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题目和背景信息
登记号 |
CTR20131874 |
相关登记号 |
CTR20130236;CTR20130866 |
药物名称 |
注射用SOM230
|
药物类型 |
化学药物
|
临床申请受理号
|
企业选择不公示
|
适应症 |
肢端肥大症 |
试验专业题目 |
评价SOM230长效制剂与奥曲肽长效制剂治疗活动期肢端肥大症安全性及疗效的多中心、随机、双盲临床研究 |
试验通俗题目 |
评价SOM230长效制剂与奥曲肽长效制剂治疗肢端肥大症 |
试验方案编号 |
CSOM230C2305 版本号07 |
方案最新版本号
|
|
版本日期: |
|
方案是否为联合用药 |
企业选择不公示 |
二、申请人信息
三、临床试验信息
1、试验目的
评价SOM230长效制剂与奥曲肽长效制剂治疗活动期肢端肥大症的安全性及疗效
2、试验设计
试验分类 |
安全性和有效性
|
试验分期 |
III期
|
设计类型 |
平行分组
|
随机化 |
随机化
|
盲法 |
双盲
|
试验范围 |
国际多中心试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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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受试者信息
年龄 |
18岁(最小年龄)至
无岁(最大年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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性别 |
男+女
|
健康受试者 |
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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入选标准 |
1
|
年龄至少为18岁的男性或女性患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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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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活动期肢端肥大症患者,表现为:● 75克葡萄糖口服葡萄糖耐量试验(不适合于糖尿病患者)后,生长激素的最低水平未被抑制至低于1 μg/L,或者在2小时内5个时间点的生长激素的平均浓度> 5 μg/L。● 循环IGF-1的浓度升高(根据年龄和性别校正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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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a) 接受过1次或多次垂体手术,但没有接受过药物治疗者,或b) MRI中检查可见垂体腺瘤,但是拒绝接受脑垂体手术或不适宜进行垂体手术的新发患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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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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已知有空腹血糖受损或糖尿病病史或新诊断的患者可以加入该项研究,但是在整个研究过程中必须密切监测血糖和降糖治疗情况,并在必要时进行调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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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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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进行任何研究相关活动之前,均已获得患者参加该项研究的书面知情同意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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排除标准 |
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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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在或曾经使用奥曲肽、兰瑞肽或多巴胺激动剂受试者患者,短效奥曲肽或短效多巴胺激动剂单次给药除外。如果使用短效奥曲肽单次给药治疗,那么此药物的剂量应不能用来预测患者对奥曲肽治疗的反应。在随机化3天前,不得使用短效奥曲肽或短效多巴胺激动剂单次给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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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正在使用或曾经使用GH拮抗剂的患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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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新发患者的MRI检查没有可见的垂体腺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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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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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随机之前曾接受过帕瑞肽(SOM230)治疗的患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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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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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视神经交叉压迫引起视野缺损而需要进行手术干预的患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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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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需要接受手术干预以缓解因肿瘤压迫而导致的任何体征或症状的患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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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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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访视1的4周内由于任何原因曾接受过重大手术/手术治疗的患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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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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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访视1前4周内因任何原因接受放射治疗(脑垂体辐射除外)的患者,必须从放疗的副作用中完全恢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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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
