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题目和背景信息
登记号 |
CTR20210265 |
相关登记号 |
|
药物名称 |
重组抗PD-L1全人源单克隆抗体注射液(HS636)
|
药物类型 |
生物制品
|
临床申请受理号
|
企业选择不公示
|
适应症 |
复发或难治性原发纵膈大B细胞淋巴瘤 |
试验专业题目 |
重组抗PD-L1全人源单克隆抗体注射液(HS636)治疗复发或难治性原发纵膈大B细胞淋巴瘤多中心、开放、单臂Ⅱ期临床试验 |
试验通俗题目 |
重组抗PD-L1全人源单克隆抗体注射液(HS636)治疗复发或难治性原发纵膈大B细胞淋巴瘤单臂Ⅱ期临床试验 |
试验方案编号 |
HS636-II-PMBCL |
方案最新版本号
|
V2.0
|
版本日期: |
2021-01-15 |
方案是否为联合用药 |
否 |
二、申请人信息
三、临床试验信息
1、试验目的
评价HS636单药在复发或难治性原发纵膈大B细胞
淋巴瘤受试者中经过独立中心影像评估的客观缓解率(ORR)
2、试验设计
试验分类 |
有效性
|
试验分期 |
II期
|
设计类型 |
单臂试验
|
随机化 |
非随机化
|
盲法 |
开放
|
试验范围 |
国内试验
|
3、受试者信息
年龄 |
18岁(最小年龄)至
无上限
(最大年龄)
|
性别 |
男+女
|
健康受试者 |
无
|
入选标准 |
1
|
自愿参加临床研究;完全了解、知情本研究并签署ICF;愿意遵循并有能力完成所有试验程序;
|
2
|
年龄:≥18周岁(以签署知情同意书当天为准),男女均可;
|
3
|
入组受试者必须有经组织学确诊的原发纵膈大B细胞淋巴瘤(PMBCL)(WHO 淋巴瘤分类 第四版修订版 2017年),且既往治疗情况符合以下条件:
对于可以接受自体干细胞移植(ASCT)的患者,接受ASCT后复发或ASCT后60天内未达完全缓解(CR)。接受ASCT后复发或难治的患者,可能还接受过其他干预治疗,那么此类患者需要在最近一次的治疗后复发或难治;
对于不能接受ASCT的患者,既往接受过≥2L的治疗,且无效或最后一线治疗后复发。全身治疗后接受巩固性局部放疗的患者,局部放疗不认为是单独的一个治疗线程;
既往治疗方案包含利妥昔单抗,或因任何原因无法接受利妥昔单抗治疗;
|
4
|
美国东部肿瘤协作组体能状态(ECOG)评分体能状态为0或1;
|
5
|
在2个垂直方向至少存在一个可明确测量病灶(节内病灶最长径>1.5cm,或结外病灶最长径>1.0cm)(根据Lugano 2014标准);
|
6
|
预期生存期至少3个月;
|
7
|
受试者既往接受抗肿瘤治疗,应在以往治疗的毒性反应已稳定且恢复至基线水平(除残留的脱发效应之外)或CTCAE v5.0等级评分≤ 1级后才可入组;
|
8
|
具有充分的器官和骨髓功能(入组前14天内禁止使用任何细胞因子、输血治疗等),定义如下:
血常规:绝对中性粒细胞计数(ANC)≥1.0×109/L;血小板计数(PLT)≥75×109/L,血红蛋白≥80 g/L;
肝功能:血清总胆红素(TBIL)≤1.5×正常上限(ULN),丙氨酸氨基转移酶(ALT)和天门冬氨酸氨基转移酶(AST)≤2.5×ULN(肝转移患者,允许ALT和/或AST≤5×ULN);
肾功能:血清肌酐(Cr)≤1.5×ULN或肌酐清除率(CCr)≥50mL/min;
凝血功能:活化部分凝血活酶时间(APTT)和国际标准化比率(INR)≤1.5×ULN;
|
9
|
育龄期女性受试者进入本研究时妊娠试验必须为阴性;育龄期女性受试者或男性受试者及其伴侣应同意从签署ICF开始直至使用最后一剂研究药物后120天内采取有效的避孕措施。
|
|
排除标准 |
1
|
正在参加或入组前4周内参加其他临床试验;
|
2
|
已知有中枢神经系统受累者(受试者为影像学、细胞学检查完全缓解,临床完全缓解的除外);
|
3
|
有活动性自身免疫性疾病或可能复发的自身免疫性疾病病史,包括但不限于系统性红斑狼疮、银屑病、类风湿性关节炎、炎性肠道疾病、桥本氏甲状腺炎等。仅需替代性治疗情况的(如肾上腺或垂体功能不全而使用的甲状腺素、胰岛素或皮质类固醇替代疗法等)除外;
|
4
|
具有出血倾向或正在接受溶栓或抗凝治疗者;
|
5
|
入组前14天内因某种状况需接受全身糖皮质激素(强的松>10 mg/天或等价剂量的其它同类药物)或其他免疫抑制剂治疗的受试者;
