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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境医 / 临床实验 / 用于室管膜瘤儿童的 HER2 特异性 CAR T 细胞

用于室管膜瘤儿童的 HER2 特异性 CAR T 细胞

研究描述
简要总结:
这是一项 I 期研究,旨在评估一种称为 HER2 CAR T 细胞(HER2 嵌合抗原受体 T 细胞的简称)的免疫疗法的安全性。除了寻找副作用之外,我们还将研究这种治疗对治疗后复发(复发性)或对治疗反应不佳(进展性)的称为室管膜瘤脑肿瘤的效果如何。该试验中使用的 HER2 CAR T 细胞是由患者自己的血液制成的。一种称为 HER2 CAR 的新基因将被插入患者的 T 细胞中,使他们能够识别肿瘤上称为 HER2 的蛋白质。这些 HER2 特异性 CAR T 细胞可能能够靶向并杀死表达 HER2 的室管膜瘤。这项研究还研究了为在不同医院接受治疗的儿童提供这种类型的 CAR T 细胞治疗的可行性。

状况或疾病 干预/治疗阶段
室管膜瘤生物:HER-2 特异性 CAR T 细胞阶段1

详细说明:

PBTC-059是一项针对难治性或复发性室管膜瘤患者治疗 HER2特异性 CAR T 细胞的多中心 I 期和外科研究。

第一阶段

I 期研究的主要目标是确定淋巴清除化疗后静脉注射 HER2 特异性 CAR T 细胞的安全性,并评估淋巴清除后最多 3 次 HER2-CAR T 细胞输注的多中心可行性。

患者将在淋巴细胞清除化疗后接受一次 HER2psecific CAR T 细胞输注。在从第一次治疗中恢复后(不早于 8 周和不晚于 12 周),如果患者符合实验室参数,则在淋巴细胞清除化疗后,患者将继续使用 HER2 特异性 CAR T 细胞进行治疗,最多输注 2 次。

参加 I 期研究的患者的研究时间预计为 9 个月的治疗时间。患者将在治疗后随访 15 年。

外科研究

外科研究的目的是评估接受手术切除的儿童静脉注射 HER2 特异性 CAR T 细胞的治疗后肿瘤组织的存在。手术研究将与 I 期研究一起启动。

所有临床上需要手术的患者将有资格参加手术研究。在手术切除肿瘤前 4-6 周,患者将在淋巴清除化疗后接受一次 HER2 特异性 CAR T 细胞输注,届时将采集样本进行分析。从手术中恢复后(不早于 8 周且不晚于 15 周),如果患者符合实验室参数,将继续使用 HER2 特异性 CAR T 细胞进行治疗,最多输注 2 次。

参与外科研究的患者的研究时间预计为 10 个月的治疗时间。患者将在治疗后随访 15 年。

加药

所有处于 I 期和手术研究的患者都将接受 HER2 CAR T 细胞以患者特定剂量水平 1(1x108 总 T 细胞/平方米)进行输注。细胞剂量将根据治疗机构在采购时获得的患者体重和身高而定。对于给定年龄和性别 BMI 大于 95% 的患者,将使用理想体重计算 BSA。

如果发现剂量水平 1 具有过度毒性,则将在剂量水平 -1(5x107 总 T 细胞/m2)的情况下使用 3 次额外剂量的 CAR T 细胞,以用于剂量降低之前发生的事件。一名患者被登记接受治疗。

学习规划
学习信息布局表
学习类型介入(临床试验)
预计入学人数 50名参与者
分配:非随机
干预模式:平行分配
干预模型说明:该研究包括两组:安全队列和手术队列。
掩蔽:无(打开标签)
主要目的:治疗
官方名称:自体 HER2 特异性 CAR T 细胞治疗难治性或复发性室管膜瘤儿科患者的 1 期试验
预计学习开始日期 2021 年 9 月 3 日
预计主要完成日期 2025 年 7 月 3 日
预计 研究完成日期 2040 年 7 月 3 日
武器和干预
手臂 干预/治疗
实验:治疗(HER2 CAR T 细胞),I 期治疗
患者在第 -7 至 -6 天每天接受环磷酰胺 IV 的淋巴去除化疗,在第 -5 至 -1 天每天接受氟达拉滨 IV。患者在第 0 天接受 HER2 CAR T 细胞 IV。在没有疾病进展或不可接受的毒性的情况下,治疗每 8 至 12 周重复一次,持续 2 个额外的周期。
生物:HER-2 特异性 CAR T 细胞
HER2 CAR(嵌合抗原受体)T 细胞是经过基因改造以靶向蛋白质 HER2 用于治疗癌症的 T 细胞。

实验:治疗(HER2 CAR T 细胞),手术臂
患者在第 -7 至 -6 天每天接受环磷酰胺 IV 的淋巴去除化疗,在第 -5 至 -1 天每天接受氟达拉滨 IV。患者在第 0 天接受 HER2 CAR T 细胞 IV,然后在 HER2 CAR T 细胞输注后 4-6 周进行手术肿瘤切除。在没有疾病进展或不可接受的毒性的情况下,治疗每 8 至 15 周重复一次,持续 2 个额外的周期。
生物:HER-2 特异性 CAR T 细胞
HER2 CAR(嵌合抗原受体)T 细胞是经过基因改造以靶向蛋白质 HER2 用于治疗癌症的 T 细胞。

结果措施
主要结果测量
  1. I 期治疗中具有剂量限制毒性 (DLT) 的受试者数量 [时间范围:第一次 CAR T 细胞输注后最多 42 天]
    DLT 被定义为至少可能归因于研究药物(HER2 CAR T 细胞)的不良事件,发生在剂量发现期(第一次 CAR T 细胞输注后的前 42 天),与预期无关例外,协议的第 6.4 节提供了更多详细信息。安全性/可行性队列中接受至少 1 剂 HER2 CAR T 细胞的所有患者都包括在评估中。

  2. 手术组中具有剂量限制毒性 (DLT) 的受试者数量 [时间范围:第一次 CAR T 细胞输注后最多 42 天]
    DLT 被定义为至少可能归因于研究药物(HER2 CAR T 细胞)的不良事件,该事件发生在剂量确定期(第一次 CAR T 细胞输注后的前 42 天),与预期无关少数例外,协议的第 6.4 节提供了更多细节。接受至少 1 剂 HER2 CAR T 细胞的手术队列中的所有患者都包括在评估中。

  3. 治疗实施符合可行性标准的受试者的百分比 [时间范围:注册治疗后大约 3 个月]
    可行性评估是在对 CAR T 细胞进行研究人员发起(非行业赞助)多机构试验的背景下进行的。这将特别包括在一个中心制造细胞并将它们运送到其他地点进行给药和输注过程的可行性。如果超过 25% 的患者由于制造、运输或管理相关原因(共同视为可行性标准)而无法按预期进行治疗,则这将被认为是不可接受的。如果由于一个或多个制造、运输或管理相关原因而未按预期交付治疗,则此实例将被视为该对象的可行性失败。


次要结果测量
  1. 接受这种治疗的患者在首次输注时 HER2 CAR T 细胞的扩增和持久性 [时间范围:注册治疗后大约 3 个月]
    HER2 特异性 CAR T 细胞的频率在接受治疗的受试者中首次输注时进行测量。在输注前和输注后时间点汇总数据以评估其扩展和持久性。

  2. 接受这种治疗的患者在第二次输注时 HER2-CAR T 细胞的扩增和持久性 [时间范围:治疗登记后大约 6 个月]
    HER2 特异性 CAR T 细胞的频率在接受治疗的受试者中进行第二次输注时测量。在输注前和输注后时间点汇总数据以评估其扩展和持久性。

  3. 接受这种治疗的患者在第三次输注时 HER2-CAR T 细胞的扩增和持久性 [时间范围:治疗登记后大约 9 个月]
    HER2 特异性 CAR T 细胞的频率在治疗对象的第三次输注时测量。在输注前和输注后时间点汇总数据以评估其扩展和持久性。

  4. 手术组首次输注后肿瘤内 HER2 CAR T 细胞的存在 [时间范围:入组治疗后约 3 个月]
    HER2 特异性 CAR T 细胞的频率在外科队列中的受试者首次输注时进行测量。在输注前和输注后时间点汇总数据以评估其扩展和持久性。

  5. 手术臂第二次输注后 HER2 CAR T 细胞的存在 [时间范围:入组治疗后约 6 个月]
    HER2 特异性 CAR T 细胞的频率在外科队列受试者的第二次输注时测量。在输注前和输注后时间点汇总数据以评估其扩展和持久性。

  6. 手术臂中第三次输注后 HER2 CAR T 细胞的存在 [时间范围:入组治疗后约 9 个月]
    HER2 特异性 CAR T 细胞的频率在手术组受试者的第三次输注时测量。在输注前和输注后时间点汇总数据以评估其扩展和持久性。

  7. 输注 HER2 CAR T 细胞在 I 期试验中的最佳抗肿瘤反应 [时间范围:从方案治疗开始起长达 15 年]
    计算具有完全响应 (CR) 或部分响应 (PR) 的受试者比例。安全/可行性队列中接受至少 1 剂 CAR T 细胞的患者被考虑在内。 CR 是指所有可评估的肿瘤和占位效应的完全消退维持至少 4 周。 PR 是指对于可测量的疾病,通过二维测量,肿瘤大小减少大于或等于 50%,维持至少 4 周。

  8. 手术臂中注入的 HER2 CAR T 细胞的最佳抗肿瘤反应 [时间范围:从方案治疗开始起长达 15 年]
    计算具有完全响应(CR)或部分响应(PR)或临床完全响应(CCR)的受试者的比例。接受至少 1 剂 CAR T 细胞的手术组患者被考虑在内。 CR 是指所有可评估的肿瘤和占位效应的完全消退维持至少 4 周。 PR 是指对于可测量的疾病,通过二维测量,肿瘤大小减少大于或等于 50%,维持至少 4 周。 CR 和 PR 适用于患有可测量疾病的受试者。 CCR 适用于没有可测量疾病的受试者。

  9. 无事件生存期 (EFS) [时间范围:从方案治疗开始至多 2 年]
    2 年 EFS 是为所有开始预处理方案的合格受试者估计的。 EFS 定义为方案治疗开始日期与疾病进展、第二次恶性肿瘤、任何原因导致的死亡或最后一次随访日期的最短记录日期之间的时间间隔。

  10. 总生存期 (OS) [时间范围:从方案治疗开始起 2 年]
    对所有启动预处理方案的合格受试者估计 2 年 OS。 OS 定义为协议治疗开始日期与任何原因导致的死亡日期或最后一次随访日期之间的时间间隔。


资格标准
资格信息的布局表
适合学习的年龄: 1 岁至 22 岁(儿童、成人)
适合学习的性别:全部
接受健康志愿者:
标准

筛选标准

  1. 患者必须诊断为复发性或进行性室管膜瘤。所有肿瘤必须在诊断或复发时进行组织学验证。

  2. 既往治疗

    患者必须接受过至少一种除手术以外的抗肿瘤治疗。

  3. 充足的试验前肿瘤组织

    患者必须有足够的试验前肿瘤材料来确定 HER2 状态。首选最近切除或活检复发的肿瘤组织。如果不可用,来自先前复发或初始诊断时的肿瘤组织是可以接受的。

    一种。一种例外情况是之前接受过 HER2 靶向治疗(包括但不限于曲妥珠单抗)的患者;由于 HER2 下调或丢失的可能性,这些患者在停止治疗后将需要评估肿瘤 HER2 状态。

    不会出于 HER2 筛查的目的进行肿瘤活检。如果肿瘤组织不可用或不适合 HER2 检测,患者将不符合 PBTC-059 筛查的资格。 IHC 的肿瘤筛查将使用德克萨斯儿童医院验证的测试方法集中进行。筛选样本必须在注册筛选后 7 天内发货。

  4. 已知的 HIV 阳性

    已知 HIV 阳性的患者不符合资格,因为向这些患者输注使用逆转录病毒载体进行基因改造的 CAR T 细胞的安全性和有效性未知。此外,本研究中用于治疗的免疫抑制将带来不可接受的风险。

  5. 年龄

    在筛选同意书时,患者必须≥ 1 但≤ 21 岁。

  6. 筛选同意书

    患者或家长/监护人可以理解同意书,并愿意根据机构指南签署书面知情同意书。应按照机构指南的要求获得适合年龄和发育的同意。

  7. 研究治疗注册的潜在资格

如果患者的肿瘤为 HER2 阳性,则应合理预期对本试验进行筛选的患者符合第 3.3 节所述的治疗标准。

采购标准

在为制造 HER2 CAR T 细胞产品而采购外周血时,所有受试者必须符合以下纳入和排除资格标准。不会有任何例外。所有确定采购资格的临床和实验室评估都必须在注册前 14 天内完成。有关实验室要求和采购采血日期计划的详细信息,请参阅第 6.1 节。

