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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境医 / 临床实验 / PD-1单克隆抗体,lenvatinib和TACE在治疗HCC(PLTHCC)中

PD-1单克隆抗体,lenvatinib和TACE在治疗HCC(PLTHCC)中

研究描述
简要摘要:

绝大多数原发性肝癌(90%)是肝细胞癌(HCC),大多数HCC患者在诊所被诊断出诊断为局部晚期或转移性疾病。其中大多数不适合自由基治疗。在支持治疗的情况下,中位生存时间仅为7.9个月。因此,迫切需要对这些患者进行有效治疗。

目前,不满足单一或顺序治疗的总体客观反应率(ORR),并且过度存活(OS)改善不理想。因此,联合治疗可能是晚期HCC患者的好选择。

这项研究侧重于无法使用的中期和晚期(BCLC-B和BCLC-C)HCC患者。通过免疫疗法(PD-1单克隆抗体),局部疗法(TACE)和抗血管生成疗法(Lenvatinib)的结合,预计它将改变肿瘤微环境,恢复免疫反应,增强各种治疗效果,并提高中期和晚期HCC患者的治疗功效。


病情或疾病 干预/治疗阶段
肝细胞癌不可切除组合产品:PD-1 MAB与TACE和Lenvatinib结合阶段2

详细说明:

这项研究是一个单臂,单个中心,非随机,开放标签研究。据估计,将招募56例无法接受根本切除的高级HCC患者。

受试者的试验期包括筛查期,治疗期和随访期。

药物处理为240 mg PD-1单克隆抗体,第一天静脉输注,每21天作为治疗周期; Lenvatinib甲酸酯胶囊,12 mg(体重≥60kg)或8 mg(体重<60 kg),每天口服一次,连续口服; TACE,空白的微球和小脂蛋白(30 mg) +表蛋白(40 mg)通过常规程序注射到肝动脉中,每4-6周重复一次,并用于2-4个周期。治疗一直持续到疾病进展,发生无法忍受的毒性,开始了新的抗肿瘤治疗,撤回知情同意,随访丢失,发生死亡或需要治疗终止。

筛查将在21到-4天之间进行 - 在周期1的第一天之前,在进行任何筛选程序或评估之前,已注册了知情同意书,并向每个受试者全面说明了试验。

基线评估结果必须在第一次试验药物管理之前(周期1的第1天)收集。基线评估可以在周期1的第3天和1天之间进行。如果在周期1的第一天前3天内进行筛查结果,则可以用作基线结果。

自第一次给药以来,每8周(±7天)评估肿瘤成像,在36周后每12周(±7天)评估肿瘤成像。如果有疾病进展的临床指示,则肿瘤评估更为频繁。如果发生疾病进展,不可接受的毒性,受试者要求停止试验或受试者撤回同意的要求,受试者将中止试验治疗。

停止试验治疗时,应在停止治疗后的7天内停止治疗,以免治疗检查。

治疗期结束后(长达2年),可以从研究药物中受益的受试者将继续研究药物的治疗,直到疾病进展,无法忍受的不良反应,撤回重症监护设施(ICF),其他反应 - 肿瘤治疗,随访的丧失,研究的死亡或终止。

发生临床事件发生后,如果研究人员认为应该归因于疾病的进展,即使患者继续接受治疗,也不太可能恢复,则可以将其评估为临床衰退。调查员要讨论并决定是否继续或停止对受试者的治疗,并在研究文件中记录记录。

在研究结束时,仍在研究治疗的受试者可以继续通过另一项扩展研究或其他形式接受研究,如果研究人员在疗效评估中稳定或放心,并且可以忍受不良反应。

学习规划
研究信息的布局表
研究类型介入(临床试验)
估计入学人数 56名参与者
分配: N/A。
干预模型:单组分配
干预模型描述:这项研究侧重于无法使用的中期和晚期(BCLC-B和BCLC-C)HCC患者。参与者将接受免疫疗法(PD-1单克隆抗体),局部疗法(TACE)和抗血管生成疗法(Lenvatinib)的联合治疗。
掩蔽:无(打开标签)
主要意图:治疗
官方标题: PD-1 MAB与Lenvatinib结合和TACE在BCLC B/C肝细胞癌的处理中:单臂,单个中心,非随机,开放标签研究
实际学习开始日期 2019年11月14日
估计的初级完成日期 2020年12月31日
估计 学习完成日期 2021年6月30日
武器和干预措施
手臂 干预/治疗
实验:治疗组
参与者将接受免疫疗法(PD-1单克隆抗体),局部疗法(TACE,LOBAPLATIN和硬脂蛋白和硬纤维蛋白和抗血管生成疗法(Lenvatinib)的联合治疗(Lenvatinib)
组合产品:PD-1 MAB与TACE和Lenvatinib结合
免疫疗法(PD-1单克隆抗体),局部疗法(TACE)和抗血管生成疗法(Lenvatinib)的组合

结果措施
主要结果指标
  1. 客观响应率(ORR)[时间范围:从基线肿瘤体积变化6个月]
    肿瘤体积减少的患者比例达到预定值并可以维持最低时间限制。它是完全响应(CR)和部分响应(PR)的比例的总和。也就是说,orr = cr + pr


次要结果度量
  1. 自由生存(PFS)[时间范围:长达24个月,从入学日期到首次记录的进展或死亡日期的任何原因(以先到者为准),以最高24个月进行评估]
    无进展生存期是指从治疗开始到观察到癌症进展患者或出于任何原因发生死亡的时间。

  2. 进步时间(TTP)[时间范围:最多24个月,从入学日期到首次记录的进展或死亡日期的任何原因(以第一个为准)(以最高为准)评估长达24个月的日期]
    从治疗开始到肿瘤的客观进展的时间

  3. 疾病控制率(DCR)[时间范围:1年]
    它是完全反应(CR),部分反应(PR)和稳定疾病(SD)的比例的总和。也就是说,dcr = cr + pr + sd

  4. 响应持续时间[时间范围:最多48周]
    从首次评估肿瘤作为CR或PR的时间到第一次评估为PD或任何死亡原因

  5. 总体生存[时间范围:1年]
    从任何原因引起的治疗开始到死亡的时间(最后一次随访时间是为失去访问的患者;研究结束是针对仍然活着的患者)


其他结果措施:
  1. 肝切除术的转换率[时间范围:1年]
    局部晚期肝癌患者的比率,他们在以前无法进行以综合治疗而进行激进手术的比率


资格标准
有资格信息的布局表
有资格学习的年龄: 18岁以上(成人,老年人)
有资格学习的男女:全部
接受健康的志愿者:
标准

纳入标准:

