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题目和背景信息
登记号 |
CTR20192735 |
相关登记号 |
CTR20182027;CTR20191326;CTR20191779; |
药物名称 |
AK104注射液
曾用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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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物类型 |
生物制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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临床申请受理号
|
企业选择不公示
|
适应症 |
非角化性分化型或未分化型鼻咽癌 |
试验专业题目 |
抗PD-1和CTLA-4双特异性抗体AK104在二线及以上化疗失败的转移性鼻咽癌患者中开展的单臂、开放、多中心II期临床研究 |
试验通俗题目 |
抗PD-1和CTLA-4双抗AK104治疗转移性鼻咽癌II期临床研究 |
试验方案编号 |
AK104-204;1.0版 |
方案最新版本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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版本日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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方案是否为联合用药 |
企业选择不公示 |
二、申请人信息
三、临床试验信息
1、试验目的
主要目的:评价AK104治疗转移性鼻咽癌(NPC)的抗肿瘤活性。
次要目的:
评价AK104治疗转移性NPC的安全性和耐受性;
评价AK104在转移性NPC受试者中的药代动力学(PK)特征;
评价AK104治疗转移性NPC的免疫原性;
评价转移性NPC受试者肿瘤组织PD-L1表达与AK104抗肿瘤活性的相关性;
评价转移性NPC受试者血液中EBV水平与AK104抗肿瘤活性的相关性。
2、试验设计
试验分类 |
安全性和有效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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试验分期 |
II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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设计类型 |
单臂试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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随机化 |
非随机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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盲法 |
开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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试验范围 |
国内试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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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受试者信息
年龄 |
18岁(最小年龄)至
75岁(最大年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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性别 |
男+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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健康受试者 |
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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入选标准 |
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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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愿签署书面IC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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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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入组时年龄 ≥ 18周岁,≤ 75周岁,男女均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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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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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部肿瘤协作组织(ECOG)体能状况评分为0 或 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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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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预期生存期 ≥ 3个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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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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组织病理学确诊的非角化性分化型或未分化型鼻咽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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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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入组时确诊为IVb期[第八版AJCC鼻咽癌临床分期] 转移性鼻咽癌患者;不适合接受根治性的局部治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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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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既往接受过二线及二线以上化疗失败,其中一线为含铂化疗方案,二线为单药或联合化疗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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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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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 RECIST 1.1至少有一个可测量病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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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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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意提供既往存档的肿瘤组织样本(需入组前3年内组织样本)或者进行活检以采集肿瘤病灶组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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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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良好的器官功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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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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具有生育能力的女性受试者必须在首次用药前3天内进行血清妊娠试验,且结果为阴性。如具有生育能力的女性受试者与未绝育的男性伴侣发生性行为,该受试者必须自筛选开始采取可接受的避孕方法,且必须同意在研究药物末次给药后的120天内持续使用采用避孕方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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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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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未绝育的男性受试者与具有生育能力的女性伴侣发生性行为,该受试者必须自筛选开始至末次给药后的第120天采取有效的避孕方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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排除标准 |
