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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境医 / 临床实验 / 联合治疗(Talazoparib Plus avelumab)用于IV期或复发性的非Quamous非小细胞肺癌,具有STK11基因突变(肺-MAP治疗试验)

联合治疗(Talazoparib Plus avelumab)用于IV期或复发性的非Quamous非小细胞肺癌,具有STK11基因突变(肺-MAP治疗试验)

研究描述
简要摘要:
这项II期肺-MAP治疗试验研究研究了结合治疗(Talazoparib Plus avelumab)如何治疗患有具有STK11基因突变并恢复过的非质量非小细胞肺癌的患者,或者是第四阶段。 Talazoparib可以通过阻断细胞生长所需的一些酶来阻止肿瘤细胞的生长。单克隆抗体(例如AVELUMAB)的免疫疗法可能有助于人体的免疫系统攻击癌症,并可能干扰肿瘤细胞生长和扩散的能力。作为单疗法或与化学疗法结合使用的免疫疗法药物在STK11基因中具有突变的肺癌细胞与没有突变的肺癌细胞似乎不良。将药物塔拉唑妥杆菌添加到免疫疗法药物avelumab中可能会更好地治疗具有STK11基因突变的肺癌。

病情或疾病 干预/治疗阶段
晚期肺非Quamous非小细胞癌复发性肺非Quamous非小细胞癌IV肺癌AJCC V8期IVA肺癌AJCC ajcc ajcc v8阶段IVB肺癌AJCC v8药物:avelumab药物:talazoparib药物:talazoparib tosylate阶段2

详细说明:

主要目标:

I.在患有IV期或复发性的非Quamous非小细胞肺癌携带致病性STK11基因组改变的患者中,用Talazoparib加上Alazoparib加上Alazoparib和A velumab评估客观反应率(ORR)(ORR)(已确认和未经证实,完整和部分)抗PD-1/PD-L1治疗和基于铂的化学疗法。

ii。在注册后12周(DCR12)评估疾病控制率。

次要目标:

I.评估研究者评估了无进展生存期(IA-PF)。 ii。评估总体生存(OS)。 iii。评估响应者的响应持续时间(DOR)。 iv。评估毒性的频率和严重程度。

翻译医学目标:

I.在基线时收集,加工和库存无细胞的脱氧核糖核酸(DNA)(CFDNA),第3天周期,进展和治疗终结,以未来开发提案,以评估循环肿瘤的全面下一代测序DNA(ctDNA)并检查抗talazoparib和avelumab抗性的分子机制。

ii。建立来自难治性非小细胞肺癌(NSCLC)患者的组织/血液存储库。

iii。评估来自Lungmap筛选方案中基金会医学公司(FMI)面板上检测到的KEAP1中同时体细胞突变患者的临床结果(ORR,IA-PFS,OS)。

iv。评估ATM中与肺部筛查方案中FMI面板上检测到的ATM突变或其他DNA损伤反应基因同时突变的患者的临床结果(ORR,IA-PFS,OS)。

V.评估从肺泡筛查方案和临床结果(ORR,IA-PFS,OS)在FMI面板上测得的肿瘤突变负担(TMB)之间的关联。

大纲:

患者在第1和15天的60分钟内每天口服(PO)和静脉静脉注射(IV)。在没有疾病进展或无法接受的毒性的情况下,每28天重复一次周期。

完成研究治疗后,患者进行跟踪直至死亡或子研究后3年。

学习规划
研究信息的布局表
研究类型介入(临床试验)
估计入学人数 44名参与者
分配: N/A。
干预模型:单组分配
掩蔽:无(打开标签)
主要意图:治疗
官方标题: Talazoparib加上AVELUMAB的II期研究,对IV期或复发性非Quamals非小细胞肺癌具有致病性STK11基因组改变(肺MAP亚研究)
实际学习开始日期 2020年1月16日
估计的初级完成日期 2022年1月31日
估计 学习完成日期 2022年2月1日
武器和干预措施
手臂 干预/治疗
实验:治疗(Talazoparib,avelumab)
患者每天在第1天和第15天内每天收到60分钟的talazoparib po。在没有疾病进展或不可接受的毒性的情况下,每28天重复一次周期。
药物:avelumab
给定iv
其他名称:
  • Bavencio
  • MSB-0010718C
  • MSB0010718C