采购纳入标准

  1. 患者必须经过筛查并确定诊断为 HER2 阳性复发性或进行性室管膜瘤

  2. 性能得分

    采购后一周内评估的 Karnofsky 绩效量表(KPS > 16 岁)或 Lansky 绩效评分(LPS ≤ 16 岁)(附录 C)必须≥ 60%。由于神经功能缺损而无法行走但坐在轮椅上的患者,如果神经功能缺损稳定如第 3.3.1.7 节所述,则将被视为可以走动以评估表现评分。

  3. 既往治疗

    患者必须在登记采购日期前 21 天以上接受过最后一剂细胞毒性化疗。

  4. 器官功能

    患者必须具有如下定义的足够器官和骨髓功能:

    1. 外周绝对中性粒细胞计数 (ANC) > 1.0 x 109 个细胞/L
    2. 血小板计数 ≥ 75 100 x 109 个细胞/L(不支持,定义为 4 天内未输注血小板)
    3. 血红蛋白 ≥ 8 g/dL(可能接受红细胞输血)
    4. 总胆红素 ≤ 1.5 x 正常年龄上限 (ULN)
    5. ALT(SGPT) 和 AST(SGOT) ≤ 3 x 正常年龄上限 (ULN)
    6. 血清肌酐 < 1.5 x 年龄和性别正常的机构上限。不符合标准但 24 小时肌酐清除率或 GFR(放射性同位素或碘甲酸盐)≥ 70 mL/min/1.73 m2 的患者符合条件。
    7. 肺功能

      • 用脉搏血氧仪测量的氧饱和度在室内空气中≥ 93%。
  5. 伴随用药

    接受全身皮质类固醇治疗的患者必须在获得前至少两周保持稳定或递减的剂量,并且皮质类固醇剂量必须小于或等于地塞米松 0.75 mg/m2/天(或等效剂量)。允许使用局部、眼部、鼻内或吸入皮质类固醇。

  6. 采购同意书

    患者或家长/监护人可以理解同意书,并愿意根据机构指南签署书面知情同意书。应按照机构指南的要求获得适合年龄和发育的同意。

  7. 潜在的入学资格

应合理预期为本试验成功采集血液样本的患者符合第 3.3 节所述的治疗标准,并在采购之日起 180 天内开始治疗。治疗时段不会超过指定的 180 天,并且此类患者可能无法接受本研究的治疗,具体取决于时段的可用性。

采购排除标准

1. 已知的 HIV 阳性

已知 HIV 阳性患者不符合资格,因为向这些患者输注使用逆转录病毒载体进行基因改造的 CAR T 细胞的安全性和有效性未知。此外,本研究中用于治疗的免疫抑制将带来不可接受的风险。

治疗标准

所有 I 期(第 1 层)和外科(第 2 层)受试者在入组治疗时必须满足以下纳入和排除资格标准。不会有任何例外。影像学检查必须在注册前 14 天内完成。必须在入组前 7 天进行所有其他临床和实验室评估以确定治疗资格。

治疗纳入标准

  1. 诊断

    经组织学确诊为复发性或进展性 HER2 阳性室管膜瘤的患者。组织学验证可以从诊断时间或复发时间开始。在存在复发问题的情况下,在登记接受方案治疗之前,需要组织学验证或随访影像学进展验证。

  2. 疾病状态

    第一阶段(第 1 层)- 患者必须具有可评估的疾病才有资格。可评估的疾病包括可测量或不可测量的疾病,定义如下:

    1. 可测量的疾病(增强或非增强肿瘤):

      • 至少 1 厘米,或
      • 至少两倍(在两个垂直直径)MRI 切片厚度,加上层间间隙。
    2. 不可测量的疾病(肿瘤太小而无法准确测量):

      • 在至少一个垂直维度上小于 1 厘米,或
      • 小于 MRI 切片厚度的两倍,加上层间间隙。

    注意:软脑膜疾病被认为是不可测量但可评估的。

    外科研究(第 2 层)- 患有可测量疾病(第 3.3.1.2.1 节)的患者,在这些患者中,在 CAR T 细胞输注后有临床指征且可行进行肿瘤切除。

  3. 年龄

    患者在入组治疗时必须≥ 1 但≤ 22 岁。

  4. HER2 CAR T细胞产品

    患者必须至少有一个处方剂量的冷冻自体 HER2 CAR T 细胞产品可用于输注。

  5. 既往抗肿瘤治疗

    细胞毒性化疗:患者在研究入组治疗前至少 28 天未接受细胞毒性化疗,并且在进入治疗前必须已从急性治疗相关毒性中恢复(定义为 < 1 级,如果未在资格标准中定义;不包括脱发)这项研究。

    生物、靶向或研究药物(抗肿瘤):患者必须在最后一次接受所述药物后至少有 7 天的时间,并且必须已从所有急性毒性反应中恢复过来。

    一种。对于已知在给药后 7 天后发生急性不良事件的药物,该期限必须延长至已知不良事件发生的时间之后。

    • 在接受 CAR T 细胞输注之前,患者必须从最后一剂药物开始至少有 14 天的时间。

    单克隆抗体、检查点抑制剂和其他已知半衰期延长的药物:患者必须已从任何可能与药物相关的急性毒性中恢复过来,并且在研究登记前 28 天以上接受了最后一剂药物。

    过继性细胞疗法:患者必须已从任何可能与细胞产品相关的急性毒性中恢复过来,并且在研究登记前≥56 天接受了最后一剂产品。

    辐射:患者的最后一部分必须是:

    1. 入组前 ≥ 3 个月(90 天)接受颅脊髓照射、全脑照射、全身照射或照射 > 50% 的骨盆或脊柱。
    2. 入组前≥14 天对肿瘤进行局部姑息性照射。
    3. 接受肿瘤定向放疗(非姑息性放疗)的患者应在完成最后一部分放疗后至少 6 周进行的影像学研究中确认疾病进展。

    手术:患者在接受治疗后的 14 天内必须没有接受过手术,并且必须有足够的伤口愈合并且从手术的其他急性影响中恢复。一个例外是在研究开始治疗之前的任何时间点都允许放置中心静脉导管。

  6. 生长因子

    入组前患者必须停用所有集落形成生长因子(例如,非格司亭、沙格司亭或促红细胞生成素)至少 7 天。如果患者接受长效制剂,则必须经过 14 天。

  7. 皮质类固醇

    接受全身皮质类固醇治疗的患者必须在入组治疗前至少 14 天保持稳定或递减的剂量,并且在 14 天内皮质类固醇剂量必须小于或等于地塞米松 0.5 mg/m2/天(或等效剂量)入学前。允许使用局部、眼部、鼻内或吸入皮质类固醇。

  8. 神经状态

    对于有神经功能缺损的患者,入组前功能缺损应至少稳定 7 天。基线详细的神经系统检查应清楚地记录患者在接受研究治疗时的神经系统状态。

    如果癫痫发作得到很好的控制,则可以招募患有癫痫症的患者。

  9. 业绩状况

    在注册后一周内评估的 Karnofsky 表现量表(KPS > 16 岁)或 Lansky 表现评分(LPS ≤ 16 岁)(附录 C)必须≥ 60%。由于神经功能障碍而无法行走但坐在轮椅上的患者,将被视为能走动以评估表现评分。

  10. 器官功能

    患者必须具有第 3.2.1.4 节中定义的足够的器官和骨髓功能。

  11. 预防怀孕

    在本研究中接受治疗时,有生育能力或有生育能力的患者必须愿意使用医学上可接受的避孕措施,包括禁欲。

  12. 知情同意书

患者或家长/监护人可以理解同意书,并愿意根据机构指南签署书面知情同意书。应按照机构指南的要求获得适合年龄和发育的同意。

  1. 符合第 3.3.1.2.1 节资格标准的患者必须使用 I 期治疗同意书(第 1 层)入组。
  2. 符合第 3.3.1.2.2 节资格标准的患者必须使用手术研究治疗同意书(第 2 层)入组。

治疗排除标准

  1. 影像学研究中的大块肿瘤患者

    大块肿瘤将被定义为:

    1. 单个最大尺寸 > 6 cm,或
    2. 肿瘤导致钩部突出或占位效应导致中线移位,有或没有即将出现的突出的症状或体征,或
    3. 脑脊液流动受阻。
  2. 幕下肿瘤具有由肿瘤累及脑干引起的症状或体征。不排除继发于先前手术的稳定颅神经缺损患者。
  3. 怀孕或哺乳

    本研究不包括孕妇或哺乳期妇女。

    一种。有生育能力的女性患者必须在开始治疗后 7 天内血清或尿液妊娠试验呈阴性。如果尿检呈阳性或不能确认为阴性,则需要进行血清妊娠试验。

    孕妇或哺乳期妇女被排除在本研究之外,因为使用转基因表达 HER2 CAR 的 T 细胞对胎儿或哺乳婴儿存在未知但潜在的不良事件风险。小鼠的临床前研究表明,靶抗原 HER2 是心脏小梁、颅感觉神经节和运动神经元发育的正常胎儿发育所必需的。75 此外,淋巴耗竭化疗药物氟达拉滨和环磷酰胺都是妊娠 D 类药物。

  4. 并发疾病

    患有活动性自身免疫性疾病、自身免疫性疾病/综合征病史或任何其他需要持续全身性类固醇或全身性免疫抑制剂的疾病的患者,除非

    1. 患有白癜风或哮喘/特应性疾病已解决的患者
    2. 激素替代或干燥综合征稳定的甲状腺功能减退症患者
    3. 需要生理剂量皮质类固醇的患者(高达 0.5 毫克/平方米/天的地塞米松当量)

    有或正在发生的肺炎或显着的间质性肺病病史

    持续或活动性不受控制的感染

    患有任何临床上显着的无关全身性疾病(严重感染或显着的心、肺、肝或其他器官功能障碍)的患者,在研究者看来,会损害患者耐受方案治疗的能力,使他们面临额外的毒性风险或会干扰研究程序或结果。

    患有以下任何一种心脏病的患者

    1. 纽约心脏协会 (NYHA) 功能等级 III 或 IV
    2. 具有临床意义的心律失常,包括但不限于尖端扭转型室性心动过速或需要安装起搏器
    3. 超声心动图 (ECHO) 确定左心室射血分数低于 50%

    已知 HIV 阳性

    一种。由于使用逆转录病毒载体向这些患者输注转基因 CAR T 细胞的安全性和有效性未知,因此 HIV 阳性患者不符合资格。此外,本研究中用于治疗的免疫抑制将带来不可接受的风险。

  5. 伴随药物

    正在接受任何其他抗癌或研究药物治疗的患者不符合资格。

    在入组前 30 天内接受过最后一次活疫苗接种的患者不符合资格。

    一种。活疫苗的例子包括但不限于以下:麻疹、腮腺炎、风疹、水痘、黄热病狂犬病、卡介苗和伤寒(口服)疫苗。注射用季节性流感疫苗一般为灭活病毒疫苗,允许使用;然而,鼻内流感疫苗(例如,Flu-Mist®)是减毒活疫苗,必须符合活疫苗的时间表。

    草药制剂/药物(维生素除外)包括但不限于:圣约翰草、卡瓦、麻黄(麻黄)、银杏、脱氢表雄酮 (DHEA)、育亨宾、锯棕榈、黑升麻和人参。患者应在入组前至少 7 天停止使用所有草药和膳食补充剂。

  6. 无法参与

    研究者认为不愿意或无法返回进行必要的随访或获得评估治疗毒性或遵守给药计划、其他研究程序和研究限制所需的随访研究的患者。

  7. 过敏

因具有相似化学或生物成分的化合物(含鼠蛋白的产品、DMSO 或葡聚糖 40)而有过敏反应史的患者。

联系方式和地点

联系人
位置联系人的布局表
联系人:Vanetria D Stokes,MS 9012080811 vanetria.stokes@stjude.org
联系人:Stacye Richardson,MS 9015953783 Stacye.Richardson@Stjude.org

