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题目和背景信息
登记号 |
CTR20171061 |
相关登记号 |
CTR20191189;CTR20180314 |
药物名称 |
HL-085胶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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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物类型 |
化学药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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临床申请受理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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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选择不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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适应症 |
NRAS突变的晚期黑色素瘤 |
试验专业题目 |
在NRAS突变晚期黑色素瘤患者中评价HL-085安全性、药代动力学和初步疗效的单臂、剂量爬坡和剂量扩展的I/II期临床研究 |
试验通俗题目 |
HL-085治疗NRAS突变晚期黑色素瘤的I/II期临床研究 |
试验方案编号 |
HL-085-101 1.6版 |
方案最新版本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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版本日期: |
|
方案是否为联合用药 |
企业选择不公示 |
二、申请人信息
三、临床试验信息
1、试验目的
在NRAS突变的晚期黑色素瘤患者中进行的剂量爬坡和剂量扩展的I/II期临床研究,旨在确定HL-085胶囊在NRAS突变的晚期黑色素瘤患者的耐受性、安全性,确定最大耐受剂量(MTD)/推荐的II期临床剂量(RP2D)和剂量限制性毒性(DLT)、确认HL-085胶囊的药代动力学特征、药效动力学和初步抗肿瘤疗效。
2、试验设计
试验分类 |
安全性和有效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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试验分期 |
其它
其他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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设计类型 |
单臂试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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随机化 |
非随机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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盲法 |
开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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试验范围 |
国内试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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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受试者信息
年龄 |
18岁(最小年龄)至
70岁(最大年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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性别 |
男+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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健康受试者 |
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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入选标准 |
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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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8-70岁(含)男性或女性患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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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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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法手术切除的III期或IV期、经组织学或细胞学确诊的黑色素瘤患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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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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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线时能够提供足够的组织学标本进行基因突变检测并确定为NRAS突变患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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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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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实体瘤疗效评价标准(RECIST v1.1版)有可测量的病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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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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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研究药物给药治疗前,既往化疗、免疫疗法或放疗必须已完成至少4周,并且在研究药物给药前,所有相关毒性反应(除脱发)均已得到恢复(恢复至≤1级或基线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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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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ECOG评分为0-1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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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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预期寿命大于3个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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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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研究治疗首次用药前至少14天内未接受任何大手术(基线肿瘤活检除外)或发生严重创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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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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能够口服药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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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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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始给药前7天内进行的实验室检查确定: ● 绝对中性粒细胞计数≥1.5×109/L; ● 血小板计数≥100×109/L或大于实验室正常值范围下限; ● 血红蛋白≥9 g/dL; ● 血清肌酐≤1.5×正常值上限(ULN)或Cockroft-Gault公式计算的肌酐清除率>60 mL/分钟; ● AST、ALT和碱性磷酸酶(ALP)≤1.5×ULN;并发肝转移者,AST、ALT≤3.0×ULN和ALP ≤6.0×ULN;并发骨转移者,ALP可以>1.5×ULN,但同时AST和ALT不可以>1.5×ULN,且在之前的14天内未接受过医学支持疗法; ● 总胆红素≤1.5×ULN(对于Gilbert综合征患者,总胆红素≤3×ULN); ● 白蛋白≥3 g/d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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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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能够理解并自愿签署书面知情同意书,知情同意书必须在执行任何试验指定的程序前签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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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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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试者必须自愿并能完成研究程序和随访检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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排除标准 |
