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
|
根据研究者判断任何有临床意义的实验室检测结果(包括血液学、生化以及尿液检查等);
|
|
2
|
当前有或曾长期有心血管、呼吸、胃肠道、内分泌、血液学、心理或神经系统疾病,使用可能会改变研究药物的吸收、代谢或排泄的药物,或根据研究者意见,所患疾病存在安全性隐患或影响PK评估者;
|
|
3
|
受试者静卧休息5分钟后使用ECG仪测定受试者的3份12导联心电图结果,并使用ECG仪自动计算心率并测量平均PR、QRS、QT和校正QT间期,显示平均校正QT间期≥450 msec(采用QTcF公式),或每份ECG与平均校正QT间期差异>60 msec,或表现为房室传导阻滞等异常的ECG结果;
|
|
4
|
根据研究者判断任何影响安全性评估的视力、眼底照相、眼前节照相和光学相干关断层扫描(OCT)结果者;
|
|
5
|
受试者当前或既往存在精神障碍病史、认知功能障碍、经哥伦比亚-自杀严重程度评定量表(C-SSRS)或是研究者评估,具有自杀倾向或是曾有过自杀行为/尝试;
|
|
6
|
过敏体质,或既往对2种以上物质过敏者,或已知对本药任一组分过敏者(药物成分主要为派恩加滨、微晶纤维素、胶态二氧化硅、共聚维酮、十二烷基硫酸钠、硬酯富马酸等);
|
|
7
|
有药物依赖史、药物滥用史、吸毒史或尿液药物滥用试验阳性者;
|
|
8
|
受试者受试者乙型肝炎表面抗原(HBsAg)、人类免疫缺陷病毒抗体(anti-HIV)、丙型肝炎抗体(anti-HCV)、梅毒螺旋体抗体呈阳性的受试者;
|
|
9
|
筛选前3个月内每日吸烟量大于5支或习惯性使用含尼古丁制品,筛选前6个月内每周饮酒量大于14单位酒精(1单位酒精为360 mL啤酒或45 mL酒精含量为40%的烈酒或150 mL葡萄酒)或服药前2天内服用过含酒精的制品或酒精呼吸测试阳性者;
|
|
10
|
用药前28天内使用过任何处方药、非处方药或草药者;
|
|
11
|
筛选前3个月内参加过其他药物或器械临床研究者;
|
|
12
|
生命体征(在受试者卧位或坐位休息5分钟后测量):收缩压≥140 mmHg 或<90 mmHg、舒张压≥90 mmHg 或<50 mmHg、脉搏>100 次/分或<50 次/分、耳温>37.5℃或<35.5℃;
|
|
13
|
在开始给药前3个月内献血史,或失血≥400 mL;或有明显的活动期血液系统疾病的证据,肝素过敏史或肝素诱导的血小板减少病史者;
|
|
14
|
受试者不能耐受静脉穿刺;或有晕针或晕血史者;
|
|
15
|
在给药前2天至研究结束,受试者拒绝停用任何包含葡萄柚、西柚或咖啡因的饮料或食物;
|
|
16
|
筛选前3个月内接受过重大手术或者计划在研究期间进行外科手术者;
|
|
17
|
研究者判断,不适合参加研究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