药物:Talazoparib
给定po
其他名称:
  • BMN 673
  • BMN-673

药物:talazoparib tosylate
给定po
其他名称:Talzenna

结果措施
主要结果指标
  1. 最佳客观响应率(ORR)[时间范围:最多3年]
    将通过完全响应(CR),未确认的CR(UCR),部分响应(PR)和未确认的PR(UPR)评估。

  2. 疾病控制率[时间范围:注册后12周]
    在注册后12周(+/- 2周)或在注册后12周(+/- 2周),将定义为CR,PR,UPR或UCR的最佳反应。 )。


次要结果度量
  1. 毒性的频率和严重程度[时间范围:最多3年]
    将利用国家癌症研究所不良事件的共同术语标准(NCI CTCAE)版本5.0。

  2. 无进展生存期[时间范围:从子学注册的日期到首次通过本地审查,中央审查,症状恶化或因任何原因而导致的死亡评估的首次记录的日期,最多可评估3年]
    将计算二进制比例和相关的置信区间。 Kaplan-Meier的方法将用于估计生存分布,Brookmeyer-Crowley方法将用于估计中值周围的置信区间。

  3. 总体生存[时间范围:最多3年]
    将计算二进制比例和相关的置信区间。 Kaplan-Meier的方法将用于估计生存分布,Brookmeyer-Crowley方法将用于估计中值周围的置信区间。

  4. 响应持续时间[时间范围:从第一个响应(CR或PR)的第一个文档(CR或PR)的日期到首次通过局部审查或有症状恶化评估的进展文档的日期,或者因获得反应的患者的任何原因而导致的死亡(CR或PR) ),最多3年]
    将计算二进制比例和相关的置信区间。 Kaplan-Meier的方法将用于估计生存分布,Brookmeyer-Crowley方法将用于估计中值周围的置信区间。


资格标准
有资格信息的布局表
有资格学习的年龄:儿童,成人,老年人
有资格学习的男女:全部
接受健康的志愿者:
标准

纳入标准:

  • 必须将患者分配到S1900C。对S1900C的分配由使用FoundationOne分析的肺塔协议基因组分析确定。 S1900C的生物标志物资格基于肿瘤上STK11或STK11 BI-平行性损失中致病体细胞突变的鉴定
  • 患者必须在组织学或细胞学上确认的IV期或复发性非质量,混合鳞状/非Quamous(例如,腺癌癌)或未指定的非小细胞肺癌(NSCLC NOS)。纯鳞状细胞癌的患者不符合资格
  • 患有慢性丙型肝炎病毒(HBV)感染证据的患者必须在抑制性治疗前28天内具有无法检测到的HBV病毒负荷
  • 患有丙型肝炎病毒(HCV)感染史的患者必须接受治疗和治愈。目前正在治疗的HCV感染患者必须在子研究登记前28天内具有无法检测的HCV病毒负荷
  • 患有已知人类免疫缺陷病毒(HIV)感染的患者符合条件,只要他们接受有效的抗逆转录病毒疗法,并且在其最新的病毒载荷测试中以及在亚研究前的6个月内无法检测到的病毒载量。
  • 患者必须接受至少一系列的抗PD-1或抗PD-L1治疗,以进行III期,IV或复发性疾病。允许任何数量的其他非铂基化学疗法或针对性疾病的靶向治疗方案

