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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境医 / 临床实验 / AB-106治疗ROS1阳性NSCLC受试者的Ⅱ期研究(TRUST研究)

AB-106治疗ROS1阳性NSCLC受试者的Ⅱ期研究(TRUST研究)

登记号 CTR20200869 试验状态 进行中
申请人联系人 徐晨 首次公示信息日期 2020-05-15
申请人名称 葆元生物医药科技(杭州)有限公司
一、题目和背景信息
登记号 CTR20200869
相关登记号
药物名称 AB-106胶囊
药物类型 化学药物
临床申请受理号 企业选择不公示
适应症 AB-106胶囊可用于ROS1融合阳性的局部晚期或转移性非小细胞肺癌(NSCLC)及NTRK融合阳性实体瘤成年患者的治疗。
试验专业题目 AB-106治疗携带ROS1融合基因的局部进展或全身转移的晚期非小细胞肺癌(NSCLC)的一项Ⅱ期、多中心、单臂、开放的研究
试验通俗题目 AB-106治疗ROS1阳性NSCLC受试者的Ⅱ期研究(TRUST研究)
试验方案编号 AB-106-C203;1.1 方案最新版本号 1.1
版本日期: 2020-03-27 方案是否为联合用药 企业选择不公示
二、申请人信息
申请人名称
1
联系人姓名 徐晨 联系人座机 021-64746017 联系人手机号 18621962765
联系人Email cxu@anhearttherapeutics.com 联系人邮政地址 上海市-上海市-上海市黄浦区瑞金二路118号瑞金商务楼6403室 联系人邮编 200020
三、临床试验信息
1、试验目的
第一阶段目的:确定AB-106单药治疗携带ROS1融合基因的晚期NSCLC受试者的临床最合适剂量。 第二阶段目的:评价AB-106单药治疗携带ROS1融合基因的晚期NSCLC受试者的有效性和安全性;评价口服AB-106在受试人群中的PK特征;评价口服AB-106后人体血药浓度与QTc的关系。 探索目的:探索可以预测AB-106疗效的相关基因;探索AB-106单药治疗后疾病进展时可能的耐药机制。
2、试验设计
试验分类 安全性和有效性 试验分期 II期 设计类型 单臂试验
随机化 非随机化 盲法 开放 试验范围 国内试验
3、受试者信息
年龄 18岁(最小年龄)至 无岁(最大年龄)
性别 男+女
健康受试者
入选标准
1 经组织学或细胞学方法确诊为局部进展或全身转移性晚期NSCLC(依据国际抗癌联盟[UICC]/美国癌症联合委员会[AJCC] TNM分期第8版,分期为IIIb或IIIc或IV期
2 无论入组研究第一阶段或研究第二阶段,受试者可提供由有资质实验室检测的ROS1阳性的病理性诊断书面报告,其中未经克唑替尼治疗过的受试者提供以下三种检测结果之一即可:荧光原位杂交(fluorescent in situ hybridization, FISH);逆转录聚合酶链反应(Reverse Transcription-Polymerase Chain Reaction, RT-PCR)方法;下一代测序(Next generation sequencing, NGS)方法;经过克唑替尼治疗失败的受试者,需提供NGS方法检测的报告方可入组;若无既往检测报告,也可提供已经存档的或新近取得的肿瘤组织标本(包括同意新采集活检标本)送中心实验室进行ROS1检测,检测结果确认为阳性的受试者也可入组;注:在C1D1之前42天内采集的新鲜肿瘤活检组织是可接受的。PCR检测的石蜡包埋样本在中心实验室检测前的保存时间应不超过6个月;NGS10基因检测的石蜡包埋样本推荐在克唑替尼耐药后重新取样,但无法重新取样的话,接受3个月以内的样本。必要时会对收集的标本是否合格进行讨论,另行判断是否接受此类标本。