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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存在有EGFR突变和ALK融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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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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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活动性中枢神经系统(CNS)损伤(即,影像学不稳定、症状性损害)的患者应排除。注:对于接受立体定向脑部放疗或手术治疗的患者,在大于等于3个月期间脑部无疾病进展,则可以入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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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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研究给药开始前4周内,接受过其他任何研究治疗的患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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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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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法吞咽胶囊或难治性恶心和呕吐、吸收不良、体外胆汁分流、或任何可能会妨碍研究药物充分吸收的显著的小肠切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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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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筛选时Bazetts公式校正的ECG QTcB≥480msec,或有先天性长QT综合征病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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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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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始研究治疗前4周内,出现国家癌症研究所不良事件通用术语标准(NCI CTCAE v5.0)中规定的3级出血症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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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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研究给药前6个月内,出现以下任一情况:心肌梗塞、重度/不稳定型心绞痛、冠状动脉/外周动脉旁路移植术、症状性充血性心力衰竭、需要用药的严重心率不齐、难以控制的高血压、脑血管意外事件、或短暂性脑缺血发作、或症状性肺栓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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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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患者同时使用其他抗肿瘤药物伴随治疗(激素治疗可以接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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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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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得到控制的伴随疾病或感染性疾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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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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既往或目前有视网膜静脉阻塞(RVO)、视网膜色素上皮脱离(RPED)等视网膜疾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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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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活动性/慢性人免疫缺陷病毒(HIV)、丙型肝炎病毒(HCV)或乙型肝炎病毒(HBV)感染。活动性/慢性HBV感染定义为HBsAg或HBV DNA阳性,慢性HCV定义为抗-HCV或HCV RNA阳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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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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已知患有慢性肝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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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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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种异体骨髓移植或器官移植病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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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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既往曾接受过特异性MEK抑制剂的患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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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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过去5年内有恶性肿瘤病史的患者,但皮肤基底细胞癌或皮肤鳞状细胞癌、原位黑色素瘤和宫颈原位癌彻底治愈患者和/或癌症已治愈无疾病或至少5年连续无疾病的任何恶性肿瘤患者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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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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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能增加参与研究和研究用药风险、或者可能会干扰研究结果解释的其他重度、急性、或慢性临床或精神疾病或实验室异常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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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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间质性肺病或间质性肺炎,包括有临床意义的放射性肺炎(即影响日常生活活动或需要干预治疗)的患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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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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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于绝经前女性受试者(绝经后女性患者必须已绝经至少12个月才能被认为无生育能力)血清妊娠检查结果为阳性或经研究者判断,在研究期间及研究药物最后一次给药后至少30天内,有望怀孕、哺乳或不愿采用有效避孕措施的育龄受试者(包括男性受试者的育龄女性配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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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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已知对研究药物成份或其类似物过敏的患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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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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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在接受并且不能在开始研究治疗前至少1周和研究期间停用方案禁止的影响CYP同工酶(CYP2C9和CYP2C19的强诱导剂、强抑制剂)的静脉或口服药物的患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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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试验分组
试验药 |
序号 |
名称 |
用法 |
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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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文通用名:HL-085胶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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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法用量:胶囊剂;规格0.5mg,2.0mg;口服,一天两次,每次0.5mg,用药时程:连续用药直至出现不能耐受毒性、疾病进展、撤回知情同意书、死亡或经研究者判断风险大于获益时终止研究。第1剂量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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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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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文通用名:HL-085胶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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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法用量:胶囊剂;规格0.5mg,2.0mg;口服,一天两次,每次1mg,用药时程:连续用药直至出现不能耐受毒性、疾病进展、撤回知情同意书、死亡或经研究者判断风险大于获益时终止研究。第2剂量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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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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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文通用名:HL-085胶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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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法用量:胶囊剂;规格0.5mg,2.0mg;口服,一天两次,每次2mg,用药时程:连续用药直至出现不能耐受毒性、疾病进展、撤回知情同意书、死亡或经研究者判断风险大于获益时终止研究。第3剂量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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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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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文通用名:HL-085胶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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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法用量:胶囊剂;规格0.5mg,2.0mg;口服,一天两次,每次3mg,用药时程:连续用药直至出现不能耐受毒性、疾病进展、撤回知情同意书、死亡或经研究者判断风险大于获益时终止研究。第4剂量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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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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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文通用名:HL-085胶囊