  1. HCC通过组织学 /细胞学证实。
  2. 年龄≥18岁。
  3. 东部合作肿瘤学组(ECOG)物理状态得分0或1。
  4. 巴塞罗那临床肝癌(BCLC)B期或阶段。
  5. 在第一次管理之前或接受过治疗但PD或SD≥4周之前,未接受其他系统性抗肿瘤治疗的参与者。
  6. 在第一次管理之前未接受TACE的患者或接受过TACE但SD≥4周的患者。
  7. 根据recist v1.1,至少有一个可测量的病变。
  8. 儿童pugh得分≤7。
  9. 参与者具有足够的器官和骨髓功能。
  10. 预期生存时间≥12周。
  11. 对于生育年龄的妇女或性伴侣是育龄妇女的男性患者,应在整个治疗期间以及最后一次药物后6个月采取有效的避孕措施。
  12. 签署书面知情同意书,并能够遵循计划中指定的访问和相关程序

排除标准:

  1. 纤维素癌,肉瘤性癌,胆管癌和其他成分先前已通过组织学 /细胞学证实。
  2. 肝脑病或肝移植的史。
  3. 胸腔积液,腹水和心包积液,需要排水。
  4. 急性或慢性活性乙型肝炎或C感染,乙型肝炎病毒(HBV-DNA)> 10^6拷贝 / ml;丙型肝炎病毒(HCV-RNA)> 10^3拷贝 / ml; HBSAG和抗HCV抗体同时为阳性。
  5. 有中枢神经系统转移。
  6. 在过去的6个月中发生了由门户高血压引起的食道或胃静脉曲张的出血,或在第一次给药前3个月内发现了严重的(G3)静脉曲张,或者在第一次给药之前的3个月内发现了遗传性高血压(包括在成像检查中发现的脾肿大的证据)成立。研究人员评估出出血的风险很高,并且没有在内窥镜下接受硬化疗法或结扎。
  7. 前6个月的动静脉血栓栓塞病史,包括心肌梗塞,不稳定的心绞痛,脑血管事故,肺栓塞,深静脉栓塞或任何其他严重的血栓栓塞。常规抗凝剂治疗后,植入静脉端口或导管源或浅表静脉的血栓是稳定的。预防性使用低分子量肝素(例如,依诺肝素40 mg /天)。
  8. 主要门静脉的肿瘤血栓,或同时涉及上肠静脉静脉。
  9. 阿司匹林(> 325 mg / day)或其他已知抑制血小板功能的药物,例如二吡啶胺或氯吡格雷,在第一次给药之前的2周内连续7天使用。
  10. 对于不受控制的高血压,收缩压> 150 mmHg或舒张压> 100 mmHg> 100 mmHg,治疗最佳的医疗,高血压危机或高血压脑病病史。
  11. 有症状的心力衰竭' target='_blank'>充血性心力衰竭(纽约心脏协会II-IV类)。有症状或无法控制的心律不齐。先天性长QT综合征病史或筛查的校正QT间隔(QTC)超过500 ms(通过Fridericia方法计算)。
  12. 严重的出血趋势或凝血功能障碍或进行溶栓。
  13. 在过去的6个月中,有胃肠道穿孔和 /或瘘管的史,肠道阻塞的史(包括需要肠胃外营养的不完全肠梗阻),大量肠道切开术(部分结肠切除术或慢性腹泻),克罗恩病,溃疡,溃疡,溃疡结肠炎或长期慢性腹泻
  14. 在第一次管理之前的3周内,接受了放疗。对于在第一次给药前三周接受放疗的患者,必须在进入该组之前满足以下所有疾病:目前,没有与放射疗法有关的有毒反应,不需要服用糖皮质激素,不包括放射性肺炎,辐射肝炎,辐射,辐射肠炎等
  15. 以前和当前的肺纤维化病史,间质性肺炎,肺炎,药物相关的肺炎,严重损害肺功能和其他肺部疾病。
  16. 主动结核病(TB),他正在接受抗结核病治疗或在第一次给药前一年内接受了抗结核治疗。
  17. HIV感染(HIV 1/2抗体阳性)和已知梅毒感染的患者。在活跃阶段或临床控制差的严重感染。
  18. 在第一次给药之前的4周内,严重的感染,包括由于感染并发症,菌血症或严重肺炎而导致的住院。
  19. 需要全身治疗的活动自身免疫性疾病(例如使用疾病减轻药物,皮质类固醇或免疫抑制剂)发生在第一次给药之前的2年内。允许替代疗法(例如甲状腺素,胰岛素或生理皮质类固醇用于肾上腺或垂体不足)。原发性免疫缺陷的已知史。只有自身免疫性抗体阳性的患者才能根据研究人员的判断确认是否患有自身免疫性疾病
  20. 免疫抑制药物在第一次给药前的4周内使用,不包括局部糖皮质激素或全身性糖皮质激素(即不超过10 mg /天泼尼松或其他糖皮质激素的等效剂量),可暂时使用由于Dyspnea症状而导致的糖皮质激素,哮喘,慢性阻塞性肺部疾病和其他疾病。
  21. 在第一次管理之前或在研究期间,在4周内接收活疫苗。
  22. 在第一次给药(手术)或未造成的伤口,溃疡或骨折之前的4周内,进行了主要的外科手术(颅骨切开术,胸腔切开术或张开手)。
  23. 在第一次管理之前的4周内,接受了肝癌的局部治疗。
  24. 在第一次给药之前的2周内,接受了具有抗肿瘤指示或具有免疫调节作用的药物(包括胸腺素,干扰素,白介素)。
  25. 不受控制的 /不可纠正的代谢疾病或其他非恶性器官疾病,全身性疾病或癌症的次要反应,这可能导致更高的医疗风险和 /或生存评估的不确定性。
  26. 已知对任何PD-1单克隆抗体成分过敏。
  27. 在该试验的整个治疗期内以及在研究药物的最后一次管理后的12周内,育儿年龄的妇女不愿意或无法使用可接受的避孕方法(育龄妇女尚未进行人工灭菌(子宫切除术,双侧管结扎或双侧卵巢切除术),妊娠或哺乳期妇女;在纳入或研究药物之前,患有妊娠测试阳性的妇女;如果伴侣是育龄的妇女,则是育龄的女性,该受试者是一个肥沃的男性,没有有效的避孕措施。
联系人和位置

