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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境医 / 临床实验 / 601(眼科)治疗视网膜分支静脉阻塞的IIa期临床试验

601(眼科)治疗视网膜分支静脉阻塞的IIa期临床试验

登记号 CTR20202069 试验状态 进行中
申请人联系人 佟刚 首次公示信息日期 2020-11-02
申请人名称 三生国健药业(上海)股份有限公司
一、题目和背景信息
登记号 CTR20202069
相关登记号
药物名称 重组抗VEGF人源化单克隆抗体注射液   曾用名:无
药物类型 生物制品
临床申请受理号 企业选择不公示
适应症 视网膜分支静脉阻塞所致黄斑水肿引起的视力损伤
试验专业题目 评价601(眼科)在视网膜分支静脉阻塞所致黄斑水肿病变患者中的安全性和有效性的IIa期临床试验
试验通俗题目 601(眼科)治疗视网膜分支静脉阻塞的IIa期临床试验
试验方案编号 SSGJ-601-BRVO-II-01 方案最新版本号 V2.0
版本日期: 2020-09-01 方案是否为联合用药
二、申请人信息
申请人名称
1
联系人姓名 佟刚 联系人座机 021-60790099 联系人手机号
联系人Email tonggang@3s-guojian.com 联系人邮政地址 上海市-上海市-中国上海市浦东新区张江高科技园区李冰路399号 联系人邮编 201203
三、临床试验信息
1、试验目的
评估比较601(眼科)与雷珠单抗治疗视网膜分支静脉阻塞(BRVO)所致黄斑水肿病变患者的安全性和有效性 2. 评估601(眼科)在视网膜分支静脉阻塞(BRVO)所致黄斑水肿病变患者中多次给药的稳态血药浓度、免疫原性和VEGF浓度变化特征
2、试验设计
试验分类 安全性和有效性 试验分期 II期 设计类型 平行分组
随机化 随机化 盲法 双盲 试验范围 国内试验
3、受试者信息
年龄 18岁(最小年龄)至 无上限 (最大年龄)
性别 男+女
健康受试者
入选标准
1 签署知情同意书,并愿意按照试验所规定的时间进行随访;
2 年龄≥18周岁,性别不限;
3 目标眼必须符合下列要求: 1)患有继发于BRVO或半侧视网膜静脉阻塞(HRVO)且累及中心凹的黄斑水肿,且确诊时间≤12个月; 2)最佳矫正视力(BCVA)≥ 19个字母且≤ 78个字母(采用ETDRS视力表,相当于Snellen视力表的20/32至20/400); 3)中心视网膜厚度(CRT)≥ 250μm; 4)无影响眼底检查或OCT成像的屈光介质混浊和/或瞳孔异常
4 非目标眼的BCVA ≥ 34个字母(相当于Snellen视力表的20/200),且无活动性的RVO病变
排除标准
1 研究者认为,在研究筛选或基线时受试者的伴随疾病或目标眼的眼部疾病可能会造成受试者对研究治疗无应答,或者可能会混淆研究结果的解释,视力损害在12个月治疗期间需要医疗或手术干预(例如,中心凹明显的瘢痕、纤维化或萎缩、中心凹下大量硬性渗出、黄斑前明显出血遮挡、玻璃体出血、玻璃体黄斑牵引综合征、除BRVO或HRVO外的视网膜血管阻塞视网膜脱离、黄斑裂孔、年龄相关性黄斑变性、任何原因的脉络膜新生血管、糖尿病视网膜病变(轻度非增殖性病变除外)和糖尿病黄斑水肿);
2 目标眼有虹膜、房角新生血管或视盘、视网膜新生血管;
3 目标眼入组前3个月内曾接受过眼内或眼周皮质类固醇注射治疗,或6个月内曾接受过地塞米松玻璃体内植入剂;
