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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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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下标准适用于肾功能不全受试者(第1组~第3组):研究者判断(问诊)除肾功能不全外,现患有可能影响试验安全性或药物的体内代谢过程的疾病,包括但不限于:心脏、肝脏、消化道、免疫系统及呼吸系统等疾病,尤其是有任何影响药物吸收的胃肠道疾病(如肠易激综合征症状、肠病或炎症性肠病史),以及活动性病理性出血(如消化性溃疡)、荨麻疹、癫痫、过敏性鼻炎、湿疹性皮炎、哮喘等疾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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诊断为记忆功能障碍、老年痴呆,或患精神类疾病,难以配合完成临床试验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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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试者存在以下疾病:急性肾衰、肾病综合征、肾动脉狭窄或研究者认为风险较大的泌尿系统结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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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肾移植病史或计划在试验期间进行肾移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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筛选期出现肉眼血尿或结晶尿,且研究者认为有临床意义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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筛选时肝功能检查结果异常(AST或ALT或ALKP ≥ 2倍ULN),或其它已知肝脏疾病,如肝硬化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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筛选时传染病四项检查乙肝表面抗原(HBsAg)、丙肝抗体(HCV)、艾滋病(HIV)、梅毒(TP)其中一种或多种检测结果阳性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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筛选前6个月内有药物滥用史或尿成瘾性筛查呈阳性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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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试者正在服用已知会影响肾小管分泌和/或通过与转运体相互作用而重新吸收的药物(见禁用药物),并在试验期间不能停止服用这些药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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既往对川芎嗪或试验药物辅料(甘露醇、羟丙纤维素、交联聚维酮、滑石粉、碳酸氢钠、硬脂酸镁、甲基丙烯酸-丙烯酸乙酯共聚物、枸橼酸三乙酯、二氧化钛)过敏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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给药前3个月内注射疫苗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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筛选前6个月内经常饮酒者,即每周饮酒超过14个单位的酒精(1单位=360 mL酒精含量为5%的啤酒,或45 mL酒精量为40%的烈酒,或150 mL酒精量为12%的葡萄酒),或不同意在给药前24 h及住院期间停止酒精摄入者,或酒精呼气测试阳性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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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同意在给药前24 h及住院期间禁止摄入含咖啡因的食物或饮料(如咖啡、茶、巧克力和含咖啡因的碳酸饮料、可乐等)、西柚、西柚汁或含罂粟的食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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筛选前3个月内吸烟量≥5支/天,且不能遵守试验期间的禁烟管理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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给药前3个月内失血或献血超过200 mL者,或1个月内献血小板2个治疗量(1个治疗量=12 U血小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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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在接受另一种临床试验药物,或给药前3个月内使用过其他临床试验药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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筛选前30天未采取有效的避孕措施,或试验期间不能采取有效的避孕措施,或受试者及其配偶在给药后6个月内有生育计划者,或受试者在给药后6个月内有捐精、捐卵计划者。血妊娠阳性、妊娠期或哺乳期女性受试者也应排除本试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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存在研究者认为不适合参加本试验的其他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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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下标准适用于健康青中年组和健康老年组(第4组~第5组):现患有可能影响试验安全性或药物的体内代谢过程的疾病,包括但不限于:心脏、肝脏、消化道、免疫系统及呼吸系统等疾病,尤其是有任何影响药物吸收的胃肠道疾病(如肠易激综合征症状、肠病或炎症性肠病史)、活动性病理性出血(如消化性溃疡)、荨麻疹、癫痫、过敏性鼻炎、湿疹性皮炎、哮喘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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诊断为记忆功能障碍,老年痴呆,或患精神类疾病,难以配合完成临床试验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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既往对川芎嗪或试验药物辅料(甘露醇、羟丙纤维素、交联聚维酮、滑石粉、碳酸氢钠、硬脂酸镁、甲基丙烯酸-丙烯酸乙酯共聚物、枸橼酸三乙酯、二氧化钛)过敏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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给药前14天内使用过任何药物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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给药前3个月内注射疫苗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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筛选时肝功能检查结果异常(AST或ALT或ALKP ≥ 2倍ULN),或其它已知肝脏疾病,如肝硬化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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筛选时传染病四项检查乙肝表面抗原(HBsAg)、丙肝抗体(HCV)、艾滋病(HIV)、梅毒(TP)其中一种或多种检测结果阳性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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筛选前6个月内有药物滥用史或尿成瘾性筛查呈阳性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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筛选前6个月内经常饮酒者,即每周饮酒超过14个单位的酒精(1单位=360 mL酒精含量为5%的啤酒,或45 mL酒精量为40%的烈酒,或150 mL酒精量为12%的葡萄酒),或不同意在给药前24 h及住院期间停止酒精摄入者,或酒精呼气测试阳性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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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同意在给药前24 h及住院期间禁止摄入含咖啡因的食物或饮料(如咖啡、茶、巧克力和含咖啡因的碳酸饮料、可乐等)、西柚、西柚汁或含罂粟的食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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筛选前3个月内吸烟量≥5支/天,且不能遵守试验期间的禁烟管理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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给药前3个月内失血或献血超过200 mL者,或1个月内献血小板2个治疗量(1个治疗量=12 U血小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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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在接受另一种临床试验药物,或给药前3个月内使用过其他临床试验药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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筛选前30天未采取有效的避孕措施,或试验期间不能采取有效的避孕措施,或受试者及其配偶在给药后6个月内有生育计划者;或受试者在给药后6个月内有捐精、捐卵计划者。血妊娠阳性、妊娠期或哺乳期女性受试者也不应纳入本试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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存在研究者认为不适合参加本试验的其他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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