位置
布局表以获取位置信息
中国,天津
天津医科大学癌症医院招募
天津,天津,中国,300060
联系人:Ti Zhang,MD +8623340123 Ext 3090 zhangti@tjmuch.com
首席研究员:医学博士Wei Lu
次级投票器:马里兰州Ti Zhang
赞助商和合作者
天津医科大学癌症研究所和医院
追踪信息
首先提交的日期ICMJE 2020年1月28日
第一个发布日期icmje 2020年2月17日
上次更新发布日期2020年2月17日
实际学习开始日期ICMJE 2019年11月14日
估计的初级完成日期2020年12月31日(主要结果度量的最终数据收集日期)
当前的主要结果度量ICMJE
(提交:2020年2月14日)
客观响应率(ORR)[时间范围:从基线肿瘤体积变化6个月]
肿瘤体积减少的患者比例达到预定值并可以维持最低时间限制。它是完全响应(CR)和部分响应(PR)的比例的总和。也就是说,orr = cr + pr
原始主要结果措施ICMJE与电流相同
改变历史没有发布更改
当前的次要结果度量ICMJE
(提交:2020年2月14日)
  • 自由生存(PFS)[时间范围:长达24个月,从入学日期到首次记录的进展或死亡日期的任何原因(以先到者为准),以最高24个月进行评估]
    无进展生存期是指从治疗开始到观察到癌症进展患者或出于任何原因发生死亡的时间。
  • 进步时间(TTP)[时间范围:最多24个月,从入学日期到首次记录的进展或死亡日期的任何原因(以第一个为准)(以最高为准)评估长达24个月的日期]
    从治疗开始到肿瘤的客观进展的时间
  • 疾病控制率(DCR)[时间范围:1年]
    它是完全反应(CR),部分反应(PR)和稳定疾病(SD)的比例的总和。也就是说,dcr = cr + pr + sd
  • 响应持续时间[时间范围:最多48周]
    从首次评估肿瘤作为CR或PR的时间到第一次评估为PD或任何死亡原因
  • 总体生存[时间范围:1年]
    从任何原因引起的治疗开始到死亡的时间(最后一次随访时间是为失去访问的患者;研究结束是针对仍然活着的患者)
原始的次要结果措施ICMJE与电流相同
当前其他预先指定的结果指标
(提交:2020年2月14日)
肝切除术的转换率[时间范围:1年]
局部晚期肝癌患者的比率,他们在以前无法进行以综合治疗而进行激进手术的比率
原始其他预先指定的结果指标与电流相同
描述性信息
简短的标题ICMJE PD-1单克隆抗体,Lenvatinib和TACE治疗HCC
官方标题ICMJE PD-1 MAB与Lenvatinib结合和TACE在BCLC B/C肝细胞癌的处理中:单臂,单个中心,非随机,开放标签研究
简要摘要

绝大多数原发性肝癌(90%)是肝细胞癌(HCC),大多数HCC患者在诊所被诊断出诊断为局部晚期或转移性疾病。其中大多数不适合自由基治疗。在支持治疗的情况下,中位生存时间仅为7.9个月。因此,迫切需要对这些患者进行有效治疗。

目前,不满足单一或顺序治疗的总体客观反应率(ORR),并且过度存活(OS)改善不理想。因此,联合治疗可能是晚期HCC患者的好选择。

这项研究侧重于无法使用的中期和晚期(BCLC-B和BCLC-C)HCC患者。通过免疫疗法(PD-1单克隆抗体),局部疗法(TACE)和抗血管生成疗法(Lenvatinib)的结合,预计它将改变肿瘤微环境,恢复免疫反应,增强各种治疗效果,并提高中期和晚期HCC患者的治疗功效。

详细说明

这项研究是一个单臂,单个中心,非随机,开放标签研究。据估计,将招募56例无法接受根本切除的高级HCC患者。

受试者的试验期包括筛查期,治疗期和随访期。

药物处理为240 mg PD-1单克隆抗体,第一天静脉输注,每21天作为治疗周期; Lenvatinib甲酸酯胶囊,12 mg(体重≥60kg)或8 mg(体重<60 kg),每天口服一次,连续口服; TACE,空白的微球和小脂蛋白(30 mg) +表蛋白(40 mg)通过常规程序注射到肝动脉中,每4-6周重复一次,并用于2-4个周期。治疗一直持续到疾病进展,发生无法忍受的毒性,开始了新的抗肿瘤治疗,撤回知情同意,随访丢失,发生死亡或需要治疗终止。

筛查将在21到-4天之间进行 - 在周期1的第一天之前,在进行任何筛选程序或评估之前,已注册了知情同意书,并向每个受试者全面说明了试验。

基线评估结果必须在第一次试验药物管理之前(周期1的第1天)收集。基线评估可以在周期1的第3天和1天之间进行。如果在周期1的第一天前3天内进行筛查结果,则可以用作基线结果。

自第一次给药以来,每8周(±7天)评估肿瘤成像,在36周后每12周(±7天)评估肿瘤成像。如果有疾病进展的临床指示,则肿瘤评估更为频繁。如果发生疾病进展,不可接受的毒性,受试者要求停止试验或受试者撤回同意的要求,受试者将中止试验治疗。

停止试验治疗时,应在停止治疗后的7天内停止治疗,以免治疗检查。

治疗期结束后(长达2年),可以从研究药物中受益的受试者将继续研究药物的治疗,直到疾病进展,无法忍受的不良反应,撤回重症监护设施(ICF),其他反应 - 肿瘤治疗,随访的丧失,研究的死亡或终止。

发生临床事件发生后,如果研究人员认为应该归因于疾病的进展,即使患者继续接受治疗,也不太可能恢复,则可以将其评估为临床衰退。调查员要讨论并决定是否继续或停止对受试者的治疗,并在研究文件中记录记录。

在研究结束时,仍在研究治疗的受试者可以继续通过另一项扩展研究或其他形式接受研究,如果研究人员在疗效评估中稳定或放心,并且可以忍受不良反应。

研究类型ICMJE介入
研究阶段ICMJE阶段2
研究设计ICMJE分配:N/A
干预模型:单一组分配
干预模型描述:
这项研究侧重于无法使用的中期和晚期(BCLC-B和BCLC-C)HCC患者。参与者将接受免疫疗法(PD-1单克隆抗体),局部疗法(TACE)和抗血管生成疗法(Lenvatinib)的联合治疗。
掩蔽:无(打开标签)
主要目的:治疗
条件ICMJE肝细胞癌不可切除
干预ICMJE组合产品:PD-1 MAB与TACE和Lenvatinib结合
免疫疗法(PD-1单克隆抗体),局部疗法(TACE)和抗血管生成疗法(Lenvatinib)的组合
研究臂ICMJE实验:治疗组
参与者将接受免疫疗法(PD-1单克隆抗体),局部疗法(TACE,LOBAPLATIN和硬脂蛋白和硬纤维蛋白和抗血管生成疗法(Lenvatinib)的联合治疗(Lenvatinib)
干预:组合产品:PD-1 MAB与TACE和Lenvatinib结合
出版物 *不提供

*包括由数据提供商提供的出版物以及Medline中临床标识符(NCT编号)的出版物。
招聘信息
招聘状态ICMJE招募
估计注册ICMJE
(提交:2020年2月14日)
56
原始估计注册ICMJE与电流相同
估计的研究完成日期ICMJE 2021年6月30日
估计的初级完成日期2020年12月31日(主要结果度量的最终数据收集日期)
资格标准ICMJE

纳入标准:

