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题目和背景信息
登记号 |
CTR20180196 |
相关登记号 |
|
药物名称 |
ICP-022片
|
药物类型 |
化学药物
|
临床申请受理号
|
企业选择不公示
|
适应症 |
复发或难治性套细胞淋巴瘤 |
试验专业题目 |
一项评价ICP-022 治疗复发或难治性套细胞淋巴瘤安全性和有效性的多中心、开放性的临床试验 |
试验通俗题目 |
评价ICP-022 安全性和有效性的临床试验 |
试验方案编号 |
ICP-CL-00102;V4.0 |
方案最新版本号
|
V5.0
|
版本日期: |
2023-03-27 |
方案是否为联合用药 |
企业选择不公示 |
二、申请人信息
三、临床试验信息
1、试验目的
1. 评价 ICP-022 治疗复发或难治套细胞淋巴瘤的初步疗效
2. 评价 ICP-022 治疗套细胞淋巴瘤的安全性
3. 分析药代动力学 (PK)/药效动力学( PD)特征
2、试验设计
试验分类 |
安全性和有效性
|
试验分期 |
其它
其他说明:I/II期
|
设计类型 |
单臂试验
|
随机化 |
随机化
|
盲法 |
开放
|
试验范围 |
国内试验
|
3、受试者信息
年龄 |
18岁(最小年龄)至
75岁(最大年龄)
|
性别 |
男+女
|
健康受试者 |
无
|
入选标准 |
1
|
年龄≥18 岁,≤75 岁,性别不限;
|
2
|
组织病理确诊的套细胞淋巴瘤:包括细胞遗传学检测 t(11;14)阳性和/或免疫组织化学 Cyclin D1 高表达的套细胞淋巴瘤;
|
3
|
既往接受过≥1 种且<4种不同化疗和/或靶向药物治疗失败;
|
4
|
增强 CT/MRI 检测有可测量的病灶:至少有一个淋巴结最大轴线超过1.5cm,并且有 2 个可测量的垂直维度;
|
5
|
ECOG 体力评分 0-2 分;
|
6
|
有对最近一次治疗无效或缓解后发生疾病进展的病历记录;
|
7
|
主要器官功能符合以下标准:a) 无生长因子支持治疗或输血的情况下血常规:中性粒细胞绝对值≥1.5×109/L,血小板≥75×109/L,血红蛋白≥80g/L;如伴随骨髓侵犯,中性粒细胞绝对值≥1.0×109/L,血小板≥50×109/L;b) 血生化:总胆红素≤2 倍 ULN, AST 或 ALT≤2.5 倍 ULN; 血肌酐≤1.5 倍 ULN ;血清淀粉酶≤ULN;c) 凝血功能:国际标准化比率( INR)和活化部分凝血酶时间≤1.5倍 ULN;
|
8
|
预期生存时间≥4 个月;
|
9
|
试验筛选前自愿签署书面知情同意书。
|
|
排除标准 |
1
|
目前或既往患有其他恶性肿瘤,除非进行了根治性治疗且有近 5 年内无复发转移的证据;
|
2
|
淋巴瘤累及中枢神经系统;
|
3
|
在开始服用试验药物前 7 日内使用以抗肿瘤目的的强的松超过 20mg/日或等效药物,或 3 周内使用化学疗法、靶向治疗或放疗, 或 4 周内抗肿瘤作用的中草药(在说明书中有明确抗肿瘤适应症的中草药,如复方斑蝥胶囊) 或抗体类为基础的治疗;
|
4
|
既往抗肿瘤治疗的非血液学毒性未恢复至≤1 级(脱发除外);
|
5
|
有无法控制的或重要的心血管疾病,包括:a) 在首次给予研究药物前的 6 个月内出现纽约心脏病协会( NYHA) II 级以上充血性心力衰竭、不稳定型心绞痛、心肌梗塞,或者在筛选时存在需要治疗的心律失常, 左室射血分数( LVEF) <50%;b) 原发性心肌病(如扩张型心肌病、肥厚型心肌病、致心律失常性右室心肌病、限制型心肌病、未定型心肌病);c) 有临床意义的 QTc 间期延长病史,或筛选期 QTc 间期女性>470ms、男性>450ms;d) 难以控制的高血压。
|
6
|
筛选前 2 个月内有活动性出血,或正在服用抗血凝/血小板药物,或者研究者认为有明确的出血倾向(如有出血危险的食道静脉曲张、有局部活动性溃疡病灶);
|
7
|
尿蛋白≥2+且 24 小时尿蛋白定量检查≥2g/24 小时;
|
8
|
有深静脉血栓或肺栓塞病史;
|
9
|
临床上明显的胃肠道异常,可能影响药物的摄入、转运或吸收(如无法吞咽、慢性腹泻、肠梗阻等),或全胃切除;
|
10
|
既往 6 个月以内接受自体干细胞移植的患者,或移植后合并有相关活动性感染;
|
11
|
有器官移植病史或异基因骨髓移植病史;
|
12
|
筛选前 6 周内进行过外科大手术, 但以诊断为目的的检查不认为是外科手术,插入血管通路装置将豁免于此排除标准之外;
|
13
|
