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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境医 / 临床实验 / 对pembrolizumab(MK-3475)的研究,有或没有Lenvatinib(E7080/MK-7902)作为第一行(1L)干预的一线干预措施(PD-L1(PD-L1))选择的群体,其重新出现或转移性或转移性头部和颈部鳞状鳞状的群体细胞癌(R/M HNSCC)(LE

对pembrolizumab(MK-3475)的研究,有或没有Lenvatinib(E7080/MK-7902)作为第一行(1L)干预的一线干预措施(PD-L1(PD-L1))选择的群体,其重新出现或转移性或转移性头部和颈部鳞状鳞状的群体细胞癌(R/M HNSCC)(LE

研究描述
简要摘要:

这是对pembrolizumab(MK-3475)的研究,其中有或没有Lenvatinib(E7080/MK-7902)作为PD-L1选定人群的第一线干预,其中具有经常性或转移性头部和颈部胸部鳞状细胞癌的参与者。

假设包括:

  • pembrolizumab + lenvatinib相对于实体瘤版本1.1(Recist 1.1)的每个响应评估标准(biCR),相对于目标反应率(ORR),相对于客观响应率(ORR)优于pembrolizumab +安慰剂。
  • pembrolizumab + lenvatinib相对于由BICR评估的每个recist 1.1,相对于无进展生存率(PFS),pembrolizumab +安慰剂优于安慰剂。
  • 相对于总生存期(OS),pembrolizumab + lenvatinib优于pembrolizumab +安慰剂。

病情或疾病 干预/治疗阶段
头颈部鳞状细胞癌药物:Lenvatinib药物:Pembrolizumab药物:安慰剂阶段3

学习规划
研究信息的布局表
研究类型介入(临床试验)
估计入学人数 500名参与者
分配:随机
干预模型:并行分配
掩蔽:双重(参与者,调查员)
主要意图:治疗
官方标题: pembrolizumab(MK-3475)的3阶段,随机,安慰剂对照,双盲临床研究,有或没有lenvatinib(E7080/MK-7902),以评估pembrolizumab和lenvatinib作为1L干预的安全性和有效性L1选定的参与者患有复发或转移性头颈部鳞状细胞癌(R/M HNSCC)(LEAP-010)。
实际学习开始日期 2020年2月5日
估计的初级完成日期 2023年11月13日
估计 学习完成日期 2024年4月13日
武器和干预措施
手臂 干预/治疗
实验:pembrolizumab与lenvatinib
参与者每天接受20毫克口服(QD)加上pembrolizumab 200毫克的静脉内(IV)输注,每21天周期的第1天(Q3W)。 pembrolizumab将用于多达35个周期(约24个月)。 Lenvatinib将被施用,直到进行性疾病或不可接受的毒性为止。
药物:兰瓦替尼
Lenvatinib,20 mg(两个10毫克口服胶囊)施用QD
其他名称:
  • E7080
  • MK-7902
  • Lenvima®

药物:Pembrolizumab
Pembrolizumab(MK-3475),200 mg,每3周(Q3W)静脉输注(IV)输注多达35个3周周期
其他名称:
  • MK-3475
  • KeyTruda®

主动比较器:安慰剂
参与者每天口服一次(QD)加上pembrolizumab 200 mg的Lenvatinib匹配安慰剂,每天21天周期(Q3W)的静脉内(IV)输注200 mg。 pembrolizumab将用于多达35个周期(约24个月)。
药物:Pembrolizumab
Pembrolizumab(MK-3475),200 mg,每3周(Q3W)静脉输注(IV)输注多达35个3周周期
其他名称:
  • MK-3475
  • KeyTruda®

药物:安慰剂
Lenvatinib匹配安慰剂,口服胶囊每天一次管理(QD)

结果措施
主要结果指标
  1. 通过盲目的独立中央审查(BICR)评估的实体瘤版本1.1(RECIST 1.1)的每个响应评估标准的客观响应率(ORR)。 [时间范围:大约24个月]
    ORR被定义为具有完整响应(CR:所有靶病变的消失)或部分响应的参与者的百分比(PR:至少降低了目标病变直径的总和30%,作为参考基线总和直径)根据1.1修改,最多遵循10个目标病变,每个器官最多5个目标病变。将介绍基于修改后的Recist 1.1经历CR或PR的参与者的百分比。

  2. 通过盲目的独立中央审查(BICR)评估的实体瘤版本1.1(RECIST 1.1)的每个反应评估标准的无进展生存期(PFS)。 [时间范围:最多30个月]
    PFS定义为从随机到第一个记录的进行性疾病(PD)或由于任何原因而导致死亡的时间,以先到者为准。根据recist 1.1,PD定义为靶病变直径总和≥20%。除了相对增加20%之外,总和还必须表明绝对增加≥5mm。注意:一个或多个新病变的外观也被视为PD。

  3. 总生存期(OS)[时间范围:大约44个月]
    OS是由于任何原因导致的随机化到死亡的时间。


次要结果度量
  1. 响应时间(DOR)[时间范围:大约44个月]
    对于证明已确认的完全响应(CR:所有靶病变的消失)或确认的部分响应(PR:至少减少靶病变的直径1.1的30%)的参与者,DOR定义为从首先记录了CR或PR的证据,直到疾病进展或死亡为止。

  2. 经历了不良事件(AE)的参与者人数[时间范围:大约44个月]
    不良事件(AE)被定义为任何不利和意外的迹象,包括与使用医疗或程序相关的异常实验室发现,症状或疾病,无论是否被视为与医疗或程序有关的情况,在研究过程中。