3 受试者需能够提供已经存档的或新近取得的肿瘤组织标本(包括同意新采集活检标本);
4 受试者应没有经过任何ROS1-TKI治疗或经过克唑替尼治疗后失败。治疗失败定义为,接受克唑替尼治疗后出现疾病进展或毒副作用不可耐受,若为不可耐受需记录原因;
5 合并脑转移的受试者,需同时满足:①中枢神经系统(Central Nervous System, CNS)症状稳定;②筛选前2周内未增加糖皮质激素剂量用以控制CNS症状;
6 既往治疗(包括不超过3线的化疗、放疗[姑息治疗除外]或手术)的任何毒性反应必须恢复至≤1级(但脱发除外);
7 根据RECIST1.1标准,受试者至少有一个可测量靶病灶(计算机断层扫描[CT]、核磁共振成像[MRI]),最长径≥10mm的非淋巴结病灶,和/或短径≥15mm的淋巴结病灶。(如病灶接受过放疗,放疗后有明确进展,可作为靶病灶)
8 年满18岁以上的男性或女性;
9 ECOG体能状态评分为0或1分;
10 研究者判断的受试者预期生存期大于6个月;
11 实验室检查符合以下标准:①血清天门冬氨酸氨基转移酶(AST)和血清丙氨酸氨基转移酶(ALT)≤2.5×正常范围上限(ULN),或有肝转移者AST和ALT≤5×ULN,但肝功能异常是因为原发癌症肝转移造成的;② 血清总胆红素≤1.5×ULN;③ 中性粒细胞计数(NEUT)≥1.5×10^9/L;④ 血小板计数≥100×10^9/L;⑤ 血红蛋白≥80g/L;⑥血清肌酐≤2×ULN;
12 入组前,受试者(或法定代表)已充分知情,且在知情同意书上签名、签署日期;
13 依从性强,有能力遵守访视时间、治疗计划、实验室检查和其他研究流程;
14 在研究期间及完成研究治疗后至少30天内,同意使用有效避孕措施(不包括绝育手术后的男性,或绝育手术后及绝经后的女性)。其中,有生育能力的女性,需在首次给药前7天内的检测血人绒毛膜促性腺激素(HCG)并呈阴性。
排除标准
1 首次服用AB-106前4周内正在另一项治疗性临床试验中接受治疗;
2 接受过除克唑替尼以外的其它ROS1-TKI的治疗或临床试验;
3 接受过针对ALK(除克唑替尼以外)或NTRK融合基因的靶向治疗及免疫检查点抑制剂(包括PD-1/PD-L1等)药物治疗;
4 因肿瘤导致的脊髓受压(除非受试者的疼痛完全被控制住,且神经功能稳定或得到恢复)、癌性脑膜炎或软脑膜疾病;经研究者判断具有脑疝风险;
5 既往治疗引起的未恢复至
6 在入组前1个月内进行过外科大手术或放疗,或预期在研究过程中需要进行外科大手术的受试者;
7 患有活动性消化性溃疡、明显呕吐、慢性腹泻、肠梗阻、吸收障碍等或其他已知会影响药物吸收的疾病;存在吞咽困难或严重影响药物吸收的其他情况,例如已接受过胃或肠切除术;
8 已知患间质性肺病、间质纤维化、酪氨酸激酶抑制剂或其他等引起的肺部疾病;
9 入组前不能通过引流或其他方法控制稳定时间小于 4 周的浆膜腔积液(如心包积液、胸腔积液和腹水等);
10 在入组前3个月内,曾患不稳定的心血管疾病或发生以下情况:心肌梗死、严重/不稳定心绞痛、冠状动脉/外周动脉搭桥术、充血性心力衰竭(NCI CTCAEv5.0≥3级)等;入组时患有心律失常(NCI CTCAEv5.0≥2级)、不可控心房纤颤(任意分级)或QTc>470毫秒;