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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除受试者在入组研究时患有的肿瘤外,在之前5年内有活动性恶性肿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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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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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AK104首次给药前4周内参加过试验性药物的治疗或使用过试验性器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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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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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时入组另一项临床研究,除非其为一项观察性(非干预性)临床研究或干预性研究的随访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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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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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AK104首次给药前3周内接受最后一次系统性抗肿瘤治疗(化疗、靶向治疗、生物药治疗等);首次给药前2周内接受过小分子TKI治疗;首次给药前2周针对非靶病灶进行了姑息性局部治疗;首次给药前2周内接受过非特异性免疫调节治疗(如白介素、干扰素、胸腺肽等,不包括IL-11);首次给药前1周内曾接受具有抗肿瘤适应症的中草药或中成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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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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既往接受过免疫治疗,包括免疫检查点抑制剂(如:抗 PD-1 抗体、抗 PD-L1、抗 CTLA-4 抗体等)、免疫检查点激动剂(如:ICOS、CD40、CD137、GITR、OX40 抗体等)、免 疫细胞治疗等任何针对肿瘤免疫作用机制的治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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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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患有在过去两年内需要系统性治疗的活动性自身免疫性疾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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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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活动性或既往有明确的炎症性肠病(如克罗恩病、溃疡性结肠炎或慢性腹泻)病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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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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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研究药物首次给药前7天内需要使用糖皮质激素(> 10 mg/日泼尼松等效剂量)或其他免疫抑制药物进行全身治疗的受试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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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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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IV检测阳性者,已知的活动性梅毒感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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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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已知原发性免疫缺陷病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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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
|
妊娠期或哺乳期女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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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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既往或当前存在任何疾病、治疗、实验室检查异常,可能会混淆研究结果,影响受试者全程参与研究,或研究者判断参与研究不符合受试者的最佳利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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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试验分组
试验药 |
序号 |
名称 |
用法 |
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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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文通用名:AK104注射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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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法用量:注射液;规格为125 mg/10mL/瓶;静脉输注;每两周一次,每次6mg/kg,用药时程:输注时间为60分钟 ± 10分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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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照药 |
序号 |
名称 |
用法 |
1 |
中文通用名: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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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法用量: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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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终点指标
主要终点指标及评价时间 |
序号 |
指标 |
评价时间 |
终点指标选择 |
1 |
全分析集(FAS)人群中,根据 RECIST 1.1 版进行抗肿瘤活性评估的客观缓解率(ORR)。 |
入组后52周内,以每8 周进行1 次肿瘤评估,52周之后以每12 周进行1 次肿瘤评估。 |
有效性指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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次要终点指标及评价时间 |
序号 |
指标 |
评价时间 |
终点指标选择 |
1 |
根据 RECIST 1.1 版评估的终点包括疾病控制率(DCR)、缓解持续时间(DoR)、至缓解时 间(TTR)、无进展生存期(PFS)和总生存期(OS); |
入组后52周内,以每8 周进行1 次肿瘤评估,52周之后以每12 周进行1 次肿瘤评估。 |
有效性指标
|
2 |
安全性:不良事件(AE)的发生率和严重程度、有临床意义的异常实验室检查结果; |
受试者签署 ICF 后到 AK104 末次给药后 90 天内 |
安全性指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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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PK特征:包括 AK104 给药后,个体受试者在不同时间点的AK104血清药物浓度。 |
试验期及随访期采集受试者血样进行评价。 |
有效性指标+安全性指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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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免疫原性评估 |
试验期及随访期采集受试者血样进行评价。 |
有效性指标+安全性指标
|
5 |
评价转移性NPC受试者肿瘤组织PD-L1表达与AK104抗肿瘤活性的相关性; |
筛选期采集受试者肿瘤组织进行评价。 |
有效性指标+安全性指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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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
评价转移性NPC受试者血液中EBV水平与AK104抗肿瘤活性的相关性。 |
试验期及随访期采集受试者血样进行评价。 |
有效性指标
|
|
6、数据安全监查委员会(DMC)
无
7、为受试者购买试验伤害保险
有
四、研究者信息
1、主要研究者信息
1 |
姓名 |
徐瑞华,医学博士 |
学位 |
|
职称 |
副院长 |
电话 |
020-87343468 |
Email |
ruihxu@163.com |
邮政地址 |
广州市东风东路651号 |
邮编 |
510060 |
单位名称 |
中山大学肿瘤防治中心 |
2、各参加机构信息
序号 |
机构名称 |
主要研究者 |
国家 |
省(州) |
城市 |
1 |
中山大学肿瘤防治中心 |
徐瑞华 |
中国 |
广东 |
广州 |
2 |
江西省肿瘤医院 |
李金高 |
中国 |
江西 |
南昌 |
3 |
浙江省肿瘤医院 |
陈晓钟 |
中国 |
浙江 |
杭州 |
4 |
南方医科大学南方医院 |
吴德华 |
中国 |
广东 |
广州 |
5 |
福建省肿瘤医院 |
林少俊 |
中国 |
福建 |
福州 |
6 |
四川大学华西医院 |
陈念永 |
中国 |
四川 |
成都 |
7 |
广州医科大学附属肿瘤医院 |
陈冬平 |
中国 |
广东 |
广州 |
8 |
湖南省肿瘤医院 |
罗英 |
中国 |
湖南 |
长沙 |
9 |
中南大学湘雅二医院 |
胡春宏 |
中国 |
湖南 |
长沙 |
10 |
海南省肿瘤医院 |
林少民 |
中国 |
海南 |
海口 |
11 |
广西医科大学附属肿瘤医院 |
曲颂 |
中国 |
广西 |
南宁 |
12 |
复旦大学附属肿瘤医院 |
胡超苏 |
中国 |
上海 |
上海 |
13 |
广东药科大学附属第一医院 |
王希成 |
中国 |
广东 |
广州 |
14 |
厦门大学附属第一医院(肿瘤医院) |
林勤 |
中国 |
福建 |
厦门 |
15 |
重庆市肿瘤医院 |
王颖 |
中国 |
重庆 |
重庆 |
五、伦理委员会信息
序号 |
名称 |
审查结论 |
批准日期/备案日期 |
1 |
中山大学肿瘤防治中心伦理委员会 |
同意
|
2019-12-04 |
六、试验状态信息
1、试验状态
进行中
(尚未招募)
2、试验人数
目标入组人数 |
国内: 140 ;
|
已入组人数 |
国内: 登记人暂未填写该信息;
|
实际入组总人数 |
国内: 登记人暂未填写该信息;
|
3、受试者招募及试验完成日期
第一例受试者签署知情同意书日期 |
国内:登记人暂未填写该信息;
|
第一例受试者入组日期 |
国内:登记人暂未填写该信息;
|
试验完成日期
|
国内:登记人暂未填写该信息;
|
七、临床试验结果摘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