    • 患者在IV期或经常性环境中可能没有接受超过一系列的抗PD-1或抗PD-L1治疗。抗PD-1或抗PD-L1治疗可能单独或与基于铂的化学疗法,抗CTLA4治疗或其他免疫调节治疗相结合。在抗PD-1或抗PD-L1的启动后,患者必须经历过疾病的进展> 42天(周期1天)
    • 未接受抗PD-1或抗PD-L1疗法与铂基化学疗法结合的患者,还必须接受先前基于铂的化学疗法,并且经历了疾病进展,并且在启动后> 42天(周期1天)> 42天基于铂的化学疗法
    • 接受III期疾病的同时化学放疗后接受抗PD-1或抗PD-L1治疗的患者是其唯一的抗PD-1或抗PD-L1治疗线,如果他们的疾病进展小于(小于小于( <)抗PD-1或抗PD-L1治疗之日起365天
  • 接受I-III期疾病的手术后术后辅助治疗的患者(即患者尚未接受基于白金的第四期或复发性疾病的化学疗法)必须在基于铂类化学疗法后或之后的疾病进展,而该疾病的进展是从患者接受该疗法的最后日期以来的365天小于(<)365天
  • 患者必须能够整体吞咽胶囊
  • 患者必须事先接触任何具有PARP抑制剂的药物(例如Veliparib,Olaparib,Rucaparib,Niraparib,Talazoparib)作为其主要药理学
  • 患者在方案治疗时不得服用,也不打算服用强的P-糖蛋白(P-GP)抑制剂(例如Dronedarone,Quinidine,Ranolazine,Itraconazole,酮康唑),P-gp诱导剂(Rifampin,ritononavir,ritanavir,tipranavir)强烈的乳腺癌抗癌蛋白(BCRP)抑制剂(例如Elacridar)
  • 患者必须在最近的治疗后进展
  • 在子研究登记前21天内,不得接受患者以前的全身治疗(全身化疗,免疫疗法或研究药物)。患者必须从先前治疗的任何副作用中恢复(= <1级)。在子研究之前的14天内,不得接受患者的放射治疗
  • 在这项研究中接受治疗时,患者不得计划接受任何并发化疗,免疫疗法,生物治疗或激素治疗。同时使用激素用于非癌症相关疾病(例如,用于糖尿病的胰岛素和激素替代疗法)是可以接受的
  • 患者必须患有计算机断层扫描(CT)或磁共振成像(MRI)记录的可测量疾病。除非具有诊断质量,否则可以使用联合正电子发射断层扫描(PET)/CT的CT来记录不可估量的疾病。可测量的疾病必须在子研究前28天内评估。胸腔积液,腹水和实验室参数是唯一的疾病证据。不可估量的疾病必须在子研究登记前的42天内评估。所有疾病都必须在基线肿瘤评估表上进行评估和记录。唯一可测量的疾病的患者在先前的放射治疗端口内必须表现出明显的进行性疾病(在治疗研究者的看来),然后再进行下研究。 CT和MRI扫描必须通过传输图像和数据(Triad)提交中央审查
  • 患者必须进行大脑的CT或MRI扫描才能在子研究前42天内评估中枢神经系统(CNS)疾病。患者不得患有脑膜脑脑疾病,脊髓压缩或脑转移,除非:(1)转移已经接受了局部治疗,并且在治疗后至少14天,在临床上一直在临床控制和无症状,以及(2)患者没有残留的神经功能障碍,并且在子研究注册之前至少已经不使用皮质类固醇
  • 患者在子研究登记前的14天内不得进行大型手术。患者必须从先前手术的影响中完全康复
  • 血清胆红素= <正常(IULN)的机构上限(在亚顿注册前的28天内)。对于肝转移的患者,胆红素必须为= <5 x iuln
  • 丙氨酸氨基转移酶(ALT)或天冬氨酸氨基转移酶(AST)= <2 x iuln在子研究前28天内(如果完成ALT和AST,则必须是= <2 iuln)。对于患有肝转移的患者,Alt或AST必须为= <5 X IULN(如果完成ALT和AST,则必须= <5 x iuln)
  • 患者必须使用以下Cockcroft-Gault公式具有血清肌酐= <<iuln或计算出的肌酐清除率> = 50 ml/min。该标本必须在子研究注册前的28天内进行绘制和处理
  • 患者必须在子研究前28天内记录Zubrod表现状态0-1
  • 纽约心脏协会标准所定义的患者不得具有任何III/IV级心脏病(即心脏病患者,导致体育锻炼明显限制或导致无法进行任何体育活动而无需进行任何身体活动),不稳定的Angina,胸肌和心肌梗塞在6个月内或严重的不受控制的心律不齐
  • 必须在次学生注册前28天内获得研究前的历史和体格检查
  • 除以下情况外,不允许其他先前的恶性肿瘤:经过适当治疗的基底细胞或鳞状细胞皮肤癌,原位宫颈癌,患者目前正在完全缓解患者或任何其他癌症,或从中接受了经过适当治疗的I期或II期癌症,或者从中进行了任何其他癌症。患者无病五年
  • 绝对中性粒细胞计数(ANC)> = 1,500/mcl(在子研究前28天内获得)。患者必须独立输血(即,在子研究登记之前至少14天内没有血液产物输血)
  • 血小板计数> = 100,000 mcl(在子研究前28天内获得)。患者必须独立输血(即,在子研究登记之前至少14天内没有血液产物输血)
  • 血红蛋白> = 9 g/dL(在子研究登记前28天内获得)。患者必须独立输血(即,在子研究登记之前至少14天内没有血液产物输血)
  • 患者必须同意将血样提交循环肿瘤DNA(CTDNA)
  • 还必须为患者提供银行业务和相关研究,以收集和未来的标本使用