  1. HCC通过组织学 /细胞学证实。
  2. 年龄≥18岁。
  3. 东部合作肿瘤学组(ECOG)物理状态得分0或1。
  4. 巴塞罗那临床肝癌(BCLC)B期或阶段。
  5. 在第一次管理之前或接受过治疗但PD或SD≥4周之前,未接受其他系统性抗肿瘤治疗的参与者。
  6. 在第一次管理之前未接受TACE的患者或接受过TACE但SD≥4周的患者。
  7. 根据recist v1.1,至少有一个可测量的病变。
  8. 儿童pugh得分≤7。
  9. 参与者具有足够的器官和骨髓功能。
  10. 预期生存时间≥12周。
  11. 对于生育年龄的妇女或性伴侣是育龄妇女的男性患者,应在整个治疗期间以及最后一次药物后6个月采取有效的避孕措施。
  12. 签署书面知情同意书,并能够遵循计划中指定的访问和相关程序

排除标准:

  1. 纤维素癌,肉瘤性癌,胆管癌和其他成分先前已通过组织学 /细胞学证实。
  2. 肝脑病或肝移植的史。
  3. 胸腔积液,腹水和心包积液,需要排水。
  4. 急性或慢性活性乙型肝炎或C感染,乙型肝炎病毒(HBV-DNA)> 10^6拷贝 / ml;丙型肝炎病毒(HCV-RNA)> 10^3拷贝 / ml; HBSAG和抗HCV抗体同时为阳性。
  5. 有中枢神经系统转移。
  6. 在过去的6个月中发生了由门户高血压引起的食道或胃静脉曲张的出血,或在第一次给药前3个月内发现了严重的(G3)静脉曲张,或者在第一次给药之前的3个月内发现了遗传性高血压(包括在成像检查中发现的脾肿大的证据)成立。研究人员评估出出血的风险很高,并且没有在内窥镜下接受硬化疗法或结扎。
  7. 前6个月的动静脉血栓栓塞病史,包括心肌梗塞,不稳定的心绞痛,脑血管事故,肺栓塞,深静脉栓塞或任何其他严重的血栓栓塞。常规抗凝剂治疗后,植入静脉端口或导管源或浅表静脉的血栓是稳定的。预防性使用低分子量肝素(例如,依诺肝素40 mg /天)。
  8. 主要门静脉的肿瘤血栓,或同时涉及上肠静脉静脉。
  9. 阿司匹林(> 325 mg / day)或其他已知抑制血小板功能的药物,例如二吡啶胺或氯吡格雷,在第一次给药之前的2周内连续7天使用。
  10. 对于不受控制的高血压,收缩压> 150 mmHg或舒张压> 100 mmHg> 100 mmHg,治疗最佳的医疗,高血压危机或高血压脑病病史。
  11. 有症状的心力衰竭' target='_blank'>充血性心力衰竭(纽约心脏协会II-IV类)。有症状或无法控制的心律不齐。先天性长QT综合征病史或筛查的校正QT间隔(QTC)超过500 ms(通过Fridericia方法计算)。
  12. 严重的出血趋势或凝血功能障碍或进行溶栓。
  13. 在过去的6个月中,有胃肠道穿孔和 /或瘘管的史,肠道阻塞的史(包括需要肠胃外营养的不完全肠梗阻),大量肠道切开术(部分结肠切除术或慢性腹泻),克罗恩病,溃疡,溃疡,溃疡结肠炎或长期慢性腹泻
  14. 在第一次管理之前的3周内,接受了放疗。对于在第一次给药前三周接受放疗的患者,必须在进入该组之前满足以下所有疾病:目前,没有与放射疗法有关的有毒反应,不需要服用糖皮质激素,不包括放射性肺炎,辐射肝炎,辐射,辐射肠炎等
  15. 以前和当前的肺纤维化病史,间质性肺炎,肺炎,药物相关的肺炎,严重损害肺功能和其他肺部疾病。
  16. 主动结核病(TB),他正在接受抗结核病治疗或在第一次给药前一年内接受了抗结核治疗。
  17. HIV感染(HIV 1/2抗体阳性)和已知梅毒感染的患者。在活跃阶段或临床控制差的严重感染。
  18. 在第一次给药之前的4周内,严重的感染,包括由于感染并发症,菌血症或严重肺炎而导致的住院。
  19. 需要全身治疗的活动自身免疫性疾病(例如使用疾病减轻药物,皮质类固醇或免疫抑制剂)发生在第一次给药之前的2年内。允许替代疗法(例如甲状腺素,胰岛素或生理皮质类固醇用于肾上腺或垂体不足)。原发性免疫缺陷的已知史。只有自身免疫性抗体阳性的患者才能根据研究人员的判断确认是否患有自身免疫性疾病
  20. 免疫抑制药物在第一次给药前的4周内使用,不包括局部糖皮质激素或全身性糖皮质激素(即不超过10 mg /天泼尼松或其他糖皮质激素的等效剂量),可暂时使用由于Dyspnea症状而导致的糖皮质激素,哮喘,慢性阻塞性肺部疾病和其他疾病。
  21. 在第一次管理之前或在研究期间,在4周内接收活疫苗。
  22. 在第一次给药(手术)或未造成的伤口,溃疡或骨折之前的4周内,进行了主要的外科手术(颅骨切开术,胸腔切开术或张开手)。
  23. 在第一次管理之前的4周内,接受了肝癌的局部治疗。
  24. 在第一次给药之前的2周内,接受了具有抗肿瘤指示或具有免疫调节作用的药物(包括胸腺素,干扰素,白介素)。
  25. 不受控制的 /不可纠正的代谢疾病或其他非恶性器官疾病,全身性疾病或癌症的次要反应,这可能导致更高的医疗风险和 /或生存评估的不确定性。
  26. 已知对任何PD-1单克隆抗体成分过敏。
  27. 在该试验的整个治疗期内以及在研究药物的最后一次管理后的12周内,育儿年龄的妇女不愿意或无法使用可接受的避孕方法(育龄妇女尚未进行人工灭菌(子宫切除术,双侧管结扎或双侧卵巢切除术),妊娠或哺乳期妇女;在纳入或研究药物之前,患有妊娠测试阳性的妇女;如果伴侣是育龄的妇女,则是育龄的女性,该受试者是一个肥沃的男性,没有有效的避孕措施。
性别/性别ICMJE
有资格学习的男女:全部
年龄ICMJE 18岁以上(成人,老年人)
接受健康的志愿者ICMJE
联系ICMJE
列出的位置国家ICMJE中国
删除了位置国家
管理信息
NCT编号ICMJE NCT04273100
其他研究ID编号ICMJE PLTHCC
有数据监测委员会
美国FDA调节的产品
研究美国FDA调节的药物:
研究美国FDA调节的设备产品:
IPD共享语句ICMJE不提供
责任方天津医科大学癌症研究所和医院
研究赞助商ICMJE天津医科大学癌症研究所和医院
合作者ICMJE不提供
研究人员ICMJE不提供
PRS帐户天津医科大学癌症研究所和医院
验证日期2020年1月