在访视1前10年内曾接受过垂体放射治疗的患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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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
甲状腺功能减退或者接受稳定剂量的甲状腺激素替代治疗后未充分治疗的患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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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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患有糖尿病的患者,在接受降糖药物治疗后,其空腹血糖未能得到有效控制,即表现为HbA1c >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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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
|
有胆结石病症状的患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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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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凝血异常(PT和/或APTT的值比正常限高出30%)的患者,或者接受抗凝剂治疗影响PT(凝血酶原时间)或APTT(活化部分凝血活酶时间)的患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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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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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充血性心力衰竭(NYHAIII级或IV级)、不稳定性心绞痛、持续性室性心动过速、心室纤颤、具有临床意义的心动过缓、高度心脏传导阻滞或在入选前六个月内有过急性心肌梗死病史的患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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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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具有尖端扭转型室性心动过速危险因素的患者,如基线QTc > 450 ms,低钾血症、低镁血症、低钙血症、具有长QT间期综合征家族史,以及接受已知可延长QT间期的伴随药物的患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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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
|
证实有中枢甲状腺功能减退、中枢肾上腺功能减退和尿崩症的患者,除非他们在进入该项研究之前(首次试验药物给药)进行了至少3个月的稳定剂量的激素替代治疗。具有中枢性性腺机能减退的患者,除非他们在进入研究前(首次试验药物给药)至少3个月内已使用稳定剂量的激素替代疗法进行了充分治疗,不适宜使用激素替代疗法者例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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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
|
肝脏疾病患者,如肝硬化、慢性活动性肝炎或慢性持续性肝炎,或者ALT和/或AST的超过正常值上限的2倍、血肌酐> 2.0 x ULN、血清胆红素> 2.0 x ULN、血清白蛋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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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8
|
WB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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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
|
根据研究者或申办者医学监查员的判断,目前或既往存在的医学状况可能会影响该研究的实施或结果评价的患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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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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处于妊娠或哺乳期、或者育龄期而没有采用医学接受的避孕措施的女性。女性患者必须使用一种避孕措施,其伴侣必须使用安全套。如果使用了口服避孕药物,女性患者必须在进入研究前至少2个月内坚持使用了此口服避孕药物,并且同意在整个研究阶段和直到研究结束最后一次研究给药后3个月内一直使用口服避孕药物。需要过性生活的男性患者在研究期间及最后一次给药后三个月内必须使用安全套作为避孕措施(现有资料表明,该试验药物不会增加任何生殖危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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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1
|
有免疫缺陷病史,包括HIV试验阳性(ELISA法和Western印迹)的患者。HIV检查不是必须的,但是必须系统性的回顾既往病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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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
|
在首次给药前的1个月内曾参加任何临床研究药物试验的患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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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3
|
已知对生长抑素类似物或对SOM230 LAR或奥曲肽LAR中的任何其他成分过敏的患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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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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过去5年患有活动性恶性疾病的患者(除外基底细胞癌或宫颈原位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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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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患有急性、可疑急性或慢性无法控制的感染性疾病的患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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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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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药物治疗依从性差的记录或者潜在的不可靠或不能完成整个研究的患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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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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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接受药物研究前的6个月内有过酗酒或药物滥用史的患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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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试验分组