活动性感染或未控制的 HBV (HBsAg 阳性和/或 HBc Ab 阳性且 HBVDNA 滴度阳性)、HCV Ab 阳性,HIV/AIDS (Acquired Immune DeficiencySyndrome)或其他严重感染性疾病;
|
14
|
既往或目前有肺纤维化史、间质性肺炎、尘肺、放射性肺炎、药物相关肺炎、肺功能严重受损等;
|
15
|
以往接受过 BTK,BCR通路抑制剂(如P13K,Syk)及BCL-2 激酶抑制剂治疗;
|
16
|
适合且准备进行自体干细胞移植;
|
17
|
任何精神或认知障碍,可能会限制其对知情同意书的理解、执行以及研究的依从性;
|
18
|
吸毒、酗酒;
|
19
|
妊娠、哺乳期女性,或整个研究期间至结束服用研究药物 180 天以内不愿采取避孕措施的育龄期受试者;
|
20
|
合并服用细胞色素P450 CYP3A中重度抑制作用或强诱导作用的药物;
|
21
|
研究者认为其他不适合参加本试验的情况。
|
|
4、试验分组
试验药 |
序号 |
名称 |
用法 |
1
|
中文通用名:ICP-022片
|
用法用量:片剂;规格:50mg;口服,一天两次,每次100mg,每28天一个治疗周期;用药时程:连续用药共计6个周期(或直至疾病进展、不能耐受、死亡、撤回知情同意或研究终止)。
|
2
|
中文通用名:ICP-022片
|
用法用量:片剂;规格:50mg;口服,一天一次,每次150mg,每28天一个治疗周期;用药时程:连续用药共计6个周期(或直至疾病进展、不能耐受、死亡、撤回知情同意或研究终止)。
|
3
|
中文通用名:ICP-022片
|
用法用量:片剂;规格:50mg;口服,一天两次,每次100mg,每28天一个治疗周期;用药时程:连续用药共计6个周期(或直至疾病进展、不能耐受、死亡、撤回知情同意或研究终止)。
|
4
|
中文通用名:ICP-022片
|
用法用量:片剂;规格:50mg;口服,一天一次,每次150mg,每28天一个治疗周期;用药时程:连续用药共计6个周期(或直至疾病进展、不能耐受、死亡、撤回知情同意或研究终止)。
|
5
|
中文通用名:ICP-022片
|
用法用量:片剂;规格:50mg;口服,一天两次,每次100mg,每28天一个治疗周期;用药时程:连续用药共计6个周期(或直至疾病进展、不能耐受、死亡、撤回知情同意或研究终止)。
|
6
|
中文通用名:ICP-022片
|
用法用量:片剂;规格:50mg;口服,一天一次,每次150mg,每28天一个治疗周期;用药时程:连续用药共计6个周期(或直至疾病进展、不能耐受、死亡、撤回知情同意或研究终止)。
|
7
|
中文通用名:ICP-022片
|
用法用量:片剂;规格:50mg;口服,一天两次,每次100mg,每28天一个治疗周期;用药时程:连续用药共计6个周期(或直至疾病进展、不能耐受、死亡、撤回知情同意或研究终止)。
|
8
|
中文通用名:ICP-022片
|
用法用量:片剂;规格:50mg;口服,一天一次,每次150mg,每28天一个治疗周期;用药时程:连续用药共计6个周期(或直至疾病进展、不能耐受、死亡、撤回知情同意或研究终止)。
|
|
对照药 |
序号 |
名称 |
用法 |
1 |
中文通用名:无
|
用法用量:不适用
|
|
5、终点指标
主要终点指标及评价时间 |
序号 |
指标 |
评价时间 |
终点指标选择 |
1 |
主要研究终点为客观缓解率,定义为部分缓解(PR)和完全缓解(CR)。由研究者根据2014 国际工作组评价非霍奇金淋巴瘤标准在任何时间评价试验药物。 |
第 1-12 周期( 每 8 周一次),第 12 周期及以后(每 12 周一次) |
有效性指标
|
|
次要终点指标及评价时间 |
序号 |
指标 |
评价时间 |
终点指标选择 |
1 |
安全性终点: 不良事件、生命体征和实验室结果异常,根据 CTCAEV4.03 判断。 |
第 1周期( 每 2 周一次)
第2-12周期 (每4周一次) |
安全性指标
|
2 |
次要疗效终点, 疗效由研究者根据非霍奇金淋巴瘤 2014 国际工作组标准进行评价 无进展生存期( PFS) 至疾病进展时间( TTP) 完全缓解率( CRR) 疾病缓解持续时间( DOR) 总生存期( OS)。 |
第 1-12 周期( 每 8 周一次),第 12 周期及以后(每 12 周一次) |
有效性指标
|
3 |
通过 ICP-022 血药浓度评价 ICP-022 在 20 例复发/难治性套细胞淋巴瘤患者的的药代动力学(PK)和药效动力学(PD)。 |
第 1 治疗周期 |
有效性指标+安全性指标
|
|
6、数据安全监查委员会(DMC)
无
7、是否购买保险
有
四、研究者信息
1、主要研究者信息