国际医学期刊编辑委员会和世界卫生组织ICTRP要求的ICMJE数据要素
研究描述
简要摘要:

绝大多数原发性肝癌(90%)是肝细胞癌(HCC),大多数HCC患者在诊所被诊断出诊断为局部晚期或转移性疾病。其中大多数不适合自由基治疗。在支持治疗的情况下,中位生存时间仅为7.9个月。因此,迫切需要对这些患者进行有效治疗。

目前,不满足单一或顺序治疗的总体客观反应率(ORR),并且过度存活(OS)改善不理想。因此,联合治疗可能是晚期HCC患者的好选择。

这项研究侧重于无法使用的中期和晚期(BCLC-B和BCLC-C)HCC患者。通过免疫疗法(PD-1单克隆抗体),局部疗法(TACE)和抗血管生成疗法(Lenvatinib)的结合,预计它将改变肿瘤微环境,恢复免疫反应,增强各种治疗效果,并提高中期和晚期HCC患者的治疗功效。


病情或疾病 干预/治疗阶段
肝细胞癌不可切除组合产品:PD-1 MAB与TACE和Lenvatinib结合阶段2

详细说明:

这项研究是一个单臂,单个中心,非随机,开放标签研究。据估计,将招募56例无法接受根本切除的高级HCC患者。

受试者的试验期包括筛查期,治疗期和随访期。

药物处理为240 mg PD-1单克隆抗体,第一天静脉输注,每21天作为治疗周期; Lenvatinib甲酸酯胶囊,12 mg(体重≥60kg)或8 mg(体重<60 kg),每天口服一次,连续口服; TACE,空白的微球和小脂蛋白(30 mg) +表蛋白(40 mg)通过常规程序注射到肝动脉中,每4-6周重复一次,并用于2-4个周期。治疗一直持续到疾病进展,发生无法忍受的毒性,开始了新的抗肿瘤治疗,撤回知情同意,随访丢失,发生死亡或需要治疗终止。

筛查将在21到-4天之间进行 - 在周期1的第一天之前,在进行任何筛选程序或评估之前,已注册了知情同意书,并向每个受试者全面说明了试验。

基线评估结果必须在第一次试验药物管理之前(周期1的第1天)收集。基线评估可以在周期1的第3天和1天之间进行。如果在周期1的第一天前3天内进行筛查结果,则可以用作基线结果。

自第一次给药以来,每8周(±7天)评估肿瘤成像,在36周后每12周(±7天)评估肿瘤成像。如果有疾病进展的临床指示,则肿瘤评估更为频繁。如果发生疾病进展,不可接受的毒性,受试者要求停止试验或受试者撤回同意的要求,受试者将中止试验治疗。

停止试验治疗时,应在停止治疗后的7天内停止治疗,以免治疗检查。

治疗期结束后(长达2年),可以从研究药物中受益的受试者将继续研究药物的治疗,直到疾病进展,无法忍受的不良反应,撤回重症监护设施(ICF),其他反应 - 肿瘤治疗,随访的丧失,研究的死亡或终止。

发生临床事件发生后,如果研究人员认为应该归因于疾病的进展,即使患者继续接受治疗,也不太可能恢复,则可以将其评估为临床衰退。调查员要讨论并决定是否继续或停止对受试者的治疗,并在研究文件中记录记录。

在研究结束时,仍在研究治疗的受试者可以继续通过另一项扩展研究或其他形式接受研究,如果研究人员在疗效评估中稳定或放心,并且可以忍受不良反应。

学习规划
研究信息的布局表
研究类型介入(临床试验)
估计入学人数 56名参与者
分配: N/A。
干预模型:单组分配
干预模型描述:这项研究侧重于无法使用的中期和晚期(BCLC-B和BCLC-C)HCC患者。参与者将接受免疫疗法(PD-1单克隆抗体),局部疗法(TACE)和抗血管生成疗法(Lenvatinib)的联合治疗。
掩蔽:无(打开标签)
主要意图:治疗
官方标题: PD-1 MAB与Lenvatinib结合和TACE在BCLC B/C肝细胞癌的处理中:单臂,单个中心,非随机,开放标签研究
实际学习开始日期 2019年11月14日
估计的初级完成日期 2020年12月31日
估计 学习完成日期 2021年6月30日
武器和干预措施
手臂 干预/治疗
实验:治疗组
参与者将接受免疫疗法(PD-1单克隆抗体),局部疗法(TACE,LOBAPLATIN和硬脂蛋白和硬纤维蛋白和抗血管生成疗法(Lenvatinib)的联合治疗(Lenvatinib
组合产品:PD-1 MAB与TACE和Lenvatinib结合
免疫疗法(PD-1单克隆抗体),局部疗法(TACE)和抗血管生成疗法(Lenvatinib)的组合

结果措施
主要结果指标
  1. 客观响应率(ORR)[时间范围:从基线肿瘤体积变化6个月]
    肿瘤体积减少的患者比例达到预定值并可以维持最低时间限制。它是完全响应(CR)和部分响应(PR)的比例的总和。也就是说,orr = cr + pr


次要结果度量
  1. 自由生存(PFS)[时间范围:长达24个月,从入学日期到首次记录的进展或死亡日期的任何原因(以先到者为准),以最高24个月进行评估]
    无进展生存期是指从治疗开始到观察到癌症进展患者或出于任何原因发生死亡的时间。

  2. 进步时间(TTP)[时间范围:最多24个月,从入学日期到首次记录的进展或死亡日期的任何原因(以第一个为准)(以最高为准)评估长达24个月的日期]
    从治疗开始到肿瘤的客观进展的时间

  3. 疾病控制率(DCR)[时间范围:1年]
    它是完全反应(CR),部分反应(PR)和稳定疾病(SD)的比例的总和。也就是说,dcr = cr + pr + sd

  4. 响应持续时间[时间范围:最多48周]
    从首次评估肿瘤作为CR或PR的时间到第一次评估为PD或任何死亡原因

  5. 总体生存[时间范围:1年]
    从任何原因引起的治疗开始到死亡的时间(最后一次随访时间是为失去访问的患者;研究结束是针对仍然活着的患者)


其他结果措施:
  1. 肝切除术的转换率[时间范围:1年]
    局部晚期肝癌患者的比率,他们在以前无法进行以综合治疗而进行激进手术的比率


资格标准
有资格信息的布局表
有资格学习的年龄: 18岁以上(成人,老年人)
有资格学习的男女:全部
接受健康的志愿者:
标准

纳入标准:

