 0~1 级(除脱发、色素沉着外)或入选/排除标准中规定的水平。合理预期不会被研究药物加重的不可逆毒性(如听力损失)及甲状腺功能减退2级,与医学监查员协商后可以入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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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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既往 2 年内患有自身免疫疾病,包括但不限于系统性红斑狼疮或多发性硬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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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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存在速发型过敏反应、外用皮质类固醇无法控制的湿疹或哮喘病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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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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存在原发性免疫缺陷病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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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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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并无法控制的伴随疾病,包括但不限于:持续的或活动性感染、原因不明的发热> 38.5°C(肿瘤性发热受试者由研究者判断是否纳入研究)、根据纽约心脏病协会(NYHA)心功能分级≥2 级的症状性充血性心力衰竭、LVEF(左室射血分数)<50%、药物控制不良的高血压、不稳定型心绞痛、心律失常、活动性消化性溃疡病或胃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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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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存在活动性肺结核、药物诱导的间质性肺病或≥2 级肺炎病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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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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存在活动性炎症性肠病史(如克罗恩氏病或溃疡性结肠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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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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已知人类免疫缺陷病毒(HIV)阳性患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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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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活动性乙型或丙型肝炎。活动性乙型肝炎定义为:乙肝核心抗体(HBcAb)或乙肝表面抗原(HBsAg)阳性,且 HBV DNA 高于研究中心正常值上限;活动性丙型肝炎定义为:丙肝抗体阳性,且 HCV RNA 高于研究中心正常值上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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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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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激素替代治疗已控制的内分泌缺陷的患者,如 I 型糖尿病、甲状腺功能减退症等,可以入组。合并类风湿性关节炎和其他关节病、舍格林综合征、局部用药后已控制的乳糜泻和银屑病的患者,以及抗核抗体(ANA)、抗甲状腺抗体等血清学检查阳性的患者,应评估靶器官是否受累及是否需要全身性治疗,由研究者决定是否入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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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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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研究者判断不适合参加本研究的其它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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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试验分组
| 试验药 |
| 序号 |
名称 |
用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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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中文通用名:重组白介素 21-抗人血清白蛋白纳米抗体融合蛋白
英文通用名:Recombinant interleukin-21 - human serum albumin nano antibody fusion protein
商品名称:NA
|
剂型:注射剂
规格:2mg(2ml)/瓶