皮质类固醇用于预防治疗(例如造影剂过敏),用于治疗非自身免疫疾病(如接触性过敏原致的超敏反应),用于试验用药后出现的AE、SAE等情况的除外;
|
6
|
入组前4周内接受过单克隆抗体治疗,及由于既往治疗存在不良事件的(CTCAE v5.0 分级>1级);
|
7
|
入组前2周内接受过全身性抗肿瘤治疗,包括化疗、靶向治疗等;入组前4周内接受过放疗治疗;及由于既往治疗存在不良事件的(CTCAE v5.0 分级>1级);
既往接受重大手术治疗的,必须在接受研究治疗前受试者毒性和/或并发症情况获得充分恢复和治疗;
|
8
|
入组前5年内行异体造血干细胞移植【受试者无移植物抗宿主病(GVHD)者除外】;
|
9
|
存在有间质性肺病或非感染性肺炎,且现在存在残留病变(放射治疗诱发的局部间质性肺炎除外);
|
10
|
入组时有活动性感染需要全身性治疗;
|
11
|
人类免疫缺陷病毒(HIV)抗体阳性;丙型肝炎病毒(HCV)抗体阳性,且丙肝病毒RNA检测结果阳性;乙肝表面抗原[HBsAg]阳性,且乙肝病毒DNA检测结果阳性;
|
12
|
有活动性结核病或结核病史;
|
13
|
入组前4周内接种过或计划在研究期间内接种活/减毒疫苗;
|
14
|
已知对单抗有严重过敏反应者;
|
15
|
已知有酗酒或药物滥用史者;
|
16
|
患有重大心血管疾病者(如:心力衰竭' target='_blank'>充血性心力衰竭、不稳定型心绞痛、房颤、心律失常等)
|
17
|
有精神病史者;
|
18
|
既往5年内患有任何其它恶性肿瘤,不包括完全治愈的宫颈原位癌、基底细胞癌' target='_blank'>皮肤基底细胞癌或鳞状上皮细胞皮肤癌患者;
|
19
|
既往使用过抗PD-1抗体、抗PD-L1抗体、抗PD-L2抗体、抗CD137或抗CTLA-4 抗体治疗(或作用于T细胞协同刺激或检查点通路的任何其他抗体);
|
20
|
其它研究者认为不适合参加本研究的情况。
|
|
4、试验分组
试验药 |
序号 |
名称 |
用法 |
1
|
中文通用名:重组抗PD-L1全人源单克隆抗体注射液(HS636)
英文通用名:HS636
商品名称:NA
|
剂型:注射剂
规格:2ml:120mg
用法用量:HS636 1200mg静脉输注每3周给药一次
用药时程:静脉注射给药
|
|
对照药 |
|
5、终点指标
主要终点指标及评价时间 |
序号 |
指标 |
评价时间 |
终点指标选择 |
1 |
由独立中心影像评估的客观缓解率(ORR),定义为最佳总缓解(BOR)为完全缓解(CR)或部分缓解(PR)的患者比例; |
影像学评估每12周一次,时间窗为±7天。 |
有效性指标
|
|
次要终点指标及评价时间 |
序号 |
指标 |
评价时间 |
终点指标选择 |
1 |
由研究者评估的客观缓解率(ORR),定义为最佳总缓解(BOR)为完全缓解(CR)或部分缓解(PR)的患者比例; |
影像学评估每12周一次,时间窗为±7天。 |
有效性指标
|
2 |
由独立中心影像评估的缓解持续时间(DoR),定义为首次CR/PR至首次观察到PD或死亡的时间,已先发生者为准; |
影像学评估每12周一次,时间窗为±7天。 |
有效性指标
|
3 |
由独立中心影像评估的疾病控制率(DCR),定义为CR+PR+SD占比; |
影像学评估每12周一次,时间窗为±7天。 |
有效性指标
|
4 |
由独立中心影像评估的无进展生存期(PFS),定义为HS636首次给药至疾病进展或死亡之间的时间,以先发生者为准; |
影像学评估每12周一次,时间窗为±7天。 |
有效性指标
|
5 |
总生存期(OS),定义为HS636首次用药直至死亡(任何原因导致的死亡)的时间。 |
对于疾病未出现进展,结束治疗的受试者,此后每3个月(±7d)进行一次生存随访,直至受试者接受新的抗肿瘤治疗。 |
有效性指标
|
6 |
药代动力学评价 |
首次给药D1给药前30min内,此后每单数给药周期给药前30min内 |
安全性指标
|
7 |
安全性评价:体格检查、生命体征、实验室检查、12导联心电图、不良事件(AE)及免疫相关不良事件(irAE) |
整个试验期间 |
安全性指标
|
8 |
免疫原性评价 |
第1周期D1给药前30min内,此后每单数给药周期给药前30min内,直至结束试验药物治疗末次访视 |
安全性指标
|
9 |
PD-L1的表达与HS636抗肿瘤活性的关系 |
筛选期及末次访视 |
有效性指标
|
10 |
肿瘤负荷(TMB)与HS636抗肿瘤活性的关系 |
筛选期及末次访视 |
有效性指标
|