1 |
姓名 |
朱军 |
学位 |
博士 |
职称 |
主任医师 |
电话 |
010-88140650 |
Email |
zj@bjcancer.org |
邮政地址 |
北京市-北京市-北京海淀区阜成路52号 |
邮编 |
100142 |
单位名称 |
北京肿瘤医院 |
2、各参加机构信息
序号 |
机构名称 |
主要研究者 |
国家或地区 |
省(州) |
城市 |
1 |
北京肿瘤医院 |
朱军 |
中国 |
北京市 |
北京市 |
2 |
天津市肿瘤医院 |
张会来 |
中国 |
天津市 |
天津市 |
3 |
河北医科大学第四医院 |
刘丽宏 |
中国 |
河北省 |
石家庄市 |
4 |
河南省人民医院 |
朱尊民 |
中国 |
河南省 |
郑州市 |
5 |
河南省肿瘤医院 |
宋永平 |
中国 |
河南省 |
郑州市 |
6 |
郑州大学附属第一医院 |
张明智 |
中国 |
河南省 |
郑州市 |
7 |
浙江大学医学院附属第一医院 |
金洁 |
中国 |
浙江省 |
杭州市 |
8 |
四川大学华西医院 |
刘霆 |
中国 |
四川省 |
成都市 |
9 |
福建医科大学附属协和医院 |
胡建达 |
中国 |
福建省 |
福州市 |
10 |
北京协和医院 |
张薇 |
中国 |
北京市 |
北京市 |
11 |
北京大学第三医院 |
景红梅 |
中国 |
北京市 |
北京市 |
12 |
华中科技大学医学院附属同济医院 |
周剑峰 |
中国 |
湖北省 |
武汉市 |
13 |
华中科技大学医学院附属协和医院 |
胡豫 |
中国 |
湖北省 |
武汉市 |
14 |
江苏省人民医院 |
徐卫 |
中国 |
江苏省 |
南京市 |
15 |
中国医科大学附属第一医院 |
李艳 |
中国 |
辽宁省 |
沈阳市 |
16 |
中山大学肿瘤防治中心 |
李志铭 |
中国 |
广东省 |
广州市 |
17 |
温州医科大学附属第一医院 |
俞康 |
中国 |
浙江省 |
温州市 |
18 |
厦门大学附属第一医院 |
徐兵 |
中国 |
福建省 |
厦门市 |
19 |
山东大学齐鲁医院 |
纪春岩 |
中国 |
山东省 |
济南市 |
20 |
山东省立医院 |
王欣 |
中国 |
山东省 |
济南市 |
21 |
大连肿瘤医院(大连医科大学附属第二医院) |
王晓波 |
中国 |
辽宁省 |
大连市 |
22 |
广州市第一人民医院 |
王顺清 |
中国 |
广东省 |
广州市 |
23 |
吉林省肿瘤医院 |
程颖 |
中国 |
吉林省 |
长春市 |
24 |
上海新华医院 |
郝思国 |
中国 |
上海市 |
上海市 |
25 |
浙江省肿瘤医院 |
杨海燕 |
中国 |
浙江省 |
杭州市 |
26 |
浙江大学医学院附属第二医院 |
张晓红 |
中国 |
浙江省 |
杭州市 |
27 |
空军军医大学第一附属医院 |
高广勋 |
中国 |
陕西省 |
西安市 |
28 |
安徽省肿瘤医院 |
丁凯阳 |
中国 |
安徽省 |
蚌埠市 |
29 |
辽宁省肿瘤医院 |
李晓玲 |
中国 |
辽宁省 |
沈阳市 |
30 |
青岛大学附属医院 |
赵洪国 |
中国 |
山东省 |
青岛市 |
31 |
吉林大学第一附属医院 |
高素君 |
中国 |
吉林省 |
长春市 |
32 |
上海中山医院 |
刘澎 |
中国 |
上海市 |
上海市 |
33 |
复旦大学附属肿瘤医院 |
曹军宁 |
中国 |
上海市 |
上海市 |
五、伦理委员会信息
序号 |
名称 |
审查结论 |
批准日期/备案日期 |
1 |
北肿伦理委员会 |
同意
|
2018-01-16 |
2 |
北京肿瘤医院伦理委员会 |
同意
|
2018-09-21 |
3 |
北京肿瘤医院伦理委员会 |
同意
|
2019-02-09 |
4 |
北京肿瘤医院伦理委员会 |
同意
|
2019-06-18 |
5 |
北京肿瘤医院伦理委员会 |
同意
|
2023-05-08 |
六、试验状态信息
1、试验状态
进行中
(招募完成)
2、试验人数
目标入组人数 |
国内: 100-120 ;
|
已入组人数 |
国内: 106 ;
|
实际入组总人数 |
国内: 登记人暂未填写该信息;
|
3、受试者招募及试验完成日期
第一例受试者签署知情同意书日期 |
国内:2018-03-19;
|
第一例受试者入组日期 |
国内:2018-04-02;
|
试验完成日期
|
国内:登记人暂未填写该信息;
|
七、临床试验结果摘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