赞助商和合作者
小儿脑肿瘤联盟
德克萨斯儿童癌症中心
贝勒医学院
调查员
调查员信息布局表
学习椅: Meenakshi Hegde,医学博士贝勒医学院
追踪信息
首次提交日期ICMJE 2021 年 5 月 21 日
首次发布日期ICMJE 2021 年 5 月 26 日
最后更新发布日期2021 年 5 月 26 日
预计研究开始日期ICMJE 2021 年 9 月 3 日
预计主要完成日期2025 年 7 月 3 日(主要结局指标的最终数据收集日期)
当前主要结局指标ICMJE
(投稿时间:2021年5月21日)
  • I 期治疗中具有剂量限制毒性 (DLT) 的受试者数量 [时间范围:第一次 CAR T 细胞输注后最多 42 天]
    DLT 被定义为至少可能归因于研究药物(HER2 CAR T 细胞)的不良事件,发生在剂量发现期(第一次 CAR T 细胞输注后的前 42 天),与预期无关例外,协议的第 6.4 节提供了更多详细信息。安全性/可行性队列中接受至少 1 剂 HER2 CAR T 细胞的所有患者都包括在评估中。
  • 手术组中具有剂量限制毒性 (DLT) 的受试者数量 [时间范围:第一次 CAR T 细胞输注后最多 42 天]
    DLT 被定义为至少可能归因于研究药物(HER2 CAR T 细胞)的不良事件,该事件发生在剂量确定期(第一次 CAR T 细胞输注后的前 42 天),与预期无关少数例外,协议的第 6.4 节提供了更多细节。接受至少 1 剂 HER2 CAR T 细胞的手术队列中的所有患者都包括在评估中。
  • 治疗实施符合可行性标准的受试者的百分比 [时间范围:注册治疗后大约 3 个月]
    可行性评估是在对 CAR T 细胞进行研究人员发起(非行业赞助)多机构试验的背景下进行的。这将特别包括在一个中心制造细胞并将它们运送到其他地点进行给药和输注过程的可行性。如果超过 25% 的患者由于制造、运输或管理相关原因(共同视为可行性标准)而无法按预期进行治疗,则这将被认为是不可接受的。如果由于一个或多个制造、运输或管理相关原因而未按预期交付治疗,则此实例将被视为该对象的可行性失败。
原始主要结局指标ICMJE与当前相同
更改历史记录未发布任何更改
当前次要结局指标ICMJE
(投稿时间:2021年5月21日)
  • 接受这种治疗的患者在首次输注时 HER2 CAR T 细胞的扩增和持久性 [时间范围:注册治疗后大约 3 个月]
    HER2 特异性 CAR T 细胞的频率在接受治疗的受试者中首次输注时进行测量。在输注前和输注后时间点汇总数据以评估其扩展和持久性。
  • 接受这种治疗的患者在第二次输注时 HER2-CAR T 细胞的扩增和持久性 [时间范围:治疗登记后大约 6 个月]
    HER2 特异性 CAR T 细胞的频率在接受治疗的受试者中进行第二次输注时测量。在输注前和输注后时间点汇总数据以评估其扩展和持久性。
  • 接受这种治疗的患者在第三次输注时 HER2-CAR T 细胞的扩增和持久性 [时间范围:治疗登记后大约 9 个月]
    HER2 特异性 CAR T 细胞的频率在治疗对象的第三次输注时测量。在输注前和输注后时间点汇总数据以评估其扩展和持久性。
  • 手术组首次输注后肿瘤内 HER2 CAR T 细胞的存在 [时间范围:入组治疗后约 3 个月]
    HER2 特异性 CAR T 细胞的频率在外科队列中的受试者首次输注时进行测量。在输注前和输注后时间点汇总数据以评估其扩展和持久性。
  • 手术臂第二次输注后 HER2 CAR T 细胞的存在 [时间范围:入组治疗后约 6 个月]
    HER2 特异性 CAR T 细胞的频率在外科队列受试者的第二次输注时测量。在输注前和输注后时间点汇总数据以评估其扩展和持久性。
  • 手术臂中第三次输注后 HER2 CAR T 细胞的存在 [时间范围:入组治疗后约 9 个月]
    HER2 特异性 CAR T 细胞的频率在手术组受试者的第三次输注时测量。在输注前和输注后时间点汇总数据以评估其扩展和持久性。
  • 输注 HER2 CAR T 细胞在 I 期试验中的最佳抗肿瘤反应 [时间范围:从方案治疗开始起长达 15 年]
    计算具有完全响应 (CR) 或部分响应 (PR) 的受试者比例。安全/可行性队列中接受至少 1 剂 CAR T 细胞的患者被考虑在内。 CR 是指所有可评估的肿瘤和占位效应的完全消退维持至少 4 周。 PR 是指对于可测量的疾病,通过二维测量,肿瘤大小减少大于或等于 50%,维持至少 4 周。
  • 手术臂中注入的 HER2 CAR T 细胞的最佳抗肿瘤反应 [时间范围:从方案治疗开始起长达 15 年]
    计算具有完全响应(CR)或部分响应(PR)或临床完全响应(CCR)的受试者的比例。接受至少 1 剂 CAR T 细胞的手术组患者被考虑在内。 CR 是指所有可评估的肿瘤和占位效应的完全消退维持至少 4 周。 PR 是指对于可测量的疾病,通过二维测量,肿瘤大小减少大于或等于 50%,维持至少 4 周。 CR 和 PR 适用于患有可测量疾病的受试者。 CCR 适用于没有可测量疾病的受试者。
  • 无事件生存期 (EFS) [时间范围:从方案治疗开始至多 2 年]
    2 年 EFS 是为所有开始预处理方案的合格受试者估计的。 EFS 定义为方案治疗开始日期与疾病进展、第二次恶性肿瘤、任何原因导致的死亡或最后一次随访日期的最短记录日期之间的时间间隔。
  • 总生存期 (OS) [时间范围:从方案治疗开始起 2 年]
    对所有启动预处理方案的合格受试者估计 2 年 OS。 OS 定义为协议治疗开始日期与任何原因导致的死亡日期或最后一次随访日期之间的时间间隔。
原始次要结果测量ICMJE与当前相同
当前的其他预先指定的结果措施不提供
原始的其他预先指定的结果措施不提供
描述性信息
简要标题ICMJE用于室管膜瘤儿童的 HER2 特异性 CAR T 细胞
官方名称ICMJE自体 HER2 特异性 CAR T 细胞治疗难治性或复发性室管膜瘤儿科患者的 1 期试验
简要总结这是一项 I 期研究,旨在评估一种称为 HER2 CAR T 细胞(HER2 嵌合抗原受体 T 细胞的简称)的免疫疗法的安全性。除了寻找副作用之外,我们还将研究这种治疗对治疗后复发(复发性)或对治疗反应不佳(进展性)的称为室管膜瘤脑肿瘤的效果如何。该试验中使用的 HER2 CAR T 细胞是由患者自己的血液制成的。一种称为 HER2 CAR 的新基因将被插入患者的 T 细胞中,使他们能够识别肿瘤上称为 HER2 的蛋白质。这些 HER2 特异性 CAR T 细胞可能能够靶向并杀死表达 HER2 的室管膜瘤。这项研究还研究了为在不同医院接受治疗的儿童提供这种类型的 CAR T 细胞治疗的可行性。
详细说明

PBTC-059是一项针对难治性或复发性室管膜瘤患者治疗 HER2特异性 CAR T 细胞的多中心 I 期和外科研究。

第一阶段

I 期研究的主要目标是确定淋巴清除化疗后静脉注射 HER2 特异性 CAR T 细胞的安全性,并评估淋巴清除后最多 3 次 HER2-CAR T 细胞输注的多中心可行性。

患者将在淋巴细胞清除化疗后接受一次 HER2psecific CAR T 细胞输注。在从第一次治疗中恢复后(不早于 8 周和不晚于 12 周),如果患者符合实验室参数,则在淋巴细胞清除化疗后,患者将继续使用 HER2 特异性 CAR T 细胞进行治疗,最多输注 2 次。

参加 I 期研究的患者的研究时间预计为 9 个月的治疗时间。患者将在治疗后随访 15 年。

外科研究

外科研究的目的是评估接受手术切除的儿童静脉注射 HER2 特异性 CAR T 细胞的治疗后肿瘤组织的存在。手术研究将与 I 期研究一起启动。

所有临床上需要手术的患者将有资格参加手术研究。在手术切除肿瘤前 4-6 周,患者将在淋巴清除化疗后接受一次 HER2 特异性 CAR T 细胞输注,届时将采集样本进行分析。从手术中恢复后(不早于 8 周且不晚于 15 周),如果患者符合实验室参数,将继续使用 HER2 特异性 CAR T 细胞进行治疗,最多输注 2 次。

参与外科研究的患者的研究时间预计为 10 个月的治疗时间。患者将在治疗后随访 15 年。

加药

所有处于 I 期和手术研究的患者都将接受 HER2 CAR T 细胞以患者特定剂量水平 1(1x108 总 T 细胞/平方米)进行输注。细胞剂量将根据治疗机构在采购时获得的患者体重和身高而定。对于给定年龄和性别 BMI 大于 95% 的患者,将使用理想体重计算 BSA。

如果发现剂量水平 1 具有过度毒性,则将在剂量水平 -1(5x107 总 T 细胞/m2)的情况下使用 3 次额外剂量的 CAR T 细胞,以用于剂量降低之前发生的事件。一名患者被登记接受治疗。

研究类型ICMJE介入性
研究阶段ICMJE阶段1
研究设计ICMJE分配:非随机
干预模式:平行分配
干预模型说明:
该研究包括两组:安全队列和手术队列。
掩蔽:无(打开标签)
主要目的:治疗
条件ICMJE室管膜瘤
干预ICMJE生物:HER-2 特异性 CAR T 细胞
HER2 CAR(嵌合抗原受体)T 细胞是经过基因改造以靶向蛋白质 HER2 用于治疗癌症的 T 细胞。
研究武器ICMJE
  • 实验:治疗(HER2 CAR T 细胞),I 期治疗
    患者在第 -7 至 -6 天每天接受环磷酰胺 IV 的淋巴去除化疗,在第 -5 至 -1 天每天接受氟达拉滨 IV。患者在第 0 天接受 HER2 CAR T 细胞 IV。在没有疾病进展或不可接受的毒性的情况下,治疗每 8 至 12 周重复一次,持续 2 个额外的周期。
    干预:生物:HER-2 特异性 CAR T 细胞
  • 实验:治疗(HER2 CAR T 细胞),手术臂
    患者在第 -7 至 -6 天每天接受环磷酰胺 IV 的淋巴去除化疗,在第 -5 至 -1 天每天接受氟达拉滨 IV。患者在第 0 天接受 HER2 CAR T 细胞 IV,然后在 HER2 CAR T 细胞输注后 4-6 周进行手术肿瘤切除。在没有疾病进展或不可接受的毒性的情况下,治疗每 8 至 15 周重复一次,持续 2 个额外的周期。
    干预:生物:HER-2 特异性 CAR T 细胞
出版物 *不提供

* 包括数据提供者提供的出版物以及 Medline 中由 ClinicalTrials.gov 标识符(NCT 编号)确定的出版物。
招聘信息
招聘状态ICMJE暂未招聘
预计入学人数ICMJE
(投稿时间:2021年5月21日)
50
最初预计入学人数ICMJE与当前相同
预计研究完成日期ICMJE 2040 年 7 月 3 日
预计主要完成日期2025 年 7 月 3 日(主要结局指标的最终数据收集日期)
资格标准ICMJE

筛选标准

  1. 患者必须诊断为复发性或进行性室管膜瘤。所有肿瘤必须在诊断或复发时进行组织学验证。

  2. 既往治疗

    患者必须接受过至少一种除手术以外的抗肿瘤治疗。

  3. 充足的试验前肿瘤组织

    患者必须有足够的试验前肿瘤材料来确定 HER2 状态。首选最近切除或活检复发的肿瘤组织。如果不可用,来自先前复发或初始诊断时的肿瘤组织是可以接受的。

    一种。一种例外情况是之前接受过 HER2 靶向治疗(包括但不限于曲妥珠单抗)的患者;由于 HER2 下调或丢失的可能性,这些患者在停止治疗后将需要评估肿瘤 HER2 状态。

    不会出于 HER2 筛查的目的进行肿瘤活检。如果肿瘤组织不可用或不适合 HER2 检测,患者将不符合 PBTC-059 筛查的资格。 IHC 的肿瘤筛查将使用德克萨斯儿童医院验证的测试方法集中进行。筛选样本必须在注册筛选后 7 天内发货。

  4. 已知的 HIV 阳性

    已知 HIV 阳性的患者不符合资格,因为向这些患者输注使用逆转录病毒载体进行基因改造的 CAR T 细胞的安全性和有效性未知。此外,本研究中用于治疗的免疫抑制将带来不可接受的风险。

  5. 年龄

    在筛选同意书时,患者必须≥ 1 但≤ 21 岁。

  6. 筛选同意书

    患者或家长/监护人可以理解同意书,并愿意根据机构指南签署书面知情同意书。应按照机构指南的要求获得适合年龄和发育的同意。

  7. 研究治疗注册的潜在资格

如果患者的肿瘤为 HER2 阳性,则应合理预期对本试验进行筛选的患者符合第 3.3 节所述的治疗标准。

采购标准

在为制造 HER2 CAR T 细胞产品而采购外周血时,所有受试者必须符合以下纳入和排除资格标准。不会有任何例外。所有确定采购资格的临床和实验室评估都必须在注册前 14 天内完成。有关实验室要求和采购采血日期计划的详细信息,请参阅第 6.1 节。