11 在入组前3个月内,曾发生脑血管意外(除外短暂性脑缺血发作);
12 有其他恶性肿瘤病史。不包括已根治的非黑色素瘤皮肤癌、原位宫颈癌、前列腺上皮内瘤。如果入组前5年及以上诊断为其他恶性肿瘤,必须同时满足以下条件方可入组:①目前不存在活跃病灶,②研究者判断复发风险低,③不会干扰AB-106疗效评估;
13 乙肝或丙肝活动期(HBsAg阳性和/或HBcAb阳性且 HBV DNA≥104拷贝数或者≥ 2000IU/ml;HCV抗体阳性)或人免疫缺陷病毒(HIV)抗体阳性;
14 既往有干细胞、器官移植史者;
15 患有活动性、不可控的全身性细菌性、病毒性或真菌性感染、或难于依从研究流程的其他全身性疾病;
16 开始使用研究药物前28天内和/或研究期间预计将系统全身使用的药物是CYP3A4的强效抑制剂,包括(但不限于)阿扎那韦、克拉霉素、茚地那韦、伊曲康唑、酮康唑、奈法唑酮、奈非那韦、利托那韦、沙奎那韦、泰利霉素、醋竹桃霉素、伏立康唑、葡萄柚或葡萄柚汁;开始使用研究药物前28天内和/或研究期间预计将系统全身使用的药物是CYP3A4强效诱导剂,其中包括(但不限于)卡马西平、苯巴比妥、苯妥英、利福布汀、利福平和圣约翰草;
17 开始使用研究药物前14天内和/或研究期间预计将使用其他任何抗肿瘤药物,包括说明书中有明确抗肿瘤适应症的中药、中成药、中草药(含汤剂)等;
18 经研究者和申办者判断,存在其他严重急性或慢性躯体疾病、精神疾病或实验室异常,以及可能产生与参加研究或给予研究药物相关的过度风险的疾病或异常。
4、试验分组
试验药
序号 名称 用法
1 中文通用名:AB-106胶囊
用法用量:Part1 根据受试者所在剂量组,400mg(2粒)或600mg(3粒)PO,QD; 400mg组和600mg组在C1结束后,可按原给药方案,进入后续周期的治疗,每21天为一个cycle,继续每日服药。对于400mg剂量组受试者来说,在研究确定的临床最合适剂量后,可开始按照临床最适剂量继续服药。 Part2根据Part1确定临床最适剂量,PO,QD,21天为一个cycle。预计为600mg(3粒)PO,QD。
2 中文通用名:AB-106胶囊
用法用量:Part1 根据受试者所在剂量组,400mg(2粒)或600mg(3粒)PO,QD; 400mg组和600mg组在C1结束后,可按原给药方案,进入后续周期的治疗,每21天为一个cycle,继续每日服药。对于400mg剂量组受试者来说,在研究确定的临床最合适剂量后,可开始按照临床最适剂量继续服药。 Part2根据Part1确定临床最适剂量,PO,QD,21天为一个cycle。预计为600mg(3粒)PO,QD。
对照药
序号 名称 用法
1 中文通用名:无
用法用量:无
5、终点指标
主要终点指标及评价时间
序号 指标 评价时间 终点指标选择
1 第一阶段:临床最合适剂量 第1个治疗周期 有效性指标+安全性指标
2 第二阶段:最佳总缓解(BOR) 肿瘤评估:前8个治疗周期,每2个治疗周期1次;随后为每4个治疗周期1次 有效性指标+安全性指标
次要终点指标及评价时间
序号 指标 评价时间 终点指标选择
1 DOR,TTR,IBOR,IDOR,TTP,PFS 肿瘤评估:前8个治疗周期,每2个治疗周期1次;随后为每4个治疗周期1次 有效性指标
2 OS 电话访视 安全性指标
3 AE,SAE,AESI ICF签署后至末次给药后30天 安全性指标
4 血浆药物浓度和PK参数 血药浓度与△QTcF指标关系 C1D1至C3D1 有效性指标+安全性指标