试验药 |
序号 |
名称 |
用法 |
1
|
中文通用名:注射用SOM230
|
用法用量:粉针;规格20mg、40mg,肌肉注射,每28天(+/-2天)给药一次,以40mg起始,根据疗效可加量至60mg,因安全性考虑可减量至20mg。用药时程:核心期治疗12个月;进入延长期的患者可继续接受治疗至26个月;满足条件的患者可继续接受治疗至当地商业可及或者有相应供药项目,以先发生者为准。
|
2
|
中文通用名:注射用SOM230
|
用法用量:粉针;规格20mg、40mg,肌肉注射,每28天(+/-2天)给药一次,以40mg起始,根据疗效可加量至60mg,因安全性考虑可减量至20mg。用药时程:核心期治疗12个月;进入延长期的患者可继续接受治疗至26个月;满足条件的患者可继续接受治疗至当地商业可及或者有相应供药项目,以先发生者为准。
|
3
|
中文通用名:注射用SOM230
|
用法用量:粉针;规格20mg、40mg,肌肉注射,每28天(+/-2天)给药一次,以40mg起始,根据疗效可加量至60mg,因安全性考虑可减量至20mg。用药时程:核心期治疗12个月;进入延长期的患者可继续接受治疗至26个月;满足条件的患者可继续接受治疗至当地商业可及或者有相应供药项目,以先发生者为准。
|
4
|
中文通用名:注射用SOM230
|
用法用量:粉针;规格20mg、40mg,肌肉注射,每28天(+/-2天)给药一次,以40mg起始,根据疗效可加量至60mg,因安全性考虑可减量至20mg。用药时程:核心期治疗12个月;进入延长期的患者可继续接受治疗至26个月;满足条件的患者可继续接受治疗至当地商业可及或者有相应供药项目,以先发生者为准。
|
5
|
中文通用名:注射用SOM230
|
用法用量:粉针;规格20mg、40mg,肌肉注射,每28天(+/-2天)给药一次,以40mg起始,根据疗效可加量至60mg,因安全性考虑可减量至20mg。用药时程:核心期治疗12个月;进入延长期的患者可继续接受治疗至26个月;满足条件的患者可继续接受治疗至当地商业可及或者有相应供药项目,以先发生者为准。
|
6
|
中文通用名:注射用SOM230
|
用法用量:粉针;规格20mg、40mg,肌肉注射,每28天(+/-2天)给药一次,以40mg起始,根据疗效可加量至60mg,因安全性考虑可减量至20mg。用药时程:核心期治疗12个月;进入延长期的患者可继续接受治疗至26个月;满足条件的患者可继续接受治疗至当地商业可及或者有相应供药项目,以先发生者为准。
|
|
对照药 |
序号 |
名称 |
用法 |
1 |
中文通用名:注射用醋酸奥曲肽微球
|
用法用量:粉针;规格10mg、20mg、30mg,肌肉注射,每28天(+/-2天)给药一次,以20mg起始,根据疗效可加量至30mg,因安全性考虑可减量至10mg。用药时程:核心期治疗12个月;进入延长期的患者可继续接受治疗至26个月。
|
2 |
中文通用名:注射用醋酸奥曲肽微球
|
用法用量:粉针;规格10mg、20mg、30mg,肌肉注射,每28天(+/-2天)给药一次,以20mg起始,根据疗效可加量至30mg,因安全性考虑可减量至10mg。用药时程:核心期治疗12个月;进入延长期的患者可继续接受治疗至26个月。
|
3 |
中文通用名:注射用醋酸奥曲肽微球
|
用法用量:粉针;规格10mg、20mg、30mg,肌肉注射,每28天(+/-2天)给药一次,以20mg起始,根据疗效可加量至30mg,因安全性考虑可减量至10mg。用药时程:核心期治疗12个月;进入延长期的患者可继续接受治疗至26个月。
|
|
5、终点指标
主要终点指标及评价时间 |
序号 |
指标 |
评价时间 |
终点指标选择 |
1 |
两个治疗组中平均GH水平降低到
|
12个月 |
有效性指标
|
|
次要终点指标及评价时间 |
序号 |
指标 |
评价时间 |
终点指标选择 |
1 |
第12个月时单纯GH降低至
|
12个月 |
有效性指标
|
2 |
第12个月时的肿瘤体积的相对于基线变化 |
12个月 |
有效性指标
|
3 |
第12个月时单纯IGF-1恢复到正常范围内的患者比例 |
12个月 |
有效性指标
|
4 |
第6个月和第9个月的平均GH水平下降到
|
12个月 |
有效性指标
|
5 |
不良事件、体格检查,包括生命体征、胆囊超声波、ECG、血液学检查(包括凝血参数)、血液生化检查(包括空腹血糖、糖化血红蛋白、肝功能和甲状腺功能检查)、血清皮质醇、血浆ACTH、注射部位反应和尿分析 |
12个月 |
有效性指标
|
|
6、数据安全监查委员会(DMC)
有
7、为受试者购买试验伤害保险
有
四、研究者信息
1、主要研究者信息
1 |
姓名 |
无 |
学位 |
|
职称 |
无 |
电话 |
无 |
Email |
无 |
邮政地址 |
无 |
邮编 |
无 |
单位名称 |
无 |
2、各参加机构信息
序号 |
机构名称 |
主要研究者 |
国家 |
省(州) |
城市 |
1 |
上海第二医科大学附属瑞金医院 |
宁光 |
中国 |
上海 |
上海 |
2 |
北京协和医院 |
顾锋 |
中国 |
北京 |
北京 |
3 |
Cedars Sinai Medical Center The Pituitary Center |
Novartis Pharmaceuticals |
美国 |
California |
Los Angeles |
4 |
UCLA/ University of California Los Angeles Division of Endocrinology |
Novartis Pharmaceuticals |
美国 |
California |
Los Angeles |
5 |
Stanford University Medical Center Stanford Cancer Center (3) |
Novartis Pharmaceuticals |
美国 |
California |
Stanford |
6 |
University of Florida SC |
Novartis Pharmaceuticals |
美国 |
Florida |
Gainesville |
7 |
Johns Hopkins University School of Medicine Dept.ofJohnsHopkinsUniv. |
Novartis Pharmaceuticals |
美国 |
Maryland |
Baltimore |
8 |
University of Michigan Comprehensive Cancer Center Deptof Endocrinology&Diabetes |
Novartis Pharmaceuticals |
美国 |
Michigan |
Ann Arbor |
9 |
Columbia University Medical Center- New York Presbyterian Dept. of CU Collegeof Phys&Sur |
Novartis Pharmaceuticals |
美国 |
New York |
New York |
10 |
Northport VA Medical Center |
Novartis Pharmaceuticals |
美国 |
New York |
Northport |
11 |
Oregon Health & Sciences University DeptofOregonHealth&Sciences(3) |
Novartis Pharmaceuticals |
美国 |
Oregon |
Portland |
12 |
Allegheny Endocrinology Associates |
Novartis Pharmaceuticals |
美国 |
Pennsylvania |
Pittsburgh |
13 |
University of Texas Southwestern Medical Center Danziger Research Bldg. |
Novartis Pharmaceuticals |
美国 |
Texas |
Dallas |
14 |
Baylor College of Medicine |
Novartis Pharmaceuticals |
美国 |
Texas |
Houston |
15 |
MD Anderson Cancer Center/University of Texas Endocrine Neoplasia & Hormonal |
Novartis Pharmaceuticals |
美国 |
Texas |
Houston |
16 |
Swedish Medical Center Dept.ofSeattle Neuroscience(2) |
Novartis Pharmaceuticals |
美国 |
Washington |
Seattle |
五、伦理委员会信息
序号 |
名称 |
审查结论 |
批准日期/备案日期 |
1 |
瑞金医院药物临床试验伦理委员会 |
同意
|
2008-12-09 |
2 |
北京协和医院药物临床试验伦理委员会 |
修改后同意
|
2012-05-22 |
六、试验状态信息
1、试验状态
已完成
2、试验人数
目标入组人数 |
国内: 35 ;
国际: 358 ;
|
已入组人数 |
国内: 登记人暂未填写该信息;
国际: 登记人暂未填写该信息;
|
实际入组总人数 |
国内: 35 ;
国际: 358 ;
|
3、受试者招募及试验完成日期
第一例受试者签署知情同意书日期 |
国内:2009-03-09;
国际:2008-02-11;
|
第一例受试者入组日期 |
国内:登记人暂未填写该信息;
国际:登记人暂未填写该信息;
|
试验完成日期
|
国内:2015-09-23;
国际:2016-03-11;
|
七、临床试验结果摘要