采购纳入标准

  1. 患者必须经过筛查并确定诊断为 HER2 阳性复发性或进行性室管膜瘤

  2. 性能得分

    采购后一周内评估的 Karnofsky 绩效量表(KPS > 16 岁)或 Lansky 绩效评分(LPS ≤ 16 岁)(附录 C)必须≥ 60%。由于神经功能缺损而无法行走但坐在轮椅上的患者,如果神经功能缺损稳定如第 3.3.1.7 节所述,则将被视为可以走动以评估表现评分。

  3. 既往治疗

    患者必须在登记采购日期前 21 天以上接受过最后一剂细胞毒性化疗。

  4. 器官功能

    患者必须具有如下定义的足够器官和骨髓功能:

    1. 外周绝对中性粒细胞计数 (ANC) > 1.0 x 109 个细胞/L
    2. 血小板计数 ≥ 75 100 x 109 个细胞/L(不支持,定义为 4 天内未输注血小板)
    3. 血红蛋白 ≥ 8 g/dL(可能接受红细胞输血)
    4. 总胆红素 ≤ 1.5 x 正常年龄上限 (ULN)
    5. ALT(SGPT) 和 AST(SGOT) ≤ 3 x 正常年龄上限 (ULN)
    6. 血清肌酐 < 1.5 x 年龄和性别正常的机构上限。不符合标准但 24 小时肌酐清除率或 GFR(放射性同位素或碘甲酸盐)≥ 70 mL/min/1.73 m2 的患者符合条件。
    7. 肺功能

      • 用脉搏血氧仪测量的氧饱和度在室内空气中≥ 93%。
  5. 伴随用药

    接受全身皮质类固醇治疗的患者必须在获得前至少两周保持稳定或递减的剂量,并且皮质类固醇剂量必须小于或等于地塞米松 0.75 mg/m2/天(或等效剂量)。允许使用局部、眼部、鼻内或吸入皮质类固醇。

  6. 采购同意书

    患者或家长/监护人可以理解同意书,并愿意根据机构指南签署书面知情同意书。应按照机构指南的要求获得适合年龄和发育的同意。

  7. 潜在的入学资格

应合理预期为本试验成功采集血液样本的患者符合第 3.3 节所述的治疗标准,并在采购之日起 180 天内开始治疗。治疗时段不会超过指定的 180 天,并且此类患者可能无法接受本研究的治疗,具体取决于时段的可用性。

采购排除标准

1. 已知的 HIV 阳性

已知 HIV 阳性患者不符合资格,因为向这些患者输注使用逆转录病毒载体进行基因改造的 CAR T 细胞的安全性和有效性未知。此外,本研究中用于治疗的免疫抑制将带来不可接受的风险。

治疗标准

所有 I 期(第 1 层)和外科(第 2 层)受试者在入组治疗时必须满足以下纳入和排除资格标准。不会有任何例外。影像学检查必须在注册前 14 天内完成。必须在入组前 7 天进行所有其他临床和实验室评估以确定治疗资格。

治疗纳入标准

  1. 诊断

    经组织学确诊为复发性或进展性 HER2 阳性室管膜瘤的患者。组织学验证可以从诊断时间或复发时间开始。在存在复发问题的情况下,在登记接受方案治疗之前,需要组织学验证或随访影像学进展验证。

  2. 疾病状态

    第一阶段(第 1 层)- 患者必须具有可评估的疾病才有资格。可评估的疾病包括可测量或不可测量的疾病,定义如下:

    1. 可测量的疾病(增强或非增强肿瘤):

      • 至少 1 厘米,或
      • 至少两倍(在两个垂直直径)MRI 切片厚度,加上层间间隙。
    2. 不可测量的疾病(肿瘤太小而无法准确测量):

      • 在至少一个垂直维度上小于 1 厘米,或
      • 小于 MRI 切片厚度的两倍,加上层间间隙。

    注意:软脑膜疾病被认为是不可测量但可评估的。

    外科研究(第 2 层)- 患有可测量疾病(第 3.3.1.2.1 节)的患者,在这些患者中,在 CAR T 细胞输注后有临床指征且可行进行肿瘤切除。

  3. 年龄

    患者在入组治疗时必须≥ 1 但≤ 22 岁。

  4. HER2 CAR T细胞产品

    患者必须至少有一个处方剂量的冷冻自体 HER2 CAR T 细胞产品可用于输注。

  5. 既往抗肿瘤治疗

    细胞毒性化疗:患者在研究入组治疗前至少 28 天未接受细胞毒性化疗,并且在进入治疗前必须已从急性治疗相关毒性中恢复(定义为 < 1 级,如果未在资格标准中定义;不包括脱发)这项研究。

    生物、靶向或研究药物(抗肿瘤):患者必须在最后一次接受所述药物后至少有 7 天的时间,并且必须已从所有急性毒性反应中恢复过来。

    一种。对于已知在给药后 7 天后发生急性不良事件的药物,该期限必须延长至已知不良事件发生的时间之后。

    • 在接受 CAR T 细胞输注之前,患者必须从最后一剂药物开始至少有 14 天的时间。

    单克隆抗体、检查点抑制剂和其他已知半衰期延长的药物:患者必须已从任何可能与药物相关的急性毒性中恢复过来,并且在研究登记前 28 天以上接受了最后一剂药物。

    过继性细胞疗法:患者必须已从任何可能与细胞产品相关的急性毒性中恢复过来,并且在研究登记前≥56 天接受了最后一剂产品。

    辐射:患者的最后一部分必须是:

    1. 入组前 ≥ 3 个月(90 天)接受颅脊髓照射、全脑照射、全身照射或照射 > 50% 的骨盆或脊柱。
    2. 入组前≥14 天对肿瘤进行局部姑息性照射。
    3. 接受肿瘤定向放疗(非姑息性放疗)的患者应在完成最后一部分放疗后至少 6 周进行的影像学研究中确认疾病进展。

    手术:患者在接受治疗后的 14 天内必须没有接受过手术,并且必须有足够的伤口愈合并且从手术的其他急性影响中恢复。一个例外是在研究开始治疗之前的任何时间点都允许放置中心静脉导管。

  6. 生长因子

    入组前患者必须停用所有集落形成生长因子(例如,非格司亭、沙格司亭或促红细胞生成素)至少 7 天。如果患者接受长效制剂,则必须经过 14 天。

  7. 皮质类固醇

    接受全身皮质类固醇治疗的患者必须在入组治疗前至少 14 天保持稳定或递减的剂量,并且在 14 天内皮质类固醇剂量必须小于或等于地塞米松 0.5 mg/m2/天(或等效剂量)入学前。允许使用局部、眼部、鼻内或吸入皮质类固醇。

  8. 神经状态

    对于有神经功能缺损的患者,入组前功能缺损应至少稳定 7 天。基线详细的神经系统检查应清楚地记录患者在接受研究治疗时的神经系统状态。

    如果癫痫发作得到很好的控制,则可以招募患有癫痫症的患者。

  9. 业绩状况

    在注册后一周内评估的 Karnofsky 表现量表(KPS > 16 岁)或 Lansky 表现评分(LPS ≤ 16 岁)(附录 C)必须≥ 60%。由于神经功能障碍而无法行走但坐在轮椅上的患者,将被视为能走动以评估表现评分。

  10. 器官功能

    患者必须具有第 3.2.1.4 节中定义的足够的器官和骨髓功能。

  11. 预防怀孕

    在本研究中接受治疗时,有生育能力或有生育能力的患者必须愿意使用医学上可接受的避孕措施,包括禁欲。

  12. 知情同意书

患者或家长/监护人可以理解同意书,并愿意根据机构指南签署书面知情同意书。应按照机构指南的要求获得适合年龄和发育的同意。

  1. 符合第 3.3.1.2.1 节资格标准的患者必须使用 I 期治疗同意书(第 1 层)入组。
  2. 符合第 3.3.1.2.2 节资格标准的患者必须使用手术研究治疗同意书(第 2 层)入组。

治疗排除标准

  1. 影像学研究中的大块肿瘤患者

    大块肿瘤将被定义为:

    1. 单个最大尺寸 > 6 cm,或
    2. 肿瘤导致钩部突出或占位效应导致中线移位,有或没有即将出现的突出的症状或体征,或
    3. 脑脊液流动受阻。
  2. 幕下肿瘤具有由肿瘤累及脑干引起的症状或体征。不排除继发于先前手术的稳定颅神经缺损患者。
  3. 怀孕或哺乳

    本研究不包括孕妇或哺乳期妇女。

    一种。有生育能力的女性患者必须在开始治疗后 7 天内血清或尿液妊娠试验呈阴性。如果尿检呈阳性或不能确认为阴性,则需要进行血清妊娠试验。

    孕妇或哺乳期妇女被排除在本研究之外,因为使用转基因表达 HER2 CAR 的 T 细胞对胎儿或哺乳婴儿存在未知但潜在的不良事件风险。小鼠的临床前研究表明,靶抗原 HER2 是心脏小梁、颅感觉神经节和运动神经元发育的正常胎儿发育所必需的。75 此外,淋巴耗竭化疗药物氟达拉滨和环磷酰胺都是妊娠 D 类药物。

  4. 并发疾病

    患有活动性自身免疫性疾病、自身免疫性疾病/综合征病史或任何其他需要持续全身性类固醇或全身性免疫抑制剂的疾病的患者,除非

    1. 患有白癜风或哮喘/特应性疾病已解决的患者
    2. 激素替代或干燥综合征稳定的甲状腺功能减退症患者
    3. 需要生理剂量皮质类固醇的患者(高达 0.5 毫克/平方米/天的地塞米松当量)

    有或正在发生的肺炎或显着的间质性肺病病史

    持续或活动性不受控制的感染

    患有任何临床上显着的无关全身性疾病(严重感染或显着的心、肺、肝或其他器官功能障碍)的患者,在研究者看来,会损害患者耐受方案治疗的能力,使他们面临额外的毒性风险或会干扰研究程序或结果。

    患有以下任何一种心脏病的患者

    1. 纽约心脏协会 (NYHA) 功能等级 III 或 IV
    2. 具有临床意义的心律失常,包括但不限于尖端扭转型室性心动过速或需要安装起搏器
    3. 超声心动图 (ECHO) 确定左心室射血分数低于 50%

    已知 HIV 阳性

    一种。由于使用逆转录病毒载体向这些患者输注转基因 CAR T 细胞的安全性和有效性未知,因此 HIV 阳性患者不符合资格。此外,本研究中用于治疗的免疫抑制将带来不可接受的风险。

  5. 伴随药物

    正在接受任何其他抗癌或研究药物治疗的患者不符合资格。

    在入组前 30 天内接受过最后一次活疫苗接种的患者不符合资格。

    一种。活疫苗的例子包括但不限于以下:麻疹、腮腺炎、风疹、水痘、黄热病狂犬病、卡介苗和伤寒(口服)疫苗。注射用季节性流感疫苗一般为灭活病毒疫苗,允许使用;然而,鼻内流感疫苗(例如,Flu-Mist®)是减毒活疫苗,必须符合活疫苗的时间表。

    草药制剂/药物(维生素除外)包括但不限于:圣约翰草、卡瓦、麻黄(麻黄)、银杏、脱氢表雄酮 (DHEA)、育亨宾、锯棕榈、黑升麻和人参。患者应在入组前至少 7 天停止使用所有草药和膳食补充剂。

  6. 无法参与

    研究者认为不愿意或无法返回进行必要的随访或获得评估治疗毒性或遵守给药计划、其他研究程序和研究限制所需的随访研究的患者。

  7. 过敏

因具有相似化学或生物成分的化合物(含鼠蛋白的产品、DMSO 或葡聚糖 40)而有过敏反应史的患者。

性别/性别ICMJE
适合学习的性别:全部
时代ICMJE 1 岁至 22 岁(儿童、成人)
接受健康志愿者ICMJE
联系方式ICMJE
联系人:Vanetria D Stokes,MS 9012080811 vanetria.stokes@stjude.org
联系人:Stacye Richardson,MS 9015953783 Stacye.Richardson@Stjude.org
上市地点国家/地区ICMJE不提供
删除位置国家/地区
行政信息
NCT 号码ICMJE NCT04903080
其他研究 ID 号ICMJE PBTC-059
设有数据监控委员会是的
美国 FDA 监管产品
研究美国 FDA 监管的药品:是的
研究美国 FDA 监管的设备产品:
IPD 共享声明ICMJE
计划共享 IPD:
责任方小儿脑肿瘤联盟
研究发起人ICMJE小儿脑肿瘤联盟
合作者ICMJE
  • 德克萨斯儿童癌症中心
  • 贝勒医学院
调查员ICMJE
学习椅: Meenakshi Hegde,医学博士贝勒医学院
PRS账户小儿脑肿瘤联盟
验证日期2021 年 5 月