|
6、数据安全监查委员会(DMC)
无
7、是否购买保险
有
四、研究者信息
1、主要研究者信息
1 |
姓名 |
李志铭 |
学位 |
医学博士 |
职称 |
主任医师 |
电话 |
86-20-87343765 |
Email |
lizhm@sysucc.org.cn |
邮政地址 |
广东省-广州市-东风东路651号 |
邮编 |
510060 |
单位名称 |
中山大学肿瘤防治中心 |
2、各参加机构信息
序号 |
机构名称 |
主要研究者 |
国家或地区 |
省(州) |
城市 |
1 |
中山大学肿瘤防治中心 |
李志铭 |
中国 |
广东省 |
广州市 |
2 |
福建省肿瘤医院 |
杨瑜 |
中国 |
福建省 |
福州市 |
3 |
西南医科大学附属医院 |
李晓明 |
中国 |
四川省 |
泸州市 |
4 |
广西医科大学附属肿瘤医院 |
谭晓虹 |
中国 |
广西壮族自治区 |
南宁市 |
5 |
湖南省肿瘤医院 |
周辉 |
中国 |
湖南省 |
长沙市 |
6 |
广东省人民医院 |
李文瑜 |
中国 |
广东省 |
广州市 |
7 |
广州医科大学附属肿瘤医院 |
周旻 |
中国 |
广东省 |
广州市 |
8 |
哈尔滨医科大学附属肿瘤医院 |
刘爱春 |
中国 |
黑龙江省 |
哈尔滨市 |
9 |
海南省人民医院 |
姚红霞 |
中国 |
海南省 |
海口市 |
10 |
河南省肿瘤医院 |
姚志华 |
中国 |
河南省 |
郑州市 |
11 |
华中科技大学同济医学院同济医院 |
黄梅 |
中国 |
湖北省 |
武汉市 |
12 |
华中科技大学同济医学院附属协和医院 |
张利玲 |
中国 |
湖北省 |
武汉市 |
13 |
吉林省肿瘤医院 |
程颖 |
中国 |
吉林省 |
长春市 |
14 |
山东省立医院 |
王欣 |
中国 |
山东省 |
济南市 |
15 |
北京博仁医院有限公司 |
胡凯 |
中国 |
北京市 |
北京市 |
16 |
中国医科大学附属盛京医院 |
杨威 |
中国 |
辽宁省 |
沈阳市 |
17 |
湖北省肿瘤医院 |
吴辉菁 |
中国 |
湖北省 |
武汉市 |
18 |
山西白求恩医院 |
张巧花 |
中国 |
山西省 |
太原市 |
19 |
浙江省台州医院 |
郭群依 |
中国 |
浙江省 |
台州市 |
20 |
厦门大学附属第一医院 |
徐兵 |
中国 |
福建省 |
厦门市 |
21 |
常州市第一人民医院 |
严峰 |
中国 |
江苏省 |
常州市 |
22 |
贵州医科大学附属医院 |
王季石 |
中国 |
贵州省 |
贵阳市 |
23 |
山西医科大学第二医院 |
马艳萍 |
中国 |
山西省 |
太原市 |
24 |
河南省人民医院 |
朱尊民 |
中国 |
河南省 |
郑州市 |
25 |
首都医科大学附属北京世纪坛医院 |
张伟京 |
中国 |
北京市 |
北京市 |
26 |
复旦大学附属肿瘤医院 |
夏祖光 |
中国 |
上海市 |
上海市 |
27 |
兰州大学第二医院 |
张连生 |
中国 |
甘肃省 |
兰州市 |
28 |
河南科技大学第一附属医院 |
郭艳珍 |
中国 |
河南省 |
洛阳市 |
29 |
河北省沧州中西医结合医院 |
孟祥玲 |
中国 |
河北省 |
沧州市 |
30 |
河北大学附属医院 |
臧爱民 |
中国 |
河北省 |
保定市 |
31 |
重庆医科大学附属第二医院 |
娄世锋 |
中国 |
重庆市 |
重庆市 |
32 |
安徽济民肿瘤医院 |
刘爱国 |
中国 |
安徽省 |
合肥市 |
五、伦理委员会信息
序号 |
名称 |
审查结论 |
批准日期/备案日期 |
1 |
中山大学肿瘤防治中心 |
同意
|
2021-01-11 |
2 |
中山大学肿瘤防治中心 |
同意
|
2021-02-05 |
六、试验状态信息
1、试验状态
主动暂停
(因我司对产品线研发策略进行了调整,故决定暂停该项临床研究。)
2、试验人数
目标入组人数 |
国内: 50 ;
|
已入组人数 |
国内: 1 ;
|
实际入组总人数 |
国内: 1 ;
|
3、受试者招募及试验完成日期
第一例受试者签署知情同意书日期 |
国内:2021-10-27;
|
第一例受试者入组日期 |
国内:2021-11-03;
|
试验暂停日期
|
国内:2022-04-25;
|
七、临床试验结果摘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