排除标准:

  • 患者不得怀孕或护理。具有生殖潜力的女性/男性必须同意使用有效的避孕方法。如果一名妇女连续12个月在任何时候都有月经,则被认为具有“生殖潜力”。除了常规的避孕方法外,“有效的避孕方法”还包括旨在防止怀孕(或预防副作用)定义为子宫切除术,双侧卵巢切除术或双侧输卵管结扎术的异性恋和手术。但是,如果在任何时候,先前独身的患者选择在协议中概述的避孕措施中选择在使用避孕措施中,则负责开始避孕措施
  • 患者不得具有先前器官移植的病史,包括同种异体干细胞移植
  • 患者必须在亚顿注册前7天内接受皮质类固醇(每天> 10毫克泼尼松或同等)或其他免疫抑制药物的全身治疗。在没有活性自身免疫性疾病的情况下,允许吸入或局部类固醇和肾上腺替代剂量= <10 mg每天泼尼松或同等剂量
  • 患者不得患有活性自身免疫性疾病,该疾病需要全身性类固醇(相当于10 mg的泼尼松)或在子研究前7天内(例如,疾病修饰的抗炎性药物)在7天内进行免疫抑制剂。例外包括:受控1型糖尿病的患者,甲状腺功能低下或甲状腺功能亢进症,白癜风,解决儿童哮喘/atopy或牛皮癣不需要免疫抑制治疗
  • 患者不得对胃肠道功能或胃肠道疾病受到任何损害,这些疾病可能会显着改变Talazoparib的吸收(例如,溃疡性疾病,不受控制的恶心,呕吐,腹泻,吸收不良综合征,小肠肠切除术或活跃的肽溃疡病)。患者不得在子研究注册前12个月内有活跃的小肠或大肠炎症,例如克罗恩病或溃疡性结肠炎
  • 患者不得具有对单克隆抗体的过敏性或怀疑性过敏(级= 3)
  • 患者不得具有过敏反应或不受控制的哮喘病史。不受控制的哮喘被定义为具有以下任何标准的患者:

    • 症状控制不良:哮喘控制问卷(ACQ)始终> 1.5或哮喘控制测试问卷(ACT)<20(或由国家哮喘教育和预防计划[NAEPP]或全球哮喘[GINA]指南的全球哮喘教育和预防计划“不太控制” 3个月或评估)
    • 频繁的严重加重:上一年的2次或更多的全身性皮质类固醇(CSS)(CSS)(> 3天)
    • 严重加重:上一年至少一个住院,重症监护病房或机械通风
    • 气流限制:在1秒(FEV1)<80%的强制呼气量预测(在降低的FEV1/强制生命力[FVC]的情况下,定义为小于正常下限),此后短暂和长效均已预扣支气管扩张剂
  • 患者不得经历任何与免疫相关的不良事件,包括导致先前免疫疗法和/或需要长时间高剂量的类固醇的肺炎
  • 患者不得有需要全身治疗的主动感染的证据
  • 不得在子研究登记前28天内不得接受任何现场衰减疫苗接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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