国际医学期刊编辑委员会和世界卫生组织 ICTRP 要求的ICMJE数据元素
研究描述
简要总结:
这是一项 I 期研究,旨在评估一种称为 HER2 CAR T 细胞(HER2 嵌合抗原受体 T 细胞的简称)的免疫疗法的安全性。除了寻找副作用之外,我们还将研究这种治疗对治疗后复发(复发性)或对治疗反应不佳(进展性)的称为室管膜瘤脑肿瘤的效果如何。该试验中使用的 HER2 CAR T 细胞是由患者自己的血液制成的。一种称为 HER2 CAR 的新基因将被插入患者的 T 细胞中,使他们能够识别肿瘤上称为 HER2 的蛋白质。这些 HER2 特异性 CAR T 细胞可能能够靶向并杀死表达 HER2 的室管膜瘤。这项研究还研究了为在不同医院接受治疗的儿童提供这种类型的 CAR T 细胞治疗的可行性。

状况或疾病 干预/治疗阶段
室管膜瘤生物:HER-2 特异性 CAR T 细胞阶段1

详细说明:

PBTC-059是一项针对难治性或复发性室管膜瘤患者治疗 HER2特异性 CAR T 细胞的多中心 I 期和外科研究。

第一阶段

I 期研究的主要目标是确定淋巴清除化疗后静脉注射 HER2 特异性 CAR T 细胞的安全性,并评估淋巴清除后最多 3 次 HER2-CAR T 细胞输注的多中心可行性。

患者将在淋巴细胞清除化疗后接受一次 HER2psecific CAR T 细胞输注。在从第一次治疗中恢复后(不早于 8 周和不晚于 12 周),如果患者符合实验室参数,则在淋巴细胞清除化疗后,患者将继续使用 HER2 特异性 CAR T 细胞进行治疗,最多输注 2 次。

参加 I 期研究的患者的研究时间预计为 9 个月的治疗时间。患者将在治疗后随访 15 年。

外科研究

外科研究的目的是评估接受手术切除的儿童静脉注射 HER2 特异性 CAR T 细胞的治疗后肿瘤组织的存在。手术研究将与 I 期研究一起启动。

所有临床上需要手术的患者将有资格参加手术研究。在手术切除肿瘤前 4-6 周,患者将在淋巴清除化疗后接受一次 HER2 特异性 CAR T 细胞输注,届时将采集样本进行分析。从手术中恢复后(不早于 8 周且不晚于 15 周),如果患者符合实验室参数,将继续使用 HER2 特异性 CAR T 细胞进行治疗,最多输注 2 次。

参与外科研究的患者的研究时间预计为 10 个月的治疗时间。患者将在治疗后随访 15 年。

加药

所有处于 I 期和手术研究的患者都将接受 HER2 CAR T 细胞以患者特定剂量水平 1(1x108 总 T 细胞/平方米)进行输注。细胞剂量将根据治疗机构在采购时获得的患者体重和身高而定。对于给定年龄和性别 BMI 大于 95% 的患者,将使用理想体重计算 BSA。

如果发现剂量水平 1 具有过度毒性,则将在剂量水平 -1(5x107 总 T 细胞/m2)的情况下使用 3 次额外剂量的 CAR T 细胞,以用于剂量降低之前发生的事件。一名患者被登记接受治疗。

学习规划
学习信息布局表
学习类型介入(临床试验)
预计入学人数 50名参与者
分配:非随机
干预模式:平行分配
干预模型说明:该研究包括两组:安全队列和手术队列。
掩蔽:无(打开标签)
主要目的:治疗
官方名称:自体 HER2 特异性 CAR T 细胞治疗难治性或复发性室管膜瘤儿科患者的 1 期试验
预计学习开始日期 2021 年 9 月 3 日
预计主要完成日期 2025 年 7 月 3 日
预计 研究完成日期 2040 年 7 月 3 日
武器和干预
手臂 干预/治疗
实验:治疗(HER2 CAR T 细胞),I 期治疗
患者在第 -7 至 -6 天每天接受环磷酰胺 IV 的淋巴去除化疗,在第 -5 至 -1 天每天接受氟达拉滨' target='_blank'>氟达拉滨 IV。患者在第 0 天接受 HER2 CAR T 细胞 IV。在没有疾病进展或不可接受的毒性的情况下,治疗每 8 至 12 周重复一次,持续 2 个额外的周期。
生物:HER-2 特异性 CAR T 细胞
HER2 CAR(嵌合抗原受体)T 细胞是经过基因改造以靶向蛋白质 HER2 用于治疗癌症的 T 细胞。

实验:治疗(HER2 CAR T 细胞),手术臂
患者在第 -7 至 -6 天每天接受环磷酰胺 IV 的淋巴去除化疗,在第 -5 至 -1 天每天接受氟达拉滨' target='_blank'>氟达拉滨 IV。患者在第 0 天接受 HER2 CAR T 细胞 IV,然后在 HER2 CAR T 细胞输注后 4-6 周进行手术肿瘤切除。在没有疾病进展或不可接受的毒性的情况下,治疗每 8 至 15 周重复一次,持续 2 个额外的周期。
生物:HER-2 特异性 CAR T 细胞
HER2 CAR(嵌合抗原受体)T 细胞是经过基因改造以靶向蛋白质 HER2 用于治疗癌症的 T 细胞。

结果措施
主要结果测量
  1. I 期治疗中具有剂量限制毒性 (DLT) 的受试者数量 [时间范围:第一次 CAR T 细胞输注后最多 42 天]
    DLT 被定义为至少可能归因于研究药物(HER2 CAR T 细胞)的不良事件,发生在剂量发现期(第一次 CAR T 细胞输注后的前 42 天),与预期无关例外,协议的第 6.4 节提供了更多详细信息。安全性/可行性队列中接受至少 1 剂 HER2 CAR T 细胞的所有患者都包括在评估中。

  2. 手术组中具有剂量限制毒性 (DLT) 的受试者数量 [时间范围:第一次 CAR T 细胞输注后最多 42 天]
    DLT 被定义为至少可能归因于研究药物(HER2 CAR T 细胞)的不良事件,该事件发生在剂量确定期(第一次 CAR T 细胞输注后的前 42 天),与预期无关少数例外,协议的第 6.4 节提供了更多细节。接受至少 1 剂 HER2 CAR T 细胞的手术队列中的所有患者都包括在评估中。

  3. 治疗实施符合可行性标准的受试者的百分比 [时间范围:注册治疗后大约 3 个月]
    可行性评估是在对 CAR T 细胞进行研究人员发起(非行业赞助)多机构试验的背景下进行的。这将特别包括在一个中心制造细胞并将它们运送到其他地点进行给药和输注过程的可行性。如果超过 25% 的患者由于制造、运输或管理相关原因(共同视为可行性标准)而无法按预期进行治疗,则这将被认为是不可接受的。如果由于一个或多个制造、运输或管理相关原因而未按预期交付治疗,则此实例将被视为该对象的可行性失败。


次要结果测量
  1. 接受这种治疗的患者在首次输注时 HER2 CAR T 细胞的扩增和持久性 [时间范围:注册治疗后大约 3 个月]
    HER2 特异性 CAR T 细胞的频率在接受治疗的受试者中首次输注时进行测量。在输注前和输注后时间点汇总数据以评估其扩展和持久性。

  2. 接受这种治疗的患者在第二次输注时 HER2-CAR T 细胞的扩增和持久性 [时间范围:治疗登记后大约 6 个月]
    HER2 特异性 CAR T 细胞的频率在接受治疗的受试者中进行第二次输注时测量。在输注前和输注后时间点汇总数据以评估其扩展和持久性。

  3. 接受这种治疗的患者在第三次输注时 HER2-CAR T 细胞的扩增和持久性 [时间范围:治疗登记后大约 9 个月]
    HER2 特异性 CAR T 细胞的频率在治疗对象的第三次输注时测量。在输注前和输注后时间点汇总数据以评估其扩展和持久性。

  4. 手术组首次输注后肿瘤内 HER2 CAR T 细胞的存在 [时间范围:入组治疗后约 3 个月]
    HER2 特异性 CAR T 细胞的频率在外科队列中的受试者首次输注时进行测量。在输注前和输注后时间点汇总数据以评估其扩展和持久性。

  5. 手术臂第二次输注后 HER2 CAR T 细胞的存在 [时间范围:入组治疗后约 6 个月]
    HER2 特异性 CAR T 细胞的频率在外科队列受试者的第二次输注时测量。在输注前和输注后时间点汇总数据以评估其扩展和持久性。

  6. 手术臂中第三次输注后 HER2 CAR T 细胞的存在 [时间范围:入组治疗后约 9 个月]
    HER2 特异性 CAR T 细胞的频率在手术组受试者的第三次输注时测量。在输注前和输注后时间点汇总数据以评估其扩展和持久性。

  7. 输注 HER2 CAR T 细胞在 I 期试验中的最佳抗肿瘤反应 [时间范围:从方案治疗开始起长达 15 年]
    计算具有完全响应 (CR) 或部分响应 (PR) 的受试者比例。安全/可行性队列中接受至少 1 剂 CAR T 细胞的患者被考虑在内。 CR 是指所有可评估的肿瘤和占位效应的完全消退维持至少 4 周。 PR 是指对于可测量的疾病,通过二维测量,肿瘤大小减少大于或等于 50%,维持至少 4 周。

  8. 手术臂中注入的 HER2 CAR T 细胞的最佳抗肿瘤反应 [时间范围:从方案治疗开始起长达 15 年]
    计算具有完全响应(CR)或部分响应(PR)或临床完全响应(CCR)的受试者的比例。接受至少 1 剂 CAR T 细胞的手术组患者被考虑在内。 CR 是指所有可评估的肿瘤和占位效应的完全消退维持至少 4 周。 PR 是指对于可测量的疾病,通过二维测量,肿瘤大小减少大于或等于 50%,维持至少 4 周。 CR 和 PR 适用于患有可测量疾病的受试者。 CCR 适用于没有可测量疾病的受试者。

  9. 无事件生存期 (EFS) [时间范围:从方案治疗开始至多 2 年]
    2 年 EFS 是为所有开始预处理方案的合格受试者估计的。 EFS 定义为方案治疗开始日期与疾病进展、第二次恶性肿瘤、任何原因导致的死亡或最后一次随访日期的最短记录日期之间的时间间隔。

  10. 总生存期 (OS) [时间范围:从方案治疗开始起 2 年]
    对所有启动预处理方案的合格受试者估计 2 年 OS。 OS 定义为协议治疗开始日期与任何原因导致的死亡日期或最后一次随访日期之间的时间间隔。


资格标准
资格信息的布局表
适合学习的年龄: 1 岁至 22 岁(儿童、成人)
适合学习的性别:全部
接受健康志愿者:
标准

筛选标准

  1. 患者必须诊断为复发性或进行性室管膜瘤。所有肿瘤必须在诊断或复发时进行组织学验证。

  2. 既往治疗

    患者必须接受过至少一种除手术以外的抗肿瘤治疗。

  3. 充足的试验前肿瘤组织

    患者必须有足够的试验前肿瘤材料来确定 HER2 状态。首选最近切除或活检复发的肿瘤组织。如果不可用,来自先前复发或初始诊断时的肿瘤组织是可以接受的。

    一种。一种例外情况是之前接受过 HER2 靶向治疗(包括但不限于曲妥珠单抗)的患者;由于 HER2 下调或丢失的可能性,这些患者在停止治疗后将需要评估肿瘤 HER2 状态。

    不会出于 HER2 筛查的目的进行肿瘤活检。如果肿瘤组织不可用或不适合 HER2 检测,患者将不符合 PBTC-059 筛查的资格。 IHC 的肿瘤筛查将使用德克萨斯儿童医院验证的测试方法集中进行。筛选样本必须在注册筛选后 7 天内发货。

  4. 已知的 HIV 阳性

    已知 HIV 阳性的患者不符合资格,因为向这些患者输注使用逆转录病毒载体进行基因改造的 CAR T 细胞的安全性和有效性未知。此外,本研究中用于治疗的免疫抑制将带来不可接受的风险。

  5. 年龄

    在筛选同意书时,患者必须≥ 1 但≤ 21 岁。

  6. 筛选同意书

    患者或家长/监护人可以理解同意书,并愿意根据机构指南签署书面知情同意书。应按照机构指南的要求获得适合年龄和发育的同意。

  7. 研究治疗注册的潜在资格

如果患者的肿瘤为 HER2 阳性,则应合理预期对本试验进行筛选的患者符合第 3.3 节所述的治疗标准。

采购标准

在为制造 HER2 CAR T 细胞产品而采购外周血时,所有受试者必须符合以下纳入和排除资格标准。不会有任何例外。所有确定采购资格的临床和实验室评估都必须在注册前 14 天内完成。有关实验室要求和采购采血日期计划的详细信息,请参阅第 6.1 节。

