病情或疾病 | 干预/治疗 | 阶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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皮肤血管肉瘤皮肤辐射相关的血管肉瘤内脏血管肉瘤 | 药物:Cabozantinib S-麦芽酸生物学:Nivolumab药物:Paclitaxel其他:生活质量评估其他:问卷管理 | 阶段2 |
主要目标:
I.确定紫杉醇和没有nivolumab的紫杉醇的紫杉醇幼稚血管肉瘤的紫杉醇的无进展生存期(PFS)。
ii。确定Nivolumab的总反应率(ORR)与Cabozantinib S-麦芽酸盐(Cabozantinib)结合使用,患有紫杉烷预先治疗的血管肉瘤患者。
次要目标:
I.确定紫杉醇与Nivolumab结合使用的ORR。 ii。通过确定每种组合的总生存期(OS),确定在具有血管肉瘤的受试者中向紫杉醇或Cabozantinib中添加Nivolumab或Cabozantinib的临床活性。
iii。通过确定紫杉烷预先治疗的血管肉瘤受试者,通过在6个月下确定紫杉烷预先治疗的血管肉瘤的受试者,通过实体肿瘤(Recist)版本(v)1.1的响应评估标准,通过确定紫杉烷预先治疗的血管肉瘤的临床活性(PFS)。
iv。为了评估基于国家癌症研究所(NCI)的受体肉瘤的受试者(NCI)术语标准(CTCAE)版本(CTCAE)版本(v)。
V.通过患者报告的结果(PRO)-CTCAE测量患者的症状不良事件(AE)。
轮廓:以前未收到紫杉烷的患者被随机分配为I或ARM II。以前接受过紫杉烷的患者被分配给ARM III。
ARM I:患者在第1天的30分钟内静脉注射(IV)和紫杉醇IV在第1、8和15天的1小时内接受。在没有疾病进展或不可接受的毒性的情况下,每4周重复一次周期。
ARM II:患者在第1、8和15天的1小时内接受紫杉醇IV。在没有疾病进展或不可接受的毒性的情况下,每4周重复一次周期。疾病进展的患者可能会跨越臂III。
ARM III:患者在第1天的30分钟内接受Nivolumab IV,每天口服Cabozantinib。在没有疾病进展或不可接受的毒性的情况下,周期每4周重复一次。
完成研究治疗后,每3个月每3年随访患者。
研究类型 : | 介入(临床试验) |
估计入学人数 : | 90名参与者 |
分配: | 随机 |
干预模型: | 并行分配 |
掩蔽: | 无(打开标签) |
主要意图: | 治疗 |
官方标题: | 紫杉醇和没有nivolumab的紫杉醇的多中心II期试验,以及在紫杉烷中的Nivolumab和Cabozantinib,在紫杉烷中预处理的受试者 |
实际学习开始日期 : | 2020年9月4日 |
估计的初级完成日期 : | 2023年9月30日 |
估计 学习完成日期 : | 2023年9月30日 |
手臂 | 干预/治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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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验:ARM I(Nivolumab,紫杉醇) 患者在第1天内在30分钟内接受Nivolumab IV,在第1、8和15天的1小时内接受了1小时的紫杉醇IV。在没有疾病进展或无法接受的毒性的情况下每4周重复一次循环。 | 生物学:Nivolumab 给定iv 其他名称:
药物:紫杉醇 给定iv 其他名称:
其他:生活质量评估 辅助研究 其他名称:生活质量评估 其他:问卷管理 辅助研究 |
实验:ARM II(紫杉醇) 患者在第1、8和15天的1小时内接受紫杉醇IV。在没有疾病进展或不可接受的毒性的情况下,每4周重复一次周期。 | 药物:紫杉醇 给定iv 其他名称:
其他:生活质量评估 辅助研究 其他名称:生活质量评估 其他:问卷管理 辅助研究 |
实验:ARM III(Nivolumab,Cabozantinib s-maleate) 患者在第1天的30分钟内接受Nivolumab IV,每天都会接受Cabozantinib s-maletaib po。在没有疾病进展或不可接受的毒性的情况下,周期每4周重复一次。 | 药物:cabozantinib s-maleate 给定po 其他名称:
生物学:Nivolumab 给定iv 其他名称:
其他:生活质量评估 辅助研究 其他名称:生活质量评估 其他:问卷管理 辅助研究 |
有资格学习的年龄: | 18岁以上(成人,老年人) |
有资格学习的男女: | 全部 |
接受健康的志愿者: | 不 |
纳入标准:
组织学确认的皮肤或内脏血管肉瘤,该受试者无法治愈治疗或治愈性疗法治疗。注意:如果受试者降低了治愈的方式疗法,则必须记录原因(例如,对必要手术的发病率过多)
注意:允许辐射引起的血管肉瘤
没有怀孕,也不是护理,因为这项研究涉及一种研究剂,其遗传毒性,诱变和致畸作用对发育中的胎儿和新生儿是未知的
事先治疗
患者必须完成所有先前治疗(包括研究)> = = 1天1天之前28天
总胆红素= <<1.5 x正常的上限(ULN)
天冬氨酸氨基转移酶(AST)/丙氨酸氨基转移酶(ALT)= <2.5 x正常的上限(ULN)
在过去的两年中,需要全身治疗的活性自身免疫性疾病(即疾病修饰剂,皮质类固醇或免疫抑制药物)。这些包括但不限于具有免疫相关神经疾病史的患者,多发性硬化症' target='_blank'>多发性硬化症,自身免疫性(脱髓粉)神经病,吉兰·巴雷综合症,肌无力的肌无力;全身性自身免疫性疾病,例如全身性红斑狼疮(SLE),类风湿关节炎,结缔组织疾病,硬皮病,炎症性肠病(IBD),克罗恩斯,溃疡性结肠炎,肝炎;以及有毒性表皮坏死病史(十),史蒂文斯 - 约翰逊综合征或磷脂综合征的患者,因为疾病复发或加剧的风险
紫杉烷仅预处理:
紫杉烷仅预处理:
重新注册资格标准(仅在ARM 2上进展时):不怀孕而不护理,因为该研究涉及一种研究剂,其遗传毒性,诱变和致变性对发育中的胎儿和新生儿的作用是未知的
重新注册资格标准(仅在ARM 2上进展):事先治疗
患者必须完成所有先前的治疗(包括研究臂2紫杉醇)> = 1天1天之前的28天
重新注册资格标准(仅在手臂2上进展时):总胆红素= <1.5 x正常的上限(ULN)
重新注册资格标准(仅在ARM 2上进展):AST/ALT = <2.5 x正常的上限(UL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