|
用法用量:胶囊剂;规格0.5mg,2.0mg;口服,一天两次,每次4mg,用药时程:连续用药直至出现不能耐受毒性、疾病进展、撤回知情同意书、死亡或经研究者判断风险大于获益时终止研究。第5剂量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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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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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文通用名:HL-085胶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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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法用量:胶囊剂;规格0.5mg,2.0mg;口服,一天两次,每次5mg,用药时程:连续用药直至出现不能耐受毒性、疾病进展、撤回知情同意书、死亡或经研究者判断风险大于获益时终止研究。第6剂量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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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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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文通用名:HL-085胶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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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法用量:胶囊剂;规格2.0mg;口服,一天两次,每次6mg,用药时程:连续用药直至出现不能耐受毒性、疾病进展、撤回知情同意书、死亡或经研究者判断风险大于获益时终止研究。第6剂量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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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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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文通用名:HL-085胶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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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法用量:胶囊剂;规格2.0mg;口服,一天两次,每次8mg,用药时程:连续用药直至出现不能耐受毒性、疾病进展、撤回知情同意书、死亡或经研究者判断风险大于获益时终止研究。第7剂量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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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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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文通用名:HL-085胶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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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法用量:胶囊剂;规格2.0mg;口服,一天两次,每次10mg,用药时程:连续用药直至出现不能耐受毒性、疾病进展、撤回知情同意书、死亡或经研究者判断风险大于获益时终止研究。第8剂量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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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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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文通用名:HL-085胶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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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法用量:胶囊剂;规格2.0mg;口服,一天两次,每次12mg,用药时程:连续用药直至出现不能耐受毒性、疾病进展、撤回知情同意书、死亡或经研究者判断风险大于获益时终止研究。第7剂量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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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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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文通用名:HL-085胶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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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法用量:胶囊剂;规格2.0mg;口服,一天两次,每次18mg,用药时程:连续用药直至出现不能耐受毒性、疾病进展、撤回知情同意书、死亡或经研究者判断风险大于获益时终止研究。第8剂量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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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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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文通用名:HL-085胶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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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法用量:胶囊剂,2mg/粒,每日两次,服药剂量依据患者入组的剂量组来确定,每治疗周期28天,连续服药直至出现不能耐受的毒性、疾病进展(PD)、撤回知情同意书、死亡或经研究者判断风险大于获益时终止研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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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照药 |
序号 |
名称 |
用法 |
1 |
中文通用名:无
|
用法用量: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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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终点指标
主要终点指标及评价时间 |
序号 |
指标 |
评价时间 |
终点指标选择 |
1 |
最大耐受剂量(MTD)/推荐的II期临床剂量(RP2D)和剂量限制性毒性(DLT) |
PK导入期(7天)+第1个治疗周期(28天) |
安全性指标
|
|
次要终点指标及评价时间 |
序号 |
指标 |
评价时间 |
终点指标选择 |
1 |
药代动力学(PK)特征 |
试验全程 |
安全性指标
|
2 |
药效动力学(PD)特征 |
试验全程 |
安全性指标
|
3 |
初步抗肿瘤疗效,包括肿瘤客观缓解率(ORR)、疾病控制率(DCR)、缓解持续时间(DoR)、无进展生存期(PFS) |
第1周期第28天及随后每偶数周期(第2周期除外)第1天进行疗效评估,直至出现不能耐受毒性、疾病进展、撤回知情同意书、死亡或经研究者判断风险大于获益时终止研究。 |
有效性指标
|
|
6、数据安全监查委员会(DMC)
无
7、为受试者购买试验伤害保险
有
四、研究者信息
1、主要研究者信息
1 |
姓名 |
郭军,医学博士 |
学位 |
|
职称 |
主任医师 |
电话 |
010-88196317 |
Email |
guoj307@126.com |
邮政地址 |
北京市海淀区阜成路52号 |
邮编 |
100142 |
单位名称 |
北京肿瘤医院 |
2、各参加机构信息
序号 |
机构名称 |
主要研究者 |
国家 |
省(州) |
城市 |
1 |
北京肿瘤医院 |
郭军 |
中国 |
北京 |
北京 |
2 |
复旦大学附属肿瘤医院 |
罗志国 |
中国 |
上海 |
上海 |
3 |
福建省肿瘤医院 |
陈誉 |
中国 |
福建 |
福州 |
4 |
吉林大学第一医院 |
吴荻 |
中国 |
吉林 |
长春 |
5 |
吉林省肿瘤医院 |
程颖 |
中国 |
吉林 |
长春 |
6 |
河南省肿瘤医院 |
罗素霞 |
中国 |
河南 |
郑州 |
7 |
河南省人民医院 |
仓顺东 |
中国 |
河南 |
郑州 |
8 |
华中科技大学同济医学院附属协和医院 |
陈静 |
中国 |
湖北 |
武汉 |
五、伦理委员会信息
序号 |
名称 |
审查结论 |
批准日期/备案日期 |
1 |
北京肿瘤医院医学伦理委员会 |
修改后同意
|
2017-04-11 |
2 |
北京肿瘤医院医学伦理委员会 |
同意
|
2017-05-02 |
3 |
北京肿瘤医院医学伦理委员会 |
修改后同意
|
2017-08-08 |
4 |
北京肿瘤医院医学伦理委员会 |
同意
|
2017-08-28 |
5 |
北京肿瘤医院医学伦理委员会 |
同意
|
2018-01-16 |
6 |
北京肿瘤医院医学伦理委员会 |
同意
|
2018-09-14 |
7 |
北京肿瘤医院医学伦理委员会 |
同意
|
2018-12-04 |
8 |
北京肿瘤医院医学伦理委员会 |
同意
|
2019-09-04 |
9 |
北京肿瘤医院医学伦理委员会 |
同意
|
2019-10-15 |
六、试验状态信息
1、试验状态
进行中
(招募中)
2、试验人数
目标入组人数 |
国内: 约50 ;
|
已入组人数 |
国内: 登记人暂未填写该信息;
|
实际入组总人数 |
国内: 登记人暂未填写该信息;
|
3、受试者招募及试验完成日期
第一例受试者签署知情同意书日期 |
国内:2017-09-13;
|
第一例受试者入组日期 |
国内:登记人暂未填写该信息;
|
试验完成日期
|
国内:登记人暂未填写该信息;
|
七、临床试验结果摘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