采购纳入标准

  1. 患者必须经过筛查并确定诊断为 HER2 阳性复发性或进行性室管膜瘤

  2. 性能得分

    采购后一周内评估的 Karnofsky 绩效量表(KPS > 16 岁)或 Lansky 绩效评分(LPS ≤ 16 岁)(附录 C)必须≥ 60%。由于神经功能缺损而无法行走但坐在轮椅上的患者,如果神经功能缺损稳定如第 3.3.1.7 节所述,则将被视为可以走动以评估表现评分。

  3. 既往治疗

    患者必须在登记采购日期前 21 天以上接受过最后一剂细胞毒性化疗。

  4. 器官功能

    患者必须具有如下定义的足够器官和骨髓功能:

    1. 外周绝对中性粒细胞计数 (ANC) > 1.0 x 109 个细胞/L
    2. 血小板计数 ≥ 75 100 x 109 个细胞/L(不支持,定义为 4 天内未输注血小板)
    3. 血红蛋白 ≥ 8 g/dL(可能接受红细胞输血)
    4. 总胆红素 ≤ 1.5 x 正常年龄上限 (ULN)
    5. ALT(SGPT) 和 AST(SGOT) ≤ 3 x 正常年龄上限 (ULN)
    6. 血清肌酐 < 1.5 x 年龄和性别正常的机构上限。不符合标准但 24 小时肌酐清除率或 GFR(放射性同位素或碘甲酸盐)≥ 70 mL/min/1.73 m2 的患者符合条件。
    7. 肺功能

      • 用脉搏血氧仪测量的氧饱和度在室内空气中≥ 93%。
  5. 伴随用药

    接受全身皮质类固醇治疗的患者必须在获得前至少两周保持稳定或递减的剂量,并且皮质类固醇剂量必须小于或等于地塞米松 0.75 mg/m2/天(或等效剂量)。允许使用局部、眼部、鼻内或吸入皮质类固醇

  6. 采购同意书

    患者或家长/监护人可以理解同意书,并愿意根据机构指南签署书面知情同意书。应按照机构指南的要求获得适合年龄和发育的同意。

  7. 潜在的入学资格

应合理预期为本试验成功采集血液样本的患者符合第 3.3 节所述的治疗标准,并在采购之日起 180 天内开始治疗。治疗时段不会超过指定的 180 天,并且此类患者可能无法接受本研究的治疗,具体取决于时段的可用性。

采购排除标准

1. 已知的 HIV 阳性

已知 HIV 阳性患者不符合资格,因为向这些患者输注使用逆转录病毒载体进行基因改造的 CAR T 细胞的安全性和有效性未知。此外,本研究中用于治疗的免疫抑制将带来不可接受的风险。

治疗标准

所有 I 期(第 1 层)和外科(第 2 层)受试者在入组治疗时必须满足以下纳入和排除资格标准。不会有任何例外。影像学检查必须在注册前 14 天内完成。必须在入组前 7 天进行所有其他临床和实验室评估以确定治疗资格。

治疗纳入标准

  1. 诊断

    经组织学确诊为复发性或进展性 HER2 阳性室管膜瘤的患者。组织学验证可以从诊断时间或复发时间开始。在存在复发问题的情况下,在登记接受方案治疗之前,需要组织学验证或随访影像学进展验证。

  2. 疾病状态

    第一阶段(第 1 层)- 患者必须具有可评估的疾病才有资格。可评估的疾病包括可测量或不可测量的疾病,定义如下:

    1. 可测量的疾病(增强或非增强肿瘤):

      • 至少 1 厘米,或
      • 至少两倍(在两个垂直直径)MRI 切片厚度,加上层间间隙。
    2. 不可测量的疾病(肿瘤太小而无法准确测量):

      • 在至少一个垂直维度上小于 1 厘米,或
      • 小于 MRI 切片厚度的两倍,加上层间间隙。

    注意:软脑膜疾病被认为是不可测量但可评估的。

    外科研究(第 2 层)- 患有可测量疾病(第 3.3.1.2.1 节)的患者,在这些患者中,在 CAR T 细胞输注后有临床指征且可行进行肿瘤切除。

  3. 年龄

    患者在入组治疗时必须≥ 1 但≤ 22 岁。

  4. HER2 CAR T细胞产品

    患者必须至少有一个处方剂量的冷冻自体 HER2 CAR T 细胞产品可用于输注。

  5. 既往抗肿瘤治疗

    细胞毒性化疗:患者在研究入组治疗前至少 28 天未接受细胞毒性化疗,并且在进入治疗前必须已从急性治疗相关毒性中恢复(定义为 < 1 级,如果未在资格标准中定义;不包括脱发)这项研究。

    生物、靶向或研究药物(抗肿瘤):患者必须在最后一次接受所述药物后至少有 7 天的时间,并且必须已从所有急性毒性反应中恢复过来。

    一种。对于已知在给药后 7 天后发生急性不良事件的药物,该期限必须延长至已知不良事件发生的时间之后。

    • 在接受 CAR T 细胞输注之前,患者必须从最后一剂药物开始至少有 14 天的时间。

    单克隆抗体、检查点抑制剂和其他已知半衰期延长的药物:患者必须已从任何可能与药物相关的急性毒性中恢复过来,并且在研究登记前 28 天以上接受了最后一剂药物。

    过继性细胞疗法:患者必须已从任何可能与细胞产品相关的急性毒性中恢复过来,并且在研究登记前≥56 天接受了最后一剂产品。

    辐射:患者的最后一部分必须是:

    1. 入组前 ≥ 3 个月(90 天)接受颅脊髓照射、全脑照射、全身照射或照射 > 50% 的骨盆或脊柱。
    2. 入组前≥14 天对肿瘤进行局部姑息性照射。
    3. 接受肿瘤定向放疗(非姑息性放疗)的患者应在完成最后一部分放疗后至少 6 周进行的影像学研究中确认疾病进展。

    手术:患者在接受治疗后的 14 天内必须没有接受过手术,并且必须有足够的伤口愈合并且从手术的其他急性影响中恢复。一个例外是在研究开始治疗之前的任何时间点都允许放置中心静脉导管。

  6. 生长因子

    入组前患者必须停用所有集落形成生长因子(例如,非格司亭、沙格司亭或促红细胞生成素)至少 7 天。如果患者接受长效制剂,则必须经过 14 天。

  7. 皮质类固醇

    接受全身皮质类固醇治疗的患者必须在入组治疗前至少 14 天保持稳定或递减的剂量,并且在 14 天内皮质类固醇剂量必须小于或等于地塞米松 0.5 mg/m2/天(或等效剂量)入学前。允许使用局部、眼部、鼻内或吸入皮质类固醇

  8. 神经状态

    对于有神经功能缺损的患者,入组前功能缺损应至少稳定 7 天。基线详细的神经系统检查应清楚地记录患者在接受研究治疗时的神经系统状态。

    如果癫痫发作得到很好的控制,则可以招募患有癫痫症的患者。

  9. 业绩状况

    在注册后一周内评估的 Karnofsky 表现量表(KPS > 16 岁)或 Lansky 表现评分(LPS ≤ 16 岁)(附录 C)必须≥ 60%。由于神经功能障碍而无法行走但坐在轮椅上的患者,将被视为能走动以评估表现评分。

  10. 器官功能

    患者必须具有第 3.2.1.4 节中定义的足够的器官和骨髓功能。

  11. 预防怀孕

    在本研究中接受治疗时,有生育能力或有生育能力的患者必须愿意使用医学上可接受的避孕措施,包括禁欲。

  12. 知情同意书

患者或家长/监护人可以理解同意书,并愿意根据机构指南签署书面知情同意书。应按照机构指南的要求获得适合年龄和发育的同意。

  1. 符合第 3.3.1.2.1 节资格标准的患者必须使用 I 期治疗同意书(第 1 层)入组。
  2. 符合第 3.3.1.2.2 节资格标准的患者必须使用手术研究治疗同意书(第 2 层)入组。

治疗排除标准

  1. 影像学研究中的大块肿瘤患者

    大块肿瘤将被定义为:

    1. 单个最大尺寸 > 6 cm,或
    2. 肿瘤导致钩部突出或占位效应导致中线移位,有或没有即将出现的突出的症状或体征,或
    3. 脑脊液流动受阻。
  2. 幕下肿瘤具有由肿瘤累及脑干引起的症状或体征。不排除继发于先前手术的稳定颅神经缺损患者。
  3. 怀孕或哺乳

    本研究不包括孕妇或哺乳期妇女。

    一种。有生育能力的女性患者必须在开始治疗后 7 天内血清或尿液妊娠试验呈阴性。如果尿检呈阳性或不能确认为阴性,则需要进行血清妊娠试验。

    孕妇或哺乳期妇女被排除在本研究之外,因为使用转基因表达 HER2 CAR 的 T 细胞对胎儿或哺乳婴儿存在未知但潜在的不良事件风险。小鼠的临床前研究表明,靶抗原 HER2 是心脏小梁、颅感觉神经节和运动神经元发育的正常胎儿发育所必需的。75 此外,淋巴耗竭化疗药物氟达拉滨' target='_blank'>氟达拉滨和环磷酰胺都是妊娠 D 类药物。

  4. 并发疾病

    患有活动性自身免疫性疾病、自身免疫性疾病/综合征病史或任何其他需要持续全身性类固醇或全身性免疫抑制剂的疾病的患者,除非

    1. 患有白癜风或哮喘/特应性疾病已解决的患者
    2. 激素替代或干燥综合征稳定的甲状腺功能减退' target='_blank'>甲状腺功能减退症患者
    3. 需要生理剂量皮质类固醇的患者(高达 0.5 毫克/平方米/天的地塞米松当量)

    有或正在发生的肺炎或显着的间质性肺病病史

    持续或活动性不受控制的感染

    患有任何临床上显着的无关全身性疾病(严重感染或显着的心、肺、肝或其他器官功能障碍)的患者,在研究者看来,会损害患者耐受方案治疗的能力,使他们面临额外的毒性风险或会干扰研究程序或结果。

    患有以下任何一种心脏病的患者

    1. 纽约心脏协会 (NYHA) 功能等级 III 或 IV
    2. 具有临床意义的心律失常,包括但不限于尖端扭转型室性心动过速' target='_blank'>心动过速或需要安装起搏器
    3. 超声心动图 (ECHO) 确定左心室射血分数低于 50%

    已知 HIV 阳性

    一种。由于使用逆转录病毒载体向这些患者输注转基因 CAR T 细胞的安全性和有效性未知,因此 HIV 阳性患者不符合资格。此外,本研究中用于治疗的免疫抑制将带来不可接受的风险。

  5. 伴随药物

    正在接受任何其他抗癌或研究药物治疗的患者不符合资格。

    在入组前 30 天内接受过最后一次活疫苗接种的患者不符合资格。

    一种。活疫苗的例子包括但不限于以下:麻疹、腮腺炎、风疹、水痘、黄热病狂犬病卡介苗和伤寒(口服)疫苗。注射用季节性流感疫苗一般为灭活病毒疫苗,允许使用;然而,鼻内流感疫苗(例如,Flu-Mist®)是减毒活疫苗,必须符合活疫苗的时间表。

    草药制剂/药物(维生素除外)包括但不限于:圣约翰草、卡瓦、麻黄(麻黄)、银杏、脱氢表雄酮 (DHEA)、育亨宾锯棕榈黑升麻和人参。患者应在入组前至少 7 天停止使用所有草药和膳食补充剂。

  6. 无法参与

    研究者认为不愿意或无法返回进行必要的随访或获得评估治疗毒性或遵守给药计划、其他研究程序和研究限制所需的随访研究的患者。

  7. 过敏

因具有相似化学或生物成分的化合物(含鼠蛋白的产品、DMSO 或葡聚糖 40)而有过敏反应史的患者。

联系方式和地点

联系人
位置联系人的布局表
联系人:Vanetria D Stokes,MS 9012080811 vanetria.stokes@stjude.org
联系人:Stacye Richardson,MS 9015953783 Stacye.Richardson@Stjude.org