  1. HCC通过组织学 /细胞学证实。
  2. 年龄≥18岁。
  3. 东部合作肿瘤学组(ECOG)物理状态得分0或1。
  4. 巴塞罗那临床肝癌(BCLC)B期或阶段。
  5. 在第一次管理之前或接受过治疗但PD或SD≥4周之前,未接受其他系统性抗肿瘤治疗的参与者。
  6. 在第一次管理之前未接受TACE的患者或接受过TACE但SD≥4周的患者。
  7. 根据recist v1.1,至少有一个可测量的病变。
  8. 儿童pugh得分≤7。
  9. 参与者具有足够的器官和骨髓功能。
  10. 预期生存时间≥12周。
  11. 对于生育年龄的妇女或性伴侣是育龄妇女的男性患者,应在整个治疗期间以及最后一次药物后6个月采取有效的避孕措施。
  12. 签署书面知情同意书,并能够遵循计划中指定的访问和相关程序

排除标准:

  1. 纤维素癌,肉瘤性癌,胆管癌和其他成分先前已通过组织学 /细胞学证实。
  2. 肝脑病或肝移植的史。
  3. 胸腔积液,腹水和心包积液,需要排水。
  4. 急性或慢性活性乙型肝炎或C感染,乙型肝炎病毒(HBV-DNA)> 10^6拷贝 / ml;丙型肝炎病毒(HCV-RNA)> 10^3拷贝 / ml; HBSAG和抗HCV抗体同时为阳性。
  5. 有中枢神经系统转移。
  6. 在过去的6个月中发生了由门户高血压引起的食道或胃静脉曲张的出血,或在第一次给药前3个月内发现了严重的(G3)静脉曲张,或者在第一次给药之前的3个月内发现了遗传性高血压(包括在成像检查中发现的脾肿大的证据)成立。研究人员评估出出血的风险很高,并且没有在内窥镜下接受硬化疗法或结扎。
  7. 前6个月的动静脉血栓栓塞病史,包括心肌梗塞,不稳定的心绞痛,脑血管事故,肺栓塞,深静脉栓塞或任何其他严重的血栓栓塞。常规抗凝剂治疗后,植入静脉端口或导管源或浅表静脉的血栓是稳定的。预防性使用低分子量肝素(例如,依诺肝素40 mg /天)。
  8. 主要门静脉的肿瘤血栓,或同时涉及上肠静脉静脉。
  9. 阿司匹林(> 325 mg / day)或其他已知抑制血小板功能的药物,例如二吡啶胺或氯吡格雷,在第一次给药之前的2周内连续7天使用。
  10. 对于不受控制的高血压,收缩压> 150 mmHg或舒张压> 100 mmHg> 100 mmHg,治疗最佳的医疗,高血压危机或高血压脑病病史。
  11. 有症状的心力衰竭' target='_blank'>充血性心力衰竭(纽约心脏协会II-IV类)。有症状或无法控制的心律不齐先天性长QT综合征病史或筛查的校正QT间隔(QTC)超过500 ms(通过Fridericia方法计算)。
  12. 严重的出血趋势或凝血功能障碍或进行溶栓。
  13. 在过去的6个月中,有胃肠道穿孔和 /或瘘管的史,肠道阻塞的史(包括需要肠胃外营养的不完全肠梗阻),大量肠道切开术(部分结肠切除术或慢性腹泻),克罗恩病,溃疡,溃疡,溃疡结肠炎或长期慢性腹泻
  14. 在第一次管理之前的3周内,接受了放疗。对于在第一次给药前三周接受放疗的患者,必须在进入该组之前满足以下所有疾病:目前,没有与放射疗法有关的有毒反应,不需要服用糖皮质激素,不包括放射性肺炎,辐射肝炎,辐射,辐射肠炎等
  15. 以前和当前的肺纤维化病史,间质性肺炎,肺炎,药物相关的肺炎,严重损害肺功能和其他肺部疾病。
  16. 主动结核病(TB),他正在接受抗结核病治疗或在第一次给药前一年内接受了抗结核治疗。
  17. HIV感染(HIV 1/2抗体阳性)和已知梅毒感染的患者。在活跃阶段或临床控制差的严重感染。
  18. 在第一次给药之前的4周内,严重的感染,包括由于感染并发症,菌血症或严重肺炎而导致的住院。
  19. 需要全身治疗的活动自身免疫性疾病(例如使用疾病减轻药物,皮质类固醇或免疫抑制剂)发生在第一次给药之前的2年内。允许替代疗法(例如甲状腺素,胰岛素或生理皮质类固醇用于肾上腺或垂体不足)。原发性免疫缺陷的已知史。只有自身免疫性抗体阳性的患者才能根据研究人员的判断确认是否患有自身免疫性疾病
  20. 免疫抑制药物在第一次给药前的4周内使用,不包括局部糖皮质激素或全身性糖皮质激素(即不超过10 mg /天泼尼松或其他糖皮质激素的等效剂量),可暂时使用由于Dyspnea症状而导致的糖皮质激素,哮喘,慢性阻塞性肺部疾病和其他疾病。
  21. 在第一次管理之前或在研究期间,在4周内接收活疫苗。
  22. 在第一次给药(手术)或未造成的伤口,溃疡或骨折之前的4周内,进行了主要的外科手术(颅骨切开术,胸腔切开术或张开手)。
  23. 在第一次管理之前的4周内,接受了肝癌的局部治疗。
  24. 在第一次给药之前的2周内,接受了具有抗肿瘤指示或具有免疫调节作用的药物(包括胸腺素,干扰素,白介素)。
  25. 不受控制的 /不可纠正的代谢疾病或其他非恶性器官疾病,全身性疾病或癌症的次要反应,这可能导致更高的医疗风险和 /或生存评估的不确定性。
  26. 已知对任何PD-1单克隆抗体成分过敏。
  27. 在该试验的整个治疗期内以及在研究药物的最后一次管理后的12周内,育儿年龄的妇女不愿意或无法使用可接受的避孕方法(育龄妇女尚未进行人工灭菌(子宫切除术,双侧管结扎或双侧卵巢切除术),妊娠或哺乳期妇女;在纳入或研究药物之前,患有妊娠测试阳性的妇女;如果伴侣是育龄的妇女,则是育龄的女性,该受试者是一个肥沃的男性,没有有效的避孕措施。
联系人和位置