用法用量:静脉滴注,0.3ug/kg、1ug/kg、3ug/kg、10ug/kg、30ug/kg、100ug/kg;
用药时程:Q1W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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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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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文通用名:重组白介素 21-抗人血清白蛋白纳米抗体融合蛋白
英文通用名:Recombinant interleukin-21 - human serum albumin nano antibody fusion protein
商品名称:NA
|
剂型:注射剂
规格:2mg(2ml)/瓶
用法用量:静脉滴注,0.3ug/kg、1ug/kg、3ug/kg、10ug/kg、30ug/kg、100ug/kg;
用药时程:Q1W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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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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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文通用名:特瑞普利单抗
英文通用名:无
商品名称:暂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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剂型:注射液
规格:240mg(6ml)/瓶
用法用量:静脉滴注,240mg
用药时程:Q3W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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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对照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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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终点指标
| 主要终点指标及评价时间 |
| 序号 |
指标 |
评价时间 |
终点指标选择 |
| 1 |
剂量限制性毒性(DLT)、不良事件(AE)、严重不良事件(SAE)及免疫相关不良事件(irAE)的发生率和严重程度;有临床意义的实验室检查和其他检查的异常变化; |
首次用药后 |
安全性指标
|
| 2 |
MTD 和 RP2D。 |
首次用药后 |
有效性指标+安全性指标
|
|
| 次要终点指标及评价时间 |
| 序号 |
指标 |
评价时间 |
终点指标选择 |
| 1 |
药代动力学特征:给药后个体受试者在不同时间点的药物浓度;药代动力学参数[包括达峰浓度、谷浓度、达峰时间、血药浓度-时间曲线下面积和 、分布容积、清除率、半衰期和蓄积因子等; |
首次用药后 |
安全性指标
|
| 2 |
免疫原性:抗药抗体(ADA)和/或中和抗体(Nab)发生率; |
首次用药后 |
安全性指标
|
| 3 |
有效性:客观缓解率(ORR)、缓解持续时间(DOR)、疾病控制率(DCR)、至缓解时间(TTR)、无进展生存期(PFS)和总生存期(OS)。 |
首次用药后6个月内每六周一次,6个月后每12周一次; |
有效性指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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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4 |
血清中 sCD-25 表达水平; |
首次用药后 |
有效性指标+安全性指标
|
|
6、数据安全监查委员会(DMC)
无
7、是否购买保险
有
四、研究者信息
1、主要研究者信息
| 1 |
姓名 |
朱波 |
学位 |
医学博士 |
职称 |
主任医师 |
| 电话 |
13594611534 |
Email |
b.davis.zhu@gmail.com |
邮政地址 |
重庆市-重庆市-沙坪坝区新桥正街83号 |
| 邮编 |
400000 |
单位名称 |
中国人民解放军陆军军医大学第二附属医院 |
2、各参加机构信息
| 序号 |
机构名称 |
主要研究者 |
国家或地区 |
省(州) |
城市 |
| 1 |
中国人民解放军陆军军医大学第二附属医院 |
朱波 |
中国 |
重庆市 |
重庆市 |
| 2 |
四川大学华西医院 |
王永生 |
中国 |
四川省 |
成都市 |
| 3 |
上海市肺科医院 |
苏春霞 |
中国 |
上海市 |
上海市 |
| 4 |
福建省肿瘤医院 |
陈誉 |
中国 |
福建省 |
福州市 |
| 5 |
福建省肿瘤医院 |
林根 |
中国 |
福建省 |
福州市 |
| 6 |
湖南省肿瘤医院 |
邬麟 |
中国 |
湖南省 |
长沙市 |
| 7 |
华中科技大学同济医学院附属协和医院 |
董晓荣 |
中国 |
湖北省 |
武汉市 |
| 8 |
中国人民解放军陆军特色医学中心(重庆大坪) |
李梦侠 |
中国 |
重庆市 |
重庆市 |
| 9 |
中国人民解放军陆军军医大学第二附属医院 |
徐智 |
中国 |
重庆市 |
重庆市 |
| 10 |
梅州市人民医院(黄塘医院、梅州市医学科学院) |
吴国武 |
中国 |
广东省 |
梅州市 |
| 11 |
天津医科大学肿瘤医院 |
王长利 |
中国 |
天津市 |
天津市 |
| 12 |
南京大学医学院附属鼓楼医院 |
郭宏骞 |
中国 |
江苏省 |
南京市 |
| 13 |
哈尔滨医科大学附属肿瘤医院 |
陈辉 |
中国 |
黑龙江省 |
哈尔滨市 |
| 14 |
吉林省肿瘤医院 |
程颖 |
中国 |
吉林省 |
长春市 |
| 15 |
湖南省肿瘤医院 |
蒋书算 |
中国 |
湖南省 |
长沙市 |
| 16 |
河南省肿瘤医院 |
杨树军 |
中国 |
河南省 |
郑州市 |
五、伦理委员会信息
| 序号 |
名称 |
审查结论 |
批准日期/备案日期 |
| 1 |
中国人民解放军陆军军医大学第二附属医院医学伦理委员会 |
同意
|
2021-10-08 |
| 2 |
中国人民解放军陆军军医大学第二附属医院医学伦理委员会 |
同意
|
2023-01-11 |
六、试验状态信息
1、试验状态
进行中
(招募中)
2、试验人数
| 目标入组人数 |
国内: 182 ;
|
| 已入组人数 |
国内: 34 ;
|
| 实际入组总人数 |
国内: 登记人暂未填写该信息;
|
3、受试者招募及试验完成日期
| 第一例受试者签署知情同意书日期 |
国内:2022-01-06;
|
| 第一例受试者入组日期 |
国内:2022-01-13;
|
|
试验完成日期
|
国内:登记人暂未填写该信息;
|
七、临床试验结果摘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