4 目标眼曾接受过黄斑激光光凝术(局灶性/格栅样)、全视网膜激光光凝术、玻璃体切除术、放射状视神经切开术、视网膜血管鞘膜切开术、青光眼滤过术、角膜移植术或在入组前3个月内接受过视网膜局部激光光凝术、YAG激光治疗或任何其它眼科手术(包括白内障手术等);
5 目标眼筛选期间,BCVA提高>10个字母(0天给药前24小时内检测的BCVA与筛选时的BCVA比较);
6 目标眼为无晶体眼(不包括人工晶体眼)或晶状体后囊膜缺损(人工晶体植入后的YAG激光后囊切开术除外);
7 任一眼有活动性眼部炎症(例如:睑缘炎、感染性结膜炎角膜炎巩膜炎葡萄膜炎、眼内炎等);
8 任一眼有既往或现患无法控制的青光眼(定义为经抗青光眼治疗后眼内压仍≥25mmHg),或青光眼引起目标眼的视杯/视盘比>0.8;
9 任一眼入组前3个月内接受过玻璃体腔注射任何抗VEGF药物治疗(例如雷珠单抗Ranibizumab、贝伐珠单抗Bevacizumab、康柏西普Conbercept、阿柏西普Aflibercept等);
10 对荧光素钠有过敏反应或过敏史,对治疗或诊断用蛋白制品有过敏史
11 入组前6个月内出现卒中(脑血管意外 )或心肌梗死,以及有活动性弥漫性血管内凝血和明显出血倾向者;
12 有确诊的全身免疫性疾病患者(如强直性脊柱炎、系统性红斑狼疮白塞氏病、类风湿性关节炎硬皮病等);
13 患有任何无法控制的临床疾病(如艾滋病、活动性肝炎,严重的精神、神经、心血管、呼吸等系统疾病以及恶性肿瘤,5年内无转移和复发的恶性肿瘤或原位癌除外);
14 血压控制不理想的高血压者(定义为经降压药物治疗后,收缩压仍≥160mmHg或舒张压仍≥100mmHg);
15 入组前1个月内有外科手术史(除已愈合的微创手术),和/或目前有未愈合创口、中重度溃疡、骨折等;
16 入组前3个月内曾接受过全身系统性抗VEGF的药物治疗(例如贝伐珠单抗);
17 肝、肾功能异常者(本试验规定血清丙氨酸氨基转移酶(谷丙转氨酶)或天冬氨酸氨基转移酶(谷草转氨酶)>本中心实验室正常值上限2倍;肌酐>本中心实验室正常值上限1.5倍);
18 凝血功能异常者(凝血酶原时间≥正常值上限3秒,活化部分凝血活酶时间≥正常值上限10秒);
19 育龄期未使用有效避孕措施者(女性自发性闭经12个月以上者除外);
20 妊娠、哺乳期女性;
21 入组前1个月(若试验用药品半衰期长,其5个半衰期时间>1个月者,则为5个半衰期)内参加过任何药物(不包括维生素和矿物质)临床试验或医疗器械临床试验者;
22 研究者认为任何需要在研究中排除的情况;
4、试验分组
试验药
序号 名称 用法
1 中文通用名:重组抗VEGF人源化单克隆抗体注射液
英文通用名:无
商品名称:无
剂型:注射剂
规格:0.2 mL:5mg
用法用量:玻璃体腔注射,1.25mg/眼/次
用药时程:核心治疗期(0 ~ 20周):每4周给药1次,连续给药6次。延长治疗期(24 ~ 48周):所有受试者每4周随访,根据评估结果
2 中文通用名:重组抗VEGF人源化单克隆抗体注射液
英文通用名:无
商品名称:无
剂型:注射剂
规格:0.2 mL:5mg
用法用量:玻璃体腔注射,1.25mg/眼/次
用药时程:核心治疗期(0 ~ 20周):每4周给药1次,连续给药6次。延长治疗期(24 ~ 48周):所有受试者每4周随访,根据评估结果决定当次访视是否给药。
对照药
序号 名称 用法
1 中文通用名:雷珠单抗注射液
英文通用名:Ranibizumab Injections
商品名称:诺适得/Lucentis
剂型:注射剂
规格:10mg/ml,每瓶装量0.2ml
用法用量:玻璃体腔注射,0.5mg/眼/次