位置
布局表以获取位置信息
中国,天津
天津医科大学癌症医院招募
天津,天津,中国,300060
联系人:Ti Zhang,MD +8623340123 Ext 3090 zhangti@tjmuch.com
首席研究员:医学博士Wei Lu
次级投票器:马里兰州Ti Zhang
赞助商和合作者
天津医科大学癌症研究所和医院
追踪信息
首先提交的日期ICMJE 2020年1月28日
第一个发布日期icmje 2020年2月17日
上次更新发布日期2020年2月17日
实际学习开始日期ICMJE 2019年11月14日
估计的初级完成日期2020年12月31日(主要结果度量的最终数据收集日期)
当前的主要结果度量ICMJE
(提交:2020年2月14日)
客观响应率(ORR)[时间范围:从基线肿瘤体积变化6个月]
肿瘤体积减少的患者比例达到预定值并可以维持最低时间限制。它是完全响应(CR)和部分响应(PR)的比例的总和。也就是说,orr = cr + pr
原始主要结果措施ICMJE与电流相同
改变历史没有发布更改
当前的次要结果度量ICMJE
(提交:2020年2月14日)
  • 自由生存(PFS)[时间范围:长达24个月,从入学日期到首次记录的进展或死亡日期的任何原因(以先到者为准),以最高24个月进行评估]
    无进展生存期是指从治疗开始到观察到癌症进展患者或出于任何原因发生死亡的时间。
  • 进步时间(TTP)[时间范围:最多24个月,从入学日期到首次记录的进展或死亡日期的任何原因(以第一个为准)(以最高为准)评估长达24个月的日期]
    从治疗开始到肿瘤的客观进展的时间
  • 疾病控制率(DCR)[时间范围:1年]
    它是完全反应(CR),部分反应(PR)和稳定疾病(SD)的比例的总和。也就是说,dcr = cr + pr + sd
  • 响应持续时间[时间范围:最多48周]
    从首次评估肿瘤作为CR或PR的时间到第一次评估为PD或任何死亡原因
  • 总体生存[时间范围:1年]
    从任何原因引起的治疗开始到死亡的时间(最后一次随访时间是为失去访问的患者;研究结束是针对仍然活着的患者)
原始的次要结果措施ICMJE与电流相同
当前其他预先指定的结果指标
(提交:2020年2月14日)
肝切除术的转换率[时间范围:1年]
局部晚期肝癌患者的比率,他们在以前无法进行以综合治疗而进行激进手术的比率
原始其他预先指定的结果指标与电流相同
描述性信息
简短的标题ICMJE PD-1单克隆抗体,Lenvatinib和TACE治疗HCC
官方标题ICMJE PD-1 MAB与Lenvatinib结合和TACE在BCLC B/C肝细胞癌的处理中:单臂,单个中心,非随机,开放标签研究
简要摘要

绝大多数原发性肝癌(90%)是肝细胞癌(HCC),大多数HCC患者在诊所被诊断出诊断为局部晚期或转移性疾病。其中大多数不适合自由基治疗。在支持治疗的情况下,中位生存时间仅为7.9个月。因此,迫切需要对这些患者进行有效治疗。

目前,不满足单一或顺序治疗的总体客观反应率(ORR),并且过度存活(OS)改善不理想。因此,联合治疗可能是晚期HCC患者的好选择。

这项研究侧重于无法使用的中期和晚期(BCLC-B和BCLC-C)HCC患者。通过免疫疗法(PD-1单克隆抗体),局部疗法(TACE)和抗血管生成疗法(Lenvatinib)的结合,预计它将改变肿瘤微环境,恢复免疫反应,增强各种治疗效果,并提高中期和晚期HCC患者的治疗功效。

详细说明

这项研究是一个单臂,单个中心,非随机,开放标签研究。据估计,将招募56例无法接受根本切除的高级HCC患者。

受试者的试验期包括筛查期,治疗期和随访期。

药物处理为240 mg PD-1单克隆抗体,第一天静脉输注,每21天作为治疗周期; Lenvatinib甲酸酯胶囊,12 mg(体重≥60kg)或8 mg(体重<60 kg),每天口服一次,连续口服; TACE,空白的微球和小脂蛋白(30 mg) +表蛋白(40 mg)通过常规程序注射到肝动脉中,每4-6周重复一次,并用于2-4个周期。治疗一直持续到疾病进展,发生无法忍受的毒性,开始了新的抗肿瘤治疗,撤回知情同意,随访丢失,发生死亡或需要治疗终止。

筛查将在21到-4天之间进行 - 在周期1的第一天之前,在进行任何筛选程序或评估之前,已注册了知情同意书,并向每个受试者全面说明了试验。

基线评估结果必须在第一次试验药物管理之前(周期1的第1天)收集。基线评估可以在周期1的第3天和1天之间进行。如果在周期1的第一天前3天内进行筛查结果,则可以用作基线结果。

自第一次给药以来,每8周(±7天)评估肿瘤成像,在36周后每12周(±7天)评估肿瘤成像。如果有疾病进展的临床指示,则肿瘤评估更为频繁。如果发生疾病进展,不可接受的毒性,受试者要求停止试验或受试者撤回同意的要求,受试者将中止试验治疗。

停止试验治疗时,应在停止治疗后的7天内停止治疗,以免治疗检查。

治疗期结束后(长达2年),可以从研究药物中受益的受试者将继续研究药物的治疗,直到疾病进展,无法忍受的不良反应,撤回重症监护设施(ICF),其他反应 - 肿瘤治疗,随访的丧失,研究的死亡或终止。

发生临床事件发生后,如果研究人员认为应该归因于疾病的进展,即使患者继续接受治疗,也不太可能恢复,则可以将其评估为临床衰退。调查员要讨论并决定是否继续或停止对受试者的治疗,并在研究文件中记录记录。

在研究结束时,仍在研究治疗的受试者可以继续通过另一项扩展研究或其他形式接受研究,如果研究人员在疗效评估中稳定或放心,并且可以忍受不良反应。

研究类型ICMJE介入
研究阶段ICMJE阶段2
研究设计ICMJE分配:N/A
干预模型:单一组分配
干预模型描述:
这项研究侧重于无法使用的中期和晚期(BCLC-B和BCLC-C)HCC患者。参与者将接受免疫疗法(PD-1单克隆抗体),局部疗法(TACE)和抗血管生成疗法(Lenvatinib)的联合治疗。
掩蔽:无(打开标签)
主要目的:治疗
条件ICMJE肝细胞癌不可切除
干预ICMJE组合产品:PD-1 MAB与TACE和Lenvatinib结合
免疫疗法(PD-1单克隆抗体),局部疗法(TACE)和抗血管生成疗法(Lenvatinib)的组合
研究臂ICMJE实验:治疗组
参与者将接受免疫疗法(PD-1单克隆抗体),局部疗法(TACE,LOBAPLATIN和硬脂蛋白和硬纤维蛋白和抗血管生成疗法(Lenvatinib)的联合治疗(Lenvatinib
干预:组合产品:PD-1 MAB与TACE和Lenvatinib结合
出版物 *不提供

*包括由数据提供商提供的出版物以及Medline中临床标识符(NCT编号)的出版物。
招聘信息
招聘状态ICMJE招募
估计注册ICMJE
(提交:2020年2月14日)
56
原始估计注册ICMJE与电流相同
估计的研究完成日期ICMJE 2021年6月30日
估计的初级完成日期2020年12月31日(主要结果度量的最终数据收集日期)
资格标准ICMJE

纳入标准:

