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题目和背景信息
登记号 |
CTR20170692 |
相关登记号 |
CTR20170433; |
药物名称 |
重组全人抗PD-1单克隆抗体注射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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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物类型 |
生物制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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临床申请受理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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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选择不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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适应症 |
晚期实体瘤(三阴性乳腺癌、肝癌为主) |
试验专业题目 |
GLS-010注射液治疗晚期实体瘤患者的安全性、耐受性、药代动力学及抗肿瘤疗效的I期临床研究 |
试验通俗题目 |
GLS-010注射液治疗晚期实体瘤患者的I期临床研究 |
试验方案编号 |
YH-S001-02 |
方案最新版本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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版本日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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方案是否为联合用药 |
企业选择不公示 |
二、申请人信息
三、临床试验信息
1、试验目的
主要目的:研究GLS-010在晚期实体瘤患者(以三阴性乳腺癌、肝癌为主)中的安全性和耐受性;初步评价抗肿瘤疗效。次要目的:研究GLS-010的PK特点;探索其剂量限制性毒性、最大耐受剂量、推荐II期剂量;评估GLS-010的免疫原性和PD-1受体占有率。探索性目的:初步探索PD-L1表达情况与疗效的相关性。
2、试验设计
试验分类 |
安全性和有效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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试验分期 |
I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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设计类型 |
单臂试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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随机化 |
非随机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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盲法 |
开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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试验范围 |
国内试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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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受试者信息
年龄 |
18岁(最小年龄)至
65岁(最大年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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性别 |
男+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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健康受试者 |
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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入选标准 |
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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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愿参加临床研究;完全了解、知情本研究并签署同意书;愿意遵循并有能力完成所有试验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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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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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性或女性:剂量爬坡研究:年龄18至65岁(含18岁和65岁);扩展研究:年龄≥18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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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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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影像学和组织学或细胞学证实为晚期实体瘤患者;剂量爬坡研究:晚期实体瘤患者(以三阴性乳腺癌、肝癌为主);扩展研究:预计入组三阴性乳腺癌、肝癌患者,具体瘤种将根据剂量爬坡研究结果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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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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筛选期可提供肿瘤组织蜡块或病理活检切片白片,或允许在筛选期进行肿瘤组织活检取材的患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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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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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标准有效治疗方案或经标准治疗方案无效的患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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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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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照实体肿瘤的疗效评价标准(RECIST)1.1,至少有一个可测量病灶存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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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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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国东部肿瘤协作组(ECOG)评分为0至1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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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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预计生存期不少于12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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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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育龄期女性或男性受试者必须同意在签署知情同意后、研究期间及GLS-010最后一次给药后5个月内受试者本人及男性受试者的伴侣采取有效的避孕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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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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针对乳腺癌患者的其他要求:a)组织病理学明确为雌激素受体(ER)、孕激素受体、人类表皮生长因子受体(Her-2)阴性,若有转移灶病理,则以转移灶组织学病理为准。ER、孕激素受体阴性定义为:ER<1%阳性,孕激素受体<1%阳性。Her-2阴性定义为:免疫组化检测Her-2(-)或(1+),Her-2(2+)者必须行FISH检测且结果为阴性,如Her-2(-)或(1+)者可选择行FISH检测,但结果必须为阴性。b)器官功能和造血功能必须符合以下要求(筛选前14天内未输血):血红蛋白(HGB)≥90g/L;白细胞计数(WBC)≥3×10^9/L;中性粒细胞绝对计数(ANC)≥1.5×10^9/L;血小板计数(PLT)≥100×10^9/L;总胆红素(TBIL)≤1.5×正常值上限(ULN);天冬氨酸氨基转移酶(AST)和丙氨酸氨基转移酶(ALT)≤2.5×ULN;若肝功能异常是由于肿瘤肝转移所致,TBIL≤1.5×ULN;AST和ALT≤5×ULN;血清肌酐(Cr)≤1.5×ULN;国际标准化比率(INR)或血浆凝血酶原时间(PT)≤1.5×UL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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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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针对肝癌患者的其他要求:a)Child-Pugh肝功能评级:A级与较好的B级(≤7分);b)患有慢性乙肝病毒(HBV)感染的受试者乙肝病毒-脱氧核糖核酸(HBV-DNA)必须<500IU/mL,HBV-DNA阳性患者必须按治疗指南接受抗病毒治疗;c)对于丙肝病毒-核糖核酸(HCV-RNA)阳性患者必须按治疗指南接受抗病毒治疗;d)器官功能和造血功能必须符合以下要求(筛选前14天内未输血、未使用粒细胞集落刺激因子、未使用药物纠正、未输入白蛋白[ALB]):HGB≥90g/L;WBC≥3×10^9/L;ANC≥1.5×10^9/L;PLT≥60×10^9/L;ALB≥29g/L;TBIL≤1.5×ULN;AST和ALT≤5×ULN;Cr≤1.5×ULN;PT-INR≤2.3或PT超过正常对照的范围≤6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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排除标准 |
