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题目和背景信息
登记号 |
CTR20191637 |
相关登记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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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物名称 |
麦格司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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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物类型 |
化学药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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临床申请受理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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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选择不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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适应症 |
C型尼曼-皮克病 |
试验专业题目 |
在中国开展一项单组非对照12个月临床研究以评价麦格司他(泽维可)治疗C型尼曼-皮克病的安全性和疗效 |
试验通俗题目 |
评价麦格司他治疗C型尼曼-皮克病(NPC)的安全性和疗效性 |
试验方案编号 |
AC-056C405 ;v 3.0 |
方案最新版本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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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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版本日期: |
2020-03-25 |
方案是否为联合用药 |
企业选择不公示 |
二、申请人信息
三、临床试验信息
1、试验目的
主要目的:本研究的主要目的是通过对NPC受试者的扫视性眼球运动恶化进行测量,评价麦格司他对病情进展速度和病情稳定的疗效。 次要目的:(1)评估麦格司他对NPC病情控制其他方面的影响;(2)评估麦格司他在中国NPC受试者中的安全性和耐受性。
2、试验设计
试验分类 |
安全性和有效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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试验分期 |
IV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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设计类型 |
单臂试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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随机化 |
非随机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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盲法 |
开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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试验范围 |
国内试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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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受试者信息
年龄 |
4岁(最小年龄)至
80岁(最大年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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性别 |
男+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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健康受试者 |
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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入选标准 |
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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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人受试者在知情同意书上签名并注明日期,父母或法定代理人在知情同意书上签名并注明日期并且征得了有相应行为能力的儿童同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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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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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试者伴有证实的2种致病性突变,即C1型尼曼-皮克病基因(NPC1)或C2型尼曼-皮克病基因(NPC2),或1种致病性突变(NPC1或NPC2)加阳性生物标记物(氧化固醇或溶血鞘脂或胆汁酸)同时临床上高度怀疑本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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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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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龄4岁及以上的男性和女性受试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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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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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试者可接受扫视性眼球运动测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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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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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试者能够吞咽研究药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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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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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生育能力的妇女[定义见第4.5.1节]仅当符合下列条件时才可合格入选:a.筛选时尿妊娠试验阴性;b.同意在研究期间以及直至研究治疗中止后至少30天内每月接受一次尿妊娠试验;c.同意从筛选直至研究药物中止后至少30天内遵循第4.5.2节中描述的避孕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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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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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生育能力的男性(根据研究者的评估在生理学上能够使配偶怀孕)仅当同意在治疗期间以及治疗中止后另外12周期间的性交过程中使用避孕套才能合格入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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排除标准 |
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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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入选前3个月内患有无法确定病因的临床显著性腹泻(每日>3次水样便,持续>7天)的受试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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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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已知对试验性治疗或同类药物,或其中的任何辅料存在超敏反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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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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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试者患有肾功能不全,肌酐清除率<30 ml/min/1.73m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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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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妊娠期、计划怀孕的或哺乳期妇女,未采取可靠避孕措施的男性受试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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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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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研究开始前曾暴露于试验性治疗12个月以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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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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曾接受过依鲁司他、苯二氮卓类或潜在性影响眼球运动和Pineda评分结局的任何其他治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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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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计划接受或目前正在接受另一种试验性治疗最长至随机化前3个月。