  1. HCC通过组织学 /细胞学证实。
  2. 年龄≥18岁。
  3. 东部合作肿瘤学组(ECOG)物理状态得分0或1。
  4. 巴塞罗那临床肝癌(BCLC)B期或阶段。
  5. 在第一次管理之前或接受过治疗但PD或SD≥4周之前,未接受其他系统性抗肿瘤治疗的参与者。
  6. 在第一次管理之前未接受TACE的患者或接受过TACE但SD≥4周的患者。
  7. 根据recist v1.1,至少有一个可测量的病变。
  8. 儿童pugh得分≤7。
  9. 参与者具有足够的器官和骨髓功能。
  10. 预期生存时间≥12周。
  11. 对于生育年龄的妇女或性伴侣是育龄妇女的男性患者,应在整个治疗期间以及最后一次药物后6个月采取有效的避孕措施。
  12. 签署书面知情同意书,并能够遵循计划中指定的访问和相关程序

排除标准:

  1. 纤维素癌,肉瘤性癌,胆管癌和其他成分先前已通过组织学 /细胞学证实。
  2. 肝脑病或肝移植的史。
  3. 胸腔积液,腹水和心包积液,需要排水。
  4. 急性或慢性活性乙型肝炎或C感染,乙型肝炎病毒(HBV-DNA)> 10^6拷贝 / ml;丙型肝炎病毒(HCV-RNA)> 10^3拷贝 / ml; HBSAG和抗HCV抗体同时为阳性。
  5. 有中枢神经系统转移。
  6. 在过去的6个月中发生了由门户高血压引起的食道或胃静脉曲张的出血,或在第一次给药前3个月内发现了严重的(G3)静脉曲张,或者在第一次给药之前的3个月内发现了遗传性高血压(包括在成像检查中发现的脾肿大的证据)成立。研究人员评估出出血的风险很高,并且没有在内窥镜下接受硬化疗法或结扎。
  7. 前6个月的动静脉血栓栓塞病史,包括心肌梗塞,不稳定的心绞痛,脑血管事故,肺栓塞,深静脉栓塞或任何其他严重的血栓栓塞。常规抗凝剂治疗后,植入静脉端口或导管源或浅表静脉的血栓是稳定的。预防性使用低分子量肝素(例如,依诺肝素40 mg /天)。
  8. 主要门静脉的肿瘤血栓,或同时涉及上肠静脉静脉。
  9. 阿司匹林(> 325 mg / day)或其他已知抑制血小板功能的药物,例如二吡啶胺或氯吡格雷,在第一次给药之前的2周内连续7天使用。
  10. 对于不受控制的高血压,收缩压> 150 mmHg或舒张压> 100 mmHg> 100 mmHg,治疗最佳的医疗,高血压危机或高血压脑病病史。
  11. 有症状的心力衰竭' target='_blank'>充血性心力衰竭(纽约心脏协会II-IV类)。有症状或无法控制的心律不齐先天性长QT综合征病史或筛查的校正QT间隔(QTC)超过500 ms(通过Fridericia方法计算)。
  12. 严重的出血趋势或凝血功能障碍或进行溶栓。
  13. 在过去的6个月中,有胃肠道穿孔和 /或瘘管的史,肠道阻塞的史(包括需要肠胃外营养的不完全肠梗阻),大量肠道切开术(部分结肠切除术或慢性腹泻),克罗恩病,溃疡,溃疡,溃疡结肠炎或长期慢性腹泻
  14. 在第一次管理之前的3周内,接受了放疗。对于在第一次给药前三周接受放疗的患者,必须在进入该组之前满足以下所有疾病:目前,没有与放射疗法有关的有毒反应,不需要服用糖皮质激素,不包括放射性肺炎,辐射肝炎,辐射,辐射肠炎等
  15. 以前和当前的肺纤维化病史,间质性肺炎,肺炎,药物相关的肺炎,严重损害肺功能和其他肺部疾病。
  16. 主动结核病(TB),他正在接受抗结核病治疗或在第一次给药前一年内接受了抗结核治疗。
  17. HIV感染(HIV 1/2抗体阳性)和已知梅毒感染的患者。在活跃阶段或临床控制差的严重感染。
  18. 在第一次给药之前的4周内,严重的感染,包括由于感染并发症,菌血症或严重肺炎而导致的住院。
  19. 需要全身治疗的活动自身免疫性疾病(例如使用疾病减轻药物,皮质类固醇或免疫抑制剂)发生在第一次给药之前的2年内。允许替代疗法(例如甲状腺素,胰岛素或生理皮质类固醇用于肾上腺或垂体不足)。原发性免疫缺陷的已知史。只有自身免疫性抗体阳性的患者才能根据研究人员的判断确认是否患有自身免疫性疾病
  20. 免疫抑制药物在第一次给药前的4周内使用,不包括局部糖皮质激素或全身性糖皮质激素(即不超过10 mg /天泼尼松或其他糖皮质激素的等效剂量),可暂时使用由于Dyspnea症状而导致的糖皮质激素,哮喘,慢性阻塞性肺部疾病和其他疾病。
  21. 在第一次管理之前或在研究期间,在4周内接收活疫苗。
  22. 在第一次给药(手术)或未造成的伤口,溃疡或骨折之前的4周内,进行了主要的外科手术(颅骨切开术,胸腔切开术或张开手)。
  23. 在第一次管理之前的4周内,接受了肝癌的局部治疗。
  24. 在第一次给药之前的2周内,接受了具有抗肿瘤指示或具有免疫调节作用的药物(包括胸腺素,干扰素,白介素)。
  25. 不受控制的 /不可纠正的代谢疾病或其他非恶性器官疾病,全身性疾病或癌症的次要反应,这可能导致更高的医疗风险和 /或生存评估的不确定性。
  26. 已知对任何PD-1单克隆抗体成分过敏。
  27. 在该试验的整个治疗期内以及在研究药物的最后一次管理后的12周内,育儿年龄的妇女不愿意或无法使用可接受的避孕方法(育龄妇女尚未进行人工灭菌(子宫切除术,双侧管结扎或双侧卵巢切除术),妊娠或哺乳期妇女;在纳入或研究药物之前,患有妊娠测试阳性的妇女;如果伴侣是育龄的妇女,则是育龄的女性,该受试者是一个肥沃的男性,没有有效的避孕措施。
性别/性别ICMJE
有资格学习的男女:全部
年龄ICMJE 18岁以上(成人,老年人)
接受健康的志愿者ICMJE
联系ICMJE
列出的位置国家ICMJE中国
删除了位置国家
管理信息
NCT编号ICMJE NCT04273100
其他研究ID编号ICMJE PLTHCC
有数据监测委员会
美国FDA调节的产品
研究美国FDA调节的药物:
研究美国FDA调节的设备产品:
IPD共享语句ICMJE不提供
责任方天津医科大学癌症研究所和医院
研究赞助商ICMJE天津医科大学癌症研究所和医院
合作者ICMJE不提供
研究人员ICMJE不提供
PRS帐户天津医科大学癌症研究所和医院
验证日期2020年1月

国际医学期刊编辑委员会和世界卫生组织ICTRP要求的ICMJE数据要素

治疗医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