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题目和背景信息
登记号 |
CTR20192001 |
相关登记号 |
CTR20190719;CTR20190720;CTR20190721;CTR20190754;CTR20190911;CTR20190907;CTR20191044;CTR20191830; |
药物名称 |
重组抗PD-1人源化单克隆抗体注射液(HLX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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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物类型 |
生物制品
|
临床申请受理号
|
企业选择不公示
|
适应症 |
晚期宫颈癌 |
试验专业题目 |
HLX10联合白蛋白紫杉醇治疗经晚期宫颈癌有效性和安全性的单臂、开放、多中心的II期临床研究 |
试验通俗题目 |
HLX10联合白蛋白紫杉醇治疗晚期宫颈癌的II期研究 |
试验方案编号 |
HLX10-011-CC201;1.0 |
方案最新版本号
|
|
版本日期: |
|
方案是否为联合用药 |
企业选择不公示 |
二、申请人信息
三、临床试验信息
1、试验目的
1.评估HLX10联合白蛋白紫杉醇在经一线标准化疗治疗失败的晚期CC患者中的安全性、耐受性 2.评估HLX10联合白蛋白紫杉醇在经一线标准化疗治疗失败的晚期CC患者中的临床疗效 3.评估PD-L1表达水平、微卫星不稳定性(MSI)和肿瘤突变负荷(TMB)与抗肿瘤疗效的关系 4.评估HLX10的群体药代动力学数据与安全性、疗效相关数据之间的关系
2、试验设计
试验分类 |
安全性和有效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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试验分期 |
II期
|
设计类型 |
单臂试验
|
随机化 |
非随机化
|
盲法 |
开放
|
试验范围 |
国内试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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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受试者信息
年龄 |
18岁(最小年龄)至
75岁(最大年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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性别 |
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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健康受试者 |
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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入选标准 |
1
|
自愿参加、完全了解、知情本研究并签署知情同意书(Informed Consent Form,ICF);愿意遵循并有能力完成所有试验程序,依从性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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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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签署ICF时年龄≥ 18岁,且≤ 75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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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组织学或细胞学确诊的宫颈癌患者(需提供病理报告,病理类型为宫颈鳞癌、腺癌、腺鳞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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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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既往接受过标准治疗(必须包括一线化疗)后进展或复发,或不耐受一线化疗的晚期宫颈癌患者。一线化疗包含以下任何一种:a. 铂类药物+ 紫杉类药物;b. 铂类药物+ 拓扑替康;c. 紫杉类药物+ 拓扑替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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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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筛选期影像学检查证实至少存在一个根据实体瘤疗效评价标准(RECIST v1.1)评估的可测量病灶(中心影像评估);可测量病灶应未接受过放疗等局部治疗(位于既往放疗区域内的病灶,如果证实发生进展,也可选做靶病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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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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肿瘤标本检测PD-L1表达阳性受试者(CPS≥1);受试者筛选期必须提供肿瘤组织以进行PD-L1表达水平测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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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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既往系统性抗肿瘤治疗结束距本研究首次用药的时间间隔必须≥2周,且治疗相关AE恢复至NCI-CTCAE V5.0≤1级(脱发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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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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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次用药前7天内ECOG评分为0或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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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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预计生存期≥12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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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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乙肝表面抗原(HBsAg)(-)并且乙肝核心抗体(HBcAb)(-)。如果HBsAg(+)或者HBcAb(+),则乙肝病毒脱氧核糖核酸(HBV-DNA)必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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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
|
HCV抗体(-)或者HCV-RNA阴性的受试者可以入组;如果HCV-RNA阳性,则受试者必须ALT、AST ≤3×ULN方可入组。存在乙肝及丙肝共同感染的受试者需排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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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
|
首次用药前7天内主要器官功能符合下列标准(在首次用药前14天内未接受过输血、白蛋白、重组人促血小板生成素或集落刺激因子(CSF)治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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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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育龄女性患者必须在首次用药前7天内进行血妊娠试验,且结果为阴性。且需要在研究治疗期间、以及在最后一次接受HLX10治疗后至少3个月内和最后一次化疗后至少6个月内至少采用一种经医学认可的避孕措施(如宫内节育器、避孕药或避孕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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排除标准 |