赞助商和合作者
小儿脑肿瘤联盟
德克萨斯儿童癌症中心
贝勒医学院
调查员
调查员信息布局表
学习椅: Meenakshi Hegde,医学博士贝勒医学院
追踪信息
首次提交日期ICMJE 2021 年 5 月 21 日
首次发布日期ICMJE 2021 年 5 月 26 日
最后更新发布日期2021 年 5 月 26 日
预计研究开始日期ICMJE 2021 年 9 月 3 日
预计主要完成日期2025 年 7 月 3 日(主要结局指标的最终数据收集日期)
当前主要结局指标ICMJE
(投稿时间:2021年5月21日)
  • I 期治疗中具有剂量限制毒性 (DLT) 的受试者数量 [时间范围:第一次 CAR T 细胞输注后最多 42 天]
    DLT 被定义为至少可能归因于研究药物(HER2 CAR T 细胞)的不良事件,发生在剂量发现期(第一次 CAR T 细胞输注后的前 42 天),与预期无关例外,协议的第 6.4 节提供了更多详细信息。安全性/可行性队列中接受至少 1 剂 HER2 CAR T 细胞的所有患者都包括在评估中。
  • 手术组中具有剂量限制毒性 (DLT) 的受试者数量 [时间范围:第一次 CAR T 细胞输注后最多 42 天]
    DLT 被定义为至少可能归因于研究药物(HER2 CAR T 细胞)的不良事件,该事件发生在剂量确定期(第一次 CAR T 细胞输注后的前 42 天),与预期无关少数例外,协议的第 6.4 节提供了更多细节。接受至少 1 剂 HER2 CAR T 细胞的手术队列中的所有患者都包括在评估中。
  • 治疗实施符合可行性标准的受试者的百分比 [时间范围:注册治疗后大约 3 个月]
    可行性评估是在对 CAR T 细胞进行研究人员发起(非行业赞助)多机构试验的背景下进行的。这将特别包括在一个中心制造细胞并将它们运送到其他地点进行给药和输注过程的可行性。如果超过 25% 的患者由于制造、运输或管理相关原因(共同视为可行性标准)而无法按预期进行治疗,则这将被认为是不可接受的。如果由于一个或多个制造、运输或管理相关原因而未按预期交付治疗,则此实例将被视为该对象的可行性失败。
原始主要结局指标ICMJE与当前相同
更改历史记录未发布任何更改
当前次要结局指标ICMJE
(投稿时间:2021年5月21日)
  • 接受这种治疗的患者在首次输注时 HER2 CAR T 细胞的扩增和持久性 [时间范围:注册治疗后大约 3 个月]
    HER2 特异性 CAR T 细胞的频率在接受治疗的受试者中首次输注时进行测量。在输注前和输注后时间点汇总数据以评估其扩展和持久性。
  • 接受这种治疗的患者在第二次输注时 HER2-CAR T 细胞的扩增和持久性 [时间范围:治疗登记后大约 6 个月]
    HER2 特异性 CAR T 细胞的频率在接受治疗的受试者中进行第二次输注时测量。在输注前和输注后时间点汇总数据以评估其扩展和持久性。
  • 接受这种治疗的患者在第三次输注时 HER2-CAR T 细胞的扩增和持久性 [时间范围:治疗登记后大约 9 个月]
    HER2 特异性 CAR T 细胞的频率在治疗对象的第三次输注时测量。在输注前和输注后时间点汇总数据以评估其扩展和持久性。
  • 手术组首次输注后肿瘤内 HER2 CAR T 细胞的存在 [时间范围:入组治疗后约 3 个月]
    HER2 特异性 CAR T 细胞的频率在外科队列中的受试者首次输注时进行测量。在输注前和输注后时间点汇总数据以评估其扩展和持久性。
  • 手术臂第二次输注后 HER2 CAR T 细胞的存在 [时间范围:入组治疗后约 6 个月]
    HER2 特异性 CAR T 细胞的频率在外科队列受试者的第二次输注时测量。在输注前和输注后时间点汇总数据以评估其扩展和持久性。
  • 手术臂中第三次输注后 HER2 CAR T 细胞的存在 [时间范围:入组治疗后约 9 个月]
    HER2 特异性 CAR T 细胞的频率在手术组受试者的第三次输注时测量。在输注前和输注后时间点汇总数据以评估其扩展和持久性。
  • 输注 HER2 CAR T 细胞在 I 期试验中的最佳抗肿瘤反应 [时间范围:从方案治疗开始起长达 15 年]
    计算具有完全响应 (CR) 或部分响应 (PR) 的受试者比例。安全/可行性队列中接受至少 1 剂 CAR T 细胞的患者被考虑在内。 CR 是指所有可评估的肿瘤和占位效应的完全消退维持至少 4 周。 PR 是指对于可测量的疾病,通过二维测量,肿瘤大小减少大于或等于 50%,维持至少 4 周。
  • 手术臂中注入的 HER2 CAR T 细胞的最佳抗肿瘤反应 [时间范围:从方案治疗开始起长达 15 年]
    计算具有完全响应(CR)或部分响应(PR)或临床完全响应(CCR)的受试者的比例。接受至少 1 剂 CAR T 细胞的手术组患者被考虑在内。 CR 是指所有可评估的肿瘤和占位效应的完全消退维持至少 4 周。 PR 是指对于可测量的疾病,通过二维测量,肿瘤大小减少大于或等于 50%,维持至少 4 周。 CR 和 PR 适用于患有可测量疾病的受试者。 CCR 适用于没有可测量疾病的受试者。
  • 无事件生存期 (EFS) [时间范围:从方案治疗开始至多 2 年]
    2 年 EFS 是为所有开始预处理方案的合格受试者估计的。 EFS 定义为方案治疗开始日期与疾病进展、第二次恶性肿瘤、任何原因导致的死亡或最后一次随访日期的最短记录日期之间的时间间隔。
  • 总生存期 (OS) [时间范围:从方案治疗开始起 2 年]
    对所有启动预处理方案的合格受试者估计 2 年 OS。 OS 定义为协议治疗开始日期与任何原因导致的死亡日期或最后一次随访日期之间的时间间隔。
原始次要结果测量ICMJE与当前相同
当前的其他预先指定的结果措施不提供
原始的其他预先指定的结果措施不提供
描述性信息
简要标题ICMJE用于室管膜瘤儿童的 HER2 特异性 CAR T 细胞
官方名称ICMJE自体 HER2 特异性 CAR T 细胞治疗难治性或复发性室管膜瘤儿科患者的 1 期试验
简要总结这是一项 I 期研究,旨在评估一种称为 HER2 CAR T 细胞(HER2 嵌合抗原受体 T 细胞的简称)的免疫疗法的安全性。除了寻找副作用之外,我们还将研究这种治疗对治疗后复发(复发性)或对治疗反应不佳(进展性)的称为室管膜瘤脑肿瘤的效果如何。该试验中使用的 HER2 CAR T 细胞是由患者自己的血液制成的。一种称为 HER2 CAR 的新基因将被插入患者的 T 细胞中,使他们能够识别肿瘤上称为 HER2 的蛋白质。这些 HER2 特异性 CAR T 细胞可能能够靶向并杀死表达 HER2 的室管膜瘤。这项研究还研究了为在不同医院接受治疗的儿童提供这种类型的 CAR T 细胞治疗的可行性。
详细说明

PBTC-059是一项针对难治性或复发性室管膜瘤患者治疗 HER2特异性 CAR T 细胞的多中心 I 期和外科研究。

第一阶段

I 期研究的主要目标是确定淋巴清除化疗后静脉注射 HER2 特异性 CAR T 细胞的安全性,并评估淋巴清除后最多 3 次 HER2-CAR T 细胞输注的多中心可行性。

患者将在淋巴细胞清除化疗后接受一次 HER2psecific CAR T 细胞输注。在从第一次治疗中恢复后(不早于 8 周和不晚于 12 周),如果患者符合实验室参数,则在淋巴细胞清除化疗后,患者将继续使用 HER2 特异性 CAR T 细胞进行治疗,最多输注 2 次。

参加 I 期研究的患者的研究时间预计为 9 个月的治疗时间。患者将在治疗后随访 15 年。

外科研究

外科研究的目的是评估接受手术切除的儿童静脉注射 HER2 特异性 CAR T 细胞的治疗后肿瘤组织的存在。手术研究将与 I 期研究一起启动。

所有临床上需要手术的患者将有资格参加手术研究。在手术切除肿瘤前 4-6 周,患者将在淋巴清除化疗后接受一次 HER2 特异性 CAR T 细胞输注,届时将采集样本进行分析。从手术中恢复后(不早于 8 周且不晚于 15 周),如果患者符合实验室参数,将继续使用 HER2 特异性 CAR T 细胞进行治疗,最多输注 2 次。

参与外科研究的患者的研究时间预计为 10 个月的治疗时间。患者将在治疗后随访 15 年。

加药

所有处于 I 期和手术研究的患者都将接受 HER2 CAR T 细胞以患者特定剂量水平 1(1x108 总 T 细胞/平方米)进行输注。细胞剂量将根据治疗机构在采购时获得的患者体重和身高而定。对于给定年龄和性别 BMI 大于 95% 的患者,将使用理想体重计算 BSA。

如果发现剂量水平 1 具有过度毒性,则将在剂量水平 -1(5x107 总 T 细胞/m2)的情况下使用 3 次额外剂量的 CAR T 细胞,以用于剂量降低之前发生的事件。一名患者被登记接受治疗。

研究类型ICMJE介入性
研究阶段ICMJE阶段1
研究设计ICMJE分配:非随机
干预模式:平行分配
干预模型说明:
该研究包括两组:安全队列和手术队列。
掩蔽:无(打开标签)
主要目的:治疗
条件ICMJE室管膜瘤
干预ICMJE生物:HER-2 特异性 CAR T 细胞
HER2 CAR(嵌合抗原受体)T 细胞是经过基因改造以靶向蛋白质 HER2 用于治疗癌症的 T 细胞。
研究武器ICMJE
  • 实验:治疗(HER2 CAR T 细胞),I 期治疗
    患者在第 -7 至 -6 天每天接受环磷酰胺 IV 的淋巴去除化疗,在第 -5 至 -1 天每天接受氟达拉滨' target='_blank'>氟达拉滨 IV。患者在第 0 天接受 HER2 CAR T 细胞 IV。在没有疾病进展或不可接受的毒性的情况下,治疗每 8 至 12 周重复一次,持续 2 个额外的周期。
    干预:生物:HER-2 特异性 CAR T 细胞
  • 实验:治疗(HER2 CAR T 细胞),手术臂
    患者在第 -7 至 -6 天每天接受环磷酰胺 IV 的淋巴去除化疗,在第 -5 至 -1 天每天接受氟达拉滨' target='_blank'>氟达拉滨 IV。患者在第 0 天接受 HER2 CAR T 细胞 IV,然后在 HER2 CAR T 细胞输注后 4-6 周进行手术肿瘤切除。在没有疾病进展或不可接受的毒性的情况下,治疗每 8 至 15 周重复一次,持续 2 个额外的周期。
    干预:生物:HER-2 特异性 CAR T 细胞
出版物 *不提供

* 包括数据提供者提供的出版物以及 Medline 中由 ClinicalTrials.gov 标识符(NCT 编号)确定的出版物。
招聘信息
招聘状态ICMJE暂未招聘
预计入学人数ICMJE
(投稿时间:2021年5月21日)
50
最初预计入学人数ICMJE与当前相同
预计研究完成日期ICMJE 2040 年 7 月 3 日
预计主要完成日期2025 年 7 月 3 日(主要结局指标的最终数据收集日期)
资格标准ICMJE

筛选标准

  1. 患者必须诊断为复发性或进行性室管膜瘤。所有肿瘤必须在诊断或复发时进行组织学验证。

  2. 既往治疗

    患者必须接受过至少一种除手术以外的抗肿瘤治疗。

  3. 充足的试验前肿瘤组织

    患者必须有足够的试验前肿瘤材料来确定 HER2 状态。首选最近切除或活检复发的肿瘤组织。如果不可用,来自先前复发或初始诊断时的肿瘤组织是可以接受的。

    一种。一种例外情况是之前接受过 HER2 靶向治疗(包括但不限于曲妥珠单抗)的患者;由于 HER2 下调或丢失的可能性,这些患者在停止治疗后将需要评估肿瘤 HER2 状态。

    不会出于 HER2 筛查的目的进行肿瘤活检。如果肿瘤组织不可用或不适合 HER2 检测,患者将不符合 PBTC-059 筛查的资格。 IHC 的肿瘤筛查将使用德克萨斯儿童医院验证的测试方法集中进行。筛选样本必须在注册筛选后 7 天内发货。

  4. 已知的 HIV 阳性

    已知 HIV 阳性的患者不符合资格,因为向这些患者输注使用逆转录病毒载体进行基因改造的 CAR T 细胞的安全性和有效性未知。此外,本研究中用于治疗的免疫抑制将带来不可接受的风险。

  5. 年龄

    在筛选同意书时,患者必须≥ 1 但≤ 21 岁。

  6. 筛选同意书

    患者或家长/监护人可以理解同意书,并愿意根据机构指南签署书面知情同意书。应按照机构指南的要求获得适合年龄和发育的同意。

  7. 研究治疗注册的潜在资格

如果患者的肿瘤为 HER2 阳性,则应合理预期对本试验进行筛选的患者符合第 3.3 节所述的治疗标准。

采购标准

在为制造 HER2 CAR T 细胞产品而采购外周血时,所有受试者必须符合以下纳入和排除资格标准。不会有任何例外。所有确定采购资格的临床和实验室评估都必须在注册前 14 天内完成。有关实验室要求和采购采血日期计划的详细信息,请参阅第 6.1 节。