用药时程:核心治疗期(0 ~ 20周):每4周给药1次,连续给药6次。延长治疗期(24 ~ 48周):所有受试者每4周随访,根据评估结果决定当次访视是否给药。
5、终点指标
主要终点指标及评价时间
序号 指标 评价时间 终点指标选择
1 同基线相比,治疗24周后,受试者最佳矫正视力(BCVA)的变化 第24周 有效性指标
次要终点指标及评价时间
序号 指标 评价时间 终点指标选择
1 同基线相比,治疗12周、52周后,受试者BCVA的变化 第12周、52周 有效性指标
2 同基线相比,在第12周、24周及52周时BCVA字母数增加≥5、≥10和≥15个字母的受试者比例 第12周、24周和52周 有效性指标
3 同基线相比,在第12周、24周及52周时BCVA字母数减少≥5、≥10和≥15个字母的受试者比例 第12周、24周和52周 有效性指标
4 BCVA在第4周至第52周各时间点与基线的差值的平均值 第52周 有效性指标
5 BCVA在第28周至第52周各时间点与基线的差值的平均值 第52周 有效性指标
6 同基线相比,治疗12周、24周、52周后,受试者平均中心视网膜厚度(CRT)在各时间点的变化 第12周、24周和52周 有效性指标
7 第0周至第52周,受试者接受玻璃体腔注射的次数 第52周 有效性指标
8 第24周至第52周,受试者接受玻璃体腔注射的次数 第52周 有效性指标
9 基线至第52周的眼部及非眼部不良事件发生率 第52周 有效性指标
10 601(眼科)多次给药的稳态血药浓度 第52周 有效性指标+安全性指标
11 601(眼科)多次给药的免疫原性 第52周 安全性指标
12 601(眼科)多次给药的VEGF浓度变化特征 第52周 有效性指标
6、数据安全监查委员会(DMC)
7、为受试者购买试验伤害保险
四、研究者信息
1、主要研究者信息
1 姓名 戴虹 学位 学士 职称 主任医师
电话 010-85133308 Email dai-hong@x263.net 邮政地址 北京市-北京市-东城区东单大华路1号
邮编 100730 单位名称 北京医院
2、各参加机构信息
序号 机构名称 主要研究者 国家 省(州) 城市
1 北京医院 戴虹 中国 北京市 北京市
2 天津医科大学眼科医院 李筱荣 中国 天津市 天津市
3 河南省立眼科医院 宋宗明 中国 河南省 郑州市
4 暨南大学附属第一医院 钟敬祥 中国 广东省 广州市
5 上海市第一人民医院 王泓 中国 上海市 上海市
6 四川大学华西医院 张明 中国 四川省 成都市
7 天津市眼科医院 韩泉洪 中国 天津市 天津市
8 浙江省人民医院 吴苗琴 中国 浙江省 杭州市
9 中南大学湘雅二医院 陈百华 中国 湖南省 长沙市
10 江苏省人民医院 袁松涛 中国 江苏省 南京市
11 中国人民解放军陆军军医大学第一附属医院 孟晓红 中国 重庆市 重庆市
12 西安交通大学第二附属医院 王峰 中国 陕西省 西安市
五、伦理委员会信息
序号 名称 审查结论 批准日期/备案日期
1 北京医院伦理委员会 同意 2020-08-26
2 北京医院伦理委员会 同意 2020-10-09
六、试验状态信息
1、试验状态
进行中 (招募中)
2、试验人数
目标入组人数 国内: 60 ;
已入组人数 国内: 1 ;
实际入组总人数 国内: 登记人暂未填写该信息;
3、受试者招募及试验完成日期
第一例受试者签署知情同意书日期 国内:2021-01-26;    
第一例受试者入组日期 国内:2021-01-28;    
试验完成日期 国内:登记人暂未填写该信息;    