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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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脑膜转移或有症状的中枢神经系统转移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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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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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症状的自身免疫性疾病的受试者(如以下,但不局限于:间质性肺炎,葡萄膜炎,肠炎,肝炎,垂体炎,血管炎,肾炎,甲状腺功能亢进,甲状腺功能降低[放疗导致的甲状腺功能降低可纳入];受试者患有白癜风或在童年期哮喘已完全缓解,成人后无需任何干预的可纳入;受试者需要支气管扩张剂进行医学干预的哮喘则不能纳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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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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符合以下任一标准的肝癌患者:a)准备进行或既往接受过肝移植的患者;b)腹水需要治疗性的腹腔穿刺或引流,或Child-Pugh评分3分(中、重度腹水);c)有肝性脑病病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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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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入组前14天内或研究期间需要接受全身用皮质类固醇(剂量相当于或高于10mg/天强的松)或其他免疫抑制药物治疗的受试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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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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接种过抗肿瘤疫苗者,或筛选前4周内曾接受过具有免疫刺激作用的抗肿瘤药治疗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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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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曾经用过抗PD-1抗体、抗PD-L1抗体、抗PD-L2抗体、抗CD137抗体或抗淋巴细胞抗原4(CTLA-4)抗体治疗(包括Ipilimumab或特异性作用于T细胞协同刺激或检查点途径的任何其他抗体或药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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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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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入组前5年内罹患其他恶性肿瘤者,除了接受过适当治疗的宫颈原位癌、痊愈的皮肤基底细胞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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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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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于乳腺癌患者须排除:乙肝表面抗原(HBsAg)阳性且乙肝病毒-脱氧核糖核酸(HBVDNA)>10^3copies/mL者,或丙型肝炎病毒抗体阳性者;对于肝癌患者须排除:合并乙肝及丙肝共同感染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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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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梅毒阳性者:有感染人类免疫缺陷病毒病史,或患有其他获得性、先天性免疫缺陷疾病,或有器官移植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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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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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过病史或CT检查发现有活动性肺结核感染,或入组前1年内有活动性肺结核感染病史的患者,或超过1年以前有活动性肺结核感染病史但未经正规治疗的患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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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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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试者有活动性感染或在筛选期间、首次给药前发生原因不明发热>38.5℃(经研究者判断,受试者因肿瘤产生的发热可以入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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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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已知受试者既往对大分子蛋白制剂/单克隆抗体,或已知对任何试验药物组成成分过敏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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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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入组前4周内参加过其他药物临床试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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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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入组前2周内接受过化疗、放疗、分子靶向治疗或大型手术治疗;之前治疗相关的具有临床意义的AE还未恢复至基线或≤1级(脱发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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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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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未能良好控制的心脏临床症状或疾病,如未控制的高血压、不稳定心绞痛或试验入组前6个月内发生心肌梗塞、或控制不佳的心律失常(包括QTc间期男性≥450ms、女性≥470ms,QTc间期以Fridericia公式计算)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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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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间质性肺病或非感染性肺炎史(放射疗法引起的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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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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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1年内有酗酒、吸毒或药物滥用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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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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既往有明确的神经或精神障碍史,如癫痫、痴呆,依从性差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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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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研究者认为由于其他原因不适合参加该试验的患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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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试验分组