采购纳入标准

  1. 患者必须经过筛查并确定诊断为 HER2 阳性复发性或进行性室管膜瘤

  2. 性能得分

    采购后一周内评估的 Karnofsky 绩效量表(KPS > 16 岁)或 Lansky 绩效评分(LPS ≤ 16 岁)(附录 C)必须≥ 60%。由于神经功能缺损而无法行走但坐在轮椅上的患者,如果神经功能缺损稳定如第 3.3.1.7 节所述,则将被视为可以走动以评估表现评分。

  3. 既往治疗

    患者必须在登记采购日期前 21 天以上接受过最后一剂细胞毒性化疗。

  4. 器官功能

    患者必须具有如下定义的足够器官和骨髓功能:

    1. 外周绝对中性粒细胞计数 (ANC) > 1.0 x 109 个细胞/L
    2. 血小板计数 ≥ 75 100 x 109 个细胞/L(不支持,定义为 4 天内未输注血小板)
    3. 血红蛋白 ≥ 8 g/dL(可能接受红细胞输血)
    4. 总胆红素 ≤ 1.5 x 正常年龄上限 (ULN)
    5. ALT(SGPT) 和 AST(SGOT) ≤ 3 x 正常年龄上限 (ULN)
    6. 血清肌酐 < 1.5 x 年龄和性别正常的机构上限。不符合标准但 24 小时肌酐清除率或 GFR(放射性同位素或碘甲酸盐)≥ 70 mL/min/1.73 m2 的患者符合条件。
    7. 肺功能

      • 用脉搏血氧仪测量的氧饱和度在室内空气中≥ 93%。
  5. 伴随用药

    接受全身皮质类固醇治疗的患者必须在获得前至少两周保持稳定或递减的剂量,并且皮质类固醇剂量必须小于或等于地塞米松 0.75 mg/m2/天(或等效剂量)。允许使用局部、眼部、鼻内或吸入皮质类固醇

  6. 采购同意书

    患者或家长/监护人可以理解同意书,并愿意根据机构指南签署书面知情同意书。应按照机构指南的要求获得适合年龄和发育的同意。

  7. 潜在的入学资格

应合理预期为本试验成功采集血液样本的患者符合第 3.3 节所述的治疗标准,并在采购之日起 180 天内开始治疗。治疗时段不会超过指定的 180 天,并且此类患者可能无法接受本研究的治疗,具体取决于时段的可用性。

采购排除标准

1. 已知的 HIV 阳性

已知 HIV 阳性患者不符合资格,因为向这些患者输注使用逆转录病毒载体进行基因改造的 CAR T 细胞的安全性和有效性未知。此外,本研究中用于治疗的免疫抑制将带来不可接受的风险。

治疗标准

所有 I 期(第 1 层)和外科(第 2 层)受试者在入组治疗时必须满足以下纳入和排除资格标准。不会有任何例外。影像学检查必须在注册前 14 天内完成。必须在入组前 7 天进行所有其他临床和实验室评估以确定治疗资格。

治疗纳入标准

  1. 诊断

    经组织学确诊为复发性或进展性 HER2 阳性室管膜瘤的患者。组织学验证可以从诊断时间或复发时间开始。在存在复发问题的情况下,在登记接受方案治疗之前,需要组织学验证或随访影像学进展验证。

  2. 疾病状态

    第一阶段(第 1 层)- 患者必须具有可评估的疾病才有资格。可评估的疾病包括可测量或不可测量的疾病,定义如下:

    1. 可测量的疾病(增强或非增强肿瘤):

      • 至少 1 厘米,或
      • 至少两倍(在两个垂直直径)MRI 切片厚度,加上层间间隙。
    2. 不可测量的疾病(肿瘤太小而无法准确测量):

      • 在至少一个垂直维度上小于 1 厘米,或
      • 小于 MRI 切片厚度的两倍,加上层间间隙。

    注意:软脑膜疾病被认为是不可测量但可评估的。

    外科研究(第 2 层)- 患有可测量疾病(第 3.3.1.2.1 节)的患者,在这些患者中,在 CAR T 细胞输注后有临床指征且可行进行肿瘤切除。

  3. 年龄

    患者在入组治疗时必须≥ 1 但≤ 22 岁。

  4. HER2 CAR T细胞产品

    患者必须至少有一个处方剂量的冷冻自体 HER2 CAR T 细胞产品可用于输注。

  5. 既往抗肿瘤治疗

    细胞毒性化疗:患者在研究入组治疗前至少 28 天未接受细胞毒性化疗,并且在进入治疗前必须已从急性治疗相关毒性中恢复(定义为 < 1 级,如果未在资格标准中定义;不包括脱发)这项研究。

    生物、靶向或研究药物(抗肿瘤):患者必须在最后一次接受所述药物后至少有 7 天的时间,并且必须已从所有急性毒性反应中恢复过来。

    一种。对于已知在给药后 7 天后发生急性不良事件的药物,该期限必须延长至已知不良事件发生的时间之后。

    • 在接受 CAR T 细胞输注之前,患者必须从最后一剂药物开始至少有 14 天的时间。

    单克隆抗体、检查点抑制剂和其他已知半衰期延长的药物:患者必须已从任何可能与药物相关的急性毒性中恢复过来,并且在研究登记前 28 天以上接受了最后一剂药物。

    过继性细胞疗法:患者必须已从任何可能与细胞产品相关的急性毒性中恢复过来,并且在研究登记前≥56 天接受了最后一剂产品。

    辐射:患者的最后一部分必须是:

    1. 入组前 ≥ 3 个月(90 天)接受颅脊髓照射、全脑照射、全身照射或照射 > 50% 的骨盆或脊柱。
    2. 入组前≥14 天对肿瘤进行局部姑息性照射。
    3. 接受肿瘤定向放疗(非姑息性放疗)的患者应在完成最后一部分放疗后至少 6 周进行的影像学研究中确认疾病进展。

    手术:患者在接受治疗后的 14 天内必须没有接受过手术,并且必须有足够的伤口愈合并且从手术的其他急性影响中恢复。一个例外是在研究开始治疗之前的任何时间点都允许放置中心静脉导管。

  6. 生长因子

    入组前患者必须停用所有集落形成生长因子(例如,非格司亭、沙格司亭或促红细胞生成素)至少 7 天。如果患者接受长效制剂,则必须经过 14 天。

  7. 皮质类固醇

    接受全身皮质类固醇治疗的患者必须在入组治疗前至少 14 天保持稳定或递减的剂量,并且在 14 天内皮质类固醇剂量必须小于或等于地塞米松 0.5 mg/m2/天(或等效剂量)入学前。允许使用局部、眼部、鼻内或吸入皮质类固醇

  8. 神经状态

    对于有神经功能缺损的患者,入组前功能缺损应至少稳定 7 天。基线详细的神经系统检查应清楚地记录患者在接受研究治疗时的神经系统状态。

    如果癫痫发作得到很好的控制,则可以招募患有癫痫症的患者。

  9. 业绩状况

    在注册后一周内评估的 Karnofsky 表现量表(KPS > 16 岁)或 Lansky 表现评分(LPS ≤ 16 岁)(附录 C)必须≥ 60%。由于神经功能障碍而无法行走但坐在轮椅上的患者,将被视为能走动以评估表现评分。

  10. 器官功能

    患者必须具有第 3.2.1.4 节中定义的足够的器官和骨髓功能。

  11. 预防怀孕

    在本研究中接受治疗时,有生育能力或有生育能力的患者必须愿意使用医学上可接受的避孕措施,包括禁欲。

  12. 知情同意书

患者或家长/监护人可以理解同意书,并愿意根据机构指南签署书面知情同意书。应按照机构指南的要求获得适合年龄和发育的同意。

  1. 符合第 3.3.1.2.1 节资格标准的患者必须使用 I 期治疗同意书(第 1 层)入组。
  2. 符合第 3.3.1.2.2 节资格标准的患者必须使用手术研究治疗同意书(第 2 层)入组。

治疗排除标准

  1. 影像学研究中的大块肿瘤患者

    大块肿瘤将被定义为:

    1. 单个最大尺寸 > 6 cm,或
    2. 肿瘤导致钩部突出或占位效应导致中线移位,有或没有即将出现的突出的症状或体征,或
    3. 脑脊液流动受阻。
  2. 幕下肿瘤具有由肿瘤累及脑干引起的症状或体征。不排除继发于先前手术的稳定颅神经缺损患者。
  3. 怀孕或哺乳

    本研究不包括孕妇或哺乳期妇女。

    一种。有生育能力的女性患者必须在开始治疗后 7 天内血清或尿液妊娠试验呈阴性。如果尿检呈阳性或不能确认为阴性,则需要进行血清妊娠试验。

    孕妇或哺乳期妇女被排除在本研究之外,因为使用转基因表达 HER2 CAR 的 T 细胞对胎儿或哺乳婴儿存在未知但潜在的不良事件风险。小鼠的临床前研究表明,靶抗原 HER2 是心脏小梁、颅感觉神经节和运动神经元发育的正常胎儿发育所必需的。75 此外,淋巴耗竭化疗药物氟达拉滨' target='_blank'>氟达拉滨和环磷酰胺都是妊娠 D 类药物。

  4. 并发疾病

    患有活动性自身免疫性疾病、自身免疫性疾病/综合征病史或任何其他需要持续全身性类固醇或全身性免疫抑制剂的疾病的患者,除非

    1. 患有白癜风或哮喘/特应性疾病已解决的患者
    2. 激素替代或干燥综合征稳定的甲状腺功能减退' target='_blank'>甲状腺功能减退症患者
    3. 需要生理剂量皮质类固醇的患者(高达 0.5 毫克/平方米/天的地塞米松当量)

    有或正在发生的肺炎或显着的间质性肺病病史

    持续或活动性不受控制的感染

    患有任何临床上显着的无关全身性疾病(严重感染或显着的心、肺、肝或其他器官功能障碍)的患者,在研究者看来,会损害患者耐受方案治疗的能力,使他们面临额外的毒性风险或会干扰研究程序或结果。

    患有以下任何一种心脏病的患者

    1. 纽约心脏协会 (NYHA) 功能等级 III 或 IV
    2. 具有临床意义的心律失常,包括但不限于尖端扭转型室性心动过速' target='_blank'>心动过速或需要安装起搏器
    3. 超声心动图 (ECHO) 确定左心室射血分数低于 50%

    已知 HIV 阳性

    一种。由于使用逆转录病毒载体向这些患者输注转基因 CAR T 细胞的安全性和有效性未知,因此 HIV 阳性患者不符合资格。此外,本研究中用于治疗的免疫抑制将带来不可接受的风险。

  5. 伴随药物

    正在接受任何其他抗癌或研究药物治疗的患者不符合资格。

    在入组前 30 天内接受过最后一次活疫苗接种的患者不符合资格。

    一种。活疫苗的例子包括但不限于以下:麻疹、腮腺炎、风疹、水痘、黄热病狂犬病卡介苗和伤寒(口服)疫苗。注射用季节性流感疫苗一般为灭活病毒疫苗,允许使用;然而,鼻内流感疫苗(例如,Flu-Mist®)是减毒活疫苗,必须符合活疫苗的时间表。

    草药制剂/药物(维生素除外)包括但不限于:圣约翰草、卡瓦、麻黄(麻黄)、银杏、脱氢表雄酮 (DHEA)、育亨宾锯棕榈黑升麻和人参。患者应在入组前至少 7 天停止使用所有草药和膳食补充剂。

  6. 无法参与

    研究者认为不愿意或无法返回进行必要的随访或获得评估治疗毒性或遵守给药计划、其他研究程序和研究限制所需的随访研究的患者。

  7. 过敏

因具有相似化学或生物成分的化合物(含鼠蛋白的产品、DMSO 或葡聚糖 40)而有过敏反应史的患者。

性别/性别ICMJE
适合学习的性别:全部
时代ICMJE 1 岁至 22 岁(儿童、成人)
接受健康志愿者ICMJE
联系方式ICMJE
联系人:Vanetria D Stokes,MS 9012080811 vanetria.stokes@stjude.org
联系人:Stacye Richardson,MS 9015953783 Stacye.Richardson@Stjude.org
上市地点国家/地区ICMJE不提供
删除位置国家/地区
行政信息
NCT 号码ICMJE NCT04903080
其他研究 ID 号ICMJE PBTC-059
设有数据监控委员会是的
美国 FDA 监管产品
研究美国 FDA 监管的药品:是的
研究美国 FDA 监管的设备产品:
IPD 共享声明ICMJE
计划共享 IPD:
责任方小儿脑肿瘤联盟
研究发起人ICMJE小儿脑肿瘤联盟
合作者ICMJE
  • 德克萨斯儿童癌症中心
  • 贝勒医学院
调查员ICMJE
学习椅: Meenakshi Hegde,医学博士贝勒医学院
PRS账户小儿脑肿瘤联盟
验证日期2021 年 5 月

国际医学期刊编辑委员会和世界卫生组织 ICTRP 要求的ICMJE数据元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