七、临床试验结果摘要
序号 版本号 版本日期
暂未填写此信息
登记号 CTR20202069 试验状态 进行中
申请人联系人 佟刚 首次公示信息日期 2020-11-02
申请人名称 三生国健药业(上海)股份有限公司
一、题目和背景信息
登记号 CTR20202069
相关登记号
药物名称 重组抗VEGF人源化单克隆抗体注射液   曾用名:无
药物类型 生物制品
临床申请受理号 企业选择不公示
适应症 视网膜分支静脉阻塞所致黄斑水肿引起的视力损伤
试验专业题目 评价601(眼科)在视网膜分支静脉阻塞所致黄斑水肿病变患者中的安全性和有效性的IIa期临床试验
试验通俗题目 601(眼科)治疗视网膜分支静脉阻塞的IIa期临床试验
试验方案编号 SSGJ-601-BRVO-II-01 方案最新版本号 V2.0
版本日期: 2020-09-01 方案是否为联合用药
二、申请人信息
申请人名称
1
联系人姓名 佟刚 联系人座机 021-60790099 联系人手机号
联系人Email tonggang@3s-guojian.com 联系人邮政地址 上海市-上海市-中国上海市浦东新区张江高科技园区李冰路399号 联系人邮编 201203
三、临床试验信息
1、试验目的
评估比较601(眼科)与雷珠单抗治疗视网膜分支静脉阻塞(BRVO)所致黄斑水肿病变患者的安全性和有效性 2. 评估601(眼科)在视网膜分支静脉阻塞(BRVO)所致黄斑水肿病变患者中多次给药的稳态血药浓度、免疫原性和VEGF浓度变化特征
2、试验设计
试验分类 安全性和有效性 试验分期 II期 设计类型 平行分组
随机化 随机化 盲法 双盲 试验范围 国内试验
3、受试者信息
年龄 18岁(最小年龄)至 无上限 (最大年龄)
性别 男+女
健康受试者
入选标准
1 签署知情同意书,并愿意按照试验所规定的时间进行随访;
2 年龄≥18周岁,性别不限;
3 目标眼必须符合下列要求: 1)患有继发于BRVO或半侧视网膜静脉阻塞(HRVO)且累及中心凹的黄斑水肿,且确诊时间≤12个月; 2)最佳矫正视力(BCVA)≥ 19个字母且≤ 78个字母(采用ETDRS视力表,相当于Snellen视力表的20/32至20/400); 3)中心视网膜厚度(CRT)≥ 250μm; 4)无影响眼底检查或OCT成像的屈光介质混浊和/或瞳孔异常
4 非目标眼的BCVA ≥ 34个字母(相当于Snellen视力表的20/200),且无活动性的RVO病变
排除标准
1 研究者认为,在研究筛选或基线时受试者的伴随疾病或目标眼的眼部疾病可能会造成受试者对研究治疗无应答,或者可能会混淆研究结果的解释,视力损害在12个月治疗期间需要医疗或手术干预(例如,中心凹明显的瘢痕、纤维化或萎缩、中心凹下大量硬性渗出、黄斑前明显出血遮挡、玻璃体出血、玻璃体黄斑牵引综合征、除BRVO或HRVO外的视网膜血管阻塞视网膜脱离、黄斑裂孔、年龄相关性黄斑变性、任何原因的脉络膜新生血管、糖尿病视网膜病变(轻度非增殖性病变除外)和糖尿病黄斑水肿);
2 目标眼有虹膜、房角新生血管或视盘、视网膜新生血管;
3 目标眼入组前3个月内曾接受过眼内或眼周皮质类固醇注射治疗,或6个月内曾接受过地塞米松玻璃体内植入剂;
4 目标眼曾接受过黄斑激光光凝术(局灶性/格栅样)、全视网膜激光光凝术、玻璃体切除术、放射状视神经切开术、视网膜血管鞘膜切开术、青光眼滤过术、角膜移植术或在入组前3个月内接受过视网膜局部激光光凝术、YAG激光治疗或任何其它眼科手术(包括白内障手术等);
5 目标眼筛选期间,BCVA提高>10个字母(0天给药前24小时内检测的BCVA与筛选时的BCVA比较);