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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既往使用过白蛋白紫杉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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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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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年内或同时患有其它活动性恶性肿瘤。已治愈的局限性肿瘤,如皮肤基底细胞癌、皮肤鳞癌、表浅膀胱癌、乳腺原位癌等可以入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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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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准备进行或者既往接受过器官或骨髓移植的患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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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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存在不可控的、需要反复引流的胸腔积液、心包积液或腹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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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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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影像学检查或病理检查证实的中枢神经系统(CNS)或软脑膜转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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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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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次用药前半年内发生过脑血管意外、心肌梗塞、不稳定心绞痛、控制不良的心律失常(包括QTc间期≥ 470 ms)(QTc间期以Fridericia公式计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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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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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照NYHA标准Ⅲ~Ⅳ级心功能不全或心脏彩超检查:LVEF(左室射血分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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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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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类免疫缺陷病毒(HIV)感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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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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患有活动性肺结核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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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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既往或目前有间质性肺炎、尘肺、放射性肺炎、药物相关肺炎、肺功能严重受损等可能会干扰可疑的药物相关肺毒性的检测和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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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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存在已知活动性或可疑自身免疫病。处于稳定状态且不需要全身免疫抑制剂治疗者可以入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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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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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次用药前28天内接受过活疫苗或减毒疫苗的治疗;但接受灭活病毒性疫苗治疗季节性流感是允许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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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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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次用药前14天内或研究期间,需要使用皮质类固醇(> 10 mg/天泼尼松或等效剂量的同类药物)或其他免疫抑制剂进行系统治疗的受试者。在没有活动性自身免疫疾病的情况下,允许吸入或局部使用皮质类固醇,或剂量≤ 10 mg/天泼尼松疗效剂量的肾上腺皮质激素替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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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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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次用药前14天内,出现任何需要系统性抗感染治疗的活动性感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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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
|
首次用药前28天内,接受过重大手术,本研究重大手术定义:术后至少需要3周恢复时间,才能够接受本研究治疗的手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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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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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次用药前28天内接受过放疗,在首次用药前7天内对骨病灶进行的姑息放疗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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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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放疗引起的AE未恢复至 CTCAE V5.0≤1级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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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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既往接受过任何T细胞共刺激或免疫检查点治疗,包括但不限于细胞毒性T淋巴细胞相关抗原-4(cytotoxic T lymphocyte-associated antigen-4,CTLA-4)抑制剂、程序性死亡受体1(PD-1)抑制剂、PD-L1/2抑制剂或其他靶向T细胞的药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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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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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在参加其他临床研究,或计划开始本研究治疗距离前一项临床研究药物治疗结束时间不足2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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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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已知对研究药物辅料、任何单克隆抗体及任何紫杉类药物有严重过敏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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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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孕妇或哺乳期妇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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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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研究药物首次用药之前6个月内曾出现以下疾病:胃肠道穿孔、腹腔瘘或腹腔内脓肿;? 