5 DNA测序 baseline、C3D1和PD时 有效性指标+安全性指标
6、数据安全监查委员会(DMC)
7、为受试者购买试验伤害保险
四、研究者信息
1、主要研究者信息
1 姓名 周彩存,医学博士 学位 医学博士 职称 主任医师
电话 021-65115006-3051 Email caicunzhou@yahoo.com.cn 邮政地址 上海市-上海市-上海市肺科医院肿瘤科 上海市政民路507号
邮编 200433 单位名称 同济大学附属上海市肺科医院
2、各参加机构信息
序号 机构名称 主要研究者 国家 省(州) 城市
1 上海市肺科医院 周彩存 中国 上海市 上海市
2 北京大学肿瘤医院 王子平 中国 北京市 北京市
3 中国医科大学附属第一医院 刘云鹏 中国 辽宁省 沈阳市
4 吉林大学第一医院 崔久嵬 中国 吉林省 长春市
5 广西医科大学附属肿瘤医院 于起涛 中国 广西壮族自治区 南宁市
6 郑州大学附属第一医院 樊慧杰 中国 河南省 郑州市
7 中国医学科学院肿瘤医院 段建春 中国 北京市 北京市
8 四川大学华西医院 王永生 中国 四川省 成都市
9 北京胸科医院 李宝兰 中国 北京市 北京市
10 华中科技大学同济医学院附属协和医院 董晓荣 中国 湖北省 武汉市
11 湖北省肿瘤医院 胡艳萍 中国 湖北省 武汉市
12 苏州大学第一附属医院 陶敏 中国 江苏省 苏州市
13 河南省肿瘤医院 吴慧娟 中国 河南省 郑州市
14 浙江省肿瘤医院 张沂平 中国 浙江省 杭州市
15 福建省肿瘤医院 庄武 中国 福建省 福州市
16 浙江大学医学院附属邵逸夫医院 方勇 中国 浙江省 杭州市
17 陆军军医大学第一附属医院(重庆西南医院) 周向东 中国 重庆市 重庆市
18 吉林省肿瘤医院 程颖 中国 吉林省 长春市
19 哈尔滨医科大学附属肿瘤医院 刘宝刚 中国 黑龙江省 哈尔滨市
20 天津市肿瘤医院 王长利 中国 天津市 天津市
21 山东省肿瘤医院 孟雪 中国 山东省 济南市
22 湖南省肿瘤医院 杨农 中国 湖南省 长沙市
23 安徽省立医院 操乐杰 中国 安徽省 合肥市
24 广东药科大学附属第一医院 王希成 中国 广东省 广州市
25 河北医科大学第四医院 姜达 中国 河北省 石家庄市
26 青岛大学附属医院 于壮 中国 山东省 青岛市
27 烟台毓璜顶医院 孙萍 中国 山东省 烟台市
28 大连医科大学附属第一医院 刘基巍 中国 辽宁省 大连市
29 云南省肿瘤医院 李高峰 中国 云南省 昆明市
30 海南省肿瘤医院 黄奕江 中国 海南省 海口市
31 东部战区总医院 宋勇 中国 江苏省 南京市
32 江苏省人民医院 卢凯华 中国 江苏省 南京市
33 临汾市肿瘤医院 石建华 中国 山东省 临沂市
五、伦理委员会信息
序号 名称 审查结论 批准日期/备案日期
1 上海市肺科医院医学伦理委员会 同意 2020-04-24
六、试验状态信息
1、试验状态
进行中 (招募中)
2、试验人数
目标入组人数 国内: 106 ;
已入组人数 国内: 1 ;
实际入组总人数 国内: 登记人暂未填写该信息;
3、受试者招募及试验完成日期
第一例受试者签署知情同意书日期 国内:2020-07-07;    
第一例受试者入组日期 国内:2020-07-21;    
试验完成日期 国内:登记人暂未填写该信息;    
七、临床试验结果摘要
序号 版本号 版本日期
暂未填写此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