6 目标眼为无晶体眼(不包括人工晶体眼)或晶状体后囊膜缺损(人工晶体植入后的YAG激光后囊切开术除外);
7 任一眼有活动性眼部炎症(例如:睑缘炎、感染性结膜炎角膜炎巩膜炎葡萄膜炎、眼内炎等);
8 任一眼有既往或现患无法控制的青光眼(定义为经抗青光眼治疗后眼内压仍≥25mmHg),或青光眼引起目标眼的视杯/视盘比>0.8;
9 任一眼入组前3个月内接受过玻璃体腔注射任何抗VEGF药物治疗(例如雷珠单抗Ranibizumab、贝伐珠单抗Bevacizumab、康柏西普Conbercept、阿柏西普Aflibercept等);
10 荧光素钠有过敏反应或过敏史,对治疗或诊断用蛋白制品有过敏史
11 入组前6个月内出现卒中(脑血管意外 )或心肌梗死,以及有活动性弥漫性血管内凝血和明显出血倾向者;
12 有确诊的全身免疫性疾病患者(如强直性脊柱炎、系统性红斑狼疮白塞氏病、类风湿性关节炎' target='_blank'>关节炎硬皮病等);
13 患有任何无法控制的临床疾病(如艾滋病、活动性肝炎,严重的精神、神经、心血管、呼吸等系统疾病以及恶性肿瘤,5年内无转移和复发的恶性肿瘤或原位癌除外);
14 血压控制不理想的高血压者(定义为经降压药物治疗后,收缩压仍≥160mmHg或舒张压仍≥100mmHg);
15 入组前1个月内有外科手术史(除已愈合的微创手术),和/或目前有未愈合创口、中重度溃疡、骨折等;
16 入组前3个月内曾接受过全身系统性抗VEGF的药物治疗(例如贝伐珠单抗);
17 肝、肾功能异常者(本试验规定血清丙氨酸氨基转移酶(谷丙转氨酶)或天冬氨酸氨基转移酶(谷草转氨酶)>本中心实验室正常值上限2倍;肌酐>本中心实验室正常值上限1.5倍);
18 凝血功能异常者(凝血酶原时间≥正常值上限3秒,活化部分凝血活酶时间≥正常值上限10秒);
19 育龄期未使用有效避孕措施者(女性自发性闭经12个月以上者除外);
20 妊娠、哺乳期女性;
21 入组前1个月(若试验用药品半衰期长,其5个半衰期时间>1个月者,则为5个半衰期)内参加过任何药物(不包括维生素和矿物质)临床试验或医疗器械临床试验者;
22 研究者认为任何需要在研究中排除的情况;
4、试验分组
试验药
序号 名称 用法
1 中文通用名:重组抗VEGF人源化单克隆抗体注射液
英文通用名:无
商品名称:无
剂型:注射剂
规格:0.2 mL:5mg
用法用量:玻璃体腔注射,1.25mg/眼/次
用药时程:核心治疗期(0 ~ 20周):每4周给药1次,连续给药6次。延长治疗期(24 ~ 48周):所有受试者每4周随访,根据评估结果
2 中文通用名:重组抗VEGF人源化单克隆抗体注射液
英文通用名:无
商品名称:无
剂型:注射剂
规格:0.2 mL:5mg
用法用量:玻璃体腔注射,1.25mg/眼/次
用药时程:核心治疗期(0 ~ 20周):每4周给药1次,连续给药6次。延长治疗期(24 ~ 48周):所有受试者每4周随访,根据评估结果决定当次访视是否给药。
对照药
序号 名称 用法
1 中文通用名:雷珠单抗注射液
英文通用名:Ranibizumab Injections
商品名称:诺适得/Lucentis
剂型:注射剂
规格:10mg/ml,每瓶装量0.2ml
用法用量:玻璃体腔注射,0.5mg/眼/次
用药时程:核心治疗期(0 ~ 20周):每4周给药1次,连续给药6次。延长治疗期(24 ~ 48周):所有受试者每4周随访,根据评估结果决定当次访视是否给药。
5、终点指标
主要终点指标及评价时间
序号 指标 评价时间 终点指标选择