肠梗阻和/或曾有胃肠道梗阻临床体征或症状,包括与原有疾病有关或需要常规肠外营养或管饲的不完全梗阻。在初始诊断时如果有不完全梗阻/梗阻综合征/肠梗阻体征/症状的患者,在接受了明确(外科)治疗以消退症状时,如切除梗阻病灶等,则可入组研究;? 腹内活动性炎症,包括但不限于消化性溃疡、憩室炎或结肠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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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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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证据表明存在无法通过穿刺或近期外科手术解释说明的腹内积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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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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已知有精神类药物滥用、吸毒史或酗酒史。既往有酗酒史,已停止饮酒的患者可以入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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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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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研究者判断,具有其他不适合参加本临床研究的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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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试验分组
试验药 |
序号 |
名称 |
用法 |
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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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文通用名:重组抗PD-1人源化单克隆抗体注射液(HLX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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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法用量:注射剂,100mg/10mL/支,4.5 mg/kg,静脉输注,建议使用低蛋白结合的过滤器输液管进行输注,每3周给药一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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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照药 |
序号 |
名称 |
用法 |
1 |
中文通用名:注射用紫杉醇(白蛋白结合型),Paclitaxel for Injection(Albumin Bound),Abraxan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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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法用量:冻干粉针剂,100mg/支,260mg/m2,静脉输注30分钟,每3周给药一次,如体表面积超过2.0 m2,研究者可以根据临床实际按照2.0 m2计算给药剂量
|
|
5、终点指标
主要终点指标及评价时间 |
序号 |
指标 |
评价时间 |
终点指标选择 |
1 |
评估HLX10联合白蛋白紫杉醇在经一线标准化疗治疗失败的晚期CC患者中的临床疗效 |
2021.3.30 |
有效性指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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次要终点指标及评价时间 |
序号 |
指标 |
评价时间 |
终点指标选择 |
1 |
评估HLX10联合白蛋白紫杉醇经过一线标准化疗治疗失败的晚期CC患者中的安全性和耐受性 |
2021.3.30 |
安全性指标
|
2 |
评估PD-L1表达水平、微卫星不稳定性(MSI)和肿瘤突变负荷(TMB)与抗肿瘤疗效的关系 |
2021.3.30 |
有效性指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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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评估HLX10的群体药代动力学数据与安全性、疗效相关(免疫原性和/或HLX10联合白蛋白紫杉醇的抗肿瘤疗效)数据之间的关系 |
2021.3.30 |
有效性指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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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数据安全监查委员会(DMC)
无
7、为受试者购买试验伤害保险
有
四、研究者信息
1、主要研究者信息
1 |
姓名 |
吴令英,医学博士 |
学位 |
|
职称 |
教授,主任医师 |
电话 |
01067781331 |
Email |
yzgcp_yc@163.com |
邮政地址 |
北京市朝阳区潘家园南里17号 |
邮编 |
100021 |
单位名称 |
中国医学科学院肿瘤医院 |
2、各参加机构信息
序号 |
机构名称 |
主要研究者 |
国家 |
省(州) |
城市 |
1 |
北京大学第一医院 |
温宏武 |
中国 |
北京 |
北京 |
2 |
首都医科大学宣武医院 |
王世军 |
中国 |
北京 |
北京 |
3 |
首都医科大学附属北京妇产医院 |
孔为民 |
中国 |
北京 |
北京 |
4 |
复旦大学附属妇产科医院 |
尧良清 |
中国 |
上海 |
上海 |
5 |
天津市肿瘤医院 |
王珂 |
中国 |
天津 |
天津 |
6 |
天津市中心妇产科医院 |
曲芃芃 |
中国 |
天津 |
天津 |
7 |
中山大学附属第一医院 |
姚书忠 |
中国 |
广东 |
广州 |
8 |
北京大学深圳医院 |
李瑞珍 |
中国 |
广东 |
深圳 |
9 |
南京鼓楼医院 |
朱丽晶 |
中国 |
江苏 |
南京 |
10 |
武汉大学中南医院 |
邱惠 |
中国 |
湖北 |
武汉 |
11 |
华中科技大学同济医学院附属同济医院 |
熊慧华 |
中国 |
湖北 |
武汉 |
12 |
华中科技大学同济医学院附属协和医院 |
李贵玲 |
中国 |
湖北 |
武汉 |
13 |
中南大学湘雅医院 |
申良方 |
中国 |
湖南 |
长沙 |
14 |
中南大学湘雅二院 |
胡春宏 |
中国 |
湖南 |
长沙 |
15 |
安徽医科大学附属第二医院 |
陈振东 |
中国 |
安徽 |
合肥 |
16 |
安徽省立医院 |
潘跃银 |
中国 |
安徽 |
合肥 |
17 |
湖北省肿瘤医院 |
黄奕 |
中国 |
湖北 |
武汉 |
18 |
福建省肿瘤医院 |
冯梅 |
中国 |
福建 |
福州 |
19 |
新疆医科大学附属肿瘤医院 |
袁建林 |
中国 |
新疆 |
乌鲁木齐 |
20 |
新疆医科大学第一附属医院 |
马彩玲 |
中国 |
新疆 |
乌鲁木齐 |
21 |
河南省肿瘤医院 |
王莉 |
中国 |
河南 |
郑州 |
22 |
郑州大学第一附属医院 |
宋丽杰 |
中国 |
河南 |
郑州 |
23 |
临沂市肿瘤医院 |
李秀敏 |
中国 |
山东 |
临沂 |
24 |
吉林大学第一医院 |
刘子玲 |
中国 |
吉林 |
长春 |
25 |
吉林大学第二医院 |
刘林林 |
中国 |
吉林 |
长春 |
26 |
辽宁省肿瘤医院 |
王纯雁 |
中国 |
辽宁 |
沈阳 |
27 |
中国医科大学附属盛京医院 |
李秀琴 |
中国 |
辽宁 |
沈阳 |
28 |
大连医科大学附属第二医院 |
蒋葵 |
中国 |
辽宁 |
大连 |
29 |
哈尔滨医科大学附属肿瘤医院 |
娄阁 |
中国 |
黑龙江 |
哈尔滨 |
30 |
河北医科大学第二医院 |
黄向华 |
中国 |
河北 |
石家庄 |
31 |
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医院 |
蒿艳蓉 |
中国 |
广西 |
南宁 |
32 |
广西医科大学附属肿瘤医院 |
阳志军 |
中国 |
广西 |
南宁 |
33 |
西安交通大学第一附属医院 |
安瑞芳 |
中国 |
陕西 |
西安 |
34 |
南昌大学第一附属医院 |
钟久鸿 |
中国 |
江西 |
南昌 |
五、伦理委员会信息
序号 |
名称 |
审查结论 |
批准日期/备案日期 |
1 |
中国医学科学院肿瘤医院 |
同意
|
2019-09-19 |
2 |
中国医学科学院肿瘤医院 |
同意
|
2019-09-19 |
六、试验状态信息
1、试验状态
进行中
(招募中)
2、试验人数
目标入组人数 |
国内: 143 ;
|
已入组人数 |
国内: 登记人暂未填写该信息;
|
实际入组总人数 |
国内: 登记人暂未填写该信息;
|
3、受试者招募及试验完成日期
第一例受试者签署知情同意书日期 |
国内:2020-03-10;
|
第一例受试者入组日期 |
国内:登记人暂未填写该信息;
|
试验完成日期
|
国内:登记人暂未填写该信息;
|
七、临床试验结果摘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