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题目和背景信息
登记号 |
CTR20180025 |
相关登记号 |
CTR20160176,CTR20160412,CTR20160274,CTR20160187,CTR20160900,CTR20160976,CTR20170109,CTR20170109,CTR20170345,CTR20170347,CTR20160740,CTR20160813,CTR20171117,CTR20170747,CTR20170779, |
药物名称 |
重组人源化抗PD-1单克隆抗体注射液
|
药物类型 |
生物制品
|
临床申请受理号
|
企业选择不公示
|
适应症 |
不可切除局部进展或转移性黑色素瘤 |
试验专业题目 |
JS001对比达卡巴嗪一线治疗不可切除的或转移性的黑色素瘤的随机、对照、多中心、III期临床研究 |
试验通俗题目 |
JS001对比达卡巴嗪一线治疗不可切除的或转移的黑色素瘤III期 |
试验方案编号 |
HMO-JS001-Ⅲ-MM-01 |
方案最新版本号
|
2.1
|
版本日期: |
2018-06-15 |
方案是否为联合用药 |
企业选择不公示 |
二、申请人信息
三、临床试验信息
1、试验目的
主要目的:未接受任何全身治疗的,不可切除局部进展或转移性黑色素瘤患者中,比较JS001与达卡巴嗪治疗的由独立影像学数据审核委员会评估的无疾病进展生存期( PFS)
2、试验设计
试验分类 |
安全性和有效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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试验分期 |
III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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设计类型 |
交叉设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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随机化 |
随机化
|
盲法 |
开放
|
试验范围 |
国内试验
|
3、受试者信息
年龄 |
18岁(最小年龄)至
无岁(最大年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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性别 |
男+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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健康受试者 |
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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入选标准 |
1
|
年龄≥18岁,年龄不限
|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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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接受任何全身治疗、组织学上证实不可切除的III期或IV期黑色素瘤。允许既往有辅助或新辅助治疗,但要求随机分组前至少3周完成。且所有相关不良事件已经恢复至正常或CTC AE分级规定的I级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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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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具有可测量病灶(根据RECIST VI.1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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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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ECOG评分为0或1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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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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必须提供肿瘤组织(FFPE 存档或新获取的组织块或来自 FFPE 的未染色玻片) 进行生物标志物分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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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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既往放疗必须在研究药物给药前至少2周完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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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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筛选实验室数据必须符合试验规定的相应标准,并应在首次给药前14天内完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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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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预计生存期时间≥16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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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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试验过程中受试者使用高效的避孕方法,且在治疗结束后继续避孕12个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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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
受试者自愿加入研究,签署知情同意书,依从性良好,配合随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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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
|
受试者再入组: 该研究允许再次入组因治疗前(即, 受试者尚未随机分组/ 尚未接受治疗) 失败停止研究的受试者。 若再次入组, 受试者必须重新签署同意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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排除标准 |
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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既往接受过抗PD-1、抗PD-L1、抗PD-L2治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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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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已知对重组人源化抗PD-1单克隆抗体药物及其组分过敏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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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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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RAF 突变患者排除,但不愿意或无法接受 BRAF 突变抑制剂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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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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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于眼睛或粘膜的恶性黑色素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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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治疗开始前4周内接受过其他的抗肿瘤治疗(包括皮质类固醇治疗、免疫治疗)或参与其他临床研究的,或尚未从上次毒性中恢复的(除2度脱发及1度神经毒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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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