  3. 由于AE而停止学习药物的参与者人数[时间范围:大约44个月]
    不良事件(AE)被定义为任何不利和意外的迹象,包括与使用医疗或程序相关的异常实验室发现,症状或疾病,无论是否被视为与医疗或程序有关的情况,在研究过程中。


资格标准
有资格信息的布局表
有资格学习的年龄: 18岁以上(成人,老年人)
有资格学习的男女:全部
接受健康的志愿者:
标准

纳入标准:

  • 在组织学上确认了R/M HNSCC的诊断,该诊断被局部疗法无法治疗。

注意:具有新诊断的HNSCC的参与者必须为M1/阶段IV。

  • 具有口腔咽部,口腔,下咽或喉的原发性肿瘤位置。

注意:鼻咽的原发性肿瘤部位(任何组织学)或未知原发性肿瘤(包括p16+未知的原发性)均不符合条件。

男性的避孕药使用应与参与临床研究的人们有关避孕方法的本地法规一致。如果对任何研究干预措施的本地标签中的避孕要求比上述要求更为严格,则应遵循本地标签要求。

  • 男性参与者同意在最后剂量的Lenvatinib/安慰剂剂量后至少使用批准的避孕期,或在此期间避免异性恋交往
  • 女性参与者没有怀孕或母乳喂养,也不是有生育潜力的女性(WOCBP),或者是同意在治疗期内使用避孕措施的WOCBP Pembrolizumab后至少120天,或Lenvatinib/安慰剂后30天,以最后一次发生
  • 通过BICR评估,每个恢复1.1的可测量疾病。注意:如果在此类病变中显示进展,则认为位于先前辐照区域中的病变被认为可以测量。
  • 口咽癌的参与者必须通过测试人乳头瘤病毒HPV状态的结果。
  • 具有东方合作肿瘤学组(ECOG)的性能得分为0到1。
  • 有或没有降压药的充分控制血压。
  • 具有足够的器官功能。

排除标准:

  • 有任何禁忌症的病史或对pembrolizumab(≥Grade3)或lenvatinib的任何成分的严重过敏。
  • 预先存在≥Trade3胃肠道或非胃肠道瘘。
  • 研究人员认为,具有胃肠道状况或程序的病史可能会影响口腔研究药物的吸收。
  • 研究干预措施的第12个月内具有临床意义的心血管障碍,例如大于纽约心脏病协会(NYHA)II级,不稳定的心绞痛,心肌梗死或脑血管疾病事故/短暂性缺血性缺血性攻击(TIA),大于纽约心脏病协会(NYHA)的史/中风,心脏血运重建或与血液动力学不稳定性相关的心律失常。
  • 具有适用于具有治疗意图的局部治疗的疾病。
  • 在完成后6个月内进行了预定的全身治疗,用于局部先进的HNSCC。
  • 在第一次剂量的研究干预措施之前,已经进行了大手术。
  • 吞咽胶囊或口服悬浮液或喂食管困难。
  • 已经接受了Lenvatinib或Pembrolizumab的事先治疗。
  • 在签署同意书之前,在不到6个月的时间内接受了最后剂量的全身性治疗。
  • 已经接受了抗PD-1,抗PD-L1或抗PD-L2药物或针对其他刺激或共抑制性T细胞受体的药物(例如,CTLA-4,OX-40,OX-40) ,CD137)。
  • 在随机分组前4周内,已接受了先前的全身抗癌治疗,包括研究剂。
  • 在研究干预开始后的2周内,已经接受了先前的放疗。
  • 在研究干预措施的第一个剂量之前的30天内,已接收了实时疫苗。允许杀死疫苗。
  • 目前正在参与或参加了研究代理的研究,或者在第一次剂量的研究干预措施之前的4周内使用了研究装置。
  • 具有免疫缺陷的诊断或正在接受慢性全身类固醇治疗(剂量超过每天的泼尼松等效剂量超过10 mg)或任何其他形式的免疫抑制疗法,在第一次剂量的研究干预措施前7天内。
  • 在过去的3年中,有一个已知的额外恶性肿瘤正在发展或需要主动治疗。

注意:不包括接受潜在治疗疗法的皮肤基底细胞癌,皮肤的鳞状细胞癌或原位癌(例如,乳腺癌,宫颈癌,原位宫颈癌)。

  • 已知活跃的中枢神经系统(CNS)转移和/或癌脑膜炎。
  • 患有活跃的自身免疫性疾病,在过去的两年中需要全身治疗(即使用修饰剂,皮质类固醇或免疫抑制药物)。替代疗法(例如,甲状腺素,胰岛素或生理性皮质类固醇替代疗法用于肾上腺或垂体不足)不被视为一种系统治疗的一种形式,并且被允许。
  • 具有(非感染性的)肺炎病史,需要类固醇或患有当前的肺炎。
  • 具有需要全身治疗的主动感染。 (例如,结核病,已知病毒或细菌感染等)。
  • 具有人类免疫缺陷病毒(HIV)感染的已知史。
  • 具有丙型肝炎(定义为HBSAG反应性)或已知活性丙型肝炎病毒(定义为HCV核糖核酸(RNA)[定性])感染的已知史。
  • 是在研究期间预计的期限内怀孕,母乳喂养或期望在预计的持续时间内构思或父亲,从最后一次剂量的研究干预措施进行筛查。
  • 具有同种异体组织/固体器官移植。
  • 患有已知的精神病或药物滥用障碍,会干扰参与者合作研究研究要求的能力。
联系人和位置

联系人
位置联系人的布局表
联系人:免费电话号码1-888-577-8839 trialsites@merck.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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