允许接受对症治疗(例如姜黄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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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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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能干扰治疗依从性、研究开展或结果解释的任何已知因素或疾病,例如药物或酒精依赖或精神性疾病、终末期疾病包括轮椅约束性受试者、卧床不起的受试者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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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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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研究者判断为不适合参加临床试验的受试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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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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患有除了NPC以外的溶酶体贮积症、酶缺乏症或神经系统疾病的受试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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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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患有不同的菲林染色而未确证NPC遗传学诊断的受试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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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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伴有无法控制的癫痫发作的受试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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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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伴有完全性眼肌麻痹的受试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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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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已知合并危及生命的疾病,预期寿命<12个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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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试验分组
试验药 |
序号 |
名称 |
用法 |
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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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文通用名:麦格司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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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法用量:胶囊;规格100mg;口服,按 体表面积(m2)给药,用药时程:第1次访视到第7次访视共计52周;推荐剂量 > 1.25 0.2 g,每日三次 > 0.88 - 1.25 0.2 g,每日两次 > 0.73 - 0.88 0.1 g,每日三次 > 0.47 - 0.73 0.1 g,每日两次 ≤ 0.47 0.1 g,每日一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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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照药 |
序号 |
名称 |
用法 |
1 |
中文通用名: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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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法用量: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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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终点指标
主要终点指标及评价时间 |
序号 |
指标 |
评价时间 |
终点指标选择 |
1 |
主要终点为HSEM由基线至第52周(访视7 / EOT)的变化。 HSEM的定义:SEM为自主控制(包括扫视启动、速度和范围)的快速眼球运动,为正常情况下将注意力由视野内的一个物体转移到另一个时所必须。SEM异常是NPC病典型的早期表现,由脑干功能障碍所致。 |
基线到访视7,52周 |
有效性指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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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最长至研究治疗中止后30天的治疗后AE 1和SAE。 |
基线到访视8, 56周 |
有效性指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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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导致研究治疗提前中止的治疗后AE [见第5.2.5节和表2]。 |
基线到访视8, 56周 |
有效性指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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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生命体征(收缩和舒张期动脉血压以及脉率)、体重和身高由基线(访视2)至研究期间的所有评估时间点的变化。 |
基线到访视8, 56周 |
有效性指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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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儿童受试者的体重和身高从基线(访视2)至研究期间的所有评估时间点的变化。 |
基线到访视8, 56周 |
有效性指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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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
最长至研究治疗中止的治疗后显著性实验室异常。 |
基线到访视8, 56周 |
有效性指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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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
实验室指标由基线(访视2)至研究期间所有评估时间点的变化。 |
基线到访视8, 56周 |
有效性指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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次要终点指标及评价时间 |
序号 |
指标 |
评价时间 |
终点指标选择 |
1 |
关键次要疗效终点 Pineda残疾量表评分 次要终点为Pineda残疾量表[附件2,Pineda 2010] Pineda残疾量表是一种测试,包括行走、操作、语言、吞咽、癫痫发作和眼球运动。总评分为24分,评分越高,受试者的病情越严重。评分为0表明无症状或无异常。 |
评分由基线(访视2)至第26周(访视5)以及至第52周(访视7 / EOT)的变化。 |
有效性指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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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数据安全监查委员会(DMC)
无
7、为受试者购买试验伤害保险
有
四、研究者信息
1、主要研究者信息
1 |
姓名 |
熊晖 |
学位 |
医学博士 |
职称 |
主任医师 |
电话 |
13041003009 |
Email |
xh_bjbj@163.com |
邮政地址 |
北京市-北京市-北京西什库大街8号 |
邮编 |
100034 |
单位名称 |
北京大学第一医院 |
2 |
姓名 |
张惠文 |
学位 |
儿科学博士 |
职称 |
主任医师 |
电话 |
18117165057 |
Email |
zhanghuiwen@xinhuawed.com.cn |
邮政地址 |
上海市-上海市-上海市杨浦区控江路1665号 |
邮编 |
200092 |
单位名称 |
上海交通大学医学院附属新华医院 |
2、各参加机构信息
序号 |
机构名称 |
主要研究者 |
国家 |
省(州) |
城市 |
1 |
北京大学第一医院 |
熊晖 |
中国 |
北京市 |
北京市 |
2 |
上海交通大学医学院附属新华医院 |
张惠文 |
中国 |
上海市 |
上海市 |
五、伦理委员会信息
序号 |
名称 |
审查结论 |
批准日期/备案日期 |
1 |
北京大学第一医院生物医学研究伦理委员会 |
同意
|
2019-07-10 |
2 |
上海交通大学医学院附属新华医院医学伦理委员会 |
同意
|
2019-10-17 |
3 |
上海交通大学医学院附属新华医院医学伦理委员会 |
同意
|
2020-06-04 |
六、试验状态信息
1、试验状态
进行中
(招募完成)
2、试验人数
目标入组人数 |
国内: 19 ;
|
已入组人数 |
国内: 17 ;
|
实际入组总人数 |
国内: 登记人暂未填写该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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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受试者招募及试验完成日期
第一例受试者签署知情同意书日期 |
国内:2020-04-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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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例受试者入组日期 |
国内:2020-04-03;
|
试验完成日期
|
国内:登记人暂未填写该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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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临床试验结果摘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