妊娠或哺乳妇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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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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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IV阳性;HCV阳性;HBsAg或HBCAb阳性者同时检测到HBV DNA拷贝数阳性(定量检测为500IU/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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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
有活动性肺结核病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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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
有过去2年内需要系统治疗的活动性自身免疫疾病(如使用疾病调节药物、 皮质类固醇或免疫抑制药物),允许相关的替代治疗(如甲状腺素、 胰岛素, 或肾或垂体机能不全的生理性皮质类固醇替代治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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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
其他有可能影响方案依从性或干扰结果解释的严重的、无法控制的伴随疾病,包括活动性机会性感染或进展期(严重)感染、不能控制的糖尿病、心血管疾病(纽约心脏病协会分级定义的Ⅲ级或Ⅳ级心衰、 Ⅱ度以上心脏传导阻滞、 过去 6 个月内发生心肌梗塞、 不稳定性心律失常或不稳定性心绞痛、 3 个月内发生脑梗塞等)或肺部疾病(间质性肺炎、 阻塞性肺病和有症状的支气管痉挛病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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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
|
排除有活动性中枢神经系统转移的受试者。活动性脑转移或柔脑膜转移病灶。对于存在脑转移病灶的受试者,如果已经接受治疗且治疗完成后至少8周以及首剂给药前28天内核磁共振成像检查无疾病进展的证据,则有资格参与。同时要求,研究药物给药前至少2周必须不需要免疫抑制剂量的全身用皮质类固醇治疗(>10mg/天的强的松当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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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
|
治疗开始前2周内接受造血刺激因子,如集落刺激因子、促红细胞生成素等治疗的患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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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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治疗开始开始4周接受了活疫苗接种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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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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治疗开始前4周内进行过过大的外科手术(不包括诊断的外科手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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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
|
具精神类的药物滥用史且无法戒除者有精神障碍史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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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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过去5年曾患有其他恶性肿瘤未愈,但不包括已经明显得到治愈的恶性肿瘤、或者可治愈癌症,如基底皮肤癌或鳞状细胞皮肤癌、浅表性膀胱癌或前列腺原位癌、宫颈原位癌或乳腺原位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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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
|
根据研究者的观点,可能会参加增加研究相关风险、或者可能干预研究结果的解释的其他重度、急性或慢性医学疾病或精神疾病或实验室异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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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试验分组
试验药 |
序号 |
名称 |
用法 |
1
|
中文通用名:重组人源化抗PD-1单克隆抗体注射液
|
用法用量:无菌水针剂型,240mg/6ml/瓶,静脉滴注,每2周给药一次,共给药27次。使用在线过滤器(0.2或0.22μm),在60分钟内进行静脉点滴。3mg/kg剂量组
|
|
对照药 |
序号 |
名称 |
用法 |
1 |
中文通用名:达卡巴嗪
|
用法用量:达卡巴嗪( 1000mg/m2,第 1 天,静脉注射,每 3 周 1 次)。以 180 分钟时间静脉输注给药(输注时间可根据机构标准延长),从第 1 周
开始,每 3 周重复一次,直至出现疾病进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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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终点指标
主要终点指标及评价时间 |
序号 |
指标 |
评价时间 |
终点指标选择 |
1 |
比较两组间无疾病进展期(PFS) |
3年 |
有效性指标
|
|
次要终点指标及评价时间 |
序号 |
指标 |
评价时间 |
终点指标选择 |
1 |
比较两组间客观缓解率(ORR)和缓解持续时间(DOR) |
3年 |
有效性指标
|
2 |
评估JS001和DTIC的总体安全性和耐受性 |
3年 |
安全性指标
|
|
6、数据安全监查委员会(DMC)
无
7、为受试者购买试验伤害保险
有
四、研究者信息
1、主要研究者信息
1 |
姓名 |
郭军 |
学位 |
教授 |
职称 |
主任医师 |
电话 |
010-88196348 |
Email |
Guoj307@126.com |
邮政地址 |
北京市-北京市-海淀区阜成路52号 |
邮编 |
100142 |
单位名称 |
北京肿瘤医院 |
2、各参加机构信息
序号 |
机构名称 |
主要研究者 |
国家 |
省(州) |
城市 |
1 |
北京肿瘤医院 |
郭军 |
中国 |
北京 |
北京 |
2 |
中山大学附属肿瘤医院 |
张晓实 |
中国 |
广东 |
广州 |
3 |
云南省肿瘤医院 |
李科 |
中国 |
云南 |
昆明 |
4 |
吉林大学第一医院 |
吴荻 |
中国 |
吉林 |
长春 |
5 |
华中科技大学同济医学院附属协和医院 |
陈静 |
中国 |
湖北 |
武汉 |
6 |
湖南省肿瘤医院 |
黄岗 |
中国 |
湖南省 |
长沙市 |
7 |
湖南省肿瘤医院 |
邬麟 |
中国 |
湖南省 |
长沙市 |
五、伦理委员会信息
序号 |
名称 |
审查结论 |
批准日期/备案日期 |
1 |
北京肿瘤医院医学伦理委员会 |
同意
|
2017-12-25 |
2 |
北京肿瘤医院医学伦理委员会 |
修改后同意
|
2018-05-21 |
3 |
北京肿瘤医院医学伦理委员会 |
同意
|
2018-06-25 |
六、试验状态信息
1、试验状态
进行中
(招募中)
2、试验人数
目标入组人数 |
国内: 230 ;
|
已入组人数 |
国内: 登记人暂未填写该信息;
|
实际入组总人数 |
国内: 登记人暂未填写该信息;
|
3、受试者招募及试验完成日期
第一例受试者签署知情同意书日期 |
国内:2018-02-02;
|
第一例受试者入组日期 |
国内:登记人暂未填写该信息;
|
试验完成日期
|
国内:登记人暂未填写该信息;
|
七、临床试验结果摘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