1 同基线相比,治疗24周后,受试者最佳矫正视力(BCVA)的变化 第24周 有效性指标
次要终点指标及评价时间
序号 指标 评价时间 终点指标选择
1 同基线相比,治疗12周、52周后,受试者BCVA的变化 第12周、52周 有效性指标
2 同基线相比,在第12周、24周及52周时BCVA字母数增加≥5、≥10和≥15个字母的受试者比例 第12周、24周和52周 有效性指标
3 同基线相比,在第12周、24周及52周时BCVA字母数减少≥5、≥10和≥15个字母的受试者比例 第12周、24周和52周 有效性指标
4 BCVA在第4周至第52周各时间点与基线的差值的平均值 第52周 有效性指标
5 BCVA在第28周至第52周各时间点与基线的差值的平均值 第52周 有效性指标
6 同基线相比,治疗12周、24周、52周后,受试者平均中心视网膜厚度(CRT)在各时间点的变化 第12周、24周和52周 有效性指标
7 第0周至第52周,受试者接受玻璃体腔注射的次数 第52周 有效性指标
8 第24周至第52周,受试者接受玻璃体腔注射的次数 第52周 有效性指标
9 基线至第52周的眼部及非眼部不良事件发生率 第52周 有效性指标
10 601(眼科)多次给药的稳态血药浓度 第52周 有效性指标+安全性指标
11 601(眼科)多次给药的免疫原性 第52周 安全性指标
12 601(眼科)多次给药的VEGF浓度变化特征 第52周 有效性指标
6、数据安全监查委员会(DMC)
7、为受试者购买试验伤害保险
四、研究者信息
1、主要研究者信息
1 姓名 戴虹 学位 学士 职称 主任医师
电话 010-85133308 Email dai-hong@x263.net 邮政地址 北京市-北京市-东城区东单大华路1号
邮编 100730 单位名称 北京医院
2、各参加机构信息
序号 机构名称 主要研究者 国家 省(州) 城市
1 北京医院 戴虹 中国 北京市 北京市
2 天津医科大学眼科医院 李筱荣 中国 天津市 天津市
3 河南省立眼科医院 宋宗明 中国 河南省 郑州市
4 暨南大学附属第一医院 钟敬祥 中国 广东省 广州市
5 上海市第一人民医院 王泓 中国 上海市 上海市
6 四川大学华西医院 张明 中国 四川省 成都市
7 天津市眼科医院 韩泉洪 中国 天津市 天津市
8 浙江省人民医院 吴苗琴 中国 浙江省 杭州市
9 中南大学湘雅二医院 陈百华 中国 湖南省 长沙市
10 江苏省人民医院 袁松涛 中国 江苏省 南京市
11 中国人民解放军陆军军医大学第一附属医院 孟晓红 中国 重庆市 重庆市
12 西安交通大学第二附属医院 王峰 中国 陕西省 西安市
五、伦理委员会信息
序号 名称 审查结论 批准日期/备案日期
1 北京医院伦理委员会 同意 2020-08-26
2 北京医院伦理委员会 同意 2020-10-09
六、试验状态信息
1、试验状态
进行中 (招募中)
2、试验人数
目标入组人数 国内: 60 ;
已入组人数 国内: 1 ;
实际入组总人数 国内: 登记人暂未填写该信息;
3、受试者招募及试验完成日期
第一例受试者签署知情同意书日期 国内:2021-01-26;    
第一例受试者入组日期 国内:2021-01-28;    
试验完成日期 国内:登记人暂未填写该信息;    
七、临床试验结果摘要
序号 版本号 版本日期
暂未填写此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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