试验药 |
序号 |
名称 |
用法 |
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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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文通用名:重组全人抗PD-1单克隆抗体注射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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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法用量:注射液;规格120mg/4mL/瓶;静脉滴注,每2周给药一次,给予1mg/kg剂量,每4周为一个治疗周期。用药时程:直至受试者出现疾病进展或发生无法耐受毒性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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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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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文通用名:重组全人抗PD-1单克隆抗体注射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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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法用量:注射液;规格120mg/4mL/瓶;静脉滴注,每2周给药一次,给予4mg/kg剂量,每4周为一个治疗周期。用药时程:直至受试者出现疾病进展或发生无法耐受毒性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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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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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文通用名:重组全人抗PD-1单克隆抗体注射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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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法用量:注射液;规格120mg/4mL/瓶;静脉滴注,每2周给药一次,给予10mg/kg剂量,每4周为一个治疗周期。用药时程:直至受试者出现疾病进展或发生无法耐受毒性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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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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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文通用名:重组全人抗PD-1单克隆抗体注射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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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法用量:注射液;规格120mg/4mL/瓶;静脉滴注,每2周给药一次,给予240mg固定剂量,每4周为一个治疗周期。用药时程:直至受试者出现疾病进展或发生无法耐受毒性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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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照药 |
序号 |
名称 |
用法 |
1 |
中文通用名:无
|
用法用量: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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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终点指标
主要终点指标及评价时间 |
序号 |
指标 |
评价时间 |
终点指标选择 |
1 |
研究期间出现的不良事件,包括生命体征、体格检查、12导联心电图、临床实验室指标、ECOG评分变化、不良事件与严重不良事件等 |
首次给药后每周期监测,至末次治疗以后28天(+-7天) |
安全性指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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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抗肿瘤疗效 |
首次给药后每8周一次。 |
有效性指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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次要终点指标及评价时间 |
序号 |
指标 |
评价时间 |
终点指标选择 |
1 |
药代动力学参数 |
第1周期至末次周期或至提前退出访视 |
有效性指标+安全性指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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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剂量限制性毒性(DLT),MTD,及推荐II期剂量(RP2D) |
首次给药后28天内 |
安全性指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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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免疫原性 |
第1周期至末次周期或至提前退出访视 |
安全性指标
|
4 |
PD-1受体占有率 |
第1周期至末次周期或至提前退出访视 |
安全性指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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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数据安全监查委员会(DMC)
无
7、为受试者购买试验伤害保险
有
四、研究者信息
1、主要研究者信息
1 |
姓名 |
徐兵河,医学博士 |
学位 |
|
职称 |
主任医师 |
电话 |
010-87788826 |
Email |
bhxu@hotmail.com |
邮政地址 |
北京市朝阳区潘家园南里17号 |
邮编 |
100021 |
单位名称 |
中国医学科学院肿瘤医院 |
2、各参加机构信息
序号 |
机构名称 |
主要研究者 |
国家 |
省(州) |
城市 |
1 |
中国医学科学院肿瘤医院 |
徐兵河 |
中国 |
北京 |
北京 |
五、伦理委员会信息
序号 |
名称 |
审查结论 |
批准日期/备案日期 |
1 |
中国医学科学院肿瘤医院伦理委员会 |
修改后同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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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04-20 |
2 |
中国医学科学院肿瘤医院伦理委员会 |
同意
|
2017-05-17 |
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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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试验状态信息
1、试验状态
主动暂停
(经公司与研究者确定,该研究暂停开展。该研究未筛选和入组受试者。)
2、试验人数
目标入组人数 |
国内: 8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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已入组人数 |
国内: 登记人暂未填写该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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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际入组总人数 |
国内: 登记人暂未填写该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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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受试者招募及试验完成日期
第一例受试者签署知情同意书日期 |
国内:登记人暂未填写该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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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例受试者入组日期 |
国内:登记人暂未填写该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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试验暂停日期
|
国内:登记人